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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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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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车就是等于隐居。

    陈桂花拍门,一名打扮朴素的中年妇人来开门。

    「你们找谁?」妇人问。

    「秦榛先生在这里吗?」钱冰问。

    「他在二楼,你们是谁?」

    「警察。」陈桂花出示证件。

    「你住在这里的吗?」钱冰问妇人。

    「不,我住在附近,每个星期有一天过来打扫。我去告诉秦先生。」

    「谢谢你。」钱冰说。

    屋子的下层是一个陈设简单的客厅、厨房和浴室。鞋架上只有一对男装皮鞋和一对女装布鞋,那双布鞋该是钟点女佣的。

    「秦先生请你们上去。」妇人说。

    二楼的墙上全镶上书架,秦榛的藏书很丰富,钱冰还以为他是个不太有学问的人,想来她是错的。

    一个五十多岁,体格魁梧的男人从睡房走出来,正是秦榛。

    陈桂花看得目定口呆,没想到五十多岁的秦榛那么风度翩翩,充满男性魅力。

    钱冰也大感意外,她以为写那种通俗爱情小说的男人应该是小个子,深近视,没有什么气质的,秦榛却象一个绅士。

    「对不起,吵醒你。」钱冰说。

    「不,我早就起床了,我习惯在床上写作。」秦榛说。

    「我是港岛重案组高级督察钱冰。」钱冰自我介绍。

    「找我有什么事吗?」秦榛问。

    「早前一名女子在自己的座驾内服安眠药自杀,身边有十二本爱情小说,都是秦先生的大作。」钱冰说。

    「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秦榛难过地说。

    「你认识死者吗?」钱冰把胡翩翩的照片交给秦榛,「她叫胡翩翩。」

    「我不认识她。」秦榛说。

    「我们在她家里找到你的两本书,一本是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签名的,一本是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签名的。」钱冰说。

    「经常有读者把书寄到出版社让我签名。」秦榛说。

    「胡翩翩有写过信给你吗?我意思是她有没有写过信给你,透露自杀的念头,说不定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点线索。」钱冰说。

    「我没有收过她的信。」秦榛说。

    「她死时手上拿着的是《随风生灭的爱情》。」钱冰说。

    秦榛叹一口气说:「我觉得很难过。」

    「打扰你不好意思,我只是循例调查一下而已。」钱冰说。

    「不要紧。」秦榛说。

    「秦先生,麻烦你一件事,可以替我在这几本书上签名吗?」陈桂花从背囊里拿出八本秦榛的大作。

    「当然可以,你的名字是--」

    「陈桂花,玉桂的桂。」

    秦榛拿起一支墨水笔在书上逐一签名。

    「秦先生,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钱冰说。

    「欢迎之至。」秦榛说。

    「你为什么在十五年前退隐江湖?」

    「我只是想专心写作而已。」秦榛说。

    「原来是这样。」

    秦榛送钱冰和陈桂花出去,目送两人开车离去,秦榛跑上睡房,伏在床上哭泣。

    胡翩翩在过去二十年来不绝的写信给他,起初秦榛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仰慕者,却想不到她那样痴心。

    在成名的头几年,他的确很爱曝光,爱被人仰慕,大家都封他为爱情专家,事实上,他是情场浪子。但十五年前,他遭遇了一次情场滑铁庐,一个他深爱的女人竟然移情别恋,秦榛受了打击,从此不肯再露面,他不希望那个抛弃他的女人永远可以站在某个地方看到他的一举一动。

    胡翩翩经常在信中要求跟他见面,去年,秦榛终于被打动了,约她在这所平房里见面,胡翩翩还带了一本他写的书来请他签名,那一天,是七月一日。

    秦榛从来没有见过胡翩翩,可是,这个女人写了二十年的信给他,在这一次见面之前,他们仿佛就很熟悉了,她把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一一在信中告诉他,包括那一次她悔婚。她悔婚的原因是发现自己最爱的男人是秦榛。由于这种千丝万缕的前因和二十年的爱慕,胡翩翩跟秦榛当天晚上就上床了。

