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jamin:我们去哪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benjamin:我们去哪儿- 第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BENJAMIN:我们去哪儿》作者:BENJAMIN
内容简介:
        再一次唏嘘时间过得真快,而叹气声还未落地,春夏一晃太阳昏黄了。时光用更快更快的速度飞逝,铁面无私从未停止。完全不理睬我们的成长,骄傲,伤心,成功和堕落。为什么如此脆弱的身躯被时光拽着飞跑,竟然没有纷纷散了架?一路的磕磕绊绊坑坑洼洼,我们残缺不全的尸骨,丢散在每一个快乐和美好。
    
    
    
    《第一章 我们去哪儿》

  当我还是一个放肆孩童的时候,总是愤怒愤怒愤怒,后来知道,愤怒除了伤害自己的爱人,不会有一点建树。如何赤诚以待的热爱,顶不住一个龌龊欲望的阴谋,无论你爱,亦或愤怒。真诚永远不如欺骗令人感动。

  过去的峥嵘岁月和那个在庞大海都市晃荡的小伙子,无数次和无数只猫生活在一起。上海、天津、北京,广州,那些夜晚寂寞的街道,满地垃圾,卷帘门一扇扇拉下来;独自步行的我,生计和创作,那些丧失了白天喧嚣的街道,那些大声的呼喊。

  曾经遇到的人们;萨沙,徐老三,古利和武强;还有女孩子们,宇淇,秋,连同我;好象全不是真的。那些城市核心处的贫民窟和铁楼梯的拐角处曾经绽放过的真实,那些少年总也是开心的天空,全是幻想。

  我生来就是这么无情么?我生来腰就是这么弯么?好象超长的电视剧里的情节,虽然不断想起来想起来,却迷茫他们发生在哪一章节,并且不再动容了。

  我画呀画画呀画,画了好多年。据说离成功只有半步了,却再也画不出画来了。

  我守着这个阳光充沛房间,陪着两只来路不明的猫咪,已经多长时间了?我忘了,我是刚刚回到这里么?还是从来不曾离开过?我龟缩在地板上哭啊哭,哭啊哭。双手哆嗦仿佛沾满了鲜血。那些过去的,不是我。

  直到今天,还在努力作出风流的笑容,但是真爱早已失去,残留的潇洒抵不住可怜,其实谁也不爱。

  生命是首需要尖叫的歌,唱完之前,决不能止。

  三年前。

  三年前的我。走路快得像跑,吃饭猛得像抢,眼睛里都是欲望笑声非常之浪荡;三年前的我,声音比现在高上八度,喜欢穿一件冒牌的阿迪篮球衫两臂三条白杠,在音像店的门口叼一只香烟,我只和漂亮的姑娘说话;我喜欢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凭着未经磨难的狂妄注视来往的曙色苍凉的人们;讥笑他们平凡,讥笑他们软弱龟缩的行走;三年前的北京城,也是一样的破烂和庞大。人们也是一样的操蛋和兽行。

  三年,长不长?

  三年前我的绰号叫做疯子。由于我经常会冲动。手舞足蹈;乱蹦乱跳。好像疯了一般。那时候我自私的要命,却也单纯得要命。刚混过了20岁,对姑娘的胆量和幻想,还没到接吻的程度。那种彼此的心跳声,对我来说已经太过刺激。

《第一章 我们去哪儿》一(1)

  为了5块钱的水钱,我和房东闹翻了。房东程先生职业不明,相貌慈祥。极有演艺天分,当初向我介绍他的破房子时的热情洋溢和之后蛮横勒索,天使和魔鬼共读一本台词日尽万里。他竟能成为比达斯汀霍夫曼更加伟大的演员。上帝通过让程先生在中国诞生成为一个破四合院的所有者,一个混蛋房东,而对大洋彼岸的荷里活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房东认为我平常不上班全都呆在出租房里画阿画,一定会喝不少水,应该比那些上班的人多交一人份五块的水钱。而我认为多交五块钱不算什么,但是一定要有一个充分的理由——别人家还洗菜做饭呢,我从不做饭只吃外卖衣服也送出去洗衣店——凭什么要多交。更合况当初被程先生勒索了500暖气费的所谓暖气原来根本没有暖气,那个所谓的空调原来只能制冷不能制热。后来我才知道这一片的四合院脱离集体供暖已经多少年了。所以家家全备了媒炉子。

  就为了这5块钱,在我发烧烧了一个星期,还熬了夜去画画赚钱刚刚睡着的早上。老程就带着他练成筋肉人的大块头儿子杀上门来。我半边身子酸痛不已,完全不能用鼻子呼吸。站也不能顺利站起来,靠在门上我伸手去门后抄菜刀,却总是不能摸到刀柄。

