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锅里的猪肉炒好了,舀出一多半的油,再将事先准备好的酱油,醋,糖的混合物倒进锅里,再中火翻炒。水汽完全炒干,就算是完成了。
“这个是要当菜吗?”看着上官善水将锅里的猪肉弄到盘子里,夏安歌好奇的在一边问道。
“不是,这个啊,叫做脆哨,是贵阳的特产吧,当原料用的,一会儿你就知道了。”看夏安歌仰起来的脸上都是汗水,上官善水就很顺手的拽过他的衣袖,拉上去给他擦汗,至于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咳,自己的衣服自己要爱惜,要不然洗衣服什么的,很麻烦的,虽然,貌似,他好像还没洗过衣服。
两个人说着话的功夫,那边瓷瓦盆里的大肠已经煮的差不多了。捞出来之后切成片,放入姜丝葱末山奈八角等调味品,再挪到一部分到砂锅里面小火炖着。等炖的差不多了,才将面条放进去,差不多熟了的时候,再放入脆哨,血旺,以及红油辣椒。
眼睛瞟见灶台一边的青菜,上官善水又想起来自己的乾坤袋里好像还有洗好的青菜豆芽,赶紧的掏出来,往小砂锅里面放两把。
锅里的面条飘起来的时候,上官善水转身拿了一个大碗过来,擦干净,然后用抹布垫着砂锅两边的耳朵,将砂锅端起来,连汤带水,全部倒进碗里。
汤色鲜红,面条蛋黄,大肠粉白,葱花青菜嫩绿,豆芽金黄,光是这颜色,看起来都是很诱人的。
“安歌,你先给七哥和八哥送去,这一碗虽然看起来分量挺足的,但是他们两个食量大,肯定是不够吃的,我再给他们下一锅。”上官善水转身就将小砂锅又放回到火上了,大肠,面条,重新一一的倒进去。
夏安歌点头:“那好,你等我一下。”对于第一碗面条自己没能吃到肚子里,夏安歌虽然有些郁闷,但是却没反对,他还等着和上官善水一起吃呢。
前一部分的工作做的太充足了,所以接下来的几碗,都是十分迅速的。等夏安歌送完饭回来,厨房里的桌子上就已经摆好了五碗饭。
“这么多?”夏安歌挑眉,看上官善水四处找托盘,就走过去,一伸胳膊,端起桌子上的碗放到自己胳膊上。于是等听见夏安歌说话的上官善水转过头的时候,就很震惊的发现,在夏安歌的肩膀一下,手腕以上,也就是整条胳膊上,整整齐齐的摆着四碗饭,最后还剩下的一碗,被端在手心。
“怕你们吃不饱呗。不过,这样不会掉下来吧?”震惊过后,看夏安歌的胳膊连晃动都没有,上官善水赶紧的走过去,一边回答夏安歌的问题,一边疑惑的仔细观察夏安歌的姿势,生怕他一不小心将自己的劳动成果都摔了。
“不要紧,我小时候,犯错了,我母……母亲就是这样惩罚我,里面放上水,在院子里蹲马步,不能将水洒了。”夏安歌貌似很得意的笑笑,然后太不往前走。
上官善水抽了一下嘴角,因为受罚练出这样的技能,难道还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哇,太好了,小九,你怎么知道我们会吃不饱?”两个人一到门口,上官飞尘和上官丰羽就叼着筷子出来了。看着夏安歌胳膊上的五碗饭,都来不及感叹夏安歌的这份能力,先一人抢了一碗饭到桌边坐着去了。
“你们最近饭量都很大啊。”上官善水帮着夏安歌将他胳膊上的碗都端下来,视线在桌子上扫了一下,果然,之前那碗两人份的,已经没有了。
“这个是什么面,挺好吃的。”上官飞尘总算是感觉到肚子没那么饿了,也终于找到时间说话了,挑起面条,转头询问上官善水,顺便赞美一下自家小弟的劳动成果:“面条脆细爽口,食不粘牙,猪肉香脆,肥肠鲜美,血旺鲜嫩,辣而不猛,油而不腻,汤汤鲜味美,真是回味悠长啊~~~~”
“这个叫做肥肠面。”上官善水在旁边的架子上找到毛巾擦手,然后坐到桌边,接过夏安歌递过来的筷子,笑~眯~眯的回答了自家七哥的问题之后,低头扒饭,劳动了半天,终于轮到他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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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林家一家
吃完饭,林家才终于有人想起来他们几个了。赶紧的派小厮过来,请他们一行人到大厅里面。林家老爷和林家夫人,以及林志远,前面的几位是比较好认的,但是还有一个少年,他们就不认识了。看见他们几个过来,赶紧的在林老爷的带领下迎出去:“上官公子,真是对不住,犬子刚才还有别的事情要忙,所以怠慢了贵客,还请几位公子原谅。”
“无妨,林公子事出有因,我们岂会因为这个就责怪林公子。”上官飞尘在林老爷右下手位坐下,上官丰羽和上官善水跟在上官飞尘后面,至于夏安歌,虽然他身份更高贵,但是鉴于他现在“见不得人”,不能以皇子身份出现只能以上官善水的朋友的身份出现,所以就只能跟在上官善水后面了。
“这是内人。”携着身边的女人过来,林老爷笑的胡子都翘起来了,上官家的公子,一来就来了三个,这要是说出去,他林家的面子,也是大大的增光的。眼睛瞟见垂首敛眉站在一边的少年,林老爷脸上的笑容稍微淡了一点儿:“这是犬子林志平。”
“志平见过几位公子。”少年上前一步,抱拳见礼,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微笑,既不讨好,又不疏离。倒是让上官飞尘暗地里点了点头。
上官善水嘴角抽了一下,抬眼望过去,林志平啊,那在金大人的杯具人物。不过,眼前的少年丰神俊朗,眼神清澈,虽然看样子不讨他老爹的喜欢,但不能否认一个人才。
“令郎真是一表人才。”上官飞尘也打量了一下林志平,微微勾唇笑了一下,这个林志平,看起来要比林志远强多了,至少,他有精明,而且,他的精明,是藏在下面的。外表的清纯无害,估计就只有林家人能看见了。和那个为了一个女人扔下朋友的林志远相比,林志平的表现,倒是很好。
“上官公子这次到林都来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要是有用得上老夫的地方,还请上官公子直言,老夫绝对竭尽全力。”上官家的势力,可不是他林家能相比的。
虽然说上官家的主要势力都在中原区,当然,锦官城那边更是他们的老巢,但是,云贵这边,上官家还是有一席之地的。他林家,也只不过是在林都独大而已。所以,对于上官家,能巴结的,就尽量巴结,巴结不上,那至少也不要得罪上官家。
自家的儿子,居然不长眼的将人扔到客院就算了,这下子,还不得让上官家的人大大的生气?但是这得罪,还不好明着说,说的太直白了,他上官家就可能会觉得林家软弱可欺。而他林家,也丢不起这样的人,好歹也是林都的第一世家,养尊处优太久了,就忘记了低声下气的做法。
上官飞尘笑着说道:“原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们就是带着小弟出门看看,顺便让他长长见识。林老爷有心的话,不如帮我们将林都最好的厨子请过来?”
