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此以往,军须靡跟这个堂弟的关系越发密切,翁归靡说的话他也能听得进去,就算是须其格恨翁归靡恨得要死,也不敢对他怎样。
军须靡筹备多年,终于将扩建赤谷城的方案摆到了台面上,长老贵族们觉得他这么做有些操之过急,但这毕竟是先王的遗愿,他们也不好直接干涉。朝中支持与反对的势力各占一半,军须靡为这事头都大了,经常找翁归靡商量,一商量就是整晚。
朝中气氛紧张,须其格再笨也不敢挑这种时候找事,刘烨着实轻松了好一阵子。山上的农业组和桑蚕组进展顺利步入正轨,赵胜也培养了一批骨干分子,刘烨基本上不用每天都去看管了。
现在,她大半部分时间都用来照顾少夫,教她汉语和汉族习俗,也教她琴棋书画,趁着冯嫽不在的时候,还教她说几句简单的英文,用作以后打暗号用。
少夫在刘烨的悉心呵护下成长得很快,比草原上的小孩子更聪明更活泼,她最好的玩伴就是赵胜的儿子赵子卿,两人有事没事就在一起背诗经。
赵子卿是个小才子,据他说五岁的时候就会背诗经了,刘烨不相信,《诗经》收集了三百多篇诗歌,别说是几岁大的孩子,高智商的成年人也未必能全背出来。她刚进宫那会儿,李延年和师中让她唱的那几首曲子,配的就是里面的诗歌,刘烨成天“兮”啊“也”啊的,背的都快吐了。
不过赵子卿这孩子倒不像是吹牛的,什么大雅小雅国风颂,他说起来头头是道,听着比百家讲坛还过瘾。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段谁不会啊,求爱经典嘛!刘烨得意地笑,正准备着给他们讲讲其中的含义,赵子卿就已经转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了。
这段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诗经第二篇《葛覃》,说的是女子干完活准备回娘家看望父母的事。刘烨刚要开口为少夫解释喈喈是黄鹂在叫,赵子卿已经开始背下一段了。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
呃,这是怀念征夫的《卷耳》吧!
“南有樛木,葛藟礨之,乐之君子,福履绥之……”
这是祝人幸福的《樛木》?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这是……
“朝躋于西,崇朝其雨……”
……
刘烨无语,这小男生也太牛叉了吧,这不是小才子,而是大天才!难道古代的小孩都这么牛叉?是不是随便拉一个回到现代都能上春晚?
赵子卿已经不是在背书了,他拉着少夫的手,两人一边跳舞一边唱曲,那本《诗经》就像是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好吧,她认输了,崇拜一下无数的穿越前辈,你们穿越的时候有没有带笔记本或者iPad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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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防不胜防
须其格安分了,刘烨也清净了,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心情也轻松许多,整个人仿佛都年轻了。
二十三岁的刘烨穿越到十七岁的解忧公主身上,转眼之间又过了三年,加在一起算起来,刘烨也有二十六岁了。
生理年龄有二十六,可她的心理年龄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西汉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发生的事如果都写下来整理成书,几座图书馆都不够放的。当然,现代还有一种东西叫电脑,可以节省很多空间。
但凡穿越,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不能改变历史,不管你穿到哪个朝代,都不能仗着自己通晓历史胡作非为,不然准没好下场,人消失了还算好的,最怕就是活不成死不了,沦为不生不死的宇宙游魂。
那些穿到架空朝代的幸运儿自然没有这种困扰,但作为刘烨,她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而且要深思熟虑不得马虎。这关乎到她的性命,稍有不慎就会遗恨万年,她可不要做那孤魂野鬼,世世代代没个着落,一阵风就能把她吹散。
刘烨绝对没有篡改历史的勇气,她能做的就是在历史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让自己过得好一些。然而,她现在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没喜欢上那个翁归靡之前,日子过得还算顺畅,她不挑吃,煮熟的就行,也不挑住,遮风挡雨就好,虽然个人卫生问题让她挺纠结的,但总算是适应下来了。
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
她统统都忍了,反正她前世就是宅女一枚,吃饱了睡,睡醒干活,日复一日,生活既单调又乏味,大学时期的几名闺蜜陆续嫁人之后就很少联系,她喜欢的男生不喜欢她,她不喜欢的男生也不喜欢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就是被遗弃的人,除了父母,没人在意她的喜怒哀乐。刘烨习惯了做个被人无视的小透明,几乎修炼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直到穿越成为解忧公主,她才知道自己内心的渴望,她渴望被人重视,渴望呼风唤雨,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
刘烨对自己说,今生一定要好好地活,活个够本,将前世的遗憾都弥补过来。她有知识也有常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照着历史的大纲活下去,一定要活得精彩活得开心。
说,永远比做容易得多,她知道如何瞒过刘义夫妻,如何迎合汉武帝,如何化解须其格的挑衅,但她不知道的是,如何面对心爱的人。
她爱上了翁归靡?她想是的!
