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什么脸上的笑容转瞬消失无踪。
无花从颀长老人一提到“每隔二十年江湖便要”大乱,便知他想要说什么,目不转睛的凝着王怜花,自然将他的脸色变化看的清清楚楚。
无花目光复杂,伸出手拉了拉王怜花的袖子,王怜花先是一怔,随即遂不及防的将小无花抱起来,在他脸上啃了一口。
无花脸一黑,伸出手抓住王怜花的手臂,往死里掐。
萧楚见无花与王怜花两人暗中“打情骂趣”,想笑却又因为被人点了穴道,出不了声,一张脸扭曲得极为痛苦。
原随云倒是恍若没见到两人的小动作,面目含笑,悠然的听着颀长老人说话。
颀长老人黯然出神了半晌,方接道:“只因那年中秋过后,武林中忽然传开件惊人的消息,说是百年前‘无敌和尚’仗以威震天下的‘无敌宝鉴七十二种内外功秘笈’即是藏在衡山回雁峰巅。”
他自取杯浅啜,接道:“这消息不知从何传出,但因那‘无敌宝鉴’,实是太以动人,是以武林群豪,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谁也不肯放过这万一的机会,闻讯之后,便将手头任何事都暂且抛开,马上赶去衡山,闻得江湖传言,衡山道上,天天跑死的马,至少有百余匹之多,武林豪强行走在道上,只要听得有人去衡山便马上拔剑,只因去衡山的少了一人,便少了个抢夺那‘无敌宝鉴’的敌人,最可叹的是,有些去衡山的旅人,也无辜遭到毒手。”
颀长老人沉痛地长叹一声,道:“那时正是十一月底,天上已开始飘雪,武林群豪为了抢先一步赶到衡山,纵然在道上见到至亲挚友的尸身,也无人下马埋葬,任凭那尸身掩没在雪花中,事后老朽才知道,还未到衡山,已死在路上的武林高手竟已有一百八十余人之多,其中有三人,已是一派宗主的身份,这情况却又造成了一个人的侠名,此人竟肯牺牲那般宝贵的时间,将路尸一一埋葬。”
颀长老人说到此处,顿了许久,终于缓缓将二十年前,衡山回雁峰发生的惨事,‘九州王’沈天君之死,以及柴玉关欺世盗名,以及仁义山庄的建立等等一一道来。
众人听得江湖传闻,虽然早已知道此事结果,但今日听到内里竟然还有如此辛密,又是震惊,又是愤怒,但此刻仍是恻然动心,甚至连那落泊少年,也黯然垂下头去。
便在这时,原随云裹在袖子里的手微微一顿,他听到无花传音入密,道:“你为何会到这里?”
原随云眼角不易察觉的微微张了张,回音,一字一顿,缓缓说出三个字:“楚、留、香。”
无花眼里陡然闪过一阵阴狠,随即将那阴狠凌厉之色淹没于眼底最深处。
原随云听到无花趴在王怜花身上,让人看不清脸色。
无花又道:“那他呢?他也是因为楚留香?”
原随云暗自摇头,含笑解释:“萧楚是我几年前捡来的。”
无花诧异:“捡?”
原随云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所以对于他的师承来历,到目前为止,就连我都不清楚。”
无花冷笑道:“如此来历不明,你倒是信他。”
原随云微微挑起嘴角,道:“我虽然眼睛瞎了,但我自认为我甚至比其他人还要看得通透清明一些的。”
无花又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隔了许久,无花突然问:“你如今,想回去么?”
原随云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笑了一下,然而无花从那人轻笑之中,听出了讽刺、嘲笑、黯然等各种各样的情感,无花心底五味陈杂,从这一声笑中,他自然听出原随云是不愿在回到那个拥有“楚留香”的江湖的。
便在这时,颀长老人已经将所有的往事细细道出,众人从衡山宝藏,说道沈天君沈大侠遗孤,再说到快活王与柴玉关之间的联系,就在众人诸多揣测之时,忽然有人闯入仁义山庄,王怜花便借此时机,偷偷从仁义山庄溜了出去。
无花看着王怜花脸上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神色,道:“这些人要对付快活王,你不去。”
王怜花恹恹的挥了挥手:“江湖人打打杀杀,蛮不讲理,我何必和那些野蛮汉子在一起搅混水。”
王怜花悠悠的叹了一口气,此时雪已经停了,整个房梁白茫茫一片,枝干参天之韵,说不出的萧瑟。
无花淡淡的呼出一口白气,跟在王怜花后面,尚未走几步,原随云已经与萧楚两人走了出来。
原随云道:“仁义山庄之事,虽非你我之事,但邀请王公子喝酒,随云还是能做到的。”
王怜花道:“既然有酒,那王某就却之不恭了。”
三个青年加上一个小孩,三人缓步走到酒楼,店小二看到几个长得漂亮又贵气的公子,眼睛一亮,将几人引向了最好的雅间。
原随云看起来斯斯文文,此时他抱着酒杯,一杯一杯缓慢的小酌,从从容容,闲情逸致,美不胜收,颇有君子如玉的味道。
王怜花与他对坐,他旁边是无花,无花旁边是神神叨叨的萧楚,萧楚百无聊奈的盯着三人,一脸怨念。
虽说有三个蛇蝎美男子(?)在一起颇为养眼,但三人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自顾喝酒,并不说话,萧楚自然感受不到此间有奇妙的气氛在众人沉默之中流转,他只觉得无聊。
便在这时,窗外忽然跑来一只鸽子,王怜花伸手接过,从怀里掏出一小包食物喂了宠物,看到纸条之后,瞳仁微微一颤,对原随云道:“原公子,看来王某不得不先行离开。”
原随云道:“请便。”
王怜花抱着无花,在原随云话说完的那一刻,当先跳出了窗户。
王怜花将无花放在地上,王怜花道:“小无花,我现在要去云梦仙子那里,你是找个地方等我,还是先回李园?”
