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当一个港闻编辑,为什么要转行?」他问我。
那时候,我已经厌倦了当一个天天去报道人间惨剧的记者。
「当记者可以有什么前途?」我反问他,「开公关公司是一盘可以赚大钱的生意。」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市侩?」他冷笑。
「你什么时候才肯变得现实一点?」我反过来问他。
「我没有你那么喜欢钱。」他说。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冲口而出。
「是的,我是个不会赚钱的男人,你去找一个会赚钱的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喜欢怎样便怎样。」他不再跟我讨论。
***
我答应了洪乐平跟他合组公关公司,我以为阿政会慢慢接受我的选择。
我们公司的生意比我们意料中要好,第四个月后已经赚到钱。我和阿政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报馆的一名记者在北京采访时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门,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连替他收拾行李的时间都没有。
「我出去了。」他拿着旅行袋说了一声就出门。
那时是严冬,北京应该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国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我赶忙在鞋柜里找出那双雪靴,拿去给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经登上一辆计程车了。
阿政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脚上长满冻疮,我觉得很内疚。
「你为什么不带那双雪靴出门?」我埋怨他。
他没有理我,摊在床上闭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热水出来替他洗脚,我还是头一次替男人洗脚。
「你干什么?」他坐起来问我。
「替你洗脚。」我低头用毛巾替他洗脚,跟他说,「把脚洗干净,然后涂药膏。」
我一边替他洗脚,一边忍不住流泪,我想起我在英国买那双雪靴给他的情景,我记得他在酒店里脱下那双球鞋时,脚上长满了冻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个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着我的双手说:「傻女,别哭。」
「我们会一起到老吗?」我问他。
他点头。
但他的诺言没有兑现。他的事业停滞不前,我的事业则可说是如日中天,我在公关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红,每个月有接近十万,是他的一倍。
从前认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换一个更大的单位,但阿政反对。
「为什么要换?我喜欢这里。」他说。
「你不觉得地方太小吗?」我跟他争辩。
「我没有钱。」他说。
「可以用我的。」我说。
想不到我这句话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说。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们躺在床上,整晚背对背不说话。
换屋的事搁置了,但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频密。每当我兴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时,他总是冷冷淡淡的说:「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没有支持,也没有鼓励;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我努力是因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输给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们又讨论换屋的问题。
「我们要换过一间屋,我的东西已经没地方放了。」我跟他说。
他坐在床上看书,对我的说话好象充耳不闻。
「你听到没有?」我问他。
「要搬的话,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给他气得七孔生烟。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说。
我很愤怒,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们打起架来,在这天之前,我们已经两个月没有做爱。
我没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泪。
「我们分手吧。」我说。
他没有反对。
我把我们联名买的单位卖了,还了银行的贷款之后,把余下的一半钱存入他的户口,从此我们各不相干。
***
分手后的第一年,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后的第二年,他介绍了一宗生意给我,我们偶然会通电话,我知道他正在跟一个女孩子来往。那个女孩子比他年轻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书,我见过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象我当年仰慕阿政一样;跟我不同的是,她没有觉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认为阿政需要一个和他一样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这个女孩子对我说。
从前我也知道阿政是个大男人,我以为自己是个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为了他,爱情是我生存的动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这种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个没有野心,甚至没有进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她想要个名份,我的年纪也不少了。」阿政一边搔头一边说。
我都忘了,他已经三十八岁。
「恭喜你,会请我喝喜酒吗?」我问他。
「你有空吗?」他问我。
「我还是头一次喝旧情人请的喜酒,我一定会来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阿政说。
「什么事?」
「那天打了你,对不起。」他说。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应该还手。」
「当时不可能不还手的。」我笑说。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间酒店举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帅。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憧憬过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想着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没想过新郎是怎样的。
我送给阿政的新婚礼物是一幅油画,可以挂在客厅里。我想了很久该送什么礼物给他,最后,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画,让他家里永远有属于我的东西。
在宴会厅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说。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说。
「什么事?」
「那一双雪靴,是你拿走了,还是我拿走了,搬屋时很乱,我都忘了。」我说。
「是我拿走了。」他说。
或许是我一厢情愿,我觉得阿政还是爱我的,他没有忘记那一双雪靴。
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阿政,我后来又买回北角那个我们一起住过的单位,时常站在阳台上,想起他抱着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没有人会象他那样爱我。
站在阳台上,我会希望香港下雪,那么阿政就可以穿上我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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