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的气氛有些沉郁,但还算愉快。我点了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红酒,味道尚可。她是一个健谈的女孩,我是一个健谈的男孩,但是语言的障碍让我们之间少了很多应有的交流。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彼此了解了关于对方的重要的信息。她来自加拿大,她的父亲是加拿大使馆的一名外交官。她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学习中文和中国文化,后来又随父亲来到中国,在北大读书,学得也是中文。
晚饭结束后,我们都有些黯然,似乎都不想让这段邂逅就这样结束。在西餐厅幽暗的灯光下,她蓝色的瞳孔显得有些哀怨。
我们低着头从餐厅走出来,外面月光皎洁。
“不如我们到未名湖边去散步吧?”她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带着可爱的微笑。
我的心情也突然明朗了起来,笑着点了点头。
时间已经是初秋,夜晚湖边的空气已经凉入骨髓了。未名湖原本只是一滩连干净都算不上的池水,湖边矗立的突兀的博雅塔也不过是座废弃了的水塔。但因为共同处在这座著名的皇家园林里,便被那些无趣的文人墨客赋予了很多强加的涵义。但无论如何,在不大的燕园里,这两个物件算是浪漫的,所以未名湖边也便成了北大的情侣和准情侣们栖息的场所。
“不知为什么,我一看见那座塔,便会感觉有些害怕。”Samantha对我说。
我抬头看了看远处得博雅塔,在黑暗中是显得有些突兀,张牙舞爪,嚣张至极。
“没什么可害怕的。那只是座水塔。里面根本没有人的。”我对她说。
我知道她说她对某种事物的害怕,实在以一种高明的方式“示弱”,表明她渴望被保护的心境。这是最常用的示爱的方式。
我们低着头沿着水岸漫步,谁也没再说话。我看见 Samantha紧紧的把外衣裹在身体上,低垂着头。心里生出无限怜惜之情。我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她抬起头看着我,目光中充满感激。于是我感觉到时间、地点都很正确,便轻轻的抱住了她。
Samantha把头埋在我的怀里,紧闭着眼睛,我可以感受到她的心跳。那一刹那我感觉自己已经爱上了她。一见钟情,曾经被我鄙视的概念,发生在我身上,让我无法抗拒。
我低下头去吻她,她完全没有抗拒,也没有热烈的回应,只是淡淡的配合我,完全没有传闻中西方女子的放纵,但也不似东方女孩的做作和矫情。
那天晚上,我和加拿大女子 Samantha 的性接触局限在了这个吻上。我们吻过之后,我轻轻的为她扣好外套的扣子,把她送到勺园留学生公寓门外,便告别了。临走的时候,她看着我,目光中洋溢着异国的温情,让我难以割舍。
送走了 Samantha ,我一个人坐在四十五楼下的长长的石凳上,回味晚上的温存。已经接近晚上十点,但校园里还是会有行色悠然的行人。对于那些北大的顽主们而言,夜晚才刚刚开始。我点了一根烟,缓缓的抽了起来。我的嘴唇边还保留着来自 Samantha唇膏的余香,让我回味无穷。而此时,口袋里的手机却开始兀自叫个不停,如同深夜里树桠上栖居的乌鸦。
我看了看蓝色的液晶屏幕,是一个很奇怪的号码。于是我顺手接通,耳朵里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枫,你还好吗?”
《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1(3)
我意识到是琳,是那个我认为我自己爱着,并始终未曾放弃爱着的琳。
我感觉自己周身的血液都将凝固。尽管我们在分别之前曾经有过那段缠绵的历史和刻骨铭心的盟约,然而我们都是聪明人,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或许此生我们便到此为止了。我从来不为业已失去的东西难过,所以尽管我曾经深刻的想念过她,却也早已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
可当她的声音再度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又不由自主的激动起来。我很清楚,那种感觉仍然是爱情。
“我好想你。”琳在电话里说,声音依然乖巧和妩媚。我闭着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显然对于她而言,离别并不意味着分手。而她的声音,又何尝不让我回到那个纯情激荡的年代。
“我也想你。你回来吧,我真的想你。”我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开始哽咽,心里也开始难过。
电话那边传来琳无可奈何的轻叹,使我意识到了自己某种程度的言不由衷。我刚刚和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女孩亲吻,现在又对过去的未分手的女友倾诉起了我的思念。但我坚持认为,那是一句真心话。
和琳在秋风里淡淡的聊了十几分钟,我没有问她在国外生活的景况,她也没问我近几个月的经历,我们只是那样静静的倾听着对方的呼吸和对自己的思念,便已满足。如同中学的时候一样。那个时候少男少女的恋爱是禁忌,我们只能在夜深人静父母熟睡后拨通彼此的电话,只是希望能够聆听对方的浅浅的呼吸,就心满意足了。那是多么纯真的岁月啊!