只要翁归靡一出现,她就浑身不自在,总想着头发有没有乱,为什么不用蝴蝶缎带扎头,而是随便拿了根乌漆吗黑的布条;脸上有没有黑眼圈,晚上为啥要熬夜弄火枪,不知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么;还有,早上跟人学挤羊奶,身上可能有羊的膻味吧,他讨不讨厌这种味道,万一讨厌可怎么办……
如果哪天她的状态很好,她又像是台上光芒四射的主角,恨不能将自己最好的一面都展现出来,让他知道自己有多美丽有多么好。譬如那段让人酸掉大牙的蔷薇花的故事,事后回想起来刘烨都觉得肉麻,好在效果还不错,翁归靡并不排斥,似乎还曾为她动摇过。
或许男人就喜欢这种调调吧,就喜欢漂亮可爱温柔体贴声音娇嗲又爱撒娇的女人,要不怎么男人们都喜欢林志玲呢!
可是,刘烨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她不喜欢这种难以捉摸的感觉,虽不喜欢,却又满心向往,翁归靡的任何一丝回应都能牵动她的神经,让她为之欣喜为之神伤,甚至辗转难眠。这种感觉就像中了罂粟的毒,明知自己会受伤,偏偏抗拒不了那瞬间的喜悦。
刘烨想让自己洒脱一点,就像面对所有对她产生质疑的人那样,但惟独对他做不到,翁归靡,他究竟是不是她的毒?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初见翁归靡的时候,刘烨脑海中浮现出这句诗。虽然没有令人窒息的美貌,但他就像蔷薇花的芬芳,无声无息渗入她的心扉。
“公主,公主……”
刘烨胡思乱想了一上午,总算被冯嫽叫醒了,她揉揉托下巴托到发麻的手腕,不明所以地眨眨眼睛:“少夫和子卿跑去哪儿了?他们在找我吧?”
“不是他们找你……”冯嫽心神不宁地看了眼帐外,在她耳边轻声说,“是扶玛,扶玛来找你了。”
“什么……”刘烨顿时来了精神,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她刚想着翁归靡,扶玛这个碍眼的女人就找上门来了,她以为她是谁?真当自己是翁归靡的未婚妻吗?
自从扶玛当着她的面跟翁归靡大吵大闹,刘烨对这个女人就没有一点儿好感,要不是她胡搅蛮缠,翁归靡也不会刻意疏远。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怕谁啊!史书上还说呢,她才是翁归靡的妻子,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双!既然历史不容改变,她就不能再忍下去了,必须拨乱反正,及时把迷了路的翁归靡拉回到正道来!
