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好。”
第二十二章
说完这话,蒙面男就上了楼,那个跟在他身后的少年,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便跟着自家的主子上去了。
好?好什么?莫名其妙的怪家伙,既然他识相走了,我也懒得和他纠缠。絮儿为我叫上饭菜,习惯性地坐在我身边,给我挑理食物。慕雨低着头,恭顺地站在一旁。
小二陆续上了几道醉云楼的招牌菜,尝了尝,味道还是不错的。我的身子不能吃太过刺激的食物,在落霞山的时候,荤腥的菜色,都是要絮儿精心调制的才能下肚。上了一道红烧鱼,我忍不住皱起了眉。
“今晨,把鱼身上的香菜和鱼刺剔了,放到盘子里。”
疑惑地抬起头,今晨是谁?目光扫视到慕雨身上,絮儿淡笑道:“她以前的名字不能用了,以免带来怀疑。以后就叫她今晨了。”
这样也好,我点头。
楼上,雅间。
面罩下的视线,却始终停留在楼下那个嚣张的少年身上。不可一世的神情,慵懒的行为,还有他身边的男子,对他仿若至宝般的宠爱。果然是个被宠坏的人,难怪如此放肆,而那个男子,怕就是造成他这样性格的“元凶”吧。奇异的,他突然对那个被宠坏的少年有了一丝兴致。眼神流转,无意间觑到那个低着头挑着鱼刺的婢女,眼中划过一丝莫名。
若是,失去了你所有的依仗,那么,你还会有什么嚣张的资本?
用完午膳,絮儿便提议在这醉云湖四周游玩一下,醉云湖的主景虽然是醉云楼,在它的周围还有许多林里的店铺和酒楼,湖面上甚至还有精致的画舫。衣着艳丽的歌姬抱着玄琴立在船头,透过微开的舫布,可以看见悠闲听曲饮酒作乐的官宦子弟。自古以来,有钱人都是懂得怎么享受的,这样的物欲,也是人们不断努力想要去争取的东西。
漫步在宽大的街道上,四周是来往的人群,街上的东西很多,古代的小玩意虽然简陋,但是对我来说也相当稀奇。凡是我停留过一眼的东西,絮儿都会转身示意今晨掏钱。很快,今晨那瘦小的身躯便挂满了大包小包,可惜的是,我与絮儿在前面走着,根本就没有回头的意愿。正午的太阳有些刺眼,微微皱眉,絮儿轻笑,走进一个卖伞的店铺,出来的时候,已经撑着伞站在我身边。
为他的体贴而心暖,我们继续向前走着,身后,是一脸倔强的今晨。繁华的大街,似乎因为我们这样的怪异组合而有一瞬间的停滞。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婶,拉着一个小孩经过,那小孩一直看着我们,随后用稚嫩疑惑的声音对着那大婶问道:“娘,那位哥哥为什么要打伞,是下雨了吗?”
眼神一转,我看着那个单纯的小孩子,神情莫名,看不出喜怒,絮儿却板起了脸,阴沉地瞟了那大婶一眼。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管!”
那女人看了我们的衣着,有些惊吓,低低斥责了一句,便急忙拉着自己的小孩走掉了。
古人都习惯明哲保身,尤其是平民,那大婶的举动,我并不想去责怪什么。她见我们衣着华贵,定是权势人家,肯定不敢来招惹。我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事实上这也没有什么好重视的。那个小孩子无意的一个疑问,没有触犯到我的禁忌,很快便将此事置诸脑后了。可是,我却低估了絮儿的在乎,更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因为这样一点小事,差点毁了那个小孩的一生。
停留在一个玉器店里,我进去看了看,掌柜的见我们的装束,很是热情。将店里名贵的玉器都一一摆了上来,介绍道:“公子,我们这里的玉器可都是名品。您看这镯子,可是用雪玉羊脂制作的,整个凉云都找不到同样的精品啊!还有这琉璃盏杯,相传乃是我凉云开国大帝曾经用过的、、、、、、、、、、、”
“够了!”
