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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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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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之余,他对宋庆还有几分好奇,因为在这之前他对于这个年轻人的认识和苏小乙差不多,都觉得宋庆只是个卫所新近窜起的年轻人,仗着有几分武艺,又有宋虎这个名声不小的爹,这才很快出了名。

    不过当宋庆击败苏小乙之后,他的感官一下就变了,毕竟能带着一百多人打败三四百人,尤其还是苏小乙领衔的三四百人,这可不是只会些拳脚就行的,宋庆那个枪阵这两天在徐州传的神乎其神,尤其在城北这边的卫所,更是很多人在讨论这个,人人都说这是什么当年戚爷爷留下的练兵之法,否则为何大家都是军户,城北还是指挥使所在地,他们打不过苏小乙,宋庆却能够将城南给打下来,这个枪阵显然是不那么简单的,而作为练兵者的宋庆,自然也多了几分神秘色彩。

    因此,孙满祥根本不管对方是什么新近崛起的人物,立刻放下架子亲自赶了过来,请宋庆到酒楼吃喝一顿,很是强调了一番城北和城西卫所之间的亲切兄弟感情,并且邀请宋庆在闲暇时候访问一下城北,让弟兄们也见识一下真正的好汉。

    这种红果果的马屁,宋庆自然照单全收,他也知道对于眼前这个悍匪,自己根本没必要太客气,太客气了反而会让对方觉得生分,他现在精力顾不上城北,因此合作才是上上之选,自然也回赠了一通马屁,什么孙当家的豪气干云,无论当年干土匪,还是如今的坐地分赃,都体现出了一代豪杰的风范,总而言之是徐州目前不可或缺的人物。

    互相吹捧一番,孙大当家带着满意的笑容走了,离开之后的第二天,城东的老大廖洪来了,这位廖老大出身跟孙大大家其实差不多,因此做派也很类似,全然不顾宋庆年轻人的身份,亲自找上门来,约了宋庆再同一家酒楼吃喝,并且用很类似的眼光,选中了昨天孙满祥选中的那个雅间,这酒楼的老板也算半个江湖人,知道昨天来那个是谁,也知道今天来的是谁,看着宋庆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当廖老大带着同样满意的笑容离开之后,宋庆被老板殷勤的留下了。

    “宋大人,往后府上一日三餐,可否由小店一力承担?”

    “啊?几个意思啊?”宋庆很是不解的看着老板。

    “就一个意思,我们这小店想要孝敬一下宋大人!”

    “那行吧,往后就由你们送。”这种送上门来的好事,宋庆当然不会往外推,反正这酒楼离自己家不远,平时给个照顾也就是了,便点点头道:“吃什么我无所谓,你去问问我爹娘就行,让他们做主,往后你这店里有什么人捣乱,都可以报我的名号,如果还有人敢于闹事,你叫伙计直接去小校场那边找我就是了,总归会给你个交代的。”

    “多谢宋大人!”老板满脸喜气,他这酒楼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平日里其实没太多人过来折腾,可也就是因为没什么人折腾,他也不好去真的投靠哪一方,以至于真有点事的时候,谁都指望不上,如今家门口出了个大人物,自然要赶紧靠上去,否则若是哪一日宋庆忽然想了起来,到时候可不是送一日三餐就能解决的问题,少不得要割块肉下去。

    宋庆却没怎么太在意,不过正要转身离开,忽然却想起件事来,又对那老板道:“我的人每日在小校场操练,你这边能不能给提供点伙食,我不白要你的,不过打打折扣,来个八折吧,反正你这边长期给那些高门大户供应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个价钱,不会让你亏了银子的,若是没问题的话,这个月的钱我明日就叫人送来。”

    这种事情自然没问题,哪怕宋庆白要,这个节骨眼上也不敢说有问题,何况照这个架势看来,宋庆是打算真金白银来买的,老板自然不会多说半个不字,忙将自己这边的饭菜好生夸赞一通,这才恭恭敬敬将宋大爷送了出去。

    可他和宋庆都没想到的是,第三天的上午,宋庆又来到这家酒楼,这次除了给本月的饭菜钱之外,还要和城西周家的人吃饭,商量一下往后这城西的大事。

    对于城西周家,宋庆其实是挺有意见的,因为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其他两边可都是老大亲自过来交流感情的,反倒是和他同在城西的周家,只派了个管家周堂过来,明显就是不太想要亲近,也不太看得起宋庆的意思。

    尽管周堂这人姿态放得很低,并且替自家老爷周进告了病假,可宋庆还是能够在他言谈局之中,看出周家对自己的态度,摆明了就是看不起他这路用刀子说话的人,更没打算将来有什么合作,大家相安无事就好。

    严格来说,周家甚至带了几分威胁的意思,你宋庆在城南怎么干我无所谓,但家门口给我老实点,别觉得你也出身城西,就能把周家如何,也别觉得自己现在窜起来了,周家就应该对你如何。

    宋庆对此很愤怒,可脸上却一点都没带出来,他知道周家的底气在哪里,因为他们和宋庆不同,也和孙满祥、廖洪这些人不同,这是一个士绅人家,哪怕如今已经比不了祖上风光,只能窝在徐州城西装大爷,可在一个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明朝,士绅人家的威力可是相当强大的,周家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家族而已,而是整个天下的士绅阶层。