“好啊,她来得正好!”刘烨不是在说气话,她们俩迟早要分出个胜负,也就不差这一时了。
刘烨打扮得光鲜亮丽,走出蒙古包,看到了同样光鲜亮丽的扶玛。扶玛头戴浅蓝色罗帕,颈边两根水滑油亮的黑色发辫镶嵌着橘色的玛瑙,她穿着紧身的天蓝色夹袍,腰间系着乳白色的缎带,将那窈窕的腰身勾勒地恰到好处。袍子边沿、袖口和领口绣着最时兴的云卷纹,蓝金双色的绣线搭配起来很好看,映得她健康红润的脸庞更显迷人。
扶玛的确是个美人,只要是男人见了她都会心动吧,其实,翁归靡喜欢她没什么好稀奇的,但不管他有多喜欢,最后都会清醒过来,因为他命中注定的爱人并不是她!
“右夫人……”扶玛一见着她,立马甜笑起来,熟落地挽起她的胳膊,指着不远处两匹棕栗色的骏马,“你不是说想跟我学骑马么,不如就今天吧,怎样,你方便吗?”
说说而已,何必当真!看见你就心烦,谁还当真跟你做姐妹啊!刘烨边笑边腹诽,不过看那两匹马高大健壮确实不错!
“这是扶玛小姐挑的马吗?”
“是啊,教右夫人骑马,当然要挑最好的了,在咱们草原这儿,不分男女,个个都是好骑手呢!右夫人这么聪明,很快就能学会了,等右夫人骑熟练了,扶玛也带你去月亮湾看看,月亮湾很美的呀,我第一次带索朗去看的时候,他都不愿意回来了,呵呵,喏,这两匹都是蒙古马,受过驯养,生人也能骑的,我先陪你在这附近转转,有我看着,你就放心吧!”
刘烨根本没把扶玛的奉承放在心上,但她对月亮湾着实很感兴趣,不由问道:“从这儿到月亮湾要多久呢?”
“月亮湾?你真想去月亮湾?”扶玛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右夫人怎么知道月亮湾?难道是索朗告诉你的?”
看看,又来了,这个扶玛压根就没相信过他们,总觉得翁归靡暗中跟她有一腿。
刘烨嗤之以鼻:“喀纳斯湖月亮湾,谁不知道啊!”
“喀、喀纳斯、湖?”扶玛纳闷地重复她的话,“右夫人说的是月亮湾上游的湖水吗?”
“呃,嗯,是吧!”刘烨不清楚这个时候当地人是怎么称呼那片湖的,为免露馅,连忙转移话题,“那就麻烦你了,扶玛小姐,我可是第一次骑马啊!”
扶玛笑得开怀:“我知道右夫人这是第一次骑马,所以挑的都是驯过的马,它们很温顺的,不用担心,有我在呢!”
冯嫽眼看刘烨要走,不由着急:“公主,你从没骑过马,一定要当心啊!叫几个侍卫跟你一起去吧!”
刘烨想了想:“也好,就让他们跟来吧!”
扶玛回头瞪了眼冯嫽,冯嫽一怔,随即看过去,而扶玛早已换上了灿烂的笑容,亲切地朝她挥手:“小嫽姑娘,你也来吧,骑马可好玩啦!”
冯嫽摇摇头,心想可能是她看错了,扶玛要是嫌她多事,怎么可能叫她也去呢!
“不了,我还要照看翁主,扶玛小姐,拜托你好生照顾我们公主,她不会骑马的……”
“好啦,好啦,知道了,小嫽姑娘,你就放心吧!”
扶玛声声保证,保护刘烨的侍卫也都跟去了,刘烨上了马,扶玛一手持鞭,一手拉着刘烨那匹马的缰绳,两匹马并列前行,马儿在草原上缓缓踱步,看起来惬意极了。
冯嫽目送她们走远,没发现哪儿有不对劲儿的地方,便也就放下心了。
刘烨刚开始骑马有些紧张,不过她骑的这匹马确实很温顺,扶玛又很会驯马,骑着骑着就适应了。
“右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