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手枪的理论威力没有开膛手大,但实际上的伤害要打得多。
伍华打出的伤害每枪有438点,这是因为自身远程专精就有580焦附加伤害,上等兵勋章还要叠加300焦,高斯手枪的电磁科技强悍就在这里,子弹是能源推动的,不怎么受外界环境影响,每颗钢珠地伤害都是实打实地,影子理所当然的打出了219焦伤害。
短短十几秒钟,雪山上当真是杀了个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满地物品、白光漫天。
当最后一个战士冲上来地时候距离伍华只有3米之远,他的“雷霆跳杀”发出来了,可是永远也别想剁中伍华地脑袋。
钢珠打在他下腹,掠夺了他身上最后1000多点HP,终究还是没能近身。
看着满地的血迹伍华长出了口气,停止技能施放,影子化为一道黑光钻进手臂里。
雪山恢复安宁,只有呼啸地风雪打在伍华刚毅的脸上,伍华注视着山上山下,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这些无耻的韩国佬固然该死,可是那些NPC也白死了,孩子嚎啕大哭的表情和被爆掉半个头的画面在他脑海里久久无法挥散,雪山萧索的景象让他想起了阿杰经常没事脱口的诗句:“流不完的英雄泪,杀不尽的仇人头!”
不对,自从到来了这个雪山之后,为什么老是有种不祥的感觉。
伍华本能的抬起头往远方了望,风雪中对面雪山之颠好象有个细微的黑点。
大惊之下伍华迅速拽出审判之眼打开狙击镜,镜中出现了一个人影。
一个全身黑衣黑裤的蒙面人就站在对面山颠之上,这种夜行装束只有那些武侠小说里才会有,伍华实在是没想到居然会在星战中出现。
但这黑衣人却有两个非常明显的标志,其中一个就是他的脸上戴着一个蝴蝶型的金色面具,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邪恶,这必是莫拉克家的人无疑,另一个就是手上握着的一把奇形怪状的剑,有点儿像蛇形弯剑,剑尖朝下,散发着银光。
这个人既有一种神秘诡异的味道,又有一种威风凛凛的高手气势,他似乎正在冷冷的看着自己。
伍华没有多想什么,迅速按动战术电脑上的参数修正按钮,这个距离是4138米。
如此高难度的距离,伍华照样聚精会神,他不能放弃任何一个能够完成这次任务的机会。
就在战术电脑提示只有1秒就完成参数修正的时候,黑衣人忽然转身离开山峰,往后走开,身影消失在狙击镜中。
伍华失望的放下狙击枪,缓缓的叹了口气,等了几天的机会就因为管了高丽棒子的闲事而错失了,不过他不后悔,他的字典里没有后悔这两个字。
一个人只要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暂时受些损失也没什么,起码自己问心无愧。
莫拉克家的人这一离去,看来今天再蹲点也没啥意义了,不如先回去打探下消息再说。
第两百一十一章 鹿死谁手
乌克兰镇还没有监牢系统,这里暂时是宁静的避风港,伍华一脸阴郁的回到小阁楼时,康雅惊呼起来:“天呀,你杀人了!”
伍华纳闷道:“你怎么晓得?”
康雅吃惊的看着他全身上下,伍华低头一看,原来自己黑名了,杀了那么多玩家,不黑才怪。
这下好了,边境要塞回不去了,又得干耗在这里。
“派克先生呢?”伍华问道。
康雅道:“去关卡的运输站购买食物去了。”
伍华“哦”了一声后就坐到壁炉边开始拭擦自己的武器装备了,其实主要还是在思考对策,来了三天了,任务还是没有半点头绪。
中午时分,派克回来了,看见伍华在拭擦武器,派克惊讶道:“咦,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完成任务了吗?”
