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律师。他打过不少名人官司,其中包括小品演员巩汉林的官司。以前我曾与他接触过,他沉稳老练的风格赢得许多人的尊重。他是那种能够让人放心并且能够给人以信任的人。
法院周围有好多饭店,但从外装修上看,这些饭店还是属于平民饭店。由此不难看出,到这里打官司的人更多的还是平头百姓!
这里饭店卫生条件很差,本来就没有胃口,也只能草草吃一碗面条。
饭吃得简单草率,时光就感觉过得格外缓慢。法院中午休息,一点半才能上班。这段午休时间按理说并不长,但我却觉得太长了。我们是打算当天赶回沈阳的。如果赶不回去的话,就要在北京多住一宿,而多住一宿又得多一些破费。为了省钱就得当晚往回赶。但是,下午能不能顺利立上案,这个谁心里也没底儿。
谁知道又会冒出怎样意想不到的事情呢!
关闭的门总算开启了,我们递上了诉讼状。是位中年女士接的,她把我们的状子拿到里面去了,似乎是去研究一下看看能不能立案吧?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好像又让我们填了什么表格,瞅着她来回行走的身影,我的心一直悬着,万一她不受理呢?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假如上边有人干预,就像干预新闻媒体不许发此类文章一样。谢天谢地,总算受理了案子。当我们走出这个庄严而简易的建筑空间时,我们总算松了口气:
毕竟受理了呀。
5 我所受到的内心伤害和精神损失
我是乘坐当晚10点钟的53次特快返回沈阳的。这趟列车是沈阳人最喜欢乘坐的,上车后往卧
铺一倒,第二天睁开眼就进了沈阳站了,什么事情也不耽误,可以照常上班。
翌日清晨7点左右,列车就到了沈阳北站。出了站台就打辆的士往家赶。今天我要上班,我需要抓紧时间。可是,我还没到家门口时,我的手机却响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电话竟会是我们单位的党组书记打来的。
我们杂志社是不坐班的,每周只去三天,而且上班的时间说是8小时,其实,也都非常松的,早一点晚一点也没有人严格盯管,所以,我们一般都是9点以后才能到班上。党组书记知道我们今天坐班的,一般情况下,他有事找我,也是会在我到了单位以后,他怎么这么早就打电话给我呢?我突然敏感到了可能与我去北京的事儿有关。这是我瞬间的担心,却不曾想真的让我感觉对了。
书记是个厚道人,通常情况下,他从不打官腔,而是以朋友的口气跟你说话,显得亲切自然。但是,那天早晨我在接到他的电话时,却没有感觉到亲切和轻松。因为他没有多少寒暄,上来就问我是不是到北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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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滋味儿(8)
其实,我去北京没有跟他请假。作为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出差要跟上级领导请假这是起码的原则,这个我不是不知道,但是,我不想请假的原因也是不希望说出来我到北京的理由。如果我说去北京,势必领导会问我去北京做什么。我不肯如实说的话,势必就得说谎,但是我又是个不爱说谎的人,何况是堂堂正正地维护自己权益的事情呢!但是,在去北京之前,我心里并没有多少底,所以,我不想一开始就弄得满城风雨。
书记并没有批评我去北京没有跟他请假,而是直接就问我是不是去北京开了新闻发布会。这一下子把我问愣了。他怎么会这样快就知道我在北京的事了呢?一道阴影刹那间掠过头脑。
我只好笑笑搪塞一下,哪知他口气显得严肃了。他说宣传部一位领导给他打来电话了,是希望他跟我谈谈。
我说等我去单位再谈吧。因为我现在刚下火车,还没到家呢!他说好吧。
组织上如此迅速作出反应,这是我始料不及的。谈什么已经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了。
问题是我该怎么办。
上午到班上后,正赶上刊物要下版。每期下版时,都是印刷厂的人到我们编辑部来恭候。
我是主编,当然要严格把好下版这一关的。我在办公室里给书记打了个电话,说明下版情况,希望等下完版再跟他谈。这样,书记找我的谈话就到了午后。
我们杂志社在五楼,作协领导在八楼。下午,我将这一期稿子最后定校完毕,签上“同意付印”和我的名字,这一期稿件就算完活了。
中午我是从来不休息的。案头堆积如山的稿件信件,每天都得清理半天,弄得很是心烦。想静下心来合计一下下午与书记的谈话,却怎么也难以入静。这时候,电话响了。很多找我的人都知道中午我肯定在办公室,所以,中午的时间差不多都让电话占满了。没想到接了一个更让我烦恼的电话,是乌鲁木齐中级法院打来的,他们说王洛宾的儿子起诉了我们,问我们接没接到法院开庭的传票。
这是又一起因文字引发的官司。我们刊物发了一篇陕西作协副主席晓雷先生写王洛宾的报告文学,这篇报告文学首次向读者披露了王洛宾的新故事。正是这个新故事,引起了王洛宾儿子的反感,不仅将作者,也将我们《鸭绿江》杂志和《作家文摘》报告上法庭。这是节外生枝的事情,但是也颇费精力和时间,我不得不去了一趟乌鲁木齐出庭,这是后话,但也差不多是那个时间段发生的事情,我说这些话,是要说明那一年,简直成了我的官司年。
还是回来说党组书记找我的谈话吧。
书记在他的办公室里等我。我们平时在一起可以谈笑风生,可这会儿,我们彼此都显得过于正式了。而越是熟人在一起正襟对坐,那屋子里的空气便会显得压抑,彼此双方都会感到尴尬的。
自然是他先开口。他说,省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打来电话,专为我的事儿。副部长说,他是接到中央某部那边的电话的。中心意思,是希望他能够做做我的工作,别再追究张建伟抄袭之事。别太计较,也别使用法律,都是同行嘛,他那边确实是错了,但是,希望我要冷处理这件事,也别向新闻媒体披露,别召开新闻发布会等等。
