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有把握,而且现在还多了一个神蛊宠物,她一旦成年,那就是鬼王级别的。到时候两个打一个,绝对能把那家伙给打死。
嗯,有些不对。
是啦,是这袖珍女婴全身上下光溜溜的,没穿衣服。不过她的身体太小了,根本无法让人产生性的方面的幻想。可是,这依然不行。人,是必须要穿衣服的,不然就死野人。
能开口说话的神蛊,本质上和人是差不多的。
我得给她弄一件衣服,不过像她这么小的个头,应该没有这么小号的衣服,还是自己给她做件吧。我把那些撕裂的蚕茧带走,这些蚕茧的丝本来就是她吐出来的,现在用这个做成衣服也最合适。
这时候,我感觉下面一凉。
原来是那袖珍女婴从口袋里钻进我的裤子去了,我全身上下的一幅本来就破破烂烂,它自然是能钻过去。她的两只小手抓住我的那话,荡啊荡的荡秋千,此地省略n个字。我的老天,太牙疼了。
我感觉脊梁骨都在冒凉气。
我把她抓了出来,用力的捏了捏,软软的,很有弹性。袖珍女婴的眼中天真无邪,显然没啥别的心思,不过她也不能总呆在我的裤裆里啊,那也太那个了。就在这时,袖珍女婴露出一排森白的牙齿,咬在我的大拇指上,顿时咕嘟咕嘟喝血,感觉跟喝饮料差不多,想来非常好喝。
我面色一白,心想这小家伙或许是喜欢上了我的鲜血,毕竟我用鲜血喂养过她。不过我的鲜血多的是,就给她喝一点吧。而且献血可以活络血液,不让血液太过粘稠,堵塞血管,产生疾病。
当然,这是胡扯!
一个人的体内的血液是有限的,存在就是道理。你见过那种野兽会没事割破血管,让自己流血?总之,我觉得是失血过多,会损害健康。当然,这只是我的观点,信不信随你,我不管那么多……
……
我的皮肤极其坚韧,就算是菜刀都不会切开皮肤,可是这袖珍女婴却能轻而易举的咬破我的皮肤,显然是很了不起的。不过想想她的本体是神蛊,我也就明白了。神蛊,是很厉害的东西。
喝完了血,小家伙的个头又变小了。
这次变的只有米粒大小,显然,她能随意的变化大小。米粒大小的袖珍女婴钻进了我的耳朵中,在里面住了下来。这让我感叹,神蛊可是真的能千变万化。忽然间,我感觉耳朵痒痒的,原来是袖珍女婴在里面清理垃圾。
很快,一块块的耳屎就被袖珍女婴搬了出来,耳朵里面空空如也,干干净净,我都能感觉到凉风灌进耳朵中了。之后袖珍女婴就在我的耳朵中呼呼大睡,因为隔的近,她的呼噜声就有些大了。我的脑袋里全是她的呼噜声,这让我很头大。
……
……
第三章 苗神会
我下了山,在小河旁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秽,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就去附近的集市上赶集。附近的集市,集市上的人也大都是少数民族。不过却也有汉人,商店中卖的东西都很现代化。
我买了一个收音机,听了一会广播,之后准备离开了。
我是坐长途汽车离开的,只是到了半路,汽车翻到沟里去了,这可真是祸不单行,死了好几个人。不过我没死,现在我是想死都难。车子坏了,我就只能步行去附近的城镇,坐车回北方。
走了片刻,前方出现一个山坡。
这个山坡上野草葱葱,非常茂盛。山坡上还有几棵歪脖子老树,树下的灌木丛中有新鲜的浆果。我去采摘浆果吃,吃的满嘴通红。吃多了浆果,就随意找了个地方方便了一下,然后正准备走,忽然听到一阵诡异的“咔咔”声,有些像是虫子的叫声,难道附近有什么新奇的虫子?