伍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伍华注意到派克的鞋带已经凝结成冰了。
派克道:“年轻人,你今天的斗志怎么这么消沉呢?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不妨给我倾诉一下吧,也许我能为你分忧的。”
伍华道:“派克先生,我今天遇到莫拉克家的人了。”
派克惊讶道:“老天。你遇到他们了?你居然能活着回来。真是奇迹。”
伍华道:“他们这个家族究竟有多少人?”
派克苦笑道:“这个我也不知道。”
伍华把今天所遭遇地一切告诉了派克。然后道:“那么他们究竟以什么为生呢?我地感觉中。他们不像是黑吃黑地匪徒。而且出现得很没规律。还有。这个魔鬼三角也太乱了。怎么NPC和玩家都在相互残杀。”
派克沉默了下来。道:“这个三区交界地是很乱。像你今天遇到地事情过去发生得太多了。这种事三大区地政府不愿管也不愿闹大。因为闹大了可能会爆发战争。这里地宁静就会被破坏掉。要知道军队是无法进入魔鬼三角区地。我们联邦地士兵进入。就意味着别地地区也能进
伍华道:“莫拉克地人难道就在此为恶?”
派克笑道:“也许就需要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守护着这
伍华也笑了:“可我只是来完成任务的。”
派克道:“呵呵,我当然知道,所以我们只能祈求这里能够永远的安宁下去,你坐一会儿。我去准备午餐。”
伍华疑惑的看着他离开,这派克仿佛知道得不少。但就是不肯多说,伍华决定明天再去碰碰运气。
这是第四天,大雪比前三天猛烈了,环境非常恶劣。能见度不到20米,传感仪显示温度已经降到了零下三十二度了。
伍华沿着雪山山脊往高处走,前三天的潜伏点不能白白放弃,那是一个可以俯视全局好位置,除此之外就剩背后的雪峰了,但是雪峰太高,扫瞄下面的道路视野不全。
伍华缓缓爬上来时,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极其SB地错误。原先趴着的地上居然竖着一块电子招牌。电子招牌上出现地不是文字,而是一个黑色的骷髅头像。
雪地骷髅。黑白鲜明,一看就给人一种不祥的死亡气息。
无数次出生入死的经验告诉自己。自己已经掉进了一个可怕地陷阱中,仅仅一秒钟时间。伍华闪电般的凌空翻身,试图往山下滚去。
“砰!”
又是狙击枪的声音,非常的大、非常的响,整个天际仿佛都被震动。
这一枪来得极其阴险突然,感觉就像是风雪中飘来的怪刀,差一点点就打中了伍华,要不是伍华反应神速,只怕难逃这一击。
不过就在伍华翻滚到雪地中的时候,“噗嗤”一声,腰上飙起一串血花,然后他就听到对面雪峰上传来同样一记枪响。
HP一下子跌落了3100多点,伍华大骇,知道自己滚错了方向,人家是在对面开火的,越往下滚越陷得深,伍华火速又往上面地雪岩上跑。
“砰砰砰!”
