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布达年代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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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布达年代祭- 第3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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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仍是我们的实力比敌人高之一筹。

以盗贼团的等级来说,腾格尔己经算是上选,人数虽然不多,但却结合了其他种族的雇佣兵、魔法师,本身装备也算精良,但在战斗布局上,他们徒有实力,却无法好好整合,魔法师与独眼巨魔各自为战,没有掩护,对于专门寻找别人破绽的我,这种缺陷己经足以致命。

敌人的主战力被我牵制,剩下的虾兵蟹将虽然数目不少,但全是杂碎,羽霓和阿雪合力强攻,胜负几乎在瞬间就决定了。尽管从战术层面来看,会搞到我一个人单挑敌人主战力,这简直是策划上的大失败,不过结果却仍算理想。

除了越来越强大的淫神召唤兽之外,我的致胜本钱,在离开东海的时候就陡增一倍。

武藤兰的海神宫殿中,藏有不少五百年前战国时代留下的珍宝。那种人命如缕蚁的黑暗时代,制造武器的水准与技术,远远超越现今,当时很多广泛应用的神器,如今都己失传,变成拍卖场上奇货可居的天价珍宝,法米特在建造海神宫殿的时候,把自己的很多战利品都放在海神宫殿内,需要的时候,就利用亚空间连结召唤使用,但如今前人己逝,这些东西武藤兰留之无用,部份就由我接收。

高等的神器,往往使用上有等级问题,自身实力不足,不是使用无效,就是才一发动就被吸干全身精气。所以,东海封灵岛一战,我能带去使用的珍宝,都属于那些无视等级差别的极少数,还是在我离开东海,修为日进之后,才能够使用更多的东西。

佩带在我右手中指上的水灵妖戒,里头蕴藏了几个水系咒文,只要我把魔法力输入,咒语就会自动施放。里头两个威力强大的高级咒文,我暂时用不着,可是小巧灵便的反击咒语,却成了我的最爱,总能把敌人杀个出其不意,想不到会在内陆碰上水系魔法师。

加挂在百鬼丸末端的火蝶剑穗,看上去花俏可爱,但却有很凌厉的辅助作用,每当剑刃刺出,就会在刃锋周围形成三道红蝶火镖,剑挥一次,伤敌四处,在实战上的效果很好,听说剑穗里还封印了一式鬼哭神嚎的杀着,只是我一时间还没能发现。

收在行囊里头的金银手套,左手金、右手银,是古早门派“霹雳门”的秘宝,抚模在物体表面,能够将该物体所蕴藏的金、银元素给吸化提炼出来。手套效能有限,金块银块是办不到的,然而,弄出一点砂金、碎银却没问题,是法米特魔法大成前,行走江湖所用的珍宝,帮助少年的他摆平盘缠问题。

这三样东西,再搭配我手腕上的贤者手环,几乎让我行走江湖,无往不利,其实对于魔法师而言,魔法与异能神器都是够用就好,那种耗力很大的高等咒文或神器,一击不中,等于是把自己的性命交到敌人手上,还不如这些中下等的便利魔法。

进入腾格尔盗贼团的宝库,所搜括到的东西多数以财物为主,这些家伙大概销赃管道畅通,没给我们留下些什么魔法器,这让人有些遗憾。至于研判金币的成色真伪、宝石的等级、古董的年代与价值,这些本事我和羽霓都有专业水准,茅延平更是大行家,绝不会有遗珠之憾。

“约翰,你看,这颗猫眼石的色泽匀称,是上等货,最近市场上有人大手笔收购,能卖到好价钱喔。”

羽霓从洒落满地的珠宝中,捡出了一颗猫眼石戒指,脸上露出平凡少女见着美丽事物时的欢喜笑眉。对照她以前高傲而仇视一切的冰冷态度,现在完全像是换了个人,整天都在欢喜中度过,这或许是种成功的新生。不过,我花了很多力气,调适与减弱邪莲对她的影响,而改变她对我的称呼,就是最重要的一步。

“主人”两字是不能轻易出口的,光这两个字就足以让心灯居士找我算帐,但其他的称呼也不适合。那时,我们经过漫长考虑后,茅延平提了一个建议,让羽霓就直接喊我名字,不加任何其他的称谓。

“这样子叫,最简洁省事,你们这些年轻人谈恋爱的时候,不是最喜欢这样叫的吗?”

