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阑静 有谁共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夜阑静 有谁共鸣- 第1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
  前奏响,他带笑,华丽的一个转身,眉梢眼角间风情万种。
  其实即使他不说,我们也都知道,他一定会拿出最好的东西给我们。不断突破、力求完美,这是他对自己事业的要求。
  一个转身,他唱起了《今生今世》。我就是从这里开始沦陷的。但是此时此刻,他不再是顾家明,他有着比顾家明更迷人的笑容。
  演唱间隙还不忘打个招呼,除了同样的情深意切,更多了一份只有在舞台上才会有的王者风范。
  是你的双手,静静燃亮这份爱
  是你的声音,夜夜陪伴我的梦
  交出真心真的美,无尽每日每天想你
  今生今世
  宁愿名利抛开潇洒跟你飞
  风里笑着风里唱,感激天意碰着你
  纵是苦涩都变得美
  天也老任海也老,唯望此爱爱未老
  愿意今生约定他生再拥抱
  《今生今世》是一首抒情歌,Leslie 随性地漫步在升起的四方形小舞台上,缓缓吟唱,目光一点点扫过周围的观众。
  此刻场内的灯光以蓝色为主,沉郁安静,外加几抹性感的紫色光;头顶,一束白色的追光灯柔柔地打在他的身上,下半身都被淹没在阴影里,只能看见上身的披风,大红色的领带,和一张始终笑意满满的脸庞。
  唱完《今生今世》第一段的时候,Leslie说:“这一边的反应都不错,我决定现在开始从这边唱起。上面的朋友好吗?多谢!”
  “怎么样?闪不闪呀?还是不是靓仔呀?索不索呀?‘索不索’这句呢,是我这次来到红勘体育馆开这个演唱会头一次听,索不索?我感觉好像被一万两千人非礼的感觉一样。以下接着就有一段我在华星时期的一传劲歌、热舞,今晚一次全部送给你们,好不好?Are you ready?Ready Go!我知道你们会唱的,会唱的不妨跟我一起唱,好不好?”
  曲毕,灯光关,再开时,他已经褪去披风,露出里面蓝紫为主的亮片西装,是有浓郁八十年代风情的表演服,贴身的款式衬托的整个人修长而精神。
  他笑的灿烂,不停地调戏着四周叫疯了的歌迷,然后,开始了一连串他在华星时代的劲歌,将整个场馆的气氛彻底炒热。
  此刻,占据主场的灯光变成了红色和黄色,交相辉映的艳丽光芒将整个舞台点缀的无比绚烂,伴舞列队而上,将他包在中间,激烈的曲调响起,Leslie 摇摆着腰肢,开始舞蹈。
  四面的舞台,一首首唱去,一面面跳过去,兴奋时将脚踏上边缘的栏杆,弯腰向观众调笑,引发一阵阵尖叫。
  




