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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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虎-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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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了吧………”

铁手和庄怀飞久在江湖,见惯这种朝廷命官嘴脸,便道:“哦,这桩案子,我们只在雷大人英明领导下才凑巧插上一手,这破案之功、当然与我等沾下上关系了……”

本来二人正要推功予雷俞,淬然,雷俞左手一翻,右手一抽,钦手只觉双腿一绊,已给铁索套住祉空;庄怀飞一失神间,即发现自己双手已给钢环扣住。

两人各自力挣,不脱。

雷俞哈哈大笑,抽身退开,道:“你们完蛋了,暴老跌给揭发身份,正是我告的密。三周庄每幼一笔财富,都定必往州监处纳交,你们这是绝我们财路。你们现在一给废了双手一被毁了双脚,看你们还能飞到哪里去?——给我杀!”

那三十六刀枪手立即一拥而上,要把庄怀飞与铁游夏乱刀急枪分尸,立毙当堂。

铁手见情急,勉力立起,对庄怀飞疾道:“看来,要借你的双脚了。”

庄怀飞也毫不犹豫的道:”没有你的手,今日我也得认栽。”

两人全力,协力并且猛烈的反击。

大风。

大雪。

铁手与庄怀飞在狂风舞雪中奋战。

雪花未飘落地之前还是白皑皑的雪花,待落到了地上,已成了血花。

风不再只是呼啸。

风在哀号。

雷俞一开始就成功了。

——旦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并不代表另一半也一定成功。

后半段对雷俞而言,非但不成功,简直是非常失败。

早知道是这样、会那样,雷俞动手暗算的时候,会先扣住铁手的一双手。庄怀飞的一对脚了!

他原以为铁手的手大过霸道,而庄怀飞的脚法神乎其技,他担心万一锁羁他们不住,自己得首当其冲。

他又不能一举格杀这两人——因为财物还未有下落,他怕万一人都死了,富可敌国的赃物却寻不回来,那就太遗憾他是想活捉铁手和庄怀飞。

但弄巧反拙。

——若果他先扣起铁手的手、庄怀飞的脚,是否就可以计划得逞呢?

这也很难说。

——要锁住庄怀飞的神腿。铁手的铁手,真有那么容易得手吗?

就是因为这疑虑,雷俞才致要舍难行易。

结果,铁手跟庄怀飞同心协力,庄怀飞借了铁手的手,替他出手御敌。

铁手奢了庄怀飞的脚,为他立稳步桩,反攻敌手。

两人同心拒敌,互为照应的结果是:他们比原来的一个铁手或庄怀飞更强大、武功更高、更难应付。

所以雷俞几乎立刻就后悔了。

而在雷俞还没来得及后悔之前,庄怀飞和铁手也几乎立刻就把他们的问题解决了。

他们的问题就是他们的敌人。

第五章遇险时请让我同行

“杀人是不是必要的?”

“不,我是迫不得已才杀人。”

“杀人是不是一件乐事?”

“不。绝对不。”铁手痛苦的回答:“没有比杀人更讨厌的事了。”

《武林纪事》的作者温百闲曾经有问于铁游夏。

铁手曾作过以上的回答。

“杀人会不会成了习惯?”

“当然不会。每一次杀人,我都想起自己为人所杀的滋味。”

“杀人是否一件趣事?”

“怎么会!?”庄怀飞啼笑皆非的说:“杀人如杀己,自己给人杀戮的滋味怎会有趣!”

制作《武林纪事》的“知不足生”温百闲也曾走访过庄怀飞,庄怀飞亦作过如此回答。

不过,“知不足生”没有问过铁手或庄怀飞:杀死雷俞的滋味又是如何?