称呼没有什么大不了,但茅延平在话里所做的暗示,却让我有胆颤心惊的感觉。

“喂!大叔你……”

“贤侄,你现在是大地上炙手可热的英雄人物,响亮名声你己经有了,大把金钱你唾手可得,但女人……你总不能一辈子就是玩些师父徒弟或是性奴的把戏吧?”

“我喜欢玩大奶徒弟色师父,你管我!”

“你现在有身分了,需要一点搭配身份的东西。有一个正式名份的女友良伴,你行走江湖会比较容易被人接受,至少不会被卫道份子攻击,你知道的,这一行很喜欢捧些神仙侠侣出来,况且有点正常人际往来,对你的身心状况也好,不会过于孤僻而心理变态。”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哪里有资格说我心理变态?当初你让我把她留下的时候说了什么?你说只是拿她来慰安的,现在对我扯什么鬼身心健全,你是摆明要玩我是不是?”

“……别、别动不动就拿刀子抵人脖子……大叔我……只是希望你过着光明而正面的人生啊!”

姑且不论茅延平的废话,他的这个建议后来仍是被采用,理由不是因为我想过什么光明而正面的人生,只是单纯为了给心灯居士和羽虹一个交代,做做样子,免得被人以为我把羽霓扣在身边当女奴或廉价劳工。

廉价劳工,一个小阿雪就很好用了,像羽霓这种天上掉下来的棘手货色,送给我都还不敢收。对外宣称羽霓是我正常交往中的恋人,这个荒唐的做法,只是为了届时给心灯居士一个交代,顺便还可以扯一些我们两人待之以礼,绝对没有发生超友谊关系的鸟话。

但这些话要让别人相信容易,要怎么让羽霓了解却难。邪莲吸血诅咒的效果太强,把羽霓弄得像个花痴一样,只懂得尽一切努力向我奉献所有,却完全听不进我说的话,对我的要求充耳不闻。

一个除了做爱,什么都不懂的美丽肉娃娃……听起来很棒,但是生活中并不是只有性,当我们要照料她其他方面的问题时,就伤透了脑筋,最后还是我想方设法地进行“治疗”才把羽霓弄得比较接近正常人样子,而不是一个看到我就急着扑倒、搂抱的饥渴肉傀儡……

看看羽霓在阳光下,笑得开朗灿烂的率性笑容,俨然就是一个俊俏的美少年,很难想像仅仅两年之前,她心中怀着对男人的深刻仇恨,整个人就像是一支仙人掌般多刺难近。

女同险恋未必是变态,但当时的羽霓,却百分百是一个心理变态的女同险恋者,拉着妹妹一起走向毁灭之途。相较于现在,若有人看到她夜晚在我床上的放荡表现,我想决不会有人相信她曾是女同性恋……

似乎察觉到我的视线,羽霓小跑步地抢到我身边,带点帅气却又大胆地贴耳道:“想要吗?这里不行啦,今晚一定好好补偿你……”

爽朗的柔和嗓音,还有耳畔的亲吻,真是让我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莫名其妙被硬塞了个女友过来,这是否是我以前常常逼良为娼的报应呢?

