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张落到这一步,我为一向喜欢的编辑李大同感到难受——好人哪,说了张那么多好话……(以下的话太难听,故删去)
网友 有一个很久都想问的疑问 发表时间 2001年1月4日21∶28
为什么北京的媒体都不报“二张”事件?难道就仅仅因为他们背后是新华社和《中国青年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才是中国新闻界的悲哀!!
网友 爆震 发表时间 2001年1月4日19∶47
我就是记者,我不同意不分青红皂白地乱骂记者,任何行业都有败类。
当然,我对张建伟这样的败类除了愤恨,更多的是鄙视。
网友 反盗版 发表时间 2001年1月4日18∶27
我与张共事多年,张是一个功利心极强的人。
这样的人是新闻界的耻辱,《中国青年报》和有关部门必须作出明确回答。
网友 QWE 发表时间 2001年1月4日9∶54
张建伟本来就是靠和圈内人相互吹捧成名的。如此大段落大段落的抄袭,说明
张根本没有能力和资格获得那么高的奖项。
从这些文字中,不难看出他们当中有记者,也有张建伟身边的熟人。但记
者与记者是不同的!我不知道张建伟看到这些网友的文字会作何反应。
第二天,我接到了书记的电话。他说张建伟又给他打电话了。从书记的口气,我感觉到了张建伟已经看到了网上的文章了。他可能也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而且已经开始燃烧起来了。问题是,他所采取的态度。他怕火烧起来,他想扑灭火,但是,怎么扑?他采取的方式令我无法接受,甚至越来越令我不能容忍!许多朋友事后都替他惋惜,说他应该主动找我赔礼道歉。而且,说这些话的朋友都深知我的为人,他们知道我是个经不住别人两句好话的人,何况,都是吃写作这碗饭的。其实,当初我们一同登台领奖时,我就在期待着张建伟能够回过头来,能够走到我的身边,跟我说道说道。假如他当时能够有点真诚的话,我肯定不会再追究这起抄袭事件了。人不可能不犯错误,厚道的人也不可能不给人家以承认错误的机会。事实上,后来即便走上了法庭,我也三番五次地给予了张建伟这样的机会。
书记当时是用一种惋惜的口气说:呀,网上像着了火一样,张建伟不希望这样。我说我也不希望这样,但是,我得知道他想怎么办。书记说,他想要你的电话,我可以告诉他吗?
我说当然可以。书记又息事宁人地劝了一番,当然,他也认为我的想法有道理。因为毕竟张建伟对于他的错误没有承认,也没有说要找我和解。
书记将我的电话给了张建伟。我想,可能他会给我打电话的。如果他打来了,那就好说了。这之后,我接过几个电话,有北京方面打来的,是我的熟人,也是张建伟的熟人。我感觉这样的电话意义更多的是在试探我,或者说,对方很想知道下一步我会采取什么措施。我等待着张建伟的电话,我也希望他能够真诚地面对自己的错误。用书记的话,你们两个都是我的朋友,我不希望你们两人成为仇敌。我赞同书记的说法,也并不希望与张建伟为敌,我愿意给他机会,我始终在等待,我等待得太久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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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滋味儿(6)
既然已经在网上把冰层烧开了个窟窿,那就应该将所有的冰层烤化燃沸。我以为媒体会因此而形成一股热潮,会唤起人们对于这起抄袭侵权事件的关注,从而给张建伟形成更大的压力,使他受到教育,承认错误,挽回影响。
但是,我还是想得太简单了。我对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事情估计太不足了!
阿良的文章似乎仅限于网络,还没有在平面媒体构成多少冲击。除了被《羊城晚报》等极少数的媒体转载之外,更多的还是沉默与木然。
为了让北京的主流媒体了解这起侵权事件,也是为了维护我的著作权益,我到北京搞了一个新闻发布会。我要向与会的有关记者公布,我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说我当初只是想通过媒体将侵权者不那么光彩的行为予以披露,使得更多人知道的话,那么,这段时间媒体的沉默终于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是不诉诸法律,你就永远讨不回公道。而诉诸法律,也只能是在极其无奈的情况下。因为报纸有规定:如果没有法律依据,他们就不能刊发此类文章,就是说,只有法院受理了这个侵权官司,报纸才肯披露。
于是,我请了律师,并且与我的律师赵星奇一道在北京一个叫做五福的饭店里搞了一个小型的新闻发布会。
那一天是2001年1月8日,到场的十几位记者大都来自北京的媒体方面。也有我们当地来的记者,她是《辽宁法制报》主编专门派来的。
《辽宁法制报》是第一家刊出张建伟《蝉蜕的翅膀》抄袭《西部生命》这一消息的,是记者王海宏写的,她先写了一条短消息,到北京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之后,又写了大半版做以翔实报道。家乡的报纸关键时刻给予我的支持令我非常感动。
所谓发布会,也无非是将十几个记者召集来,说明一下情况,没有任何红包之类的酬谢。到会的记者弄清了事实真相后,他们感觉很惊讶,因为抄袭者确实是有影响的名人,而这样有名的人物还抄袭,确实不可思议。他们当场问了我一些相关的问题,然后,其中有的记者给张建伟打电话,想在电话中采访他。但是,他们说,张建伟说他现在不说话。
现在不说话是什么意思呢?显然不是不说,而是没有到说的时候。那么,什么时候才是他该说话的时候呢?
