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时候,在网墙的另一侧观望也是另一种享受,在这里你会不由得感觉生命在无休止的运转着,与那个寂静幽暗的教室是完全对等的。
那是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我一个人坐在梧桐树下,白羽是那种矜持的女孩,她说她不爱淋雨。我是无所谓,习惯在雨中享受大自然的一切,尤其是独自一人。我的T恤已经被雨淋湿了,紧贴在体肤上。一丝丝凉爽的气息,透过T恤传送到我的肌肤里,是我特别喜欢的感觉。
我双手抱膝,一种特别的快意冲去我的孤独感。其实,我也只是在最热闹的场景里才会感到孤独,有时候我甚至对此感到特别恐惧,那种感觉就像恶魔缠身一样,无法抹去。那天,同样是这样,我不知道当时我的嘴角是否有笑容,只记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操场。
只看到几个不服输的狂小子在足球场上狂奔,不知是谁把球踢得过高,砸在守门队员的额头上,溅的满脸的泥水,然后他用手抹了一把脸,咧嘴便笑,泥巴搅和得满脸都是,搞得他就像非洲黑人在得到解放的消息时欣喜若狂地咧着嘴,露出的满嘴蒜瓣似的白牙,威武地为舌头着站岗,很是滑稽。我目睹了这一场景,不觉扑哧笑出声来,对于一个高中毕业生来说盯着这样的场面看未免太无聊了,但它毕竟舒缓了我的心情。 txt小说上传分享
【素色锦颜】第七章
淡蓝近乎与透明的一团烟雾袅袅升起,看似娇艳的外形却飘渺不定,它们在不断的变换着自己的姿势,尼古丁也在不停的跳动。拼命地掠夺空气分子的空间,找到自己的位置后就渐渐的各自散去。
在这些飘渺不定的烟雾里,要数尼古丁最神秘了,它们轻柔,它们飘渺。或许它们没有雪那般的洁白,晶莹剔透,但它们却有自己独特的特性,顺其自然,自由自在,尽管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留住它那种独特的气味,却也浓缩成了团,分成股随风扑向你的鼻子,以致使你差点窒息。而仅仅为了它们对你那份亲热的激情,你甘愿为此付出,努力*它们给予的味道;不过有时,它们也让你琢磨不透,或许是因为默契,或许是因为偶然,亦或许是上天赐予你们的邂逅,你总是莫名其妙的亲近它们,甚至把它们含在嘴里。
当然,此物毕竟是鬼厉,总会在你最烦闷的时候,张牙舞爪的扑来找你。可它们也未免显得可怜,因为没有一个人看好它们,甚至还要遭到一些人的痛骂,我想他也曾恨过他的创造者,就在古火种将它引燃的那一刻起,它们就注定长存了,其实,它们也厌倦这个不可以以真面目生存的空间,但最终是在别人的包装下,上了销售架,身上标着“吸Ⅹ有害于健康”。
它们中间有的向往搏击且美丽的蓝天,也有的向往沉沦狂阔的大地,却没有一个愿意选择烟消云散的。向往蓝天的它们,命运就被烈风侵袭,然后自由孤独得活着,也不愿人们把它当做幽灵,无缘无故的散去。在有时浮华,有时阴霾的天空上他们可以像云一样享受着翩翩起舞的感觉。毫无掩饰的接受别人羡慕的眼光,也许它们也不快乐,它们享受这种姿态的同时也失去了很多,相反的,那些附着在肥沃土地上空的烟雾,尽管没有哪个无聊的家伙去招惹它们。它们无声的来,无声的去,虽然没有翱翔于蓝天的机会,但它们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在它爱慕者那里的魅力。
每一个人都痛骂这些烟雾带来的不利,却没一个人承认自己是始作俑者。
