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出了剑,说:“对不起,我必须杀死您,然后自杀。我别无选择。一切从一开始就是王子的安排。”
告诉我这故事的人还补充说,这个后传其实反映了民间对戴安娜之死的解释。如果是这样,我就更感到迷惑:查尔斯与卡米拉现在演的又是故事里的哪一段?难道最终还是要回到《灰姑娘》那首歌里所说的:“我曾经忍耐,我如此等待。也许在等你到来。也许在等你到来。”()
美丽的女人与伟大的女人
∷∷ 林鹤
写小说的米切尔原先打算在书里塑造的女一号不是郝思嘉,而是那个“伟大的女人”(白瑞德的评价)媚兰,只不过个性鲜明的思嘉才被捏造出来就抢足了风头,这也是米切尔自己的本性搂不住要*的原因。但是另一方面,为什么她立意要写安静的媚兰呢?要知道,红玫瑰和白玫瑰之间,难描难画的是白玫瑰呀。
以小人之心来揣度,原因之一是,选媚兰来当主角在道德上比较讨巧,因为她不仅代表着旧南方的女性典范,而且也是世世代代男性理想中的女性典范。她说得上好看,却不算美(米切尔的原话是,平淡而高贵),所以为*就很让人放心。她永远慈悲为怀,是所有人的守护神。她明明很有魄力,却显得柔弱宁静,辅佐了丈夫,又不伤及男性的自尊和体面。最重要的是,媚兰是无私的,她没有自己。思嘉直到媚兰临终才发现她一向是自己的支柱,其实我们多少也被这个“伟大的女人”骗了许久。最逗的是,书里写了两个“伟大的女人”,思嘉的母亲爱伦活到34岁,媚兰只括到29岁。米切尔若非故意,就是在潜意识里知道,做一个“伟大的女人”太可怕,不是常人所能胜任。如此,这就不是一个合乎情理的理想了,为了伟大先得死掉,无论如何有点儿强人所难吧。
媚兰的伟大举止当然有一个出发点,就是她对丈夫的爱。以前对此深信不疑的我,现在有点儿狡猾了,可就不肯再上当。要是她的的确确在爱着,不可能没有意识到思嘉是个咬牙切齿的情敌。如此说来,她对思嘉、对丈夫的态度仍然若无其事就太虚伪,太不符合她的好女人定位。因此她也许并不像米切尔编的那样深爱艾希礼。那她又何苦呢,如此自觉自愿地不把自己当人? 。。
No。1 婚姻圈套(15)
再来看看讨人嫌的思嘉。其他女人烦她当然是天经地义,因为她风头太健,是所有同性的天敌。在人品天性缺点的背后,真正的犯忌处,是她以一个女人家居然能够独立经营、生存(相形之下,媚兰那时是躲在思嘉的背后,半辅佐,半寄生,其可怜可爱之处自然多矣),而经济的依附状况却是男性驾驭女人的一大杀手锏。
设想我的身边有这么一个活生生的思嘉,忝为同性,我一定也会避之如蛇蝎。但是,隔开一段安全距离之外,我深深地敬重感谢思嘉。如果没有这类女性矫枉过正地争取独立和平等,或许我辈现在还裹着三寸金莲,闺怨无边地在绣花。可疑又可叹的是,为什么女人们也爱的是媚兰,毫不认同令所有女性“利益均沾”的思嘉;可疑又可叹的是,米切尔本人身上,亦是思嘉的因子多得远,她为什么没有像夏洛蒂·勃朗特对待简爱和露西·斯诺那样,理直气壮地站在自己的主人公一边大声疾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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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小鸟
∷∷ 施武
有一种小鸟织的窝特别好,一个个待在树枝上,人看了都说是工艺品,这窝都是雄鸟织来娶亲用的。到了*季节,雄鸟着翅膀叫着,一只娇小的雌鸟来了,你以为她来是件多浪漫的事,错了,她连看都不看雄鸟一眼,直奔一个瞧着不错的窝,往里探探头,不行,眼都不眨地朝另一个窝飞去,看上三五个后,选定了一个钻进去。接下来就是生儿育女。其实她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往后的日子。使我想起这些鸟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她年轻漂亮的时候找的夫君英俊殷勤会哄人,后来的事情让她发现自己看走眼了,就离了。