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要做的甄别,主要是甄选出这里面的各种人才,方便日后使用,毕竟如今他手下太多,但真正能帮着管的,还就是丁魁和最初那几个孩子,丁大官人自然是老成持重,贤妻良母的典型,那几个孩子却都太小了些,除了洛小北如今能够独当一面,其余人等还都差些火候,因此必须从这些义社子弟中再选拔出一批人来,作为民团的中层领导。
这种甄选倒也简单,反正大家都是武人,宋庆干脆从各处搜罗出些银子,一总算作花红,又搭起一座高台,叫这些义社子弟上台比武,以本事来决定位份高低,这样既公平又省事。
徐州原本就武风颇盛,这个建议当然得到全票通过,毕竟大伙儿全都自恃武艺高强,即便没学过拳脚的也有一身力气,又是在这么个全民好武的地方,谁也不肯承认不如别人,自然要在拳脚上见过高下才是。
消息传出去后,徐州百姓大为亢奋,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都保持了看热闹的优秀传统,尤其又是打擂台的好戏,武风颇盛的徐州百姓们又怎么肯错过,因此从第一天开始,擂台左近便堆满了人,苏小乙这边也不客气,直接从赌坊中拉了桌子出来开盘,倒是沾了好大一份光,便是王昌和宋虎等人,并其余卫所军官,也都有些按捺不住,抽空便跑过来看看热闹。
对此宋庆自然求之不得,专门预备了座位和瓜果茶点,给这些大人物们休息所用,他要证明自己手下这些新人都是有本事的,搞这个比武除了选拔人才之外,也是为了建立一个好的口碑,如今有这些大人物们帮忙宣传,那是再好不过。
连续几日的比武,堪称盛况空前,宋庆还买通了春香院,叫那些有名的歌妓们都来捧场,见有人连胜几场的,立刻上去奉上香吻,更有甚者直接成为入幕之宾,众多粗豪汉子一个个激动的嗷嗷叫,比武之时也都愈发兴奋,不少人甚至超水平发挥,把个徐州百姓刺激的血脉膨胀,比起后世的足球赛也不逞多让,效果比起预想还要好上几分。
几日之后比武结束,百姓们意犹未尽的散去,宋庆则心满意足的拿到了人才名单,开始琢磨要给这些人如何分配职位,才能够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负自己搞出这么大的场面来。
首当其冲便是薛五,这人之前是某个义社的武师,比武的时候宋庆曾经仔细打量过这条汉子,他几乎没怎么动手,但上前和他较技的几个人,都被他一拳一脚打倒,之后再没爬起来过,明显是有武艺的,而且武艺颇为高强。
这货身长八尺,一脸络腮胡子,看着居然比老爹宋虎还要威风几分,站在人群中煞是乍眼,看这相貌气质,宋庆本以为怎么也该有三十多岁,甚至是四十上下,一打听才二十一岁,不得不说这大胡子的迷惑性很强,让宋庆想起了火箭队的大胡子哈登,之前还说找机会去网上搜搜,看哈登没胡子时候什么模样,如今却是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薛五不是徐州本地人,而是北直隶沧州人士,据说自幼习武,练就一身本事,使得一手好大刀,到徐州日子也不算长,原本是出来行走江湖,听说这边的名气,因此打算来看看究竟,谁知道来了之后便爱上这边人物山水,干脆便不走了。
宋庆的名声,他自然也是听说过的,原本还寻思什么时候找上门去较量一下,不过因为宋庆名声长得太快,本身也是朝廷武官,让他多少有些顾忌,谁想到人家却主动找上门来,一通酒肉下去,薛五便稀里糊涂的上了贼船。
这人显然是要大用的,宋庆对此毫不怀疑,民团之中若论武艺的话,恐怕要以此人为最,自己若是不用长枪,只是赤手空拳较量,恐怕都不是薛五对手,因此这民团团副的职位,他便是当仁不让了。
薛五后面还有个叫马强的,就是当日沛县盗匪中的那个大胡子,那伙儿盗匪如今也都归了宋庆,名为服苦役,实则看场子,这一趟的比武也都尽数前来参加,不过真正打出名次的,还就是这个颇具幽默感的大胡子。
宋庆发现这人和丁魁有些相似,都是粗豪外表包含着一颗闷骚的心,做贼显然是浪费人才了,这种人就应该直接跑宣传口,反正当初自己也答应要给他个差事,如今既然武艺也是上佳的,当个头目不成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周显,这人武艺并不算出众,但宋庆却能看得出,这家伙是有些轻身功夫在的,而且长得一副獐头鼠目,颇有几分鼓上蚤时迁的派头,一问之下却是个手脚不大干净的主儿,平素并不太得看重,若不是看在他会几下拳脚,当初那个义社也不会收纳他,不过这样的人才宋庆却是有用,探听消息之类的从来都少不得这类人,当即也便留下。
情报工作的重要性宋庆知道,虽然现在还看不太出,可往后真要是和人两军交战,各处细作探子都是必不可少的,这周显自己也没想到能够在这里得到尊重,听说被委任成了头目,顿时对宋庆感恩戴德,光响头就磕了十七八个,各种掏心掏肺的效忠话说了一箩筐,也赌咒发誓要将自己这偷鸡摸狗的毛病彻底改掉,只差没认宋庆做了干爹。
剩下的义社民壮中,便没有什么太出挑的人物了,毕竟这年头本事大的多去当官,要么就去走江湖,最不济还占山为王呢,留在家乡义社的,也不会有太多豪杰,好在武艺不错的也能选出几个,便各自委任了头目,叫洛小北和丁魁他们带着继续操练,宋庆自己则再次备了厚礼,到州衙和卫所中四处打点,准备给自己这个民团要个合法的身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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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徐州义勇