孙燕姿却没有被这些烟雾所迷惑,否则也不会富有情调的喊着“遇见”。我喜欢所有的音乐,可能是喜欢里面的歌词吧,她说遇见是最美丽的意外,应该就像轶男说的那样在他出生后的第一个月就有一个小天使下凡,这家伙一肚子坏水,还说当处等待梦薇是一个错误,白受那么多煎熬,害得她妈老是说她“这孩子打出了娘胎我就觉得怪,死活好了一个月”。
他告诉梦薇道“就为了那一个月的苦苦等待,你也得接受我。因为我俯卧在羊水中的时候,就已经受了你的折磨。这是上帝说的,我看你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遇见了我”
害的梦薇全身起鸡皮疙瘩,他才相信这荒唐的逻辑。于是对轶男又是一场拳打脚踢,如果不是为了那点小男子尊严早就在嘴巴上抽了,然后再给他两个熊猫眼再好不过了。不过又考虑到轶男那小子抓到她的把柄,到处招摇她如何如何的残暴,害得她又要遭到广大民众的批判,那么这辈子嫁出去的指数又要降低了。
不过想想轶男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从小就对梦薇服服帖帖的,他也苦命,上辈子欠了梦薇的,这辈子来还债。梦薇要什么,他就想办法弄到。想想不是那天我拦着他,他几乎差点上天摘星星,难道这种相遇还不是梦微上辈子修来的福,亏得她还不识抬举。
等我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音乐俘获了,我居然戴着耳机在庄严的教室里睡着了,意识告诉我这是上课时间。我眯着眼扫视一下讲台……无人,接着睡。现在我唯一想的就是一个叫“床”的家伙,佩带一个叫“被褥”的朋友。我知道有了它们我会享受到天仙般的快乐。我发誓这辈子铁了心跟它们出生入死,以后走南闯北准带上它们,噢!不要那种直板床,要折叠的,像微型电脑一样可以装在兜里。需要时可以放大,这样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把握幸福嘛。
放学铃声响起后,我以“加速度”奔向食堂,我白天一向在食堂就餐,食堂的饭菜还可以,都是些家常便饭。不过当你看到那个同学举着鸡腿炫耀时,你也别诧异,顺便告诉你,如果我不加速度,或许只能吃到师傅的话茬。到了里面我们是凭借力气吃饭的,在这时候男孩往往是最受欢迎的。女生很难买到饭(当然像我这样的女生是个例外,因为我总能凭借自己的实力买到饭),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得不向男生们屈服,求他们帮自己买饭,当然这时也是男孩们最幸福的时候,是他们能和漂亮女生在一起吃饭的大好时机。
我匆匆忙忙地走着,不料,就在食堂的墙角处,我突然感到一股暖流击向我的胸脯,随后一个杯子落在地上碎了,紧接着是饭盒掉在地上,撒了一地的米粒,我正在可怜“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时,却发现有一双穿着运动鞋的大脚停留在了我的眼前,我确信没有回避的理由时,猛地抬头说:“对不起”,男孩子下穿条蓝色的牛仔裤,上穿件班尼路,高个子,高颧骨,高鼻梁。
此时我们都开始意外地注视着对方,他黑漆漆、亮晶晶的眼珠子,旋转出不可思议的图形来,然后不安的相视宛如眼累了,目光涣散。我吃惊的大叫起来,我的脸上又像蒙了很大地耻辱,立刻变得发烫。我忙扭过头,停止道歉,直奔我的目的地,不想背后是一女生的尖叫声:“死鬼!道歉就完事,这一烂摊子谁收拾啊?”