一晃几年,虽说青春不再,漂亮是尤在的,在这期间她自然不会闲着,她多能干啊,不管是当部门总管,还是自己当老板,都干得有声有色,也不指着谁来养活。可是说到婚嫁,她选中的是一个不那么英俊不那么会哄人还有点倔头,可绝对是一个又能干又高尚的单身贵族。根据她的浪漫经历,我知道她现在的目的,是比翼双飞也好单练也好留一个结实的后院养孩子过日子。我暗示了这种猜测,她说没错,我就想起了那种小鸟。按照那种小鸟的标准是绝对不错的,也聪明。
其实,我这位朋友年轻时的选择也是为了过日子,只不过是设计了另外一种日子,是人比小鸟多出的东西,那就是诗意浪漫,浪漫的日子也很好,但是不太好把握,需要很多想象力和冒险气概。
所以,听有男士抱怨说为什么姑娘们一过三张,或一结婚就变得特重物质,挣钱,房子,家具,功名利禄,这时候我就往动物那儿想。雌性动物,但凡是住在窝里的都很在意窝的选择,成对生活的都会挑一个健壮的伴儿。这是不是重物质?不是了,我们知道她这是为小崽的安危着想,于是就觉得她特别精神化,特别感人。人不也是动物家族中的一员?女性们虽然有了不生儿育女的选择,但是心理学家分析过:能力决定兴趣趋向。能力放在那儿用不用是争来的权利,与此相关的兴趣趋向是被决定了的。
参考动物们的生活方式虽说有简单化的弊端,但是遇到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回归自然也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开朗。难道你还真能明朝散发弄扁舟?什么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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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完美主义者(1)
要做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并不是件容易事,但在物质上力求完美还相对容易一些。我的朋友阿麻则是一个精神上的完美主义者,他时常更换女朋友,难以忍受别人哪怕是小小的缺点,这样做的结果是他工作不顺,爱情不如意。
牛奶浴后上金床
∷∷ 苏童
弹指一挥间,我们正处于一个贫穷与奢华并行不悖的时代,因此当报纸上披露新兴的牛奶浴诞生时,尽管许多人瞠目结舌,许多人议论纷纷,但我相信还有许多人与我一样,对这种牛奶浴内心是不以为怪的。有什么可奇怪的呢?据说广东某地已经有人在推销纯金制成的床,比起金床来,牛奶浴的奢华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但我几乎可以肯定,听闻有人以牛奶洗澡而脸色大变的人,也与我一样,多为小时候喝不上牛奶的人。我们小时候喝不上牛奶,假如谁告诉我们某地某人在洗牛奶浴,我们会断定他在谈论平民们所陌生的宫廷帝王贵妇的生活。我们小时候用光荣牌肥皂洗澡,假如谁来告诉我们某地某人正在用牛奶洗澡,我们会失声大笑,我们想能用上一块上海产的檀香皂已经美死你了,用牛奶洗澡不是疯话便是梦话。
因此当我们得知牛奶浴即将应市时,我们愕然而愤怒。我们首先想到牛奶是一种高尚的食物,是我们许多人童年想喝而喝不到的富有营养的食物,也是现在贫困乡村的孩子们听说过却没见过的食物,想到浴室经营者们将把雪白香酽的牛奶一桶一桶地倒入浴池中,想到许多散发着汗味和体臭(甚至长有梅毒和尖锐湿疣)的身体将浸泡在牛奶里,想到那些被人体污染的牛奶最后将从下水道里汩汩流走,我们痛心疾首却又无可奈何。我们不得不承认,以皂荚和劳动肥皂沐浴的时代已经过去,慈禧太后的香草浴盆也已显得寒怆而缺乏想象力,我们如此糊里糊涂地迎来了一个牛奶浴时代,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正处于一个物质过剩的时代。既然南京的牛奶多到无法倾销,经营者们把它倒入浴池中收取一份昂贵的浴资又何尝不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许多人在这个商业时代里显得心胸狭窄而又大惊小怪。