如果问了,回答便是。

“那是少见的愉快。”

或者:

“他是个该死的人。能由我杀他,简直是替天行道。”

“因为杀了他,我交了个好友,所以杀他成了一次愉快的回忆。”

雷俞死了。

风雪漫天,铁手替庄怀飞拗断了铜环,庄怀飞跟铁手踩断了铁索。两人一面应战,一面为对方解了围、脱了困。

俩人曾并肩作战。他曾作为对方的手,对方则成为他的脚。他们一起力抗强敌。

风雪漫天飞。

庄怀飞笑道:“和你并肩作战,真是件愉快的事。”

血在他们的身上、衣上,手上,腿上。

雪在融化。

血在凝结。

他们弹去身上的雪,拭抹身上的血,有时,也伸出手来,为对方挥揩去雪和血。

铁手也眼睛发亮,心头发热,“但愿能常常和你一齐应敌——他日漫漫江湖路,如果遇险,请让我与君同行。”

庄怀飞心中也一热,不知怎的,像一股烧刀于和着冰雪强吞入喉头里夫了。“江湖风险多,君子多珍重。”

铁手望着他,以一种男子汉的感情,大大夫的热血,说下一句。

“为国保重。”

也不知怎的,两人在这一次分手的时候,除了相知相惜之外.却都有点异样的感觉:

——幸好是友,如果是敌,那就很遗憾,甚至极遗恨了。。。。。。……………会不会有一天大家形同陌路,如同强仇,大家在拳脚上见真章呢?

为什么会生起这种想法?

不知道。

有时候,人会在高兴的时候想到快乐易逝,会在看到一条绳子的时候想起自己长了尾巴,会在跟心爱的人缠绵时想到野店里的老板娘,会在吃饭的时候想到伺屎,会在大风中想到一个哑巴……

谁也不明白力何会忽然想起这些。

风雪风雪。

漫天漫地。

铁手跟庄怀飞分了手。

风风雪雪狂。

漫慢天地间。

日后。在江湖道上,铁手曾遇上过庄怀飞;在办案过程里,庄怀飞也遇上过铁手。

他们俩还是跟对方站在同一阵线上。

他们仍并肩与敌手作出殊死战,相互惜重,互为奥援,相交莫逆,而武林中对这一对名捕色常常相提并论,人称之为“佛手神腿,降魔伏妖”。

他们也日渐熟捻,见面时,有时也会突递出一掌,踹出一腿,跟对方开开小玩笑,也是双方相知愈深的一种亲切举措。

不过,铁手名声日噪,地位愈显,庄怀飞年岁渐大,又因为上司轩辕一失屡遭调度,在宦海上浮沉不已,而渐行渐远,两人因江湖路远,少在一起,渐渐也少见面,少信息,也渐无音书了。

而今,他们却在山道上重逢。

那座山美得像一个梦。

山意有点寒。

所以梦也有点冷。

但他们的血仍是热的。

他们彼此仍有一股热诚和关爱,以致两人招呼过后各往前走,前行了许多路还回忆起过去一起杀敌、饮酒狂歌当哭。满怀理想的日子。

一时间,这情怀恍似走回当日行过的山道,寂径无人行,却越发令人想起昔日立愿要冬天上山巅的豪情和梦。

山梦。

庄怀飞一面追缅,一面断断续续择要的跟谢恋恋叙述了一些有关与铁手往日相交的事。

谢恋恋听得十分向往。

其实,那个纷争中的风雨江湖,跟恋恋在武功县里每天都过着平凡。平淡,安逸而安乐的日子,不啻有天渊之别。

所以恋恋很醉心于那种做剑狂歌、鲜衣怒马、快意恩仇。闯荡江湖的生活。

因此她很倾慕他爹手上的这号红人:庄怀飞。

因为他正代表了种种武林中波诡云橘的传奇,江湖上侠影萍踪的传说。他的过去是江湖的传说。他的背景是江湖的架构。他的说话是江湖的切口。他的眼色是江湖的沧桑。连他的伤痕也是可代表了江湖的腥风血雨、刀光剑影以及它的波澜起伏也波澜壮阔。

所以他是她的江湖梦。江湖情。

很多人都嫌他年纪太大,而且官位不高,就连奶妈“姑姑”,还有手帕交沙浪诗也这么认为,还说他年纪己接近她爹爹了。

不过,她可不赞同,也不喜欢。

相反的,他如果宫位高显,那就一定像爹一样,身不由己,阿附权贵,任由朝廷摆布,一天到晚只能周旋于筵宴酬酥间,那多没趣啊!