“我一定会回去,你等我。”琳对我说。
我没有说话,只是说:“你好好照顾自己。想我就给我电话。”
琳浅浅的笑了笑,挂断了电话。我一个人握着微微发烫的手机,傻瓜一样的站在秋风里,心潮翻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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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2(1)
“你就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一样,不停的从山脚向山上推石头,之后石头滚下来,你再继续推,永远没有尽头,像一个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轮回。”丁磊在去听讲座的路上对我说了这样一番话。正是深秋最美丽的时候,燕园内纷纷飘落的树叶妖艳之至。
丁磊是我高中时的好朋友,同班同学,学理科的。高考的时候只填了一个志愿:北京大学物理系,却被阴差阳错的调到了大热的金融学专业。现在谈起这个来,他还一脸苦笑,跟我慨叹命运是个多么混蛋的杂种。
丁磊是在听我讲述了Samantha和琳的故事之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来的。他是一个优秀却不渊博的人,所以对于他的那些煞有介事的比喻,我一贯当作笑话来听。这次也是一样。我不知道我此刻的心境和西西弗斯的传说有什么关联,但我习惯于有什么事情都和他讲一讲,毕竟和他比较熟悉,而且我们彼此信任。
“那你究竟怎么打算?”丁磊问我。
“没什么打算,事情如何发展我就如何打算。”我懒洋洋的回答。我刚刚进入大学,最初的兴奋尚未彻底消退,实在不想考虑这样麻烦的问题。无论如何,这都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
我和丁磊一同去听的讲座是比较文学所乐黛云教授的“比较中的东西方文学”。对这个老太太慕名已久,不光因为她是汤一介的老婆,还因为曾经读过她的几本专著,很为之折服。讲座的题目很大,大概是“世纪之交的比较文学”云云之类,但乐女士讲得津津有味,口才超群。这是上了北大后听的第一个讲座,总体来说是颇为满意的。讲座结束后,已经是傍晚九点半了。我和丁磊在教室门外告别,便径直回了宿舍。
“少在乱七八糟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吧。”分别的时候丁磊对我说。
我笑了笑,在他胸口捶了一拳,没有说话。
宿舍里只有阿超一个人,在百无聊赖的看着漫画书。
“他们俩呢?”我问他。
阿超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基本没有表情。我知道这是他表达“不知道”的方式。他是一个被家庭娇惯得有些过分的孩子,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他从不在意。我们对此习惯了,也便无所谓了。他半靠在床头,懒散的看着手中的《机器猫》,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即使是在寝室内,他也总是穿着雪白的袜子,并把头发梳得纹丝不乱。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室友。他总是涂抹太多的香水,尽管不是廉价的那种,但那浓郁的香气也经常让住他对面的我呼吸困难。而且他话很多,我又是比较喜欢安静的人。
我看了看窗外,夜色刚刚落幕,华灯初上的街道很漂亮。我实在不愿意这样的夜晚就浪费在格子间般的集体宿舍里。
“想一起出去玩吗?”我沉吟了很久,转过头问阿超。
阿超抬起大脑袋,疑惑的看着我。
“我想去酒吧坐一会,你一起去吗?”我问。
“好啊,我也正无聊呢。”阿超对我说。他迅速的从床上跳起来,穿上了他的锃亮的黑皮鞋。
“走吧!”我对他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和阿超在大街上溜达了半天,直到夜晚的秋风吹得我们有些不舒服,才钻进北大东门外的一家灯光很昏暗的酒吧。那是一片很混乱的地方,凌乱的散落着很多幽暗的娱乐场所和一些名人故居。毕业之前便被拆除了。
进去后才发现,那是一间安静得有些乏味的酒吧。灯光很暗,某个隐蔽的墙角有一架大钢琴,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绅士模样的男人在煞有介事的弹奏着莫扎特的G大调弦乐小夜曲,仿佛他真的理解那乐曲的涵义。
不大的屋子里坐着一对对窃窃私语的情侣,使得我们两个大男孩的出现显得诡异而不协调。
因为外面实在有些冷,我们也懒得再找其他地方,只好硬着头皮坐了下来。脸孔白净的服务生很有礼貌的询问我们想点什么。
“一打嘉士伯。”我头也没抬的对他说。
“大学附近的酒吧,不会都是这副样子吧。”我对阿超说。
阿超笑了笑,没有说话。
于是我们谁都不说话,只是那么默默的喝着自己的啤酒。毕竟我们还不熟悉,仅仅几天的共同生活还不足以让我们有很多话题可谈。
可是当我们每个人都喝下两瓶啤酒后,话便多了起来。
“你注意到咱们班那个上海的女孩没有?就是那个叫施羽的。”阿超一脸坏笑的问我。
我仔细回忆班里女生的那些乏善可陈的面孔,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谁。
我点点头:“注意到了,怎么了?你认识她?”
阿超摇摇头:“不认识。不过她真漂亮,身材也棒。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了。”
我对阿超的评述颇不以为然。那个叫施羽的女孩的确很漂亮,但是绝对属于那种看久了会腻的类型。而且我感觉她的面孔有几分象高中时期那个差点害我失学的女朋友,所以凭空对她有几分厌恶。但是我不想破坏阿超无罪的幻想,于是便说:“她是不错。咱们班还有好多其他女孩子也很漂亮的啊,你都没有兴趣?”
阿超撇撇嘴:“我这个人,无论什么都要追求最好的。次好的和最差的在我看来都毫无分别。”
《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2(2)
阿超的这个观点很新颖,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我。我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很少有极端的想法和癖好,显然在这点上阿超和我不同。但对于别人的有创意的观点,我都会很感兴趣。
“你说,如果我想追施羽,应该从哪里入手?”阿超面颊绯红,声音兴奋,显然嘉士伯的起了作用。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打趣他:“像你这种大帅哥,对她微笑一下就足以让她喜欢上你了。”
话说出了口,我便有些后悔了,因为这句恭维使我显得有些像个同性恋者。但听了我的恭维,阿超却哈哈大笑,声音爽朗,毫无滞碍。而我对他最初的那点反感也在他的笑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