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总是会觉得很好。
景乐天用卖盗版VCD的钱,带着我去吃街角那家最贵的自助餐。
为了对得起那几十元钱,我从来都是前一天不吃饭,让景乐天扶我进去,吃到最后,再由景乐天拖我出来。
那时的景乐天总是喜欢问我,最喜欢他哪一点,怎么仅仅三天的相识,就让我把一生都打包奉送给了他这个痞子。
口是心非,向来都是小女子的幼稚技俩。
我嘴上说着,最喜欢景乐天离我远一点,心里却想着让这一时刻天才地久。
如果人不长大,怕是永远没有烦恼,过了十八岁,我渐渐明白,我的人生从十六岁那年,就被那个垃圾桶里倒出来的男人毁得彻彻底底了。
既然命运如此按排,我也没什么好反抗的了,禀着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法则,我决定再也不让景乐天混别人的门派,我要让他成为独顶一门的大哥,也只有那时,我才能算是真正的大嫂吧!
我不知道别人看过《河东狮吼》那部电影后,会总结出个什么狗屁结论,只是我看完后,却明白一个真真实实的道理:棒棍底下出贤夫。
然后,我用景乐天送我学拉丁舞的钱,报了一个跆拳道班。
“老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再也不敢了?都已经有再了,谁能保证没有再再,毫不留情挥舞手里的鞭子……
“老婆,你到底爱不爱我啊?你真下狠手啊……”
爱或不爱?这哪里由得我,景乐天,这辈子我认定你了,不管爱还是不爱,我何九的男人都不能是条虫,继续挥舞着鞭子……
“老婆,当大嫂对你就那么重要吗?”
当大嫂对我不重要,可每当我看到那些混到三十多岁变成一脸猥琐像的大叔,我就会想到,他们也曾有过景乐天青春灿烂的年华,不管哪条出路,都是出路,鞭子还是得挥……
“老婆,你饶了我吧……我还你自由!”
自由,从我为了救你把你背进女生宿舍,私藏三天,被学校发现开除的那刻起,我的自由早就栓在你景乐天的身上了,现在想还……除非时光倒流,我恨铁不成钢地再次挥起鞭子……
就在这样的摧残里,景乐天总算称霸了细柳街,而我,却觉得生命更加荒凉!
“何九,你为什么要叫何九?”
做了大哥的景乐天,有时还像个孩子,问一些幼稚的问题。
我为什么叫何九?因为我老爹爱喝酒。喝酒的谐音就是何九了,幸好我家姓何,要不……我老爹还不得对不起祖宗了。
但这事实我怎么能对景乐天说,我的家……我一团凌乱的家,只有我自己知道就好了。
“因为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算命的说我有当皇后的命格!”
“你嗜酒如命倒是真的,至于皇后命格……呵呵……除非你穿越了!”
我们当时谁也想不到景乐天小小的嘲笑,将会成为我另外一个人生的一语成谶。
先下手遭殃,后下手更遭殃。这从来都是混道上的最通用的话。
只想在小小的细柳街拥有一块方寸之地,得以养家糊口,这曾经是我幼稚的想法,当那群挑事的人,带着家伙欺负上门的时候,我知道,有些东西终归是避免不了的。
那头肥猪明明知道景乐天不会喝酒,还笑里藏刀地让景乐天喝,还好还好,我除了喝酒算项本事,别的就什么也不会了。
我挡在景乐天的前面,喝了一杯又一杯,不醉,我像来是不醉的,华丽丽的端着大碗喝着五十几度的烈酒,还可以华丽丽的谈笑风生,只因为我确确实实是酒缸里泡大的。
十二岁那年,我父母若是不离婚,家里的那个酿酒厂也应该不会荒废掉的,我们何家的酒……经过千年的打磨,自成一味,却终因内事不和,彻底毁在我父亲的手里。
酒场里,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占女人的便宜,也不管那个女人有没有便宜可占?
那只肥胖的手伸向我的时候,景乐天终于按捺不住了,最先出了手。
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不是开玩笑,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玩出人命来,总是得坐牢的。
景乐天与我,就是一片天,我宁可自己去坐牢,也不能让他去。
法庭之上,我坐在被告席里。
那晚,我用棍子把景乐天打晕,去了公安局自首。
许是那头肥猪的名声真的很差,许是景乐天真拿出了倾家荡产的劲头,也许是……仅仅因为我是个女人。
我有了防正过当的好理由。谁让是那头肥猪先伸出的咸猪手,女人,弱者的最好代名词,可以利用。
我适时地利用了她!
三年,人生路途里,什么都得尝一尝,比如三年的牢狱生活。
当我从里面出来时,景乐天已经不再是细柳街上的那个景乐天,他……终于称霸了整座城市。
坐在奔驰车里,我已经笑不出来了。
那晚的接风宴,我喝了一瓶又一瓶,只是不醉,为什么对于我而言,想醉却是最难办到的事情呢!
景乐天拖着我,就像当年我从自助餐店里撑得不能走路那样,拖着我,回了我们的别墅。
“九儿,若是有一天,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请你……请你记住,我是一个男人!”
