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怎么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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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怎么杀我-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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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他不是色鬼。很奇怪。

第二章 安全套,玻璃鞋(4)
我在长安大戏院一楼大厅见到了芯芯。

  她正在大厅左侧的小书店翻看一些书,这里的书籍和音像制品都与京剧有关。仿佛是第六感,要不就是因我的气味,她发现了我,然后把书插回原位,一只手扶在书架上,微笑着看着我。她穿了一件乳白色的毛料裙子,一条铁灰色的围巾,长发柔顺地披在背上。

  我向她伸出手,把她牵出了小书店,一起走进餐厅。

  这里不仅有京剧,还能享受到不错的口福。小书店往里走有一家川菜餐厅还算不错,我们点了一锅馋嘴蛙和两个青菜,要了四瓶啤酒。这一餐吃得很是爽利。付完帐,我们从一个侧门溜走进了戏院,看了半出《长坂坡》。没有人向我们要票。我不清楚是不是只要在这儿吃饭就免票了。

  夜晚的长安街空气异常清冷甘甜。我们手拉着手,看着被一片暖红色调笼罩着的天安门。这橦巍峨壮观的建筑总让我心中澎湃不已。

  那个中年女精神病人又出现了。她仍旧站在警车旁,向警察絮叨着关于家庭暴力与清洁的话题。我在广场上见过她四次。她总是把手插在袖管里,用不温不火的语气向警察低诉。“我的腿,你们都无法想象他们是这么拧我的腿的,”她会这样说。或者,“你洗五六遍手都不行。还得多洗。多放点洗涤灵冲几遍,还是不干净。”

  警察总是视她为无物。

  芯芯认为她是个可怜的女人,我则认为这种精神状态是幸福的。她的全部世界就是她自己,她的内心必定很丰富。她肯定也会郁闷,发愁,有时甚至是绝望,你从她的喋喋不休就能感觉到这点。不过她应该是乐观的,因为她有目标,而且一直在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她的全部目标看起来只不过是说服警察。

  我们蹓跶了一个多小时,打了一辆车去她的公寓。

  她麻利地脱掉长筒靴,用脚踢向一边,身体一跃,将自己扔在松软的大床上。她躺在那里,吩咐我去厨房把柜子里的一瓶红酒拿出来打开。

  再次回到卧室,我看到了一幅香艳的画面:朦胧的灯光里,她站在床上,和着手机里低音效果很好的舞曲,扭动着瘦长的肢体在舞动。她穿着黑丝袜和一条T…BACK,上身是一件紧身的黑背心,浓密的长发有时蒙住了她的脸,有时飘起来拂在背上。

  我端着两杯酒站在她面前。她扭动着身躯,慢慢地走向我。由于床上铺着松软的席梦思垫子,她的舞步像是宇航员在笨拙地进行太空行走。

  她喝了一口酒,把杯子递给我,然后跳了起来,重新把自己扔在床上,嘎嘎地大笑了起来。

  “像不像当初你认识我的样子?”她问我。

  “很像。你把我烧着了。我开始像那时一样兴奋了。”

  第一次和她相识是在一个PARTY中,那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组织的活动,五男五女,你在电影上见过那种游戏规则:每人都戴上面具,由女人抽签,哪个男人手中的签被抽中,他就暂时属于这个女人了,然后所有的人都摘下面具,看女人轮番为大家跳脱衣舞,当情绪被撩拨到一定的火候,达到爆炸的临界点时,所有的人在屋子里一起做爱,但不准交换性伙伴。

  当时就是芯芯抽到了我。她的舞跳得棒极了,成为PARTY中当之无愧的花魁。不过,我们并没有按规则办事。她拉着我的手走进洗手间,非常严肃地告诉我,要么放她走,要么两个人一起悄悄溜掉。估计我当时也突破不了这一底线,或许也因为没喝太多酒,头脑太清醒了。我们打开卫生间的窗子,悄悄地跳窗而逃——幸好这是一个别墅式的独橦建筑,它的窗子离松软的大地无限接近。

