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资源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浪费和甲烷排放。主要鼓励政策包括:对地面抽采项目实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政策,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及其他综合利用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煤矿瓦斯发电项目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鼓励政策,工业、民用瓦斯销售价格不低于等热值天然气价格,鼓励在煤矿瓦斯利用领域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等。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 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发展。以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为重点,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粮食主产区等生物质能源资源较丰富地区,建设和改造以秸秆为燃料的发电厂和中小型锅炉。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建设沼气工程,合理配套安装沼气发电设施。大力推广沼气和农林废弃物气化技术,提高农村地区生活用能的燃气比例,把生物质气化技术作为解决农村和工业生产废弃物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努力发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制定有利于以生物燃料乙醇为代表的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政策和激励措施,促进生物质能源的规模化生产和使用。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 积极扶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大规模的风电开发和建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实现风电设备国产化,大幅降低成本,尽快使风电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在偏远地区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在城市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和太阳灶;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推广满足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研究开发深层地热发电技术;在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地发展潮汐发电,研究利用波浪能等其他海洋能发电技术。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亿吨。
4.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
大力提高常规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 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和利用技术。重点研究开发煤炭高效开采技术及配套装备、重型燃气轮机、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超临界大型循环流化床等高效发电技术与装备,开发和应用液化及多联产技术,大力开发煤液化以及煤气化、煤化工等转化技术、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系统技术、二氧化碳捕获及利用、封存技术等。
── 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技术。重点开发复杂断块与岩性地层油气藏勘探技术,低品位油气资源高效开发技术,提高采收率技术,深层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重点研究开发深海油气藏勘探技术和稠油油藏提高采收率综合技术。
── 核电技术。研究并掌握快堆设计及核心技术,相关核燃料和结构材料技术,突破钠循环等关键技术,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的建设和研究。
── 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研究低成本规模化开发利用技术,开发大型风力发电设备,高性价比太阳光伏电池及利用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开发利用技术。
── 输配电和电网安全技术。重点研究开发大容量远距离直流输电技术和特高压交流输电技术与装备,间歇式电源并网及输配技术,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技术,大规模互联电网的安全保障技术,西电东送工程中的重大关键技术,电网调度自动化技术,高效配电和供电管理信息技术和系统。
(二)提高能源效率与节约能源。
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 健全节能法规和标准。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完善各行为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激励,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抓紧制定和修订《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定和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机动车等能效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制定建筑物制冷、采暖温度控制标准等。
── 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健全强制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制度,依法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准销售和使用;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及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用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
2。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
── 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实施GDP能耗公报制度,完善节能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发布各类能耗信息,引导地方和企业加强节能工作。
── 推行综合资源规划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节约量作为资源纳入总体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节约电力。
── 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
──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克服节能新技术推广的市场障碍,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 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
── 推行节能自愿协议,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节能积极性。
3。强化相关政策措施。
──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合理布局。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把区域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环境保护、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确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规模,降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比重,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低能耗的信息产业,制定并实施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制定并完善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
── 制定节能产品优惠政策。重点是终端用能设备,包括高效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及建筑节能产品等,对生产或使用目录所列节能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并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一些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研究制定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
── 研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引导公众树立节约型汽车消费理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轨道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比例,研究鼓励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政策。
4。强化重点行业的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
── 钢铁工业。焦炉同步配套干熄焦装置,新建高炉同步配套余压发电装置,积极采用精料入炉、富氧喷煤、铁水预处理、大型高炉、转炉和超高功率电炉、炉外精炼、连铸、连轧、控轧、控冷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
── 有色金属工业。矿山重点采用大型、高效节能设备,铜熔炼采用先进的富氧闪速及富氧熔池熔炼工艺,电解铝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铅熔炼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他氧气直接炼铅技术,锌冶炼发展新型湿法工艺。
── 石油化工工业。油气开采应用采油系统优化配置、稠油热采配套节能、注水系统优化运行、二氧化碳回注、油气密闭集输综合节能和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等技术,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乙烯裂解炉,大型合成氨装置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推广一段炉烟气余热回收技术,以石油为原料的合成氨加快以天然气替代原料油的改造,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逐步淘汰烧碱生产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提高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等措施。
── 建材工业。水泥行业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积极推广节能粉磨设备和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对现有大中型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逐步淘汰机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及其他落后的水泥生产工艺。利用可燃废弃物替代矿物燃料,综合利用工业废渣和尾矿。玻璃行业发展先进的浮法工艺,淘汰落后的垂直引上和平拉工艺,推广炉窑全保温技术、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等。建筑陶瓷行业淘汰倒焰窑、推板窑、多孔窑等落后窑型,推广辊道窑技术。卫生陶瓷生产改变燃料结构,采用洁净气体燃料无匣钵烧成工艺。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环保节能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提高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重,延长建筑物的寿命。
── 交通运输。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加快发展柴油车、大吨位车和专业车,推广厢式货车,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加快发展电气化铁路,开发交—直—交高效电力机车,推广电气化铁路牵引功率因数补偿技术和其他节电措施,发展机车向客车供电技术,推广使用客车电源,逐步减少和取消柴油发电车;采用节油机型,提高载运率、客座率和运输周转能力,提高燃油效率,降低油耗;通过制定船舶技术标准,加速淘汰老旧船舶;采用新船型和先进动力系统。
── 农业机械。淘汰落后农业机械;采用先进柴油机节油技术,降低柴油机燃油消耗;推广少耕免耕法、联合作业等先进的机械化农艺技术;在固定作业场地更多的使用电动机;开发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