景乐天是不是被酒熏傻了,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个男人呢?哈哈……就是因为我知道他是男人,是我的男人,所以,我总是会忘了我自己。
“共赏金樽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我的床头多出了绣着这样一句话的十字绣图案,一株寒梅傲骨,可惜,我哪里对得起,我只是活在浮世尘华里的一株草,与梅相距甚远。
做大嫂的日子,除了勾心斗角,要应付大多的心藏叵测的人物,其余的还都好。
是我把景乐天推到了这份田地,我自然要陪着他一起走过。
哪怕有一天他横尸街头,我也敢保证第二天天明之前,他的身下绝不会是他一个人的血。
我会陪他!
原以为,一个人就是一辈子,却不曾想,命运弄人,他在十六岁时,让我遇见了景乐天,却也让我在二十六岁时,命丧井底。
景乐天死,我会陪着他,因为我知道没有我他会寂寞;我死了,景乐天,就按你说的,放过我还我自由吧,有了你……我会寂寞。
还有,有一句话我一直舍不得说出口,——对不起,我不爱你,从不!
砌成此恨无重数 景乐天番外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人死后会减轻21克,而那21克的重量,就是人灵魂的重量。如果有一个人对你的感情有21克,那么请你相信那是她全部的爱!
我不知道何九离开我时,她的身体是否比平时减轻了21克,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她死之前的体重是多少,无从比对了她是否把她全部的爱给我。
望着那一樽小小的坟墓,我的心怅然所失,她在时,我不觉得有什么,她离去时,我才知道她对我有多么重要。
在她离去的一个月零三天,我也是第33次捧着玫瑰花到她的坟前。
她生前时,我从来没有主动送过她一支玫瑰,总以为向她那么洒脱的女子,应该不会得意这样的俗物,可看着她的身体冰冷,躺在那洁白的床单上,我忽然觉得我欠她的不只是一朵玫瑰。
记得当年,我曾经问过她,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起个数字名?
她笑着回答他,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
许久之后我才知道,她家是开酿酒厂的。那时我已经恍惚意识到上天赐给我一个不凡的女子。
直到现在,我也会对身边的人说起:如果我不是十八岁那年认识了何九,我或许还是混在街边卖盗版CD的小混混,过着永远看不到曙光的日子。
那年,她十六岁,在一所卫生学校里学中医针灸,如果不是我的闯入,她或许就会一直读书读到毕业,找一份与医相附的工作,然后,嫁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子,开始幸福的生活,但真不幸她遇见了我。
我们的相识开始于一场街头火拼,身中两刀的我,正落荒而逃,流窜在一条又一条的小巷里,如丧家之犬,慌不择路地躲进了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
失血过来,也因害怕,我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时,身上的伤已是包扎妥当,躺在一张上下铺的木头床的下铺,一个眼睛细长、眉眼清秀的女孩儿正小心地看着我。
“真好呀,你没死,呵呵……我原本想做点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在你死后,把你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它们的人呢,谁曾想,你竟然醒过来了!”
她前后意思相矛盾的话,让我又气又恼,我那时还没有想到,这种被她气得发疯又没法发作的感觉,将持续十年之久。
直到她离去的那一天,我以为是解脱却没想……竟是一种异常怀念的开始,不知是习惯了,还是真的不舍了?
我在那张木头床上整整躺了两天,她对还算温柔,给我治伤也给我饭吃,只是闲着的时候,爱掐我的肉。
在看不到的地方掐得一块块青紫,以借此逼我认识一堆我根本不想认识的东西,还美其名曰是逼我好学上进。
我一个小混,我好学上进个什么紧啊!
那时,单纯地以为多了一个马子陪自己也很好,并没有想过什么是真情实意,即使以后混在一起,也从未想过要天长地久。
我还想躺第三天的时候,被她的老师发现了,不但我被赶了出来,也连累了她一起被学校开除了。
我以为她会很恼我,可她没有,她只是扶住我还有些摇摇欲坠的身体说:“靠,老娘为了你丢了自己的前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老娘的前途,你要把我失去的一切赔给我啊!”
我觉得那是一句玩笑话,哪曾想她竟然真得当了真,拿着一副周扒皮的态度逼着我慢慢走向混的顶端。
“景乐天,你除了有着一张无所顾忌的灿烂傻笑的脸,你,根本一无是处,不趁着现在抓牢机会,你还想等着七老八十时,混街边捡矿泉水瓶啊!”
那时,我真得讨厌她,想要摆脱她,又不敢,她该大的地方不大惟独嗓门大,她该火爆的地方长得不够火爆惟独脾气火爆,那根鞭子……哎,我是受够了它的苦。
有几好我都想进妇联的大门,抱着某位大妈,不管哪位都行,让我好好地哭一场吧,家庭内部对男性的暴力,不知道他们管不管?
虽然这个男人出身不好、从事的职业不好,但他是真的被人虐待啊!
挺,咬着牙硬挺了过来,也就成了细柳街的老大,谁都知道何九是我的女人,却谁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爱”的话。
若不是发生那场意外,我也许一辈子都看不到那颗心。
她是替着我进了监狱,三年的刑期我每次探监,她都不见,我不知道她三年是怎么过的,我只知道我这三年,痛得不能再痛。
接她出来的那天,接风宴上,她几乎一语不发,只是喝酒,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在她的眼里,是情淡如水。
那天晚上,我们久违的欢爱,她到最后笑着流出眼泪,然后她对我说:“景乐天,谁也不会陪谁一辈子!”
“不,你会陪我一辈子,即使你不爱我,你也是我的女人,是我一辈子的女人。”
我紧紧地搂着她,越来越明白,她是我的一根稻草,我溺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