    这天以后,胡翩翩每个星期有两三天都来找他,她没有车,到米埔很不方便,她说过要买一辆车。

    一个星期之前,胡翩翩向秦榛提出结婚,她说,她已经三十六岁了。秦榛没有答应,胡翩翩跟他吵了一场。她说过,会要他后悔,秦榛没想到她会寻死,并且抱着他的小说寻死,她一定非常恨他。他没有见过那辆新车,是在报纸上才第一次见到的,胡翩翩买下那一辆车,完全是为了跟他见面。

    秦榛伏在床上嚎啕大哭,她死了,他方知道这个女人是他唯一的知心。

    陈桂花开车从米埔驶出市区。

    「想不到秦榛那样英俊,迷死人了。」陈桂花仍然十分陶醉。

    钱冰翻开秦榛的书看看,他在八本书上的签名都是一样的:

    「陈桂花女读者留念

    秦榛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

    「他没有自称『榛』啦!」钱冰说。

    「难道他跟胡翩翩真是有些不寻常的关系?」陈桂花说。

    钱冰架上太阳眼镜说:「总之胡翩翩是绝对没有他杀的可能的,至于她跟谁有罗曼史,也就与本案无关了。或者我们等秦榛的新书出版吧,说不定内有玄机。」

    车子在吐露港公路上疾驶而去。

    在铜锣湾这间三层高的书店里,早就挤满了人,大批青春少艾抱着神圣的心情等待周勇勇为她们签名。这天是周勇勇的签名会。

    年仅二十三岁的周勇勇已出版了十二本畅销爱情小说,深得少女爱戴,读者的仰慕信如雪片飞到出版社。周勇勇体格魁梧,眉清目秀,充满阳光气息,很多少女看到他的庐山真面目后,对他更加痴心一片。

    书局的人接到出版社的电话,通知他们周勇勇不来了,近百名读者知道消息后鼓噪。

    周勇勇躲在书房里,这个星期以来,他一篇稿也写不出。他在报纸上读到胡翩翩自杀的新闻,她死时身旁有十二本秦榛写的爱情小说,她太残酷了。

    周勇勇的读者绝大部分是少女,其余便是少男,所以当他收到胡翩翩的信时,他的确吓了一跳。她希望跟他见面,她说正在考虑将他的一部长篇小说改编成电影,周勇勇一直渴望得到电影公司的垂青,他毫不考虑就跟胡翩翩见面。

    胡翩翩虽然已经三十六岁,但她有一种少女身上找不到的迷人风韵,周勇勇很快就爱上她。很多人说周勇勇好象年青时的秦榛,周勇勇不喜欢秦榛,他看不起他的小说,更不喜欢有人拿他跟秦榛比较,他最讨厌人说他其实比不上秦榛,他只是胜在年轻而已。但胡翩翩告诉他,她现在跟秦榛一起。因为好胜心,周勇勇热烈追求胡翩翩,胡翩翩动心了,她虽然仰慕了秦榛整整二十年,但秦榛毕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况且跟一个作家生活,毕竟是会减低对他的仰慕的。而周勇勇不同,他的出现,犹如朝日,让胡翩翩的生命有了曙光。年龄相距十三年,不独不是障碍,反使他们更缠绵。胡翩翩常说,她竟在三十六岁的时候周旋于两个年龄相差三十年的男人之间,定是上天跟她开玩笑。