241

241、241行云流水 。。。 
 
 
  好吧,刚刚还被他的气质所吸引,接下来他仿佛又成了一个大男孩。脱下漂亮的大衣,一身“很正”的闪亮衣服。他开心的扭动身体,还问我们“索不索”,哈哈,你说他坏不坏?!
  接下来,是他早期的一连串劲歌金曲。《恋爱交叉》、《打开信箱》、《蓝色忧郁》、《黑色午夜》、《Monica》对了,这个时候,我才会想起他已经是四十一岁的年纪了。
  他从不介意别人提他的年龄,因为就算提了,在他身上你也捕捉不到岁月的痕迹。
  现在的他,再唱这些劲歌,已经不需要像八五、八六、八九那样载歌载舞了。
  不过,轻轻的举手投足间,这些歌曲演绎得更有味道,尤其是《Monica》,他跳的还是当年的那个舞步,可是丝毫没有过时的感觉。
  记得他曾经说过,唱歌的最高境界是“行云流水”般的,我想Leslie,早已经做到了。
  唱完《恋爱交叉》后:“你们好吗?你们很好吧。坐得那么近?快点儿,靓女。”
  唱完《打开信箱》后:“好了!到你们这一边了,你们的反应如何? THANK YOU!”
  “多谢!多谢你们的掌声!再给一点热烈的掌声给我的DANCERS,好吗?”
  灯光太绚烂,舞台太美丽,曲调太熟悉,一瞬间,所有的人都被带回了八年前,那时候站在乐坛顶峰的张姓男子,有一张青涩而看不倦的面庞;
  如今,那个男子再次回到我们的身边,时光没有带走他一丝一毫的美丽,岁月却让他增添了太多无法言说的风情。
  你能回来,真是太好了!
  然后是《柔情蜜意》,接下来是过场,现场伴奏弹出舒缓的曲调,灯光暗了下来。
  Leslie 走进换装室,staff匆匆上前为他脱去演出服,擦汗,补妆,调试话筒,再穿上另一套服装。
  中间穿插渐显的,依旧是观众席上摇曳的荧光棒。
  接着,音乐的节奏变得有序而明显,全场的观众跟着节奏晃动手中的光点,具有美国乡村音乐风情的前奏让所有人的心都渐渐沉淀下来。
  Leslie 走上舞台,他里面穿依旧是蓝紫色为主调的花哨紧身服,外面是金色的小西装,耳麦换成了话筒,追光灯打下,还有三束红色的光柱——这一首是《爱慕》。
  这一首是他演唱会的必唱曲目,他的不同时期的歌曲都有不同的荣迷簇拥,可也许这首歌是个例外。
  我的很多荣迷朋友都说,并不喜欢这首歌,也不明白他为何这么多年来场场必唱。这首歌在香港曾被恶搞成《扫墓》。
  甚至在他主演的《金枝玉叶》中也不忘开个玩笑。有一种说法,来自于他自己,说《爱慕》好唱,在演唱会中可以用作休息。我想,喜欢开玩笑的他,这种说法估计十有八九也是随意的玩笑之一。
  因为你仔细听过,一定知道,这首歌一点也不好唱。这些年来,在不同的演唱会,他演唱这首歌时还总有不同的演绎方法;唯一的共同点是,都有一种痛彻心扉的苦恋感。
  所以我想,重情重义的他,会不会这首歌对于他也有特别的意义呢?他的爱慕,也许也经历过歌曲中的过程。
  都只因你太好,找不到应走退路
  我要进已无去路,进退我不知点算好
  不知点算好,心中只感燥暴
  我似跳进八阵图,模糊地探讨
  滴着热泪仍尽吐,心中丝丝爱慕
  我已对你去尽了心碎难补
  但是现在还未到,虽则心声寄挂号
  我纵已耗尽了我满心 爱慕……
  唱到最后一句,一阵停顿,他双手摊开,微微抬头,仿佛聆听福音的天使一般。
  他深深皱眉,目光里满是光点,独自站在聚光灯下面的Leslie ,随着间奏轻轻晃动身子,双臂举起,魅惑至极。略带沙哑的嗓音尽情的倾吐着那些滴着血的歌词,这首歌就像一杯盛放在午夜的红酒,香气醉人。
  结尾处,灯光骤然暗下,一切归于寂静,Leslie 张开双手,仰面看天,脸上是前一秒被结冻的忧伤表情,然后,在四周的喊叫声中,他缓缓举起话筒,唱出了最后一句。
  此时镜头像是透过放大镜,被扭曲的画面,曝光过度的特效,让他整个人都被笼罩在一片刺眼的白光中,变得不真切。
  Leslie的演唱会虽然每次都会有不同的特色,但总还有一些特别的相同处。你熟悉么?比如刚才提到的这个姿势,在八五年开始就出现过,一直到热情。
  与之相同的,他永远会向台下的观众鞠躬致敬,而且一定都是九十度深深鞠躬。他会记住自己演唱会所有工作人员的名字,他一定会在自己的演唱会上抽出时间来介绍以及感谢他们。……这些的相同点,几十年没有变过,这就是我们的Leslie。
  接下来,是我钟意的老歌之一《侧面》。尤其喜爱告别上的《侧面》与九七上《侧面》。当然,不变的还是那在舞台上的自信,那个美丽的侧面。
  根本不给你任何喘息松气的机会,强烈的节奏突然响起,大红色的灯光布满全场,他潇洒转身,低头,用俏皮的声音说一句“e on , boys”带出了一列男伴舞——这一首歌是《侧面》。
  他大步走向观众,带头拍手,步伐轻快,轻松的节奏让你情不自禁地想要跟着摇摆。
  犹如巡行和汇演
  你眼光只接触我侧面
  沉迷神情乱闪
  你所知的我其实是那面
  你清楚我吗,你懂得我吗
  你有否窥看思想的背面
  和你每天如情侣相见
  说爱说天,偏偏讲得太浅
  他在一排排伴舞中穿梭,双手叉腰,走起了模特步,下巴微微扬起,带着骄傲的表情,眼角处有不经意流露的风情,嘴角扬起的是漫不经心的笑意。
  最后,全体伴舞集体蹲下,中间站着他,他突然回身,伸手,定格,音乐停。
  掌声雷动。
  他还不满足——“今晚是除夕夜,掌声再热烈一些!”然后一边边煽动过去,直到尖叫和掌声要掀翻了屋顶,他才满意地笑着点头,送走了伴舞们。
  