打断老板的喋喋不休,他还真以为我们是傻子,这些话也会相信吗?不过是一些一流的赝品,虽说可以以假乱真,但是又怎么瞒得住我。在相国府里看多了名贵的宝贝,什么是真品我们还是可以分辨的。
细细打量着柜台上的东西,良久,被一个搁在角落里的指环所吸引。那是戒指!很好奇这个朝代怎么可能会有这个东西,我急切道:“把那个给我!”
掌柜的有些不敢置信,但还是顺从地将那戒指取了出来。那是一对银戒,上面镶着一颗细碎的钻石。带上无名指,居然刚刚合适。有些惊喜,这趟果然没有白来。絮儿见我欢喜的样子,也不禁露出了微笑,对着掌柜的吩咐道:“这个多少,我要了。”
“这,”掌柜的迟疑道:“不瞒公子,这对指环乃是老朽的祖父和一个来自外洋之人交换的,当初老朽的祖父见这东西稀奇,便买了下来,不想放在店中几十年,竟无一人问津。本来是打算就这样放着的,既然公子喜欢,老朽也不会平地起价,就一口价,一百两如何?”
一百两,的确不算多,这样的钻戒,放在现代也值个好几千。絮儿对钱完全没有什么概念,他最多的,怕就是钱了。当下很是爽快的答应了。
只要是我喜欢的,他就算是拼了性命也会给我拿到,我深知如此,蓦地一动,取出另外一只,抽出了他的左手。
“童童,做什么?”好奇的看着我,却并没有阻止我的行为。那戒指套进了他的无名指,竟是刚好。一瞬间,我有些出神。这对戒指,仿佛是给我们量身定做一般,絮儿,难道真是我在这个时代的良人吗?
“絮儿,你可知在西方,结婚的男女会送对方一只戒指,套在这无名指上,就代表套住了对方的心。”抬起头,看见絮儿认真聆听和略带羞涩的表情,我忍不住轻笑道:“絮儿,你的心,可被我套住了?”
狐狸般绝美的男子,蓦地在一瞬间红了脸,拉住我的手,絮儿的语气低柔。
“嗯。”
童童,你可知道,不需要这个戒指,絮儿的心,早在初见,便已经被你完全套住了啊!
第二十三章
得了戒指,我的心情很是愉悦。走的也有些倦了,便转身道:“我们回去吧。”
点了点头,不经意间看见今晨松了一口气的神情,眼中闪过笑意。絮儿照旧打着伞,我们一起走在回程的街头。没了初来的兴致,一路上便只是到处看看四周的景色。
略显拥挤的街道,角落里居然蹲着为数不多的乞丐,大致看了一眼,大约有五六个的样子。他们装扮破碎肮脏,全身都是漆黑一片,衣不蔽体的,散发出一股恶臭。厌恶地皱了皱眉,果然,再繁华的地方,也存在着贫穷。
见我面色不愉,絮儿上得前来,以身形悄悄挡住我看向那些乞丐的目光,柔声道;“童童,不要让那些下贱之人脏了你的眼,我们走吧。”
世事就是这样,你越是想要远离的东西,就偏偏越是喜欢向你靠近。正要走开,那乞丐堆里突然窜出了一个身形有些高大的男子,直直地跑到了我们面前,一把抱住了我的腿,哑声道。
“公子行行好吧,赏小人一点、、、、、、、、、、”
话未说完,我便厌恶地一脚踢开了他,扑通一声,那乞丐跌了个跟头,倒在了一米外的地面。
“滚!”
这一踢费了我不少力,加上被那个乞丐触碰到的肮脏感,让我气得身形不稳。絮儿体贴的一把搂住我的腰,绝美的面容却浮现出暴戾的神色。他知道我的身子虚弱,根本使不上力,刚刚强行踢开那人,定是伤了自己。见他的掌心聚力,我摇摇头握住他,光天化日之下,他难道要杀人吗?