  那次机会过后,我们开始频繁地见面。搭眼看来,我们的关系的确像恋人——那种白天挽着手臂上街,夜晚躺在床上缠绵的恋人。她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而不是我猜测中的应召女郎。她很满足于她的生活,用她的话说,赚钱不多,倒也足够养活自己。

  “再跳一段。”我点着一支烟,搬了把椅子放在床前,仰视着她,一边品尝着她的葡萄酒。

  她又开始跌跌撞撞却又不失风情地跳起来,偶尔打个趔趄,或者内裤在某个瞬间露开一条小缝,这种若隐若现的暴露真是勾人魂魄。跳了一会儿,她大概累了,一部分由于酒劲,一部分由于大笑消耗了太多的体能,她一下子趴在床上,再也不愿动了。她的头发散开着,就像一汪浮萍散布在一截飘浮起来的莲藕上。

  我趴到她身上,将头埋进她的头发里。一团热气腾腾的香气。她哼哼了两声,抬起头,将脸侧过来,微笑着吻我。逐渐地,我往那整段莲藕上吻去。

  一切都结束后,我拎着那一小袋温热的蛋白质,让它的突起部分在她的背后滑行着,在她那仍然缓缓颤动的屁股上撩拨着,这让她发出长长的低吟。

  “你知道这是哪个电影里的台词吗,”我坐在她身边,一边抚摸着她,一边将这个不错的句子说给她听。“‘安全套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玻璃鞋,遇到陌生人时就带上一个,跳完整晚舞之后,就把这东西丢掉。’”

  “哦,说得真好,但我不知道。”

  “《搏击俱乐部》。”我告诉她。“随意丢掉的玻璃鞋,有意思吧,很多男女都是这样,不是吗?”

  “不要考虑那么多,过一天算一天呗。”

  这一话使我们都有点尴尬,这仿佛是对我们未来的一个断语。我们向彼此微笑着,讲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以后,就不再说话。慢慢地,我感觉这是一个糟糕无比的夜晚,这种感觉越来越淤积,终于让我无法再忍受下去。抽完了一支烟后,我按死烟屁股,告诉她我得回去。她看着我微笑了一下,去拿钥匙为我开门。

第二章 安全套,玻璃鞋(5)
路过雷曼桥下的老镇酒吧时,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抵挡住啤酒的诱惑,下了出租车。演出已经接近尾声,我后悔来得有点晚了,那是一个正在成名的重金属乐队,主唱的嗓音很合我的胃口,有一种炸药般的张力,另外,排山倒海般的鼓声更是棒极了。“镇长”告诉我,这个乐队目前正在这里驻唱。看来以后得经常过来坐坐。

  我喝了足足有十瓶啤酒,倦意慢慢地袭来,我走出酒吧,有点踉踉跄跄,不过并无大碍。冷风一吹,睡意全无,周身感到兴奋,我真想返回去再喝几瓶,不过这时已经到了小区门口了。

  电梯门在我所住的楼层打开时,估计已经两点多了。我习惯性地往右走,却听到左侧的消防梯内有一阵沉闷的挣扎声传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拉开沉重的木门,只见一个持刀的男人正在捂着一个女人的嘴巴,那人警觉而恐惧地盯着我。女人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

  “你他妈放手!”我大吼一声,声音有着强烈的环绕效果,听起来很不真实。

  持刀男人一愣神,松开了那个女人,将大砍刀用力地向我劈过来。我向侧后方一跳,躲了过去,砍刀劈在墙上发出一声刺耳的怪叫,墙皮和泥灰迸了出来。他定了定神,右手握住刀,准备下一回合的攻击。

  这时,我做出了一个“且慢”的手势,同时我的目光跃过他的肩膀,向他的斜后方迅速地瞥了一眼,然后收回目光,盯着他的眼神。这个倒霉的笨蛋,他被我的目光蒙骗了,也扭过头向后看了一眼。

  他实在是太嫩了,身后是墙壁,怎么可能会有人呢?