无花想了想,虽然他想见见王梦仙子这个极品,但是一想到上一世的石观音,他便对此种女人生出了一种厌恶之感。
无花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头,“回李园。”
他说:“等你事办完毕,你可以来找我。”
王怜花笑眯眯的点头,抱起无花,旋起轻功跑到李园门口,将无花放下,这才消失了踪影。
无花站在李园大门边,直看到王怜花离开,嘴角慢慢勾起一抹笑容,从怀中取出一个口哨,对着青石板的街道上吹了三声,两长一短,不过片刻,一个约莫八岁大的小孩从人群中钻了出来。
小孩子见到无花,恭恭敬敬的道:“公子……”
无花道:“事情办得如何了?”
小孩子道:“一切听您吩咐,只是那些被我们收养的孤儿乞丐,因为不曾与公子谋面,对公子都很好奇,所以……”
无花道:“红鹰,你知,我这个身体,不便见人。”
被叫做红鹰的小孩子眼光闪了闪,没有反驳,的确,谁又想到,一个两岁半左右的孩子,究竟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呢。
红鹰叹气,如果是在半年前,他绝对不相信自己竟然有朝一日,要听从一个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孩子的吩咐。
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相信,原来两岁半的小孩,并不都是懵懵懂懂不知世事的。
chapter21。人不能败家
在遇到无花之前,红鹰不叫红鹰,那时候他一直被村子里的人唤“二狗子”,二狗子遇到无花之后,才有了“红鹰”这个名字,同时,也帮他妹妹得了一个好听的名儿——红菱。
红鹰从小没有父母,从记事起,便一直与自己的妹妹相依为命,小时候都是靠村里的百家饭喂养。
红菱身子骨从来都不好,小时候,他们还在村子里吃百家饭的时候,村里的人经常看到他说:“二狗子,你妹妹养不活的,把你妹妹丢了吧。”
红鹰那时还小,只知道自己妹妹与自己相依为命,从来就没有将妹妹丢弃的想法,只想着,我只有这么一个妹妹,就算妹妹只剩最后一口气,她没死,他便不会丢了她。
红鹰本来以为他们两兄妹的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他甚至还想过等他长大以后,到镇上去谋个差事,娶一房媳妇,一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了,不料人算不如天算,一年前,红鹰七岁,红菱六岁的时候,两兄妹生活的村子里遭了灾荒,家家户户连自己的饭食都是吃了上一顿没有下一顿,自然没有多余的粮食来喂两个小孩。
饥寒交迫之下,红鹰不得不带着自己的妹妹从村子里来到了城里,成了孤儿乞丐,同时也学会了偷鸡摸狗。
然而他的妹妹身子本来就底子薄,经过这一折腾,红菱得了病,她做梦都在念着,村子里的人说镇上有肉的包子很好吃,而她就快要死了,一辈子吃着残羹野菜,从没有好好吃上一顿肉,闻一闻肉的香味。
那一天,红鹰看着妹妹消瘦的身子,哭得稀里糊涂,一咬牙,冲到街对面的包子铺,却因为被人发现而打了过半死,而当他好不容易逃出来的时候,手中的包子,早就不知道落到了哪里。
红鹰记得那时候他看着自己空空的手掌和妹妹常年因为营养不良而干干黄黄的脸,忍着浑身的疼痛,“哇”的一下跪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你想要改变么?”
就在他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泪眼朦胧中,红鹰突然看到一个穿得十分漂亮,长得也十分漂亮的孩子正坐在墙头,歪头看他。
红鹰盯着小孩子,半天没反应过来。
“你想要改变么?”小孩子也不建议,指了指她身后已经陷入昏迷的妹妹,说:“你想要医好你的妹妹,想要变得有钱,想要变得有势,想要改变这种朝不保夕,任人欺凌的生活么?你想要成为人上人,所有的人看着你都要唤你一声‘公子’或者‘爷’,所有的人都对你和你的妹妹毕恭毕敬,所有的人再也不敢像欺凌蝼蚁一样的欺凌你们么?”
那时候,红鹰痴痴呆呆的听着小孩子的话,他没读过书,也没有多少见识,他没有听懂那孩子究竟说了些什么,然而他却明明白白听清楚了,那个孩子在说“可以医治好自己的妹妹,”,那时候他心里虽然不相信这个看起来才两三岁的儿童究竟有什么本事,但他没有钱,而妹妹就快要死了,他已经走到了绝路。
他并不知道“死马当做活马医”这个词语,然而那个时候,他的心里还是升起了一丝小小的期望,于是他朝那个比自己还小很多的小屁孩跪了下去,死死的盯着墙头的人,说:“只要你医好我的妹妹,我什么都答应你。”
从回忆中醒过来,红鹰沉默的站在无花身后,那时候的他并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幼小的孩子竟然真的用治好了红菱的病,然而现在看来,他当时虽然懵懂,糊里糊涂的就认了主人,但似乎……总算没有选错,至少他们现在有了钱,有了房子,还新收了一帮丐帮看不起的的流浪孩童。
无花听着红鹰汇报情况,点点头,道:“你告诉他们,让他们好生训练,等他们身体训练好,基础练到一定程度,开始修炼内功的时候,我自然会见他们。”
无花转身,上下打量了一下红鹰,道:“你的基本功已经扎实了,今日开始,我便教你内外功夫。你且跟着我。”
说着,带着红鹰敲上了李园的门。
管家见到被人带出去的二少爷,惊讶万分,随即看到无花旁边的小孩子,道:“这少年是?”
无花脆生生的道:“李伯,这个哥哥是怜花哥哥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