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在卷宗里的玫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碎在卷宗里的玫瑰- 第3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观察了这个发廊,大厅里有4张洗头理发椅,还有2张洗脸用的躺床,里面有8个小房间,我也知道,那是小姐带客人进去搞保健按摩用的。整个下午,就有四五个男人被小姐带进去了。一男一女一进去就关上了门,呆在连书都看不清的那小房间里。我偷着问阿芸,她们不洗头就做按摩?阿芸说,别管人家,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在这里,你自己随便怎么讲自己,千万不要讲别人,这是规矩。
  实际上,你很明白这些小姐在干什么了,环境不好,你没有想离开这里?
  我当晚和阿芸睡在她自己租的一间小民房里,我就说过想走。阿芸说,你走什么呢,人家干人家的事,各挣各的钱,你也不做那事,到假了,就回去,否则不白来了吗。你看,你今天一来就洗了3个头,10块钱已记上账了。不知是她说的有理,还是我有挣钱欲望,我就不想走了。阿芸还说,这里的故事多了,你也长长见识,别傻了巴叽的,长这么大什么是男人都不知道。第二天上午,阿芸还带我逛了商业中心海秀东路,去DC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我不提离开的事了,也没去看舅舅。
  那么,你后来就习惯跟她们一起了?
  环境是能改变人的么。不到两三天,我跟她们都熟了,只要没有客人,她们各种话都毫不遮掩能说出口。我记得那是第3天吃晚饭的时候,阿芸喊一个叫阿苗的快出来吃饭。她出来后,就喊着:他妈的,刚才那男的搞那么长,肯定吃了药了,下次他再来你们别跟他。一句话,她们哄堂大笑。另一个小姐说:别长不长了,给你500块,再长你也抢着上,还快活。我听得脸发烫,可她们像拉家常一般。日后我发现,为了能拉到客人,为了能让男人上自己的身,她们什么话都讲得出来,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当然这一切,都是为了赚钱这个目标。有的小姐,要是一天能接三四个客的话,竟高兴得手舞足蹈,还拿点钱出来请吃夜宵,没客的小姐嫉妒得要命。在这里,真正是笑贫不笑娼,以耻为荣,拉客、性交、要钱,成了她们的全部。在这里,你无法抗拒或蔑视她们,当她们高兴地在我面前数着用身子换来的钱时,我已经不觉得她们下流卑鄙,而是也想着有钱。
  你后来怎么越轨迈出那一步的呢?
  讲实话,那发廊里的小姐没哪一个是被迫的,老板娘只收钟费,做一个交一个,小费归你自己,你拿一千她不红眼,你不做,就走人,只是300块押金就别想要了。在充斥着金钱、肉欲、诱惑的那个环境里,我的心不安稳了。一个阿芸也接了客的夜里,她问我,你有没有男朋友,跟他做过没有。我回答做过。她又问,如果有客人要你陪他,你干不干。我心晃悠悠的,嘴上还是回答不干。她说,其实又有什么,跟男朋友做一样,男朋友做完就做完了,但客人会给你钱。我想起了与小麦的那次,觉得就是那么回事,无痛无痒平平常常就那么过去了。
  你上面说埋的祸根,就是指因为有了性经历?
  不但指有过,还认为就那么回事。
  大概到发廊十几天了吧,一天进来一个男人,好像是东北的,很年轻,又高又帅。看到他,我的心就发痒,感到要有这样一个男人当老公才好。他进来后要接摩,对领班的阿芸提出要找一个海南妹,还说要找正宗“土鸡”。这个人别看他长得帅,实际很下流。阿芸说有啊,但人家才来,你别欺负人。说完,阿芸过来碰碰我,说,怎么样,陪他一下,他以前来过,做水果生意的,有钱。我头脑一热,就答应了。那男的过来眼光辣辣地看了看我,说看你这双眼睛,就像海南人。阿芸催我,最里面的8号房,快进去,快进去。真是人拉着不走,鬼牵着飞跑,我就快快地进了房。我们进了房,我还没关好门,他一把抱了我,又是吻又是摸,还用舌头舔我的眼睛,我像被丢进大海浪涛中的一条小船,根本由不得自己,在下身一阵钻心的疼痛后,我认为,这才是我真正的第一次,但我不好说我是处女。他走的时候,十分满意,丢下300元,说钟费也在里面,你帮我交了。钟费只15元,也就是说,余下的285元就是我的了。那天,我忘记了下身的胀痛,捧着从来没有这么多属于自己的钱,到银行开了活期存折。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那个小环境,让我以耻为荣(4)
从此,你就走上了这条路,后悔过吗?
  以后,就这样走了呗。真的,那阵如果有两天没接到一个客人,心里真不是滋味。我知道自己变坏了,但只想着一件事,抓紧挣钱,上学前就回家,钱给父母一些,让他们高兴,反正他们不知道我在外面干什么工。当我的存款快满3000元的时候,公安局根据举报查封了发廊。查的时候,我正好还和客人在房间里。老板娘、阿芸、我和另外3个姐妹都被抓去了。要说后悔,也是那一天才开始的。
  不要轻易做第一次,那会容易放纵自己
  你现在是否真正认识自己这种行为的危害性?
  知道。我被关被罚款还是小事,我的学也上不成了,我一辈子被这“发廊”害了。我没脸回家了,我父母求着舅舅把我收留在这里。(符丽低下头,抬起了手,手里拿着的餐巾纸本来是擦汗的,现在是在擦眼泪了。)
  你有些什么教训要告诉同你差不多大的女孩?