    在没有绝对力量或者理由之前,去和这样的人家交恶,那是非常不智的行为,说白了就是取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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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发财的构想
    平心而论,宋庆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挺感激周家的,因为周家这不冷不热的态度,无疑给了他当头棒喝,也像是泼了他一脑门子温水,让他再享受的过程中也浑身难受,对自己目前的地位总算有了个比较充分的了解。

    归根结底,他还是个不入流的,哪怕他能够占据城南,对那些江湖人物发号施令,可在那些士绅人家眼中,却不过是些逞匹夫之勇的莽汉,人家根本不屑于和自己结交,派个管家来已经很给面子了。

    认识到了这一点,宋庆原本被接连得手刺激到有些狂热的心,也逐渐冷静下来,满面笑容的送别了同样挂着笑的周管家,并约定择日要去主动拜见周老爷,回到屋里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总算将内心深处的不忿暂时埋了起来。

    应付了徐州各路大人物之后,宋庆觉得头重脚轻,比治理一个小国还累,同时也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照着之前答应出去的数量来算,自己往后每月其实剩不下多少银子了,很大一部分都要填给那些大人物们,以及他们的各级僚属。

    当然,首先这个钱是值得的,这点宋庆毫不怀疑,在他还没有绝对强大的实力之前,把各路神仙都伺候好,无疑是最有效的保身之道,有财大家发的人,大家也都是很喜欢的,轻易不会有人找他麻烦。

    不过即便是值得的,可自己的收入终归没有预想的多,也达不到所需要的数量,想要节流肯定是不现实的,因此只有从开源上头动动脑子,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最大的优势不是一身好武艺,而是领先这个时代几百年的见识。

    宋庆开始动脑了,他原本就是个很聪明的人,上学时候成绩还算优秀,毕业之后混社会的成果勉强也还凑合,不过片刻工夫之后,一个让人无比震惊的念头出现在他脑海中。

    他发现,自己似乎什么都不会干……

    “不应该啊!”宋庆抱着脑袋很痛苦的呢喃着:“人家穿回来不都搞高科技什么的,一个个混的也挺不错,怎么到我这里除了一身武艺就没别的了?”

    整整一晚上,宋庆始终没发现自己能干什么,他所掌握的那些东西,似乎在这个时代都没太大用处,又或者是他还没有发现该怎么去运用,总而言之穿越者的身份除了历史走向和一身武艺之外,暂时没法带给他别的东西了。

    第二天一大早,宋庆便来到小校场,倒不是打算亲自去抓训练,或者引进什么新的科目,而是打算集思广益,找丁魁和王坚他们商量一下,究竟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

    自从打过苏小乙之后,王坚也开始跟着他们混了,这位公子哥儿平常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整天带着一群军户子弟装大侠,在卫所各个地段不定时出没,头几天一直都在城南那边完成接收工作,顺便帮宋庆盯着苏小乙,这几天情况逐渐稳定下来,又对宋庆的枪阵非常好奇,今日便叫手下去城南做事,自己跑到小校场来看热闹了。

    丁魁同样也是这个心思,作为一个思考者,透过现象看本质是一种本能,他很快就发现了宋庆真正的立身之基在什么地方,就是这个从前并不太显眼,如今却是本千户所中万众瞩目之地的小校场。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着宋庆混,并且立志要做有钱人的丁魁,当然不会放过这样地方,昨天的时候就已经过来晃荡过一次,今日这才刚刚到场,老远就看到宋庆朝他招手,立刻化作猎豹跑了过去,嬉皮笑脸道:“庆哥儿来啦,有事?有什么事情尽管说,咱老丁没有别的,就是鬼点子多!”

    “那就好,我正想跟你打听点事。”宋庆知道这人二皮脸,也不跟他客气,直接问道:“我最近想要新弄点生意,你有什么好法子没?或者说你觉得咱徐州最缺什么?”

    “这个……”丁魁方才还充满自信的脸瞬间垮了下来,苦哈哈道:“庆哥儿,你这不是为难老丁嘛,我要知道有什么东西好赚,咱如今好歹也是个小地主了,又怎么会一直靠种地过日子。”

    “唉……”宋庆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这些家伙不是什么经世治国的人才,都是一些卫所中最低等级的存在,他们之中或许会有人才,可那也得是将来随着形势发展之后慢慢锻炼出来的,现如今他这摊子就是个最低级半黑半百小团伙,指望手下想到什么穿越者都想不到的妙策,显然是不太现实,至于王坚那位大公子,他更加不用指望,人家只对拳脚感兴趣,这会儿正很专注的看军户们跑圈呢,大有想要跟着一起跑一阵的意思,问人家这个未免太煞风景。

    沉默半晌,宋庆原本已经打算暂时放弃这事,一直没有离开的丁魁却突然开口道:“庆哥儿,与其在这里发呆,你还不如出去走走呢,到这徐州城内外看看,你眼睛毒的很,说不定能看出些什么呢。”

    “也对啊,去看看总比在这里空想的好。”宋庆眼前一亮,自己这个实干派居然被丁魁这个思考者给提醒了,看样子的确有必要反思一下,他看看正在带队跑步的洛小北,很放心的笑了笑,迈开大步走出小校场,朝着徐州城内外最热闹的那些地方走去。

    徐州的市面上还是比较繁荣的,当然这个繁荣是相对而言,和江南肯定没得比,不过比起这些年越来越乱的北边,这个江北大城还是要好一些,至少街上各种店铺齐全,很少说想要买什么却买不到的,各类设施基本上也都齐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宋庆才想不起来自己究竟能够做些什么,才能利用手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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