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掐指一算,啊的一声大叫,原来今夜是大年三十。这时云飞从背包里拿出一款很潮的手机来,开机,给家里打电话。
电话接通,我隐约听到一个懒散的女人声音:“喂,小飞飞吗,妈妈想你了,什么时候回家?”
云飞说:“我现在正在杭州,再玩两天就回家。嗯,今天安好,我吃的很饱,玩的很开心,你勿担心。还有,你按时睡觉,春晚看一会就好,另外记得明天早上不要睡懒觉,冰箱里有现成的速冻饺子,不用你自己包,免得切菜馅的时候切了手……”
他啰嗦了很长时间。
妈妈是个娇嫩的女人,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不会做菜,不会洗衣,更不会照顾小孩。小时候没有爸爸的他就是被这样一个笨女人拉扯大的,那个女人从来不会去管他做什么,就算这大年三十在外忙碌也是如此,只要他能按时给她打个电话就好。他的妈妈有些傻,年轻时的妈妈在一个夏天因为贪图凉快,就在一个洞里抱着一条大蟒蛇睡觉,然后就有了他,正常人谁去干这事。
乌娜在一旁低声对我说:“他妈妈绝对死了!”
“不可能,明明正打电话吗?”我不信。乌娜说:“待会等他睡着,看看他的手机就清楚了”。
事实证明,乌娜是对的。
云飞睡着后,我和乌娜偷偷拿了他的手机,查了通信记录,上面显示今晚并没有通话。我又点开录音机,里面就只有一个文件,我点开,“喂,是小飞飞吗,妈妈想你了,什么时候回家?”这句话我听了很多遍,心想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夜渐渐过去,黎明前的最后一段时光是最黑暗的。
当朝阳跃出地平线,光芒就洒落人间。
如果是夏天,这时候就有牧羊人起床放羊了,让羊儿吃清晨最新鲜的草。不过此时是冬天,那几只羊也是饿的瘦骨嶙峋,再说它们是吃饲料长大的,羊肉比不上那些吃牧草长大的羊儿肥美。
……
特穆尔,帖木儿,乌娜要离开草原了,说是要去西藏,去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云飞穿上自己的黑袍,全身都隐藏在阴影中,像是一头孤狼一样离开了。
“他日江湖相逢,定将杯酒言欢”,特穆尔像是侠士一样,很牛逼的说了声另类的拜拜。
不知不觉,我身边已空无一人。
我哈哈大笑了起来,那龙骨终究还是归我了。
我跑到被炸药炸出来的大坑中,瞧着碎石的一角隐隐有红铜色的龙骨,心中大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龙骨拖了出来,然而此时阳光洒落龙骨,龙骨燃烧起火焰,不多时就烧化了,灰烬中留下一块舍利。
我很是惋惜,不过再怎么说也是龙舍利,也能卖几个钱。
……
我回了家,过完了年,又把祖宗们的坟墓迁到一处风水宝地,在坟头上插了几柱香,青烟袅袅,也算是祖坟上冒青烟啦。
迁坟的过程中有个意外之喜:我在爷爷的坟中发现了一个烟斗,卖了好几百块钱呢。
老家的事情忙完,我一家人返回了城市。
之后又过了三个多月吧,大哥在工地干活时发生意外,被从楼上掉下来的钢筋贯穿了脑袋,就这么去了。我因大哥的死而哭了三天三夜,整个人一下子落寞起来,但觉人生无甚意义啦。
韶华易逝,时间无情。
日子是一年年的过去,时间快的让我都惶恐起来,眨眼间就是十来年的时光。这是我也安安担心自己的寿命,根据苏瑛所说,我余下的寿命也就只有十来年。不过这玩意,尽人事,听天命,我也管不了那么许多,虽然担心却也没有法子,毕竟我有没有长生神药……
小妹高中毕业后就不想上大学了,不是因为钱的原因,这时我手里已经有不少钱了,毕竟这些年来也没少东挖西挖的搞考古,从古墓里弄了不少古董。后来小妹嫁了人,家里就只剩下我和傻子三妹。
我估计得照顾这傻姑娘一辈子了。
不管如何,我的青春就是这么逝去啦。
……
(本卷完)
ps:第一卷结束,写个卷尾语。
我最擅长的还是写仙侠,仙侠我已经熟透于心,怎样写开头,怎样写吸引人,也都很清楚。灵异,第一次写。嗯,或者说是第一次想写一本完完整等的灵异。以前也写过两个灵异开头,不过都是写了两三千字就不想写了,主要就是因为我找不到灵异小说的吸引力在那里,我抓不住重点。
像盗墓笔记与鬼吹灯一流,无论是人物特色还是背景都挺吸引人的。这两本书我都看过,当然,也只是瞧了瞧开头,之后就看不下去了。其它的灵异一类的书,我是真没完整读过一本,都是零散的点击两章,看了也不过脑子,眨眼就忘。
嗯,不说写作问题了,大家瞧着也没劲。
还是说说这本书的剧情问题。
第一卷,我原本是想写四个片段,不过写完这第三个片段,我就烦了,不想去写第四个片段了。这几个片段,短小细,并不吸引人,我原本也只是想用这几个小片段写几个特色的人物镇场子。
第一个片段,写的是苏瑛与秦飞。
第二个片段,主要是想写唱师,不过这个人身上着墨不多。当然,以后会详加叙述。
第三个片段,写的是小飞飞。我不喜欢云飞这个名字,太烂,我起名没啥天赋,随便乱扯。至于特穆尔一家,以后在藏北那一卷会提到,这里暂不叙述。云飞也就是男二号,以后会详写。男三号也差不多想明白了,应该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洋人青年,很奇葩的一个玩意,就像盗墓里的胖子,都是扮演小丑来活跃气氛的。