他就是因为年纪大,所以才历尽江湖风霜,洞透世情,还保持了孩童的心,常逗她欢笑,让她了解许多她本来不解的世道人心。

——他才没老!

——他还精壮,体魄过人,那是一种成熟的赃力,她喜欢。

现在连沙浪诗和姑姑也不了解她,不再支持她了。

幸好,最近却来了一位稀客。

那是她最好的知交。

那是最善解人意的朋友。

在恋恋的心中,只怕没有人比她的身世更可怜了。

但也没有人比她更冰雪聪明了。

她好喜欢她。

她一定会支持她的。

不过,她近日也有点担心。

因为庄怀飞老是神思恍椒,满怀心事似的。

她常听庄怀飞向红猫和何尔蒙打听:“他来了没有?“他们是不是出事了?”

“红猫”摆明了是庄怀飞的“大跟班”,至于何尔蒙,外号“忍人磨子”,本来曾因盗窃、通奸,伤人、劫掠等不同罪状先后下过十次以上的牢狱,但都给庄怀飞保释开脱,得以全身,故对庄怀飞十分感激,留在他身边效忠心。

“他”或“她”还是“他们”,到底是谁。发生了什么事?

恋恋担心的倒是前些时候几乎每年都来一两次的“贵宾”。

每一遭,庄怀飞都竭尽心力的接待他们。

那是一对父女。

——他们似乎有点神神秘秘,但举止间堂皇贵气,连爹看到他们也札仪有加。

她倒不担忧那当父亲的,他看来是个精明、有权威、但善于内敛的人。

她担心的却是那女子。

她那种美不是她可以拥有的。

那女子哪怕一次微笑带媚,也七情上面,不可方物,那一种郑重的惹火,足以慎重的勾引所有男人,甚至连女子也一样心动,但又不致惹火了正在妒忌她的人。

她的艳很宽容。

像一座山的梦。

梦中的山。

她看到那女子也觉神驰。

那女子姓吴。

她连媚也是单纯的。

她怕她的男人会把持不住。

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她不禁有点微徽的激越。

庄怀飞马上就感觉到了。

那仿佛是在他们红绵的时候,她那矜持的反应。

——尽管很欢快,但还是很含蓄。

所以他问:“怎么了?”

恋恋马上答:“没什么。”

庄怀飞因为在深思其他的问题。因而也就没追问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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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大人有难

第一章不是最好的我不要

路上,铁手也是怀想着昔日跟庄怀飞一起俱怀逸兴壮思飞的日子。

他记得那场他们初遇时的风雪。

他也深深记取他们首次见面就第一次联手的一役。

他更记得他一步人“庄周堂”,就看见那个年纪应比自己大多了;但在神色间却刻意表现出一种比年青人更年轻的剽悍与傲岸来的汉子,正横眉冷对。孤身无惧的面对那一大群如狼似虎的恶人。

——他的无所畏惧里似乎还有一点无奈的孤愤。

那也是一种既时不我与便适世而独立的傲慢吧?

而今,那傲慢已经因为富贵而变得温和。自得多了。但那种孤芳愤世的味道却仍是仍未去尽了。

好像还更浓烈了。

后来,他们还常常联手办案,一齐破案,他始终不得志,但不改其志,依然自强不息,奋斗不屈。

直至他被朝廷指派,一再调离。

他犹记得他们在风雪中的期许:

“和你并肩作战,真是件愉快的事。”

“江湖风险多,君子多珍重。”

那时候,血在他们身上、衣上、发上,犹自未干,雪花却在他们眉上、脸上。肩上融化了。

原来他己给调到陕西来了,至少,在这里当上了大都头,不至像以前那么郁郁不得志了吧。

看来,他也终于找到了红粉知音,而且好事将近了。

想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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