这杆狙击枪居然像放连珠炮式地连蹦了三枪出来,而且这个狙击手的技术相当霸道,其中有两枪打在奔跑中地伍华后背上,一下子废了伍华9000多的HP。
要不是超强体质可以减弱痛楚感,这三枪可以把伍华打得粘在原地,然后就等死吧。
伍华翻到雪岩后一屁股坐地上,借助掩体摸出生血剂开始补血,能够打得自己用药地人实在是凤毛麟角,就凭这几枪,来者绝对是顶级高手。
伍华的热血又沸腾起来,终于又撞上了一名强大地高手,好枪法加好装备啊。
“好!”伍华甚至大喊了一声。
确实好枪,如果不是深谙狙击枪知识的人,铁定会认为对面雪峰上埋伏着一群狙击手。
“不,绝对不是!”伍华喃喃的说道,就凭这种听上去低沉又辽阔甚至还有些“懦弱”的枪声,以及刚才那三连发,伍华就知道这位高手的狙击枪枪口同样安装着一个高效的制退器,这铁定是反器材的狙击枪,这个潜伏点和对面雪峰中央少说有2000多米,这人居然也能准确命中。
这把狙击枪十有**就是
在现实中,AS50是AI公司为美国海豹突击队设计的全自动狙击枪,这把枪和中国的M99狙击枪外形极为相似,狭长尖锐,如同一把出鞘的长剑,但结构和性能却相差很大,AS50的制作原则是简单实用、容易生产、成本较低。
这枪有几个特别明显的优点,因为结构简单,这把枪配有四个背带环,枪手不用螺丝刀就可以把枪拆分,节约时间,极大的提高枪手的机动能力;第二是这把枪的重心在枪管上,两脚支架的折叠幅度很大,狙击镜可以大幅度甩动瞬瞄,这一点比审判之眼其实还要优秀,因为它能迅速转移目标;
第三点是最重要的,该枪出色的制造技术把威力、射程、后座力合三为一,2秒钟之内可以打出去一个弹夹的子弹,也就是5发,这是很多反器材狙击枪望尘莫及的。
只不过拥有了这些优势之后,AS50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优势,那就是制造的精密度,它永远不可能像审判之眼配备高级的电子设备进行扫瞄,也就说是,一旦碰上这样恶劣的天气,它必须依靠枪手最扎实的基本功来进行射杀,饶是这样,刚在2000米开外,五枪就命中了三枪。
做到这一点,也不知道要经过多少次的千锤百炼,伍华对这个狙击手也是相当的佩服,不过现在对方要换弹,给了自己喘息机会,自己不死,那对方的噩梦就要来了。
“今天就看看鹿死谁手?”伍华拽出了审判之眼。
第两百一十二章 北韩高手
BISU趴在一块雪岩背后,寒风刮过他冷峻的脸,他的眼睛更加明亮,也更加锐利。
他在这里潜伏了整整三个小时,为的就是等伍华现身,事先布置的电子招牌居然让伍华一眼就洞穿,而且还作出了惊人的反应,居然还凌空闪避了第一枪,最绝的就是伍华中了三枪都没挂,还躲进了对面的雪堆……
一时间,BISU也对这个中国枪手无比的佩服。
昨天101工会的小队三十多个人出去“狩猎”,三十多人无一生还,而且还是被同一个中国枪手给干掉,消息轰动了整个多林城。
101工会悬赏30万个信用点取这个中国枪手的性命,打破了多林城的悬赏记录。
BISU接下任务时,得知这个枪手叫做爆疯,连夜在韩国论坛上一查,这才知道爆疯是中华区光辉联邦的名人,通过论坛资料和阵亡玩家的描述,他对爆疯有个基本的认识,这人武器装备十分精良:M200狙击枪、开膛手步枪、电磁手枪、甚至还有两种古怪的技能。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爆疯的审判之眼绝对是银装级别之上的,打中你的话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所以自己的绿装白虎突击队套装等于裸奔,中一枪就玩完。
不过他相信自己手上的这把绿装AS50是可以和爆疯搏一搏的,这把AS50是名家打造,增强属性主要在枪口动能上…………10000焦,以及射程上…………3000米。
刚才一枪打去,伍华中枪后被耗了3100点HP,BISU马上计算出伍华的海豹套装恐怕有1500点防,而且是蓝装,他知道自己只有一种可能把伍华弄死,那就是短时间内耗死,这就是他的策略。
现实中的BISU是韩国射击队出身。韩国的射击技术是全世界首屈一指的,被誉为梦之国,这倒不是乱吹。
只要是射箭、打枪、飞镖这些技术,韩国人的确每次都能够囊括多个世界冠军、奥运冠军,即使是韩国的青龙、白虎等特种部队,在世界上也被誉为枪法战队。
BISU地出身也拥有先天地优势。他以冷静地头脑、精准地枪法见长。而且他仔细分析了自己和伍华地实力后。他得出了自己地判断:这一战。伍华非输不可。
为什么?
就是因为伍华太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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