“厨子?”林老爷微微的疑惑,上官家的人,来林都就是为了找一个厨子?一个最好的厨子?
“是这样的,我家弟弟呢,平时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吃点儿美食,自己再动手学两下。林家在林都扎根多年,对于林都肯定是十分的熟悉的,所以这件事情,就拜托林老爷了。”上官飞尘微笑,他们上官家虽然在林都也有产业,但毕竟不是专门的酒楼客栈,对于美食方面,了解肯定不如林家,既然来了林家,那就要让林家提现一点儿价值,要不然,他们还不如去住客栈。
“哦,原来是这样,既然是上官小公子需要,我们一定尽力,将林都最好的厨子请来,保证让小公子满意。”林老爷诧异的看了一眼上官善水,眼底闪过不屑,然后就摸着胡子答应了这件事情。
在他看来,身为上官家的小少爷,吃穿是不用发愁的,既然如此,像他几位哥哥那样,或文或武,扬名一方不是更好吗?君子远庖厨,学厨,能有什么用处?难不成,他们上官家连一个厨子都请不起吗?不过,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林老爷还是知道个一二的。
几个人坐在客厅里,你来我往的说了半天话,上官飞尘托词说累了,林老爷才送他们回去。这次可不单单是一个院子的事情了,林老爷又巴巴的送过来四个丫鬟,四个小厮,粗使婆子看大门的,一应俱全。连客院里的小厨房,都重点照顾了,里面的蔬菜肉类,整整占了半间屋子。
“七哥,你们等会儿要做什么?”巡视完厨房,上官善水好奇的看着上官飞尘和上官丰羽两个人在包裹里翻来翻去,连他进屋了都没有发现。
“我们在找衣服。”上官丰羽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拎出来一件黑衣服:“哎呀,终于找到了,七哥,你的找到了没有?”
“找到了,不过要等晚上才出发,我们还是先休息一下吧。”上官飞尘也拎出来一件黑衣服,将其余的东西还放回到包裹里,然后走到桌边倒了一杯茶。
“七哥八哥,你们晚上要去做什么?这是夜行衣?”看着被上官丰羽拎在手里的上下两件衣服,上官善水好奇的走过去拎起来看看,他还没见过夜行衣呢。其实,夜行衣也就那样,上下两件,通体黑色,只不过,裤子下面缀着带子,能直接将裤子绑在小腿上。而衣服上面,连着一个帽子,说是帽子,其实还不如说是袋子,只在眼睛和嘴巴部位挖了洞的袋子,下面也是垂着两根布条,能直接系在胸前的,既不会让人轻易挑下来,也不会让人拽着带子勒死。
“我们准备去看好戏。”上官丰羽将衣服扔到榻上,眨巴眨巴眼睛,很是兴奋的凑到上官善水跟前:“刚才啊,我们出去偷偷的溜了一圈,然后打听到不少的好消息,那个林志远和那个女人,你没忘吧?”
看上官善水摇头,上官丰羽继续八卦:“据说啊,那个女人,是林志远一个月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带回来的,后来就一直住在林志远的院子里,林家的下人可是很鄙视这个女人的。然后,昨天的时候,这个女人知道林志远要娶妻了,所以就唱歌弹琴了一番,抱着琴连夜走了。原本林家的下人们都以为她真的走了,没想到,今天她倒是又回来了,还哄着林志远给她一个姨娘的名分。”
“不是说林志远要娶妻了吗?”上官善水眨眼,正妻没进门,就急着弄一个小妾进门,这林志远不是傻子吧?
“恩,据说女方还是林都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呢。”上官飞尘点头,他们就是比较好奇,今天见到的那个女人,到底有什么本事,能让林家未来的接班人干出这种丢人的事情来。林志远是嫡子,还是林家唯一的嫡子,而今天看林家老头子的样子,林家的那个庶子,虽然比较有本事,但是很显然不得老头子的欢心。
说是对那个女人的心机手段感兴趣,还不如说是对林家的未来接班人比较感兴趣。他们上官家,还是刚刚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在不知道结果之前,偏离中原的地方,自然是要掌握在手里的。东北那边太寒冷,西北那边太贫瘠,西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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