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路过之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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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路过之狂想曲-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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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冷半暖秋天   
  云贴在你身边   
  静静看着流光飞舞   
  那风中一片片红叶   
  惹得身中一片绵绵   
  半醉半醒之间   
  在人笑眼千千   
  就让我像云中飘雪   
  用冰清轻轻吻人面   
  带出一波一浪的缠绵   
  留人间多少爱   
  迎浮生千重变   
  跟有情人做快乐事   
  别问是劫是缘……(陈淑桦流光飞舞)   
  嗯,称赞一下自己的嗓子,很甜美嘛,死阿木居然不懂得欣赏……   
  心,疼了起来,想起阿木,就不可能不想起他……   
  他……会照顾好自己吗?   
  不敢再想,咬咬下唇,起身将身子擦干,穿起内衣,走出去准备穿衣服。   
  愣愣的看着坐在桌边的人,不是琳琅,第一个反映不是自己被人看光了,而是:她不是来算帐的吧?我该怎么办?   
  低低笑了起来,眼睛仿佛有光,把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小月儿的身材不错,不过,你不是就这么打算出门的吧?”   
  呃?   
  什么情况?   
  打算用眼睛把我扒个精光,然后报复昨晚我的无意之失?   
  呼,这就好,只要别动武,那样我可是一点胜算都没有,至于言语嘛,呵呵,不痛不痒的,怕它作甚。   
  慢条斯理的穿衣服,飞个眼神给她:“若水姐姐,你又不是没有,看这么仔细作什么。人家再好,也没你的好呀。”   
  美人一怔,脸有些可疑的红晕,更多的是挫败:“你不是一直想去逛街?今天我陪你去。”   
  “真的?!”   
  看到柳若水点头确定,简直狂喜,要知道,我到这个世界一年多了,因为该死的身份问题,哪里都没有去过,上次逃来荷庄的时候也是被藏着掖着送进来的,赵轩祈老是说什么局势尚未定,不许出去,这个世界的具体样子我还真没有见过,太想看了呀。   
  不管衣服尚未穿好,也忘了今天早上刚刚和死神擦身而过,居然又得意忘形地冲过去搂住美人,叭的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若水!我好爱你啊!”   
  手下的身子一僵,我立即意识到,mygod,偶又犯错误了!   
  “表打我!你老吃我的豆腐呀,若水姐姐,我也是真情流露嘛,偶尔吃一次回来,不算什么吧?!你我同是女人,不用介意啊!!”音速远比我此时躲开要快,就好像救法场的时候,人们总是先喊一嗓子“刀下留人”一样,我选择相信科学。   
  脸上渐渐铺开一个妖媚至极的笑容(当然,在我看来,邪恶无比),她轻轻伸出一根手指,按住我柔软的唇,又指指自己的:“小月儿,下次,记得亲这里”   
  我……为了逛街大业,现在不能faint!   
  柳若水,你个只许自己放火,不许我们点灯的家伙!!           