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前方的草窝子里蹲着一个老头。
这老头像一只癞蛤蟆一样蹲在地上,最终发出咔咔的声音。老头长得尖嘴鼠目,有些猥琐。看这卖相就不咋地。他的腰间系着一个葫芦,是酒葫芦,浓郁的酒香从其中传出。这时,老者很小心的从腰间的酒葫芦中倒出一小口粘稠的金黄酒液,这酒液盛放在梧桐叶子中,放置在地上。
看这模样,好像是想要用这酒水吸引猎物。
显然,这咔咔声也是用来吸引猎物的。
桐树叶子很大,可以用来挡雨,梧桐树的花心有些甜,不过不能吃,这倒是一件让我十分遗憾的私情。贼眉鼠眼的老头或许是觉得倒的酒有点多,就趴在梧桐树叶上,喝了一小半其中的酒水,之后又喝掉一小半。梧桐树叶子中的酒水就那么一定点了。不过贼眉鼠眼的老头依然一幅很抠门很心疼的样子。
这时,嗖的一声。
只见金光一闪,一只金色的巴掌大小的虫子从不远处的草丛中窜出,刹那间就把梧桐树叶上的酒水喝光了。之后这虫子嗖的一声就要消失,速度快急了。老头急忙上去捕捉,不过他的速度有点慢,肯定追不上。这时,我就出来帮忙了。可是这老头看到有人忽然出现,觉得我可能是要抢他的虫子,顿时挤兑我,不让我靠近那只金色虫子。金色虫子就趁着这功夫逃到草丛深处,消失不见。
贼眉鼠眼的老头气的脸色发紫,他揪着我的领口,怒道:“你个混蛋,放跑了我好不容易才吸引过来的酒虫,我饶不了你。给我赔,赔我的酒虫!”原来这金色虫子就是传说中的酒虫。
传说中,这是一种能酿酒的蛊虫。
山泉水和葡萄,混合后,在放入蛊虫,不出半个时辰,就能酿造出甘醇的美酒。酒虫能增加酒的香醇,而且还能减少酿制的时间。这对爱酒之人来说,是万万不可放弃的东西。一个爱酒之人只有得到一只酒虫,那才真是随时随地都能有酒喝。
酒虫是一种非常稀有的蛊虫,故而这贼眉鼠眼的老头为了把酒虫吸引过来,是费了好大的力气。可是现在,酒虫跑了。实际上就算我不出现,这酒虫也能跑掉。这贼眉鼠眼的老头的身手实在是太差,根本抓不到酒虫。我原本是想帮他捉酒虫的,可看他这模样,竟然是赖上我了。
怪我喽?
真是不可理喻!
我要离开这里,贼眉鼠眼的老头不让,非让我赔他酒虫,可我没有酒虫。贼眉鼠眼的老头一脸阴沉,喃喃道:“晦气,真是出门就遇到晦气事,小子,跟我走,跑了酒虫,你就给我打工赚钱,什么时候赚的钱能抵得上这只酒虫的价值,那就放你离开”。
我哈哈一笑,说好啊,这没什么不好的,不过我这个人很馋,一天三顿,顿顿都要吃好的,要吃燕窝人参,还要吃你娘的心肝,看你舍不舍得。贼眉鼠眼的老头气的哇哇大叫,在那里跺脚。不过很快他就安静下来,说:“我娘早就死了,你想吃她的心肝也吃不成。至于燕窝人参?这东西我可没有,玉米糊糊管够!”