  我想说,不论你是不是爱一个男人,不要轻易跟他做第一次,有了第一次,你就会觉得无所谓了,就会容易放纵自己。我想,如果我跟小麦没有那第一次,我不敢也不会与客人做那种事。
  (我默然。采访结束,我希望她用诚实的劳动获得幸福。她哭着跑回去了。)
    ◎采访手记:
  据了解,1994年之前,海南女中学生发生性犯罪的极少。海南泡沫经济破灭之后,有相当一部分在海南卖淫的内地女子返回。或是观念改变的原因,或是经济落后等因素,海南女孩(包括在校中学生)性犯罪开始增多,各县市基本都有。这个问题,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海南的这个变化是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而变化的。钱在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大,经济在社会与家庭中的地位越来越明显,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不择手段地攫取金钱,“笑贫不笑娼”成为一种风气的时候,阿芸的堕落的小环境和大环境就都“成熟”了。
  但我觉得更为可悲的是,阿芸是在被抓之后才感到后悔的。那么,她是真正地醒悟了吗?她是真正地认识到了以前的无知和愚昧了吗?惩罚结束后,她还会为以前的经过感到后悔吗?她以后果真能用诚实的劳动获得幸福吗?我为她担心。
    ☆专家视角:
  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活动。对于现在很多在从事灰色产业的农村女孩来说,马克思这句经典的话是她们让自己少一些自责的最有力理由。
  对弱势群体而言,采用合法的手段无法满足需要时,并不意味着使用越轨的手段仍然无法满足。符丽和她的姐妹们一开始想着的也是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她们也选择过多种解困方式,她们也做过出卖廉价劳动力的工作,不过在卖淫一天数百元的收入相当于此前一个月的收入对比中,她们同样会选择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多的利益。因为很多时候,除了自己的肉体,她们没有更多的资源去参与竞争。
  贞操,这种建立在道德自律基础上的人们的自我内部控制,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会跟着变化。通常情况下,当个人接受了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标准后,就会对可能实施的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预先产生自我谴责。这种自我谴责就会作为一种自我威慑力量,抑制个人进行越轨行为的想法,使越轨行为不能发生。但是由于一些原因(如本案中符丽在那个月光之夜的失身)介入,会导致人们解除这种道德自律行为的自我评价。于是随着个人内心的自我谴责的减弱,越轨行为就会不断升级,向恶性发展。
  在不同解困方式的尝试与对比中进行最优化选择,贞操的丧失,成了满足她们最基本需要的首先跨越的障碍。在很多和符丽相同境遇的少女们初次越轨后,或许最重要的和最有效的措施是预防由初次越轨后由于一系列社会反应所引起的二次越轨。
  (王洁)
  

天亮以后就分手(1)
林里力
  杨吉,男,辽宁省锦州市人; 生于1985年9月。2003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杨吉先后于网上搭识多名女网友,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后,乘被害人熟睡或不备之机,窃取被害人财物共计2万余元。2003年9月,杨吉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为刑期较短,被留在看守所内执行。
  今年7月的一天,经虹口区检察院的安排,我由承办检察官小马陪同,在看守所里见到了杨吉。他怎么看都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尽管个子约1米78,又长得结结实实,可那张脸还是有些稚气未脱。或许,是因为我已经知道了他年龄的缘故?负责侦查此案的虹口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卜探长却告诉我,你没看见他被抓获那会儿,一身名牌,无边框眼镜,头发用摩丝喷出一个酷酷的造型,帅着呢!
  我努力发挥着自己的想象,可是没有用,我就是想象不出,像这样一个作案时还不到18岁的小男孩,怎么就迷倒了那么多年龄比他大得多的都市女白领?
  带着这个谜,我与杨吉开始了一场还算是坦诚的谈话。
  为网上女友闯上海
  你是辽宁人,怎么到上海来的?
  到上海来,是因为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上海女孩。我吧,很小就喜欢上网,大概是初一放寒假期间开始进网吧玩,以后,就被它迷住了,所有的课余时间都是在那里过的。到了初二下学期,因为成绩太差,实在读不下去,我就不读了。其实,我本来功课还是蛮不错的。
  (这倒是事实。听杨吉父亲说,他小学毕业升中学时,还是保送上的当地重点学校。)
  我老爸是搞建筑的个体户,就是人家说的包工头,老妈帮他做财务。所以,他们常年不在家,我从小是跟奶奶过的。不上学了,呆在家里,老爸看奶奶根本管不了我,就让我跟着他。这样,有两三年时间我跟着他们到处跑,不仅在北方跑,也到过浙江的温州、宁波等地方。那段时间,只要有机会,我还是上网。
  上网干什么呢?打游戏?聊天?
  主要是玩游戏,但无聊时也进聊天室,那女孩就是聊天时认识的。大概是2002年的11月份吧,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时鲜菜”的上海女孩。虽然她比我大3岁,但我们天南海北聊得很投机,而且,几次聊下来,大家都有了想见见面的念头。所以,2003年春节,她一再邀请我到上海来过节,我就来了。噢,忘了告诉你,她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离婚了,她跟父亲过。因为父亲找了个女人同居,那女人嫌她在家碍手碍脚,她便整天泡在网吧里。我跟老爸说,我也不小了,想试着自己出去闯闯。老爸可能觉得我的话也有道理吧,就给了我3千块钱,这样,我就在2003年1月底到了上海。见面后,我们感觉不错,还好,大家都不是“恐龙”,没有“见光死”。她知道我比他小,可不在乎,我们在外租了一间小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