正文 逛街之恶俗大成   
  柳若水,是谁,没人告诉我,问小赵,他总是支支吾吾,最后干脆告诉我,他不想骗我,但是真的不能说,反正让我相信,这个人不会害我就是了,其他的,我不必了解。   
  因为有裴恒庆的前车之鉴,我现在作什么事情都要知道前因后果、背景如何,但是对于柳若水,我倒不打算追究,心已经没有可分的了,我的命现在相当于在他们手里,要怎样都不是我能抵挡的,所以,不再追问。   
  不过,小赵听说柳若水准备带我去逛街,倒是一点都不担心,很痛快的答应,以至于我跟他要点毒药防身,他跟看怪物样的看我,说有柳大小姐在,我的小心眼就放在肚子里好了。   
  逛街,穿越女必备艳遇、表白、显示纯真、表现俏丽的最佳场合,对于街道,至少需要颁发一个奥斯卡最佳布景奖,不论哪个穿越女过去的年代、国家均适合,如有雷同,纯属一家出品?;   
  不过,可惜的是,这街逛得我非常郁闷,就像食神里那道组成“心”字的拔丝甜点,看上去金碧辉煌、甜美可口,吃了难保不吐。   
  逛街大俗之一糖葫芦   
  街面非常繁华,因为今天恰好是赶集的日子,有卖水果的,有卖糕点的、卖菜的、卖珠宝玉器、服饰的,当然,也有糖葫芦。   
  实话,前世我不爱吃糖葫芦,因为太甜了,现在看到这个东西,为了配合穿越女的身份和做法,我非常果敢的上前,并豪气的买了两串……   
  现在它们只失去了一个弟兄后,其余的连串的杆子一起躺在一个巷子的角落里,庆祝劫后余生。   
  逛街大俗之二芙蓉糕、打架   
  卖糕点嘛,勉强还好,但是,被现代各种奶油、黄油和布丁、幕斯等甜点养刁了的口味,实在对这些绿豆糕、芙蓉糕米有什么兴趣,很久以前找小白买的那些,基本都是进了阿木和小岩的肚子。   
  不过,我居然发现了一家做海绵蛋糕和蛋塔的铺子,里面非常热闹。   
  “这家,这家,我们进去看看好不好?”朝若水招手(不敢再拉她了,现在非常注意不要触碰她,免得挨打或者反调戏,都是我招架不住的,想想GL我都害怕)   
  陪我出来这么久,她脸上已经不太好看了,似乎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做这种蠢事。看到我终于肯到一个店里坐坐,颜色稍霁。   
  店里的摆设很清爽,重要的是,就只卖几种糕点,可以在店里吃,也可以打包带走,几乎可以肯定,应该是小何的分店,或者加盟店,呵呵。   
  “这位客官,要点什么?打包还是在这里吃?”   
  忘记说,出来之前,因为穿越女必备的女扮男装,所以我强烈要求要穿男装,被小赵和若水很是鄙视了一番,然后找了套男装给我,她则什么都没改,导致一路上,所有男人都以鲜花插到牛粪上的眼光看我,nnd,人家若水怎么可能是牛粪嘛?!打死我都不认为!   
  (女儿,好像被看成牛粪的是你啊,不过,我的女儿,这么臭屁,呵呵,我喜欢……)   
  “小二,我们只是歇歇脚,顺便来尝尝你们的招牌糕点,就蛋糕和蛋塔两样各来一些吧。”我冲若水示意后,一起坐在一个空桌前。   
  “客官有所不知,我们店里这两个的确是招牌,每天只是卖三百个,供不应求啊,所以只能预定,您现在要,这个……”   
  苦笑,小何还真是把我说的贯彻的彻底,看来他失去神医山庄这个客户后,混得更是风声水起呀。   
  “哦,这算那门子规矩?你们开门不就是做生意的?哪有客人来了不卖的道理?”美人生气了,脸色也拉了下来。   
  小二虽然被美色所迷,但是素质绝对不是盖的,在被若水的美丽怔了一分钟后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嗓子,躬身回话,不卑不亢:“姑娘有所不知,这些都是小店当初开业就已经标明的规矩,我们开店当然想各位爷都满意,但是店小力薄,总有照顾不到的,哪个都是爷,也不能得罪不是,只有先来先得方显得公平,您说呢?”   
  “哼”在陪我逛街然后又得不到吃之后,柳美人终于发怒了,只见她柳眉倒竖,嘴角一瞥冷笑,手里的茶杯就生生插进了面前的红柳木桌里,仿佛天生嵌在里面似的。   
  小二没被吓倒,我被吓倒了。   
  不要说这里可能是小何的地盘,我不想他损失,柳若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性子,平时赵轩祈都对她小心翼翼的,何况这外面的小店?哪能跟荷庄比呀。   
  “若水,别这样,人家也是做生意的,你要想吃,我回去作给你吃好了,呵呵”我赶紧打圆场:“小二哥,对不住了,我们这个小姐你也看到了,脾气是大些,要不,这桌子我们赔?”   
