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嘲笑自己,向来感觉早已麻木的我,竟然会生出这种反应。
而后,他下车从我身边挤过,我瞥见他胸口的学生证上写:
青篱皇家音乐学院&;#8226;杜笙歌
多年以后,我仍然清楚地记得与杜笙歌初次遇见的情景,像烟像雾像梦一场。那天的情景我永远都不会忘,他那张回眸的脸,就那样深刻而无理地刻进我的脑海。
我曾一次又一次回到这个梦境,在梦里感受他的气息,感受抓住他厚实胳膊的触感,甚至,回味他那一抹轻轻浅浅的笑。
如果可以,我宁愿时光永远停在那一刻,或者,我在梦里永不醒来。
事实上,他回眸的那一刻时光已然停驻,我常常陷在那一场短暂又绵长的回忆里无法自拔,回不到现实中来。
后来我在日记里写:
杜笙歌,你只一个回眸,时光便刹那间永恒,我与你最初的那一场相遇,没有惊心动魄,没有波澜壮阔,只有简简单单的,一箭穿心。
然而梦总是要醒来,现实是一把打破梦境的刀。
梦醒后,那张定格的时光底片灰飞烟灭,成烟成雾在风中飘散。原来一切不过是幻觉一场,明明近在眼前,伸手却不可触及。
梦里梦外,他都是我无法抵达的彼岸。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天所遇见的人,所发生的事,原来都是上天在冥冥中早有安排。
一切,都是在劫难逃。
你只一个回眸,时光便刹那永恒 Chapter (3)
春末的天气,伴着微风细雨,仍有寒意来袭,因为头发和衣服早已湿透的关系,更觉冷一层。
我坐在58路公交车上来来回回,坐到第三趟,司机大叔终于在梨园路站把我轰下车。
司机大叔真执拗,我给他一百块钱他也不愿再搭我,说我没事瞎转悠,占别人的位置。
——这个世界上还有钱买不通的人。
我记住了他的脸,虽然他很严肃地说我,却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
下车后,我愣愣地站在原地,这是个陌生的地方,我不知该往哪个方向。
细雨已停,有凉风轻轻掠过,天空依然阴沉。
“死丫头,别跑,你给我站住!”远远地传来一声怒呵。
我的头刚好转到声音传来的方向,视线里,一个衣衫褴褛、头发糜烂如杂草的女孩嘴里咬着一个馒头被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男人拿着木棍追赶。
女孩光着脚丫朝我的方位奔来,她的脸又瘦又脏,却麻木得没有半点恐慌。
她跑过我身边,无意间看我一眼,我永远都记得那个眼神,她望向我的一刹那,像一潭死水的双眸忽然漾起了波澜,明亮动人;又如暗夜里天际亮起的星子,熠熠生辉。
我从来不好管别人闲事,也没有多余的同情心,却在她的那一个眼神后,鬼使神差地伸手拦住中年男人:
“大叔,为什么要追打她?”
中年男人停下来,上下打量我一眼,然后扔下木棍,双手叉在腰际恨恨地说:“这个乞丐疯子,隔三差五到我的摊位偷吃馒头,我是做小本买卖的,不是搞救济的观音菩萨!她来拿过馒头后,我的顾客都嫌我这里不干净,没有人愿意吃我做的馒头了!”
我听了立刻掏出钱包拿出三百块,“大叔,这些钱给你,不要再追打她了好吗?”
大叔讷讷地没有伸手接,最后终于说:“小姑娘,不是我不准她吃我的馒头,每次她来拿我从来都不说什么,有时候馒头没全部卖出去,我都会留给她来拿,但是她今天来得不是时候,正赶上人多,被顾客看见了都嫌馒头脏,一个个都走掉了!我气不过就……”大叔说到这里停住了,表情有些讪讪的。
听大叔这样说,我知道他也是心地善良的好人,于是又拿了两百块:“大叔,这些钱就当是我替她赔偿的吧,以后麻烦你特意留一些馒头给她,别让她动手拿就是。”
大叔犹犹犹豫豫地不伸手,我只好塞过去,反正,王琼花给我的零花钱,我数不清后面有几个零,大叔见我执意,这才接过钱走了。
回转身去寻那女孩,她已消失了踪影,心里竟涌起莫名的失望。
晃晃头,踏上另一辆58路公交车,我是乖小孩,该去学校了。
回到学校,正好赶上“全国高校界校园音乐大赛青篱Mode乐队荣获冠军”的表彰大会。
本来这么混乱的场合我想逃离,但是全校师生皆涌出教室奔向宽广的田径场,一时之间兵荒马乱,我的方向感向来紊乱,茫茫然不知所措时,随意拣了个位置站定。
前面高挑又瘦骨嶙峋的女生忽然回头,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色彩,目光扫过我的胸前,满是疑惑地研究一番后,充满童趣地笑了。
“你是谁?”她问。
“舒纯。”我答。
“我叫安尘轩。”女生红润小巧的嘴角有掩不住的笑意,飞扬的刘海下,丹凤眼有种*的力量,皮肤干净白皙,海藻般的黄色卷发在风中肆意飞扬,一条拽地长裙五彩斑斓,举手投足间,尽显*之力。
看得出来,她是那种一个眼神,便生万种风情的女生。
她身上散发着淡雅清纯的桅子花香,这令我有种错觉,她的万种风情是刻意而为。
可是,除了这一点,再看不出其它。
我没有那个,将人一眼看穿的能力,只是莫名地对她心生了好感。 。 想看书来
你只一个回眸,时光便刹那永恒 Chapter (4)
繁冗而漫长的表彰大会结束后,安尘轩再次回头,亮丽的眼眸一眨一眨。
“你是204班,还是194班?”她问。
“嗯?”我心下疑惑,还是如实作答,“194班。”
安尘轩掩嘴,眉眼间尽是笑意,另一只手指指我胸口的学生证,笑得肩胛骨和锁骨一齐颤动,尔后伏在我耳边轻声说:
“我204班。”
我窘迫万分,因尴尬而产生的热流直入脑门,唰地红透了脸,方向感紊乱得,竟然跑到比我低一级的班里去了。
安尘轩已随着人流咯咯笑着跑开,留下一句话:
“纯子,你的直发像极了黑色的瀑布,你的模样也像极了一个人! 我们的相识是难得的缘分哦,记住我,安尘轩!”