各处的招呼,之前王昌已经都跑过了,就是宋虎也为了儿子这越来越大的志向,厚着脸皮去求了不少军中的同仁,加上宋庆搞的这个比武,如今这批人在徐州名声甚大,各方也都是才知道,原来民间都是藏龙卧虎,还有不少好手没有出山。
只是知道归知道,大人物们却没多大兴趣,徐州这地方虽说民风彪悍,却好久没怎么打过仗了,平时最多也就是剿剿土匪,打打山贼,有徐州卫和徐州左卫的人马完全足够,根本不需要再把这些民间的义社加进来。
现如今既然宋庆想要,那就给他便是,大人物们都拿了人家不少好处,知道宋庆势力扩大,他们也能跟着拿实惠,因此各方倒是也没什么意见,最多就是欠个借口而已,如今宋庆把借口都送过来了,银子也送过来了,当然不会推阻着不给名分,知州老爷和指挥使大人两下一碰头,立刻弄出个徐州义勇来,归在代百户宋庆麾下,宋庆亲自出任教头。
只不过这个义勇是纯粹的义务性质,无论是州衙还是卫所,都不会供给任何粮秣饷银,卫所那边好歹亲近,又有王昌和宋虎的关系,提供了一些兵器出来,也算是尽到了为自家子弟服务的本分,州衙那边则只出了一张告身状。
得了衙门和卫所的两处文告,宋庆总算放下了心,他手下如今七百来号,这人吃马嚼的虽然不少,不过将生意上头的多抽调一些,也尽是够用了,何况这支兵马乃是他自己的立身之本,本来也没打算让别人养着,否则将来出了事情听谁的?日后非但不会管朝廷要钱,还要学学那袁宫保,让士卒们知道自己吃谁的饭,穿谁的衣,如此方好放心大胆的用。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无非是给这些人做些衣服,按照丁魁最初的想法,根本就不用这些,平时该穿什么还穿什么便是,又不是朝廷的正规军马,何况如今卫所上下都凑不齐战袄,去管那些义勇作甚?
可宋庆却不这么认为,军装这东西可不仅仅是穿在身上御寒用的,那和一支军队的旗帜差不多,诗经秦风说得好,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有了一样的衣服,下意识的便能有种身在组织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除了少数天生冷性子的人之外,其余大多数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生存,而在社会当中,周围有一群打扮相同的人,会让自己下意识的充满安全感。
安全感还只是第一位,接下来会有团队性和团结的思维,这些自然都会在后面的操练中继续灌输,不过一件和大家一样的袍服却是必须的,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宋庆将心比心的想过,若是上阵杀敌的时候,看到自己身边的同伴打扮都不同,第一反应就是乌合之众,随后就会有强烈的不安全感,逃命自然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犯不上为这些人拼命。
宋庆是老大,也是最大的金主,丁魁自然拗不过他,拿了钱和宋庆设计的图样之后,便急匆匆去找裁缝了。
上辈子的宋庆是个不折不扣的体育爱好者,各种球类的和健身都很擅长,对武术更是痴迷,因此对于军队的操练,他也表现出了出奇的狂热,尤其这还是自己的军队。
擂台比武之后,义勇们的操练再次恢复常态,宋庆的各种准备工作也基本告终,这让他有大把的时间来督促操练,或者说是单纯的欣赏操练,每当看到校场上那几百号人整齐划一的打着拳,或者用长枪进行突刺,完成一个个规定动作时,他就觉得热血沸腾,内心深处也充斥着满足感,虽说眼前这摊子依然小了些,可毕竟都是他一手创立起来的,他对这支队伍有着一种父亲般的热爱,常人根本无法理解这种情绪。
看看天色快到正午,操练队伍正在逐次解散,宋庆也没打算离开,今天他要在这里吃顿午饭,他没打算刻意作什么秀,表现一下自己和将士们同甘共苦,而是真的喜欢这种军营中吃饭的氛围,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踏实感和安全感。
作为一手创建这支民团的人物,宋庆的出现自然能够引起人们注意,不过民团的规矩非常严厉,是由宋庆亲自写下的,违令者谁都不能免除被军法处置的命运,因此虽说不少人想要过来,却都碍于长官的威严和军棍的冷酷,只能够远远的看着这边,而且宋庆如今名头太大,那些刚刚从各处村镇上来的青壮们,对他都有一种本能的畏惧感。
倒是洛小北等几个教官没那么多想头,打过了自己的饭菜之后,都端着木制的食盒小跑过来,笑呵呵的和宋庆一起吃了起来,宋庆当然不会排斥他们这些骨干,尤其是薛五等几个新晋的头目,不时会问问来这里之后是否适应,队伍中还有什么缺少的东西之类,倒是让这些新来的觉得踏实不少,至少他们跟了个很爱惜属下的长官,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其实很多人心里也有些纳闷,不知道宋庆成立这个民团的意义何在,虽说有个官样文章说是剿匪,可徐州如今匪患并不严重,远没到需要民间弄出这么大组织自保的程度,因此很多人都不太想得通。
不过这些人都是义社出身,本来就喜欢聚众习武,如今还有人好吃好喝养着他们,自然也没有不来的可能,既然想不通便不要去想,反正在这边的生活不错,除了没有原来的日子自在之外,其他方面都算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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