四周的行人看着这一幕,都胆怯地站在原地,看戏似的,倒没人上前为这乞丐说些什么。絮儿阴沉的看了他们一眼,竟是抱着我用了轻功,瞬间便消失在街道。
“今晨,自己回马车。”
身上背着大包物事的少女,咬紧了嘴唇。看着那倒地的乞丐,嘴角露出了鲜血,心中不禁有些同情和愤慨。上前,取出一些银两放进了那乞丐的怀中。
“你没事吧?”
那乞丐只是被踢了一脚,伤的倒不是很重,见了怀中的银子,眼中浮现贪婪谄媚的光芒。
“没事没事,谢谢姑娘赏啊!”起身,拍了拍衣衫的灰尘,乐颠乐颠地走开了,那样子,哪里像是刚刚被踢出去时候的惨状。今晨眼中闪过困惑,心中对那跋扈的少年却是愈加不满。就算是一个低贱的乞丐,他也有自己的尊严。就算他不想给乞丐银两,也不该这样去对待他。少年眼中对乞丐的厌恶和鄙视,今晨看着眼中,恨在心底。她想要摆脱他的愿望,更加强烈了。
知道我的洁癖,絮儿抱着我进了马车,便立刻从车厢里取出一件新衣为我换上。正系着腰带,今晨突然拉开了门帘,见絮儿抱着我,而他的手还在我的腰间,暧昧的姿态,让她惊讶地红了脸,立刻退出车厢,把自己隔绝在外。
“今晨,把这件衣服拿出去烧了!”
扔出去的,正是刚刚被乞丐碰过的雪缎锦衫。今晨看着自己手中洁白名贵的雪缎长袍,恍若新衣,却只是因为被别人碰过,便要毁掉。这衣服,平常人家十年的积蓄,都不一定买得到。咬了咬唇,眼神一暗,却还是走了出去。
“那丫头,怕是在心中恨我了吧。”
躺在絮儿怀中,我冷冷开口。“絮儿也觉得我冷血无情了吗?”
噗哧一笑,絮儿亲昵地点了点我的鼻尖,“童童,如果这样就算冷血无情的话,那么我就是这世上最残酷之人了。那乞丐身体健康,正值壮年,却懒惰度日,宁愿乞讨也不尽力靠自己养活自己。这样的人,怎么值得去同情!若不是童童拦着我,我早就把那个家伙给杀了!”
心中一暖,絮儿果然是懂我的,别人的想法,我并不想去在乎。就像今晨,或许在她看来,我今日的行为是极为过分的,她眼中一闪而逝的不满与恨意,现在的她,怕是在想着如何逃离了吧。可惜了,现在的她,还是我们手中一颗隐秘的棋子,慕家之事,经过絮儿手下的查探,果然另有隐情。她将是对絮儿极为有利的一个人,我是不可能放过她的。
今日之事就这样算了,下午的时候,我们也要启程到下一个城镇。一路上走走停停,有点相当于是在游山玩水。不知不觉便到了凉云国度——越京。意外的是,这一路耽搁,我们反而还提前几天到了。絮儿飞鸽传书给了老狐狸,马车便径直朝着相国府驶去。
沿途的街巷,景色没变,可是一切,早就已经是物是人非。车厢里静悄悄的,絮儿的脸色一片祥和,只是,那不停卷着我发丝的右手,显示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握紧了他的左手,给与他温度,我会一直陪着他。
手心被反握,风絮扬,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风絮扬,对于以后,他,充满期待。
相国府,此刻是一片张灯结彩。风瑞早在几天前就收到了风絮扬即将回府的消息,因此早早的便吩咐了府内进行准备,今天,他更是连朝都没有上,请假一天留在家中,专门等着风絮扬的归来。
“五少爷的泄玉阁打扫好了吗?还有,重新置办一些新的家具,以前的装扮全都给换了。吩咐下去,挑府内最好的仆人和女婢到泄玉阁里,以后服侍少爷。还有、、、、、、、、”
风瑞坐在府内的正厅,絮絮叨叨地吩咐着风絮扬回府要准备的事宜。他的身边,一个年轻美貌的少妇衣着艳丽的大红长裙,裙带朱钗,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妖媚的气息。那少妇从桌上取出一盏茶水,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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