  就在这一瞬间,我飞起一脚,踢向他拿刀的右手腕。刀脱离了他的手,掉在水泥地板上弹了几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我飞快地移步上前,一拳打在他眼睛与鼻子之间的位置。他惨叫一声,蹲下身,捂着被揍伤的部位。

  一定是酒精让我做出了这个残忍的决定——我双手揪起他的头发,抡起他的头向墙壁上撞去。我接连撞了三次,他一声不吭,痛苦让他连惨叫都不无法顾及了,倒是身旁的女人尖利地叫了起来,仿佛在眼睁睁地看着死神降临。我松开手,他的身体像烂泥一样顺着墙壁瘫软在地上。我这才注意到,这个混蛋留了一头长发,还染成了俗艳的明黄色。

  要想干这种勾当,就绝对不能留长发臭美。

  我喘着粗气,用发抖的手掏出一支烟点上,问这个瑟瑟发抖的女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惊魂未定地告诉我在电梯里遇到了这个混蛋,她已经按照他的要求把所有的东西都掏给他了,连包都整个给他了,他还不放过她,就在这时我进来了。

  我让她拿着她的所有东西赶紧回家,然后坐在楼梯上继续抽烟。高度的紧张,加上刚才的奋战,真把我累坏了,夹着香烟的手仍在不由自主地发抖。

  我决定把这个人渣留在这里,报警的话,今晚的觉就别想睡了,光录口供也得折腾一宿,何况我现在还是上一宗谋杀案的犯罪嫌疑人呢。我们这座公寓的楼道里没有安装摄像头,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而那个女人即便第二天报警的话,她也不会供出我,因为她不认识我。当然,向警察供出一个见义勇为者也不错。

  我搜了一下他的裤兜,里面有一个大得夸张的钱包,装着至少十几张银行卡和几千块钱。妈的,一定是这个混蛋今晚的全部收获。

  这段时间,附近几个小区传言有人在电梯里被砍死,理由就是最简单的抢劫,尽管受害人将所有的东西都交给歹徒,还是被残忍地砍死——各个楼道里都贴出过关于此事的警情提示。目前警方还没有抓到疑凶,我怀疑面前的这个人渣就是歹徒,或者至少是团伙成员之一。

  这时我改变了主意,不能就这样将他留在这里。这个更残忍的决定决不是酒精让我做出的——我拿起他的胳膊,将它支在墙壁与地板的九十度夹角处,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直角三角形。我一只手抓着他的手,防止它滑落下去,然后,我抬起脚,狠狠地跺了下去。

  咔嚓一声脆响,他的骨头应声而断。实际上,我用了极大的力量,感觉就像跺断一根同等粗细的树干。我第一次发现,人的骨头居然有着如此出色的韧劲。

  他只是身体颤抖了一下,轻微地皱了皱眉头,头一歪,又昏了过去。

  第二天会有人发现他,也许有人会报警,甚至会有好心人送他去医院。不过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他不可能再害人了。幸运的话,在养伤的过程中,他会良心发现,金盆洗手,弃恶从善。当然这要看他的造化了。或许他会死去。这种人渣留在世界上有什么用呢?这个星球上的人本来就拥挤不堪了。他就是蟑螂,打死一个少一个。

  不过我不相信会有好心人送他去医院。刚才我的喊声和我们的打斗一定惊动了整个楼层,但没有一个人走出门来看一看,甚至没有人打电话报警。只要烧不到自己的家里,是没有人出来救火的——这就是我们的现实。

  我走进房间,根本睡不着,手指仍在不停地颤抖。他会死吗?我在想这个问题。应该不会。他几乎没怎么流血。他只是因疼痛,因肾上腺分泌过多而暂时昏迷而已。第二天他应该会爬起来,拍拍尘封,步履蹒跚地走进电梯。妈的,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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