我没有再回头,因为我确信那声音是我们班吴湘的,我一直不愿意跟自己周围的任何人结下仇怨。
【素色锦颜】第八章
第八章
“信来喽”我们班的班风拿着一摞信在班级里吆喝着。
他本叫柳伟风,由于号称自己是班里快如风般、最称职的通讯员,于是,便自然而然的落下了“班风”绰号。班风平日里爱大言不惭的道别人是非,不大爱学习,专门打听别人的闲事,然后声情并茂在班里传播一番,他可谓是班级里的八卦头头了,只要班级里有什么丑闻或者是鲜为人知的新闻的话,不用多猜测,准是他传出来的。而他自己也惯作一副娱乐新闻记者的样儿,在班级里编造谣言是非,并记录下来,有兴趣者传着看。对了,还有一点,就是他有的时候闲着没事也会做些乱七八糟的诗,又称自己是“柳三变”,说什么打听一下这十里八村不知道我班风的有几个。光他这麽一说,我的自卑感就会猛增,自己怎么那么鼠目寸光,没有识他这般人才呢。
我望着班风手中的信,其中一封是我的,昨天淑琪在我QQ上留了言,说给我寄了封信。尽管都新时代了,大家都开始用邮件了,但当时在我们那些下层民众的社会里,用邮件的毕竟不多,更何况,我们高中年级的学生是不容许无休止的上网的。自然,纸质信件还是相当大众化的,而且淑琪也说那叫真情,那叫恒久,传统咋啦,也只有传统才能反映出我们友谊如磐石般坚固,亲笔写出的信才能谈得上海枯石烂。其实,不用邮箱的原因我都懂,她不能经常上网,也没有足够的钱耗在网吧里的一封邮件上。可是,她说的那些词,还是最终逗笑了我。
我和淑琪一起走完了义务教育,并且一直是死党,她现在移居到四川的一个小城,自古中原与四川就有一道险峰相隔,唐代诗仙李白曾吟过《蜀道难》,不过现在先进多了,我们可以用信来连接我们心灵的契约。她说这样有诗意,我也就随了她,她是一个在阴暗中长大的孩子,在七岁的时候就会像大人们一样沉默思考问题。她出世的时候母亲因难产而亡,父亲把她视作灾星最终将她抛弃。
她从小跟着外婆长大,在初中毕业那年外婆病故,于是便投奔了在四川安家的舅舅。她的性情倔强而敏感,骨子里有种莫名的野性,通常不爱说话,整天沉默,除了我几乎没有朋友。她曾经问过我“爱是什么”,我当时只是摇了摇头,我想我们之间一定有爱,当时我不敢去看她,怕看了她一眼就会有裂痕,我也不忍心去解释有关“爱”的概念,因为这个孩子连最基本的父爱、母爱都没感受过。与她相比,我是幸福的。当时,我也想着用自己呵护她、爱她、给她温暖,但最终她还是离开了我,毕竟我们只是“不连体”的朋友,年幼无知,才会想着永不分离。
她走的那天下着细雨,灰蒙蒙的天,整条街都是空荡荡的,到了火车站,也是一样,空阔的几乎很少见到乘客。我们听着彼此的呼吸,十分有节奏的振动,我用牙齿狠狠的啄着嘴唇,屏住鼻翼,让氧气一丝丝压入肺部,她的泪不停的流,洁,你会爱我一生一世吗?我点点头。她伸出白皙的手拉住我的手,然后把它放在她的胸脯前,“我的这里可以作证吗?”我仍是不停地点头。
当我在一片灰蒙蒙中发现了她白皙的手指挥舞时,我才意识到她离开了我,我的眼里也同样溢满了泪水。她走后我把思念全付入文字,她的离开像脱走了我心爱的外衣,一件我最珍贵的东西。
我把我们的故事讲给我的一个素未谋面的网友听。他的网名很特别:玫瑰丛中的爱。他曾经拿我的网名反驳我,花落应该是有声音的,因为万籁皆有声嘛,你应该取名为花落的声音才对。我对此不作任何解释。我想是他听到过花落的声音,总之也许他不了解我,我也无从给他解释。
班风把信发完了,却没有我的,我很诧异,按时间应该到了的,况且这又不是一封普通的信,正着急,发现班风又拿出一封信,“这念什么啊?薛——什么啊?”我微笑着从他手里夺过信。
班风像悟出了什么,抓了抓后脑勺,哦,薛洁,我记住了那个字,写得不很清楚,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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