希望大家看了也能理清剧情,我的表达能力不大好,所以在这里给大家梳理一下。下一卷,背景应该是东北吧,第一卷的人物也基本不会出场,主要是有新人物。当然,第一卷人物并不是来打酱油的,以后的卷章里肯定有。
第二卷我还没怎么想明白,还有,我会尽量把一个场景写的长一些,不再这样短小细,可我水平着实有限,写着写着就写崩了。如果是这样,大家也体谅一下。一章三千字,又不能升级练功,很难凑字数啊。
ok,本*丝人穷且瘦,全靠大家支持了。
第一章 采参客
江南水田,一个老头正在抓泥鳅。
老头年龄有六七十岁,身子骨看起来很是硬朗。他撸起裤腿,露出结实的小腿肌肉。水田里的野生泥鳅、黄鳝都很鲜美,不过这玩意滑不溜秋,一般人都是用电捕器电鱼的,而老头却是用手抓。
我小时候也捉过泥鳅,那时候是捉泥鳅总是会不经意的用指甲掐伤了泥鳅,被指甲掐伤的泥鳅过不了多长时间就死。老头双手伸进水中,碰到泥鳅就用两指去夹,能轻易的夹住滑不溜秋的泥鳅。碰到黄鳝,双手更是快如闪电,嗖的一下就把黄鳝扔进旁边的塑料桶里。
“老吴,吃不吃雪糕?”我在田埂上喊了一嗓子。
我只知道这老家伙姓吴,具体姓名倒是不清楚。我之所以来找他是希望让这老东西陪我走一趟东北。十年已过,我的性命危在旦夕,说不定哪天就蹬腿了,我也不得不冒一次险,去东北盗墓。传说长白山的天池底部有一座水府,里面有长生不老神药,我的目的就是这个。
老吴以前是个采参客,顾名思义,就是在深山老林找人参的。
人参,也就是棒槌,上了火候的山参还是很值钱的,那些人为养殖的,火候只有一年两年的,就不值钱了。
老吴以前和一群采参客曾经看到过天池底部的水府,不过却被天池水怪袭击,活下来的就只有他一个。老吴也是害怕的紧,竟然千里迢迢的跑到江南来。实际上怪物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可这老东西就是不陪我去。我是软磨硬泡,答应事成后给他八百万,可这老东西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脾气倔的很,说不去就不去。
……
我手中提着一塑料袋雪糕,心里就跟这雪糕一样,哇凉哇凉的。这些年来忙忙碌碌,钱有了,命却快要没了。钱有个屁用,都不能让我多活几年。想到这里,忍不住一把辛酸泪啊。我要是死了,我千辛万苦弄来的钱还不知道要便宜谁呢。我只有两个妹妹,我要是一死,傻子三妹有钱也没用,留给小妹?那是不可能的,她都已经嫁人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可不想把这钱留给我那便宜妹夫。
我旁边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背着米奇牌小书包。
她叫小草,是我收养的孤儿。这孩子命薄,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扔到了垃圾堆里,我也就把她捡来养大了。当初收养她也不是没有一点龌龊心思,我心想我都是个三十岁的中年大叔了,可连个老婆都没有,我是想把她养大了当老婆的。
小草模样生的水灵,看着就喜人。
她小时候,我都是搂着她睡觉的,那小身子软乎乎的。不过这丫头长大了,就不愿和我睡一个被窝了。小草平日里挺乖的,去年还给我买了生日礼物,是一把剃须刀,把我给感动的,泪流满面。曾经何时,俺也年轻过,可现在都成胡子拉碴的大叔啦。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所以,我要找到不死神药,我要返老还童,想特穆尔一家那样,长生不老!
小草说:“叔,这老头不去就不去,还非得请他?”,小草嘟了嘟嘴。她的右眼戴着眼罩,像是独眼海贼一样。这孩子被遗弃在垃圾堆时,被乌鸦啄走了一只眼睛。小草用手指刮了刮脸蛋,对老吴道:“都这么大个人了,竟然还害怕,真是羞啊羞……”
老吴笑说:“小姑娘,你不用激我,东北我是如论如何都不会再回去的”。
……
老吴捉了一桶黄鳝泥鳅,晃悠悠的回家,嘴里哼着小曲,沐浴着清风,真是好不爽快。他已经年龄很大了,不想去挖什么墓,斗什么水怪。当年在长白山天池,要不是自己体魄好点,早就跟同伴们一起喂了水怪了。
想到年轻时在东北的日子,心神不由一阵恍惚。
那时候年轻气盛,在东北老林里练就了徒手抓红狐的手段,刚刚捉泥鳅就是用的这手法。红狐是一种速度极快的狐狸,踏雪无痕,别说用手抓,就算是用枪打也打不着。老吴的这手法练了得有十来年,这也是我非得让他跟我去的原因,这个强援说什么也是得拉去的,碰到水怪时,还能把他当肉盾,多好的事啊。
水田的尽头是个江南小村。
老吴家有三间水泥平房,还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口大水缸,里面没有水,而是有一条大蟒蛇。老吴生平没啥爱好,不好钱不好色,就是爱吃。天南海北,稀奇古怪,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他都喜欢吃,尤爱吃田鼠。老吴说:田鼠红烧了,吃起来跟兔子肉一样。
这条大蟒蛇就是老吴为自己准备的美味。
蟒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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