东老师给我讲了这是我的道德感太强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身子正不怕影子斜;心底无私天地宽;说的都是这个道理。让我知道其实我并没有做什么不道德的事情,仅仅是我的眼神看到这些部位而已。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也不能代表我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根本不必因此对自己做出什么道德上的评价。试着去包容自己,接纳自己,悦纳自己,多爱自己一点。
我应该可以控制我的耳朵、眼睛和感觉
东老师给我讲了过度控制罪。告诉我,很多东西不是我们自己完全可以控制的。声音只要频率是在20-200000HZ之间的都可以被我们听到,并不是我们想听到什么就听到什么,也不是我们想听不到什么就听不到什么的。有时听的到有时听不到,那只是我们注意力的问题。但,我们越想听不到,我们的注意力就越固着与此,我们就越能听得到。所以要放弃去控制自己耳朵的努力,而是完全的顺其自然。
余光的问题也是一样,只要是在我们视角范围内的东西都是可以被我们看到的,至于哪些东西经过眼睛和视神经传入大脑,并得到认知加工,这也是注意力的选择问题。我们越是想让自己看不到某些东西,我们的注意力越是集中于此,所以就越是能看到这些东西。所以也要放弃对眼神的控制。
感觉身体某个部位的问题,我们的注意力去感觉身体的哪个部位或者是否注意到这些感觉都是不受我们有意识控制的。有的朋友感觉自己的阴部,有的感觉自己的舌头,有的感觉自己的心脏,有的感觉自己的腹部,有的感觉自己的喉咙,有的感觉自己的骨骼,等等。能感觉到自己某个部位或者器官的存在是正常的,感觉不到了才是不正常的。之前我们感觉不到,那是因为这些感觉没有进入我们的意识,我们也从来没有去注意过。现在正是因为我们注意到了所以才成为了问题。当然,我们现在没有办法不去注意了,所以要放弃让自己不去注意不去感觉的想法,而是注意就注意吧,感觉到就感觉到吧,就这样吧。
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是完美的状态,保持注意力百分之百的集中
东老师告诉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刻意的去追求什么状态。关于状态是求不可得,愈求愈不可得的。我们的注意力也不可能保持长时间的高度集中。总是游走的,这是正常的。正是因为这个追求完美的要求才使我们对那些正常的,人人都可能听到的,看见的和感觉到的事情如此讨厌和不能接受的。所以要放弃这种不合理的追求。要明白顺其自然,差不多就行的道理。
上面的四点我都明白,但情况没有明显的好转,只是自责少了些。东老师说这是因为理智和情感并不总是同步的。由于长时间的习惯和惯性,症状还会持续存在一段时间。接下来的就是需要在现实中按照正确的方向去实践和体会了。他让我按如下几点指导思想去做。
接纳
接纳也许是所有的强迫症朋友最熟悉的词了。这里需要的还是接纳。接纳症状、接纳焦虑情绪、接纳症状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接纳我们听到的声音,接纳我们看到的东西,接纳我们自己的咽口水,接纳对呼吸的关注,接纳自己对某个部位的感觉。接纳这些并不是说可以主动的去注意,而是允许它们的出现和存在,但不能陷进去。要站在一个完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来看待它们。
放弃控制和反抗
从道理上要明白这些东西都是无法控制的,反抗也是不会成功的。事实上我们的控制和反抗恰恰是使这些问题维持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彻底的放弃一切人为的自己主观有意识的控制和反抗。对于这些症状我们需要的是有意识的无所作为,就是有意识的无为。虽然不容易做到,但需要坚持这个方向和不断的朝这个方向努力。我们的口号是:“我就这样了,爱怎么样怎么样,反正我就这样”。
在现有的状态下为所当为
坚持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很重要。为所当为不是为所欲为。为所欲为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所当为是做我们该做的事情。去控制或者实施强迫行为是我们想做的事情,但不是我们该做的事情。所以,为所当为就不能去做这些事情。很多朋友会在这个问题上感到的困惑的。因为症状对我们的影响,我们在做该做的事情的时候效率、专心程度等等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这些影响上面提到了也是需要我们去接纳的。就是说在现有的状态下尽量去做,能做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不要去追求完美的状态,也不要和没有症状的时候比较,尽量去做就可以了。
他还告诉我不要急,尤其是不要急着要效果。比如我已经接纳3个星期了怎么还是老样子呢?有这样的想法就说明我们还没有真正的接纳。真正的去接纳,去为所当为,慢慢我们的状态就改变了。
借用《老子》里的一句话:“熟能浊以静之徐清,熟能安以动之徐生”。简单的理解就是一杯混浊的水怎么能变得澄清呢?那就是安静的不要去动它,也就是“静之”让它自己静静的待在那里,这样就会慢慢的澄清。老子说的很好,是徐清,就是说静静的也不会立刻变得的澄清而是慢慢的澄清。对我们的症状也是一样,不是接纳了不反抗了就离开消失,而是慢慢的好转。安静的不要去管它,就会发生变化,慢慢的就会有新的现象或者东西产生。我们接纳之后,我们整个的心理状态就会动起来,慢慢的发生变化。这个过程不需要我们人为的去干预。