242

242、242往事如风 。。。 
 
 
  对于他最有特色的两场演唱会“告别”“九七”每一场都有不同的拥趸者。
  在造型上,告别里的他有一点点可爱的婴儿肥,那么,九七,在我看来,是优雅的气质、潇洒的台风最为迷人。
  可是,大家都知道,这个时候的他,刚刚在阿根廷大病一场,被墨镜王“折磨”的让人心疼;
  可是,回到这个阔别已久的舞台上,他还是可以连开二十多场演唱会,因为劳累而消瘦的身材,在舞台上还是那样耀眼、迷人。是的,表演才刚刚开始,精彩的还在后面。
  “晚晚的反应都是这样(好)的,但今晚是除夕夜,我需要更劲一点的反应,你们这边先,你们呢?这边呢?你们那边呢?对啦!这才像除夕夜的嘛!多谢DANCERS,多谢!”
  曲落,Leslie 走下了舞台。
  短暂的寂静后,音响里响起京剧,一群画着脸谱的小孩列队而上,举手投足架势十足,唱的竟是《霸王别姬》中楚霸王的台词——“力拔山兮气盖世……”其中,有两个孩子,打扮成了电影《霸王别姬》中程蝶衣和段小楼小时候的模样,时空在这一刻,又变得虚幻了。
  《当爱已成往事》的音乐响起的时候,不知为何,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二胡的演奏,还有两位小演员仿佛当年的小石头小豆子,再配上歌曲演唱,此情此景,怎能不美?
  因为我,仍有梦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总是为了你心痛
  别留恋,岁月中
  我无意的柔情万种
  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因为你不懂,只要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
  稍稍升起的中央舞台,两个孩子并肩而坐,说说笑笑亲密无间。
  Leslie 换了粉色的闪亮衬衣,外面是蓝底白花的半透明薄外套,□着牛仔裤,深情地唱着这首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歌曲,身后坐了穿着旧式长袍的男子在拉二胡。
  这样的场景太过美丽,以至让人词穷,这样的Leslie 太过深情,以至让人想要落泪。
  Leslie 脱掉了金色的小西装,能看得清额头和脖子上的汗水。
  《侬本多情》时,他说:“十年前,有头先那首《侬本多情》。十年后的今天,我写了一首歌,在今晚的演唱会,一定要送给你们。”
  《有心人》,Leslie说是一定要在演唱会上唱给我们听的。不光是因为它是《金枝玉叶2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