我们心胸狭窄是因为我们自己掏不了一厚叠钱去洗牛奶浴,还因为我们在家打开煤气热水器用力士香皂洗身用飘柔香波洗头时错以为自己进入了“小康”,而这种错觉被牛奶浴彻底地纠正了一下。从此我们这些“小康式”洗澡的人将不敢洋洋自得。
我们大惊小怪是因为我们古典的良知或者顽固的大锅饭观念,我们会说,那么多的牛奶为什么要倾倒在浴池里?为什么不运到那些贫困的地区让那些半饥不饱的老人孩子喝个够呢?但是牛奶浴的经营者们会说,那是希望工程和扶贫救灾的事,跟牛奶毫无关系。你们所说的是无穷无尽的道义和援助,而他们所做的是无穷无尽的投资和获利。
况且牛奶浴的经营者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了,他们用以牛奶浴的牛奶是一种只对人体皮肤有益的牛奶,假如喝到肚子里却营养价值不高。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么一种牛奶,也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是如今常见的商业口径和宣传策略,但我情愿相信那是真的,想到那是真的,想到那牛奶并不怎么好喝也没什么营养,我的心里就舒服一些了。
我舒服不舒服其实无关宏旨,牛奶浴说不定也会像桑拿浴、冲浪浴什么的一样风靡一时,我去不去洗同样也无人过问,总有喜欢新鲜事物的人欢呼雀跃着跳入那池牛奶,总有雪白香酽的牛奶溅到地上,却溅不到你的身上,更溅不到你的嘴里。 。 想看书来
No。2 完美主义者(2)
虽然我们小时候喝不上牛奶。
我又想起广东的那几张金床,不知买了金床的人是否瞧得上牛奶浴,但我认为洗完牛奶浴再上金床睡觉可以称得上丝丝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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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超市说起
∷∷ 孟湄
现在的北京人都承认,要说出门买东西,真和过去不一样。北京有了各种各样的超级市场:连锁的,不连锁的,中资的,合资的,小型的,大型的,几天不见,不知那条街就新冒出一家。前些时候意外地发现,连法国人发明的那种占地几千平米,柜台有上百个收银机,商品从婴儿出生用的奶瓶尿布到人死了埋到地里用的墓碑石和装死者像的大理石像框,人一辈子可能用的东西都摆在货架上的超超级市场(Hypermarket)也在北京三环路边开了门脸儿。
对于超市,我的第一态度是非常拥护:不用跟售货员求爷爷告奶奶,简直太好了。一向我最怕的就是商店售货员给脸色。求他等他费得那功夫就别提了。不过如果将心比心,也可以理解:常常为了点儿针头线脑,让人家售货员一次次把东西拿给你看,碰上顾客挑鼻子挑眼的,一耗就是半天。这种事儿,谁长了谁也烦。如今有了超市,东西摆在那儿随便拿随便看,到时候收银机结算,买和卖之间的那一层麻烦都给省去了。
再有,超市带给人的方便也是没的说,上了一天的班下来,够累的了。有了超市,省得为日常生活的一点儿东西走好几家店,只需逛一次超市就买下一个星期的食品、日用品,省下来的时间多和孩子家人在一起,或出门会朋友,或看电影听音乐会,或干脆待着什么都不干。总之方便。
方便,和快、省事,这几个词一起,已经成了今天消费社会里人们思考问题和寻求解决方案的关键词。几乎是社会各职能部门与服务部门的宗旨。本来也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