贼眉鼠眼的老头叫做陈七。
陈七的寨子是附近的千户苗寨,一个很大的苗族寨子,寨子里有很多有特色的建筑,还修建了公路,挺现代化的。不过这寨子家家户户都养蛊,小孩子们也是整天摆弄毒蛇之类的,蛊虫是老祖宗留下的遗产,万万不能丢失。陈七说,他们寨子里的蛊虫是可以申请啥吉尼斯纪录的。
陈七的家在寨子边缘,是一个小酒馆。
这里卖酒,当然,都是自家酿的,而且还兑了水,十分的坑人。不过陈七酿制的酒是真的很不错,故而就算兑了很多水,也依然有人来买。不过这种买卖长久不了,不诚实,终究会失去顾客。我在这里给他卖酒,也能随时都喝两口。而陈七却在忙碌别的事情,整天都去山上乱转,说是找什么材料,他要酿制出一种世间最美味的酒。
这家伙虽然长的贼眉鼠眼,不过对酒是真的很有研究,本身就是品酒大师。他每天都要品尝很多种美酒,淡淡闻到的酒味都可以化为二两酒水了,舌头都肿了。这要是换成寻常人,早就发疯了。品酒师也不是好当的,要想当品酒师,关键还是得有个好舌头,舌头需要敏感,分析出各种酒水的品种、度数、产地。
每一位品酒师都需要用大半的时间去锻炼。
在这种环境下,也容易锻炼自己的酒量。大多数的品酒师都是酒量奇高。
……
……
我在这酒馆干活,干了几天。这几天让我奇怪的是每天都有个奇怪的女人来这里喝酒。这女人年龄在二十三岁左右,酒量大的惊人。她身穿少数民族服饰,背后总是背着一个竹筐,里面有一些青草。
让我奇怪的是,这女人身上有淡淡的血腥气。
她虽然很能喝,不过喝几杯后,就会发酒疯,像是一个疯子一样。某一天,在她喝醉后,在那里耍酒疯的时候,我翻了翻她的竹筐。天呢,里面不仅仅有青草,还有一颗新鲜的人头,以及一些人民币。
好家伙,她这是一天要杀一个人呢。
这简直就是疯狂地角色,应该要关在监狱中。这又不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那些活不下去的土匪去杀地主,砍下地主的脑袋,把地主脑袋和大把的银元一裹,就走人。这又不是那个活不下去就造反的年代,竟然还有人做这种恶劣的事情,实在是太残忍了。我绝对不允许这么残忍的事情发生。
这时候我感觉脊梁骨冒凉气,回头一瞧,果然原本喝醉的女人正盯着我。她手里的镰刀一甩一甩的,镰刀上还沾染着丝丝血腥气息。她盯着我,这让我压力挺大的。虽然我很能打,不过遇到这些不正常的家伙,我也是有些小怕。当然,我自然不会打不过她,我很能打的。
女人这时告诉我,她杀的都是坏人。
于是我妥协了,坏人就该死,难道你不同意?
有些坏蛋确实没必要存在于这个世界,统统杀了,落一个干干净净的白茫茫世界,好清爽!
我瞧了瞧筐子里青草下的那颗人头,这人头肥头肥脑的,一看就是吃的流油的主。这种废物直接剁掉算了,活着也只是浪费粮食,也只会欺压贫穷的农民。杀了正好,干干净净。
这女人叫阿彩,阿彩告诉我,她很厉害,是苗神会的圣女。这苗神会,信仰的是苗神,我不清楚苗神是什么玩意,不过这苗神会肯定是一个邪恶的教派,这是要遭到取缔的势力。
苗神会大都在地下活动,经常搞什么献祭仪式,祭祀苗神。
这些人头就是砍下来祭祀苗神的,苗神是他们的祖先,也就是传说中的三苗氏,应该有这个性,我记不清了。不过这三苗氏极其厉害,是远古时期的一个人,道行很高,是喝蚩尤、黄帝争夺天下的住,不过失败了,就带着族人退居苗疆。三苗氏是苗族的祖先,这苗神会的势力颇大,暗中网罗了好多的苗族人,还有一部分的汉人。苗神会用大把的金钱买通了xx,获得了方便,势力扩张的极其凶猛。
这女人离开后,我陷入了沉默。
这苗神会的势力扩展太快了,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