我正按着上面的这些去做,虽然症状时好时坏,但能感觉到自己有所进步。我发现最难调整的就是心态,很难改变我对这些症状的在意。我想坚持下去应该会慢慢好起来的。
问题与讨论
5。7。1 成因及发展
这类朋友的症状一般都是在一定的性格基础上由压力事件所引起的。在这类朋友中,追求完美,过分的控制欲望和过度的责任感和道德感的性格特征比较突出。很多人都是在中学时期开始出现症状,这主要是由学习压力、升学压力和人际压力所引起的。
这里使症状产生的关键因素是追求完美。使症状固着和维持的关键因素是过分的控制欲望和过度的责任感。要消除这些症状就需要从这几个方面入手。症状的产生和持续可以用下图表示:追求完美的状态,不允许自己分神或者被其他因素打扰――――》听到、看到、或者感觉到一些所有人都可能听到、看到和感觉到的正常事情――――》认为自己的状态被影响,注意力被分散――――》认为自己可以或者应该能够控制自己的耳朵、眼睛或者感觉――――》于是想方设法让自己听不到、看不见或者不去感觉这些东西――――》做不到,注意力进一步被分散――――》产生烦躁愤怒等负面情绪――――》更加努力的去控制――――》做不到,注意力更进一步被分散。。。。。。如此陷入恶性循环。
5。7。2关于诊断
这个案例出现的问题是一般心理学或者医学教科书上很少专门讨论的,就算在仅有的几本强迫症专业书籍中也几乎没有具体涉及过。不过根据CCMD-3的诊断标准来看,我个人认为这些问题还是符合强迫症的诊断标准的。
CCMD-3关于强迫症的诊断标准如下
症状标准:
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一项:
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上述的混合形式。
病人称强迫症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抑郁症、或恐惧症等。
2、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首先看排除标准:此人自知力完整,也没有妄想、幻觉、情感淡漠等精神分裂症的阳性或者阴性症状。可排除精神分裂的诊断。
虽然有抑郁情绪,也有自杀念头,但抑郁症状的变化随着这些症状的变化而变化,这些症状好的时候抑郁情绪就明显缓解,这些症状严重的时候抑郁情绪就明显。而且在第一次关于声音的症状出现之前并没有抑郁的表现,而是当这些症状明显的干扰了其正常生活之后,又无力排除之后才出现抑郁情绪。所以可以认为抑郁情绪是由这些症状带来的苦恼和无法排除而引发的。
恐惧症的恐惧源一般是外在的,而强迫症的恐惧源一般是自己主观臆想的。虽然外在刺激是存在的,但其真正恐惧的内容却是主观臆想的。关于恐惧症和强迫症的鉴别诊断可参考其他专业书籍,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此案例做过医学检查,已排除脑气质性疾病。
严重标准和病程标准均符合。
再看症状标准:此案例以强迫思想和为主,有少量的强迫行为。如,两腿之间需要夹东西的行为。
病人知道这些感觉都是源于自己的内心,不是被别人和外界强加的。病人也知道这些都是没什么意义的,不必要的,为此非常苦恼,一直在抵抗和排除但无力抵抗也无法排除。
这里有几点和其他心理问题比较相似。
声音问题和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对声音非常敏感,但以衰弱症状为主,同时还有兴奋症状、情绪症状、紧张性疼痛症状、失眠症状等症状中的两项或以上。此案例并没有表现出神经衰弱的典型症状,也没有其他症状。另外,神经衰弱也没有呼吸、口水、余光等症状。所以可以排除是神经衰弱。
余光问题和社交恐惧症:
社交恐惧症里有不敢和对方直视(对视)的症状,但社交恐惧主要是担心自己的行为表现不适当而使对方对自己产生不好的印象和评价。没有无法控制的对周围物体和人的过度关注。
感觉别人能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别人能感觉到自己的余光并讨厌自己 和妄想
这两种感觉和妄想有些相似,但并为达到妄想的程度。和关系妄想以及被害妄想有本质的区别。
注意力固着在阴部 和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是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此案例只是对阴部的注意力固着,阴部并没有搔痒、刺痛、烧灼感、持续疼痛等感觉,也不认为自己的阴部有什么病变。而且躯体形式障碍没有仪式行为,虽然疑病症有反复求医检查的行为,但和强迫症的检查核对行为是不同的。而此案例中双腿之间要夹个东西的行为在躯体形式障碍中是不存在的,可以认为是明显的强迫行为。
根据上面的分析,此案例可以认为是强迫症。
5。7。3思想矛盾
所谓思想矛盾就是指理应如此和事实如此之间的矛盾。正确的思想必然与事实相一致。像本案例这样就是想按照个人的思想来安排或改变客观事实,所以才产生矛盾的。事实上我们之前也能听到各种声音,余光也能看到其他东西,只是这些从来都未引起我们的注意而已。后来,在某些场合我们偶尔注意到了这些,产生了“真讨厌、真烦人、真不道德”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