  “客官这是哪里话,当是我们小店招待不周……”   
  “你作给我吃?”柳美人这会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笑眯眯的看着我,成功的让我一哆嗦,这个狐狸精,一笑准没好事。   
  “是啊,何必在这里为难人家小二哥”我硬头皮答应了下来,自打进荷庄,我就没有动手作过饭,一是人家的厨子的确做得很好,二是不想做,因为总会想到一些伤心事情,而那个我想作给他吃的人,这辈子能否再见都不知道了……   
  “好”说完拉起我就走,待到门口,回身扔了一锭银子:“小二,赔你的!”   
  我……我……那银子至少5两啊!!怎么可能用得完?柳若水,你个败家玩意!   
  小二在后头很是不解:您会做嘛?您会作的话,我们铺子还开得起来嘛?!   
  逛街大俗之三:酒楼吃饭   
  “你拉我去哪里?”回到街上,我欲挣脱她的手,这幕情景很怪,一个公子,被一个大美女强拉着,反过来才对吧…_…||。   
  “回去作给我吃啊”她理直气壮。   
  “我,您大小姐还真是说风就是雨啊,这会快晌午了,您总得让我吃了饭再回去吧,好容易出来一趟,怎么也要让我在外面多逛逛嘛。”知道对她不能来硬的,语气不由带了点撒娇。   
  愣一下,看看我,有些不情愿:“好吧,我们去今墨阁。”   
  今墨阁,初听好像是一家书坊,其实是家酒楼,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因为他们老板姓文,名今墨…_…,害得我乱感动一把,觉得这个名字好诗意来着。   
  不过,今墨阁的菜据说烧得非常好,特别是每个月都会有个招牌菜推出,不但不重样,而且绝对的独一无二、别无分号,很多饕餮客都慕名而来,一来二去,这今墨阁成了白云、兰若、紫镜等五国的餐饮头一份,其厨子还经常作为睦邻友好出使另外五国,呵呵,典型的饮食外交政策。   
  这些,是我们坐在雅间的时候,若水告诉我的,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奇迹呀。(女儿,你眼光太窄了吧?至少金字塔、长城这种才算吧?月:切,那种民脂民膏的东西,死了多少人啊?算奇迹吗?尸骨堆差不多)   
  这家店对若水的态度很奇怪,看到她的时候,不是惊艳,而是惊讶,但是稍纵即逝,小二机灵的领我们进了一个雅间,然后不待我们点菜,就把这阵子的招牌报了个遍,请若水示下要吃哪些。   
  只让他们捡几个最近挂出来的招牌菜做了尽快送上来,若水就挥退了他们,唉,吃人的嘴短,可是你总有个请客的样子嘛,我这个客人都还没有点菜那!   
  无视我的不开心,她很神秘的笑:“这几个菜,月儿你保证喜欢,到时候别把舌头吞掉就行”   
  我差点就吞掉了舌头,今墨阁的招牌菜果然不是盖的,非常好吃已经不足以形容了,看着我大快朵颐,柳若水基本没有动筷子,只是看着我笑得很满足,见她这副样子,有点害怕,情不自禁的少吃了些,否则这些恐怕还不够我吃的。   
  汤足饭饱,心满意足,我小人得志地吩咐:“小二,算帐!”   
  立于门外的小二立即推门进来:“一共是二十三两四钱”。   
  我绕过小二出门,等柳若水结账,呵呵,典型的坏男人形象呀,偶喜欢~~   
  逛街之俗四:他乡遇故知   
  走向楼下,路过楼梯口的雅间,门开着,里面的人刚结账出来,小二正躬身送客,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白衣。   
  白衣显然不是以小白的身份,应该是以七公子的身份来的,从门口那么多的随从,他从容不迫的气度就可以看出来,有些陌生,有些不像那个小白,所以,我没有开口,但,也没有条件反射的躲开。   
  不是没想过可能和他们还有见面的一天,也不是没有设想过见面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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