抛开无谓的思索,大家开始把搜括到的东西运搬下山。我和茅延平乘骑的马匹后头,拉了几辆木板车,把东西装上去之后,羽霓在前开道,阿雪负责断后,大家慢慢走下山去。附近最大的一股山贼刚刚才被我们烧光抢光,暂时不用担心有其他盗贼来分一杯羹。

依照过去的惯例,十成财物中,阿雪和紫罗兰占一份,羽霓占一份,大叔占半份,剩下的七成半由我保管兼独吞。然而,羽霓根本是不花钱的无价劳工,给她的那一份都会回到我手里;阿雪的钱不是给紫罗兰吃掉,就是被她捐助给贫弱百姓,所以她们两个人的经济状况并不富裕。

大批的金币带在身上不方便,那些高价的金银制品也需要找个地方变卖脱手,所以最理想的地方,就是尽快找个城镇,把东西交给该处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保管,再运送到大都市去拍卖,省得带在身边累赘又危险。如果可能,把东西带到人类城市贩卖,由于语言相通,比较会有好的价钱,但这里是罗赛塔的边境,距离这里最近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是设在一处矮人的市镇中。

“大叔,事先有要你打听位置的,现在知道方位吗?”

“哦,前两天遇到的那队商旅告诉我,从这往东翻过两个山头,有个矮人的小镇,脚程快一点的话,可以在天黑之前抵达,恰好可以在那边睡个好觉喔。”

对于连续在野外露宿几天的我们来说,能有一张干净的大床、柔软的枕头,舒舒服服睡个好觉,这点确实有很大的引诱力,羽霓和阿雪顿时欢呼出声,手拉手地又跳又笑。

“唔,来罗赛塔边境几次,每次匆匆来又匆匆走,没什么机会正式接触那些矮人,这次倒是个机会……”

与强大到有实力建国的精灵不同,那些天生拥有一双巧手的矮人们,散居在罗赛塔境内群山矿脉之侧。他们也不像兽人那样,占住某一个区域,封闭称王,而是与其他种族维持着一定的往来。

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懂得使用魔法技术,制作合金与特殊咒文,这个在手艺、创意上都强过人类的种族,就会独占大地上所有神兵利器的铸造名单。人类和精灵的王族,常常重金礼聘他们帮忙建造神殿、宫廷,宏伟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但矮人本身却对这种建筑没有特殊爱好,宁愿住在简单的茅草屋里。

之前没什么机会与他们接触,这次适逢其会,我脑中立刻打着生财主意,预备去买几件东西,带到大城市加工,转手就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为了赶时间,抢在太阳下山前抵达,我们乘上马匹,立即朝矮人村落出发。

羽霓一马当先骑在最前头,从后头看,有股很特别的英姿,如果不是那一头长长的金发作识别,在夕阳照映下的她,几乎就像是一个英俊的男孩子。

阿雪不擅长骑马,仍旧是侧骑在紫罗兰背上,由它又快又稳地乘载;我与茅延平的两匹马因为拉了板车,上头又载放了夺来的金银,负重最多,也行走得最慢,但为了等一下交涉方便,茅延平路上替我们恶补相关知识,除了买了一两本书让我们在马上阅读,口中还叙述不休。

“矮人是天生的工匠,善于建筑、铸造兵器、道具和饰物,几乎每篇传奇故事中的矮人都有这个特点,作品风格和其粗犷的外表相反,相当精密细致。”

“矮人大多居住在地表下的洞窟中,并不一定是天然形成的洞穴,只是为了取得原料方便,就往地底下挖掘,建立错综复杂的地底通道和王国宫殿。偶尔也有类似人类在地表上建立房舍而组成的聚落,但毕竟是少数。另外,他们喜欢庆典,喜欢喝酒,喜欢直来直往、个性单纯豪迈。”

茅延平道:“矮人男子通常是身体粗壮,但个子不高,看起来有些臃肿,蓄有大胡子和长头发。胡子在他们而言,是一种地位和尊严的象征,所以将他们的胡子刮除或烧毁,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这些普通知识,我也略有耳闻,但听他详细说来,还是觉得非常有意思,就连后头的羽霓、阿雪都听得津津有味。

“说得不错嘛,大叔,你以前和矮人们打过交道?”

“当然嘿,我游历大地,精通各种族的语言,这么点小事我怎会不知道?事实上,我还著有很多本观光指南,靠着写游记卖钱。”

“这样啊,那你可不可以说一下,矮人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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