第二天一早,我就上街去买报纸。我们当时住在西单附近的京海宾馆。走了几个报摊,只有《北京晨报》一家刊登出来署名为张瑞玲的记者写的消息,题为《刘元举告〈蝉蜕的翅膀〉抄袭》。其他报纸都没有刊登出来。到了中午时,有的记者打来电话,言称文章写好了,发不出去,而发不出去的原因是报社领导接到了上边的一个电话通知,明确指示不允许刊发刘元举告张建伟抄袭这个事件相关的所有文字。上边一个电话,还没有留姓名,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扼杀了正义的声音?!这种管理方式在我听起来真新鲜。我几乎以为这是说话者的杜撰。但,据一位富有正义感的某报社主任说,他们主编给他们报社中层干部开会时也传达了上边的这个电话通知。这位主任问:是什么人打来的?为什么只是一个不留名的电话而不是文件?主编未作回答只是很有内容地一笑。
同样的消息,我分别从不同的报社听到了。据说这种打电话通知的方式,是一种很严肃的管理方式。那么,上边究竟什么人在打这样的电话?为什么这样具有神威?为什么还带有一种神秘色彩?究竟是张建伟的神通还是支持他的复杂背景?
看来,我所面对的将是一个相当不简单的事情了。至于会复杂到什么程度,我心中没有数。
4 走向遥远而神圣的法庭
或许因为这种封杀,反倒激起了我的维护权益的勇气和力量。我就不相信已经加入了世贸的中国,会有人真的能够公开支持一个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即使真的支持,那么也不可能瞒天过海!我相信法律,我一定要通过法律弄个水落石出。
我知道打官司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应该走这条路的。许多打过官司的人都曾得出过这样的结论,因此,一想到打官司我也不免余悸横生。但是,不打官司,你又到哪里去说理呢?你想说的话可人家一个电话通知,就让你无法说出来。让你只能憋着忍着,好像你没理似的。
按照被告所在的单位中国××报社的地址海运仓,其所辖地是在北京市东城区,因而我们就到了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在昨晚的发布会上,我们也向记者们披露要到东城区人民法院递诉状。所以,第二天一早的晨报报道的,也是我们要去东城区人民法院。
我们上午九时许,打车到了东城区人民法院。法院是在一条小巷内,巷口处有标示。这种灰色调子的小巷在北京比比皆是。进了巷子,路旁的老民宅的屋檐挂着一长溜冰溜子。曲颉是个摄影爱好者,他在这个巷子的冰溜子下边给我拍了一张照片。他的用意很明确,说明我的通向法院的路上,不容乐观呀!
法院门口还积着似化非化的残雪,斑驳着。这里聚集了一些人,从装束上看,都是来自乡下的。我们进到走廊里找到有关人员要递诉讼状时,人家告诉我们所有侵权官司都改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
打官司的滋味儿(7)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哪里呢?对方说在东铁匠营。
尽管到北京来过无数趟了,但是对于东铁匠营却不熟,而且是头一回听说这个名字。我们拦住一辆的士,朝东铁匠营驶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够远的了。出租司机把路跑错了,绕远了,这就更让我感觉法院的路途遥远,而我当时没有想到这或许就是某种暗示吧,法院没有那么容易就走得进去的,你就等着绕圈子吧!
那时候,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从这一天递上诉讼状后,会绕那么大的弯子,会等到漫长的两年零九个月才有了一审判决。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一条杂乱的街上,法院主楼在一个院子里,我们进不去。我们只能在沿街处的一个简易的屋子里递诉讼状。这个屋子门窗罩着一层铁丝网,我与赵星奇律师朝里面走去时,拍下了一张照片。看上去,满窗罩着的铁丝网似乎就是在等待着我们入网。
屋里有一堆人在排队等着递交诉讼状。有律师在身边,我觉得轻松多了。再麻烦的手续,也不用我操心了。诉讼状一共准备了六份。负责接诉讼状的是位中年女子,她接过我们递上去的诉讼状看了看,挑出了毛病。原来,我们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字样并没有更改。于是,我们只能找地方重新打印了。
法院面临的这条街土里土气,有点像乡镇街道。临街开了许多店铺,也有复印社和打字社。我们选了就近一家。
屋子低矮阴暗,桌子也挺破旧,电脑看上去也不是新的。但是,这里接活的人却对于诉讼状的格式等有关问题十分熟悉。看来,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呀!谁知道有多少人到他们这间小屋子里来打印这种诉讼状。
诉讼状重新打完,花了24元,一式6份装订好时,天已经晌午了。法院接待室的门已经关了,我们只能等到人家下午上班时再递呈了。
案子究竟能否立上?我的律师有些担心。他的担心直接影响到我。如果不受理怎么办呢?我的律师那天上午动作显得非常干练,无论是去重新修改打印上诉状,还是去附近那个银行交诉讼费,他都是大步流星抢在前边走。仿佛走慢了一步,就有可能发生什么失误而导致法院不受理似的。
在我请律师时,曾有人给我出主意,既然在北京打官司,那就应该请北京当地的律师。
请北京当地律师对案子肯定有利。但是,我还是请了我们当地的律师——辽宁铭星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赵星奇先生。赵星奇是我们辽宁省著名律师,是人格与水平均令人称道的国家一级律师。他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