    胡翩翩想把事情告诉秦榛,却不忍心伤害他,周勇勇最不满意她这种拖拖拉拉的态度,他要求她跟秦榛分手。胡翩翩怕失去秦榛之后,周勇勇又会离开她,毕竟他比她年轻十三年。

    胡翩翩向秦榛提出结婚,她希望秦榛娶她,那么,她就不用再去想周勇勇,可是秦榛不答应。

    胡翩翩回到周勇勇身边,她要求周勇勇娶她,周勇勇说自己太年轻。胡翩翩跟周勇勇吵了一场,周勇勇向她提出分手,他知道自己跟这个女人是不可能的。

    那天晚上,胡翩翩开车到浅水湾,拿出一瓶安眠药和一瓶鲜奶,她用鲜奶来送服安眠药。吃过药后,她把十多本秦榛的书从胶袋里倒出来,其中一本,是她最喜欢的《随风生灭的爱情》,故事说的是一个少妇爱上一个少年的故事,她想在药性发作之前,再看一遍这本书,她常常把自己当作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现实生活里,她从来不是女主角,秦榛最爱的不是她,他甚至不肯娶她。周勇勇,这个她最迷恋的男人,也只是因为好胜心而跟她一起,他只是想赢秦榛。

    在现世里,根本没有小说里的浪漫情节,爱情小说都是骗人的!胡翩翩肚里的肠子好象突然纠缠在一起,万箭穿心,她看不完这本小说了,向周勇勇报复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和秦榛的书一起死,那么他一定会很妒忌。

    周勇勇知道,胡翩翩是故意选择秦榛的书陪死的,她恨他,至死那一刻也要用秦榛来气他。

    周勇勇的新书出版了,名为《爱情小说死亡事件》。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正文 主持婚事的男人
章节字数:5642 更新时间:07…09…11 14:59
    「在你们两位未结为夫妇之前,本人在职责上要向你们声明,在本婚姻登记处结婚,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的自愿终生结合,是一个庄严和有约束性的婚姻。」

    「陆田园先生、汪桂花小姐,现在你们在本人及众亲友的面前举行婚礼,虽然没有其他世俗或宗教仪式举行,但你们在本人及在座各位之前签名为证之后便成为合法夫妻。」

    朱文声在红棉道婚姻注册处内为今天最后一对新人主持婚礼。

    今天是好日子,总共有三十二对新人在这里宣誓结婚。

    身为注册官的朱文声在某种程度上很热爱这份工作,他感觉自己象教堂里的神父那么神圣。他的工作是神圣而光荣的,他不能同时拥有几张结婚证书,但是每一对在这里结婚的夫妻的

    结婚证书上,都有他的签名,这一点,连港督也办不到。

    「恭喜你们。」朱文声在仪式结束后向这一对姓陆和姓汪的新人祝贺。

    穿着白色婚纱,在婚纱下面露出一条士啤呔的新娘喜极而泣,新娘的父母也喜极而泣。朱

    文声觉得这也难怪,这个二百磅的新娘终于能够嫁出去,是的确值得喜极而泣的。

    「注册官,跟我们合照好吗?」新郎热情地拉着朱文声,新娘则热情地挽着朱文声的臂弯。

    朱文声对着镜头咧嘴而笑,他已经习惯跟新人合照,不过最令他气结的是这些新人事后都忘记寄回一张照片给他。

    回到办公室,朱文声解开领带,脱下外套,用冷水洗个脸。他翻看日历,今天是十一月十日,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他刚刚来到这里,担任婚姻注册官,第一次主持结婚仪式,他因为太紧张而念错了新郎新娘的名字。这一晃眼,就十年了。他今年三十五岁,六年前与太太丁可儿也是在这个注册处结婚。十年来,由于工作的缘故,他每天接触的都是喜事。别人说,快乐的人耐老,但朱文声发现自己比十年前多了很多白头发,还有一双大眼肚。

    朱文声坐在椅上,呷了一口茶,明天不宜嫁娶,也有三对新人注册。十年来,他曾经为多少对新人主持过注册仪式?他自己也忘记了。

    「苏珊。」他叫秘书进来。「能找到十年前十一月十日到昨天为止,在这里注册结婚的夫妇的名单吗?是由我主持仪式的那一批。」

    「你要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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