我果真那么真切而深刻地记住了她,记住她的明眸皓齿,记住她的万种风情,记住她身上淡雅清纯的桅子花香,甚至,她那小小的调皮。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我们的相识不但是难得的缘分,更是既定的缘分,弄人的缘分。
这时候的我,依然是乖巧得变态的小孩,低眉顺眼,轻声细语,习惯了低头行走,极少与人交流。
遇见安尘轩后,这种状况有了些微的改变。
常常会在校园路上与她不期而遇,她总是银铃般地笑着,“纯子,今天天气不错哦,晚上一起去逛街怎么样?”
平时不知笑是什么感觉的我,会不由自主地报以微笑,也会轻轻点头应允她一起去逛街,错身而过间,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桅子花香,清醇,淡雅。
安尘轩是这样一个女生,无论快乐抑或悲伤,她都能在你面前笑得没心没肺,纯净得几乎透明。
虽有出色的外表,却是不自知。
确切地说,是她不把自己的外表当成一回事,所以才会把单纯的自己搞得像个万种风情的酒吧女郎。
她常常穿五彩斑斓的长裙短裙,走路一跳一跳地很动感,像只翩翩飞舞的花蝴蝶,极惹人注目。
我这才知道,在青篱学院,追她的男生早已排了长长的队。
——假如我没有站错班级,也许我和她,永远也不会有交集,我也不会对她有所关注。
而她对任何人都热情洋溢,笑容满面,不拒绝,不接受,像是游戏人间。
她的活泼很能感染人,有她在,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冷场。
允许她进入我的空间,只因她的活泼可爱与清澈单纯,甚至,那一点小小的调皮。
不过很短的一段时间,我和安尘轩便成为朋友。
她是我在青篱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
此前我没有朋友,因为我变态的乖巧令人望而生畏,也因为我在音乐方向的造诣对于他们来说高不可攀。
说起来我还真有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除了一次高校联谊舞会,为彰显青篱的实力,我被迫上台演奏钢琴外,就再也没有在与学校有关的场合显露过我在音乐方面的造诣。
——也只需那一次,就足够证明我自己。
我说是被迫,一方面是王琼花高贵典雅地坐在下面,那时她准备参股青篱学院,我不愿忤逆她,否则舒子予要倒霉;另一方面,我还没打算离开青篱这个安身立命的好地方,没有必要因为这件小事和校方发生不愉快,也顺便堵上那些说我名不副实的流言蜚语——免除所有学费后,校长安妍岚亲自把我请去,这多少会令比我大三四岁的哥哥姐姐们不服气!
然而态度是他们的,与我无关,那一次是让他们更嫉妒我,还是让他们服气了,我不得而知,总之我再也没有登台表演过。
不想频繁上台导致太拉风,也不喜欢别人介入我的空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空,不被允许便擅入他人空间,是一件很令人懊恼的事。
我有这种观念,大抵上是因为舒子予和王琼花两人变态的爱情。我介入不了他们之间,他们谁也走不进我的世界。
就连舒子予,也不能够了。
我也从来不交接朋友,可安尘轩成了我的例外。
常常会想,如果没有最初的那一场相遇,我们就会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我也闻不到她的桅子花香。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我站在人群里,目光凌乱只寻你 Chapter (1)
说起缘分,它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未至时,任凭你千百次与他擦身而过,也不会有所注意;缘分一旦降临,你便可从一千个人的脚步声中准确辨出他的脚步声,闻到他身上特有的气息,而你的生活中,也会出现诸多巧合。
后来我才知道,我与杜笙歌,在公交车上那一场相遇前,在我的低头行走间,曾一次又一次擦肩而过。
说起杜笙歌,我的心绪会微微漾起波澜,自车上那一场偶遇后,行走在校园间,我开始慢慢改变低头行走的习惯,下意识地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搜索他的身影。
可是我不知道他的头发是亚麻色还是浅棕色,亦不记得那天他穿了T恤还是衬衫,更没有注意,他的瞳孔似琉璃抑或似墨玉。
我很努力地回想杜笙歌的样子,却悲哀地发现,除了他脸上那令人心疼的表情,关于他,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在我刻意去寻找他的时候,他反而不知所踪。
我有些嘲笑自己了,竟然会对一个在公交车上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念念不忘,说起来,这不是我的风格。
自小生长在那个变态的家里,早已不相信所谓爱情的存在,对于世间一切事务,也从不刻意去追求,这个世界上没什么值得我去相信的。
所有的一切都在得到后一定会失去;
花开一定有花落,月圆后便是月缺。
就连上坡后,也要面临着下坡……
既然得不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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