书记说话和风细雨,在明确的指令性谈话中,他没有使用“不许”或“不准”这样强硬的字眼儿,只用了“别”这样的单字。但是,“别”与“不许”有质的区别吗?我知道这种话的真实分量。一时间,我缄默了。
“他还说了些什么?”我不能让沉默时间过长,否则,彼此坐在一起会更清楚地意识到尴尬。书记说,大概就是这些吧。我又追问,是什么人给副部长打来的电话,书记说他也不清楚,反正是上边有人吧。
我问:上边打电话的人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组织?书记回答:当然是代表组织了;我又问他,你这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组织找我谈话?他也立刻回答当然是代表组织了。
于是,我就诉说了在北京有人给各大报社打电话通知不许记者刊发涉及到张建伟侵权的消息和文章。我说得有些激愤,书记只是默默在听,也不表示什么。后来,我说:副部长的电话指示已经晚了,因为我的发布会已经在北京开过了,我刚从北京回来;我也诉诸法律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至于说,这个官司怎么打,现在已经不取决于我了,只能看法律了。
书记想了想说,那我就如实汇报吧,反正你已经诉诸法律了。说完,他又说了一些希望我安心工作,抓好刊物之类的话。
我起身要离开他的办公室时,我突然问他:假如有人采访你,问你如何看待这起抄袭行为的话,你会怎么说?
他马上说,我不表态,别找我。
我说那不行呀。你是领导,你还是名作家呢,你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总不能没有个是非观念吧?何况,你总得有个起码的看法吧?
我这样一激,他才说,我对抄袭一向是鄙视的。
书记是我们公认的好人,但是,他对于这种事情的态度也可以看出来他并没有旗帜鲜明地支持我。自己的部下,自己协会的作家遭到侵权,作为一级组织来说,应该采取的态度在我的感觉中,好像不应该是这样的吧。相比之下,作为侵权的另一方,却有着强大的“组织”在庇护他。即使是他所供职的报社,也有人在支持着他。有据可查的是,在开庭之前,他们报社有位副主编兼副社长带着两个人为了替他取证,不远万里奔波,去柴达木去四川,找到柴达木的当时的有关领导,希望人家出证,以减轻侵权者的责任。这位副主编可真够尽职尽责的了,他作为证人在法庭上出面时,竭力为张建伟开脱责任,那份热情可真够可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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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滋味儿(9)
我不知道如果《中国××报》的广大有新闻良知的人们,知道了这位领导的袒护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我更不知道上边我曾引用的那些网友们知道了这种情况会写出什么样辛辣的讽刺话语。但是,我所知道的是,这种袒护的危害有多么严重。
毕竟我们已经加入了世贸,我们已经三令五申强调了维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如此一个大报“领导”,如此一个有着广泛影响力的名记者,写的又是一部有着重大影响的英模的书,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难道就可以用行政手段干预得以解决?!而这种行政手段与我们飞速发展与世界接轨的国度,有着怎样的不谐调?何况这样做,对于侵权者不是更加助长了其错误吗?好像他侵权侵得有根据,侵得合情合理,侵得有情可原,侵得很有仗势!
令我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接连发生着。这种袒护真不知要到哪天才能停止。我不理解,为什么在法院一审开庭时,国内许多报纸给予报道,而北京的媒体只有一家晨报给予了关注,但消息发出来之后,《中国××报》居然有人打电话表示了对这家刊发消息的报纸的不满,还说
什么都是新闻媒体的,不该这样云云;而另一家北京百姓喜欢的晚报,记者已经写好了文章却发不出来。直到一审有了判决之后,这家深受北京老百姓喜欢的报纸仍然发不出来消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记者说,领导不同意发。理由嘛,自然大家都是媒体,就应该互相关照。
这种“官官相护”“报报相庇”的做法,与我们的时代是多么地格格不入。有着这种意识的人,怎么能够面对真实?怎么能够体现你的新闻道德和职业素养?换句话说,还怎么能够让平民百姓相信你?!
怪不得张建伟如此牛气,请看他在答辩状中是多么地理直气壮吧:
报告文学《蝉蜕的翅膀》是我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团中央)等单位的委派,为宣传秦文贵的先进事迹而创作的,是职务行为,应由团中央承担责任。……而且为了尊重刘元举的著作权,我曾向青海油田的负责人提出请他和刘元举打招呼,青海油田的负责人也确实和刘元举打过招呼了,刘元举是知道此事的,故我不构成侵犯刘元举的著作权,请求法院驳回刘元举的诉讼请求。
油田的负责人确实与我“打招呼”了,但是,那是在什么时候?是在他的《蝉蜕的翅膀》一书已经发行了多日之后,而不是在他写作的时候,这是既成侵权事实之后的“打招呼”,何况作为油田负责人怎能有权利许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