  要养活这个一脸凶相的健美运动爱好者大只佬筋肉人得多不容易阿?他得吃掉多少肉啊!得黑掉我们这些穷学生多少个五块钱才能让他除了吹牛举哑铃别的事干不成啊?大只佬的朋友,也一定是大只佬;筋肉人的朋友,也是筋肉人;程先生的儿子威胁我说,明天,他会拉来一车大只佬。

  程先生胜利地哼了一声:“你别他妈总玩花的啊,明天交了水电费,你爱搬去哪搬去哪”。

  我头晕目眩关上门往后一倒,小床咯吱一声。桌子上有一杯刚泡好还没来得及喝的热咖啡,还有铁笼子里的毛茸茸圆滚滚的金先生。

  天气越来越冷,咖啡越来越热,和毛茸茸的金先生一样,我们各自抱着脑袋翻着肚皮,躺在各自的牢笼里面。

  一个月大的金丝熊金先生,没耳朵的园脑袋园屁股,一团金黄色的风滚草。它的家是个钢铁牢笼,布置成休息区和废物堆放区。吃剩的花生壳在笼子一角堆成一堆,而金先生自己在另外一角堆成另一堆。金先生是个绅士。

  一个面目苍白的小伙子和一只还没发育成熟的荷兰老鼠如此相配,以至于生活在一起,如此正常。

  晚上五点左右,我醒了,感觉体力恢复一些,于是哈着拳头熬着冷跑到街头的五金商店买了扳手钳子铁链和铁锁,装了一个大纸箱扛回破平房头晕目眩挽起袖子。收拾房间准备搬家。一直折腾到4点钟,小睡了一会,没脱衣服躺倒在堆了满床的纸箱和大垃圾袋之间。

  早上六点萨沙骑着自行车,引着一辆黑车就悄悄地来了,还真按我所说的,是辆面包车。

  我的脸色把萨沙吓了一跳:“疯子你怎么了,你生病了么。”萨沙立刻跳下车,摸摸我的脑门:“好烫!你发烧了啊!”

  “没事我们走吧!”我哼道。

  那天雪下的很大,马路全都湿了,马上除夕了,北京灰色广阔的天空中不断传来渺小零星的爆竹声。无论怎么禁,有些事还是禁不掉,就好象禁爆竹,压抑了整年的中国人,满腹的腌臜气,要在爆炸物中释放出来。虽然原本三十夜那滔天的花炮爆竹壮观景象,不复存在了。

  面包车里塞满细软,烧得稀里糊涂的我成了鞋盒子里纸草包裹的球鞋,没有一块可以呼吸的空间。司机嘟嘟囔囔抱怨我们要去的地方如何不好走,如何如何的耽搁了他挣大钱发大财。但是在这一切昏昏欲睡和苍白中间,在烧得迷迷糊糊当中,透过车窗上刻薄的哈气,我看到萨沙容光焕发的脸,他骑了铝亮铝亮的山地车,丢失了车铃水壶甚至后备架甚至连塑胶把手全部丢光的一辆光秃秃的破车,飞驰在出租车前后左右,这自行车是我送他的。本身就是一辆别人丢失的。这艘光秃秃的护卫舰一会冲到车左侧示意司机转弯,随即被对面鱼贯车辆的喇叭惊叫驱赶到后侧,转眼又游鱼一般出现在车的右侧。

  萨沙把反孔精英的黑头套当成帽子戴,漂亮的白脸笑到露出牙齿,双手脱把对着后车窗里面呼吸困难的我拼命挥舞,手心惨白,十指通红,全身上下都溅满了巡洋舰般的泥水。

  在萨沙家门口卸完家当;我摇摇头努力提起自己的精神。拿出重重一捆台式电话那么大的铁锁和鸡蛋那么粗的铁锁链在萨沙惊讶的目光中哗啦哗啦骑上自行车。“萨沙,我还要回去取一样东西!”

  萨沙喊道:“疯子,别出去!你病得太严重!”

  但是我已经一脸坚决地蹬着山地车消失了。

  半小时后胡同里响起惊天的搬动重物的声音。院门大敞四开,我和一个满身油污的工人一起哎哎呀呀地搬着个巨大的机器进了院子,这家的房东,瘦小的奶奶和精神病的叔叔也探出头来看,

  “这不是空调机么?你从哪弄来的”奶奶狐疑地问。

  “买的二手货。冬天买空调机打二折还送大礼!”我头晕目眩努力想笑笑。

  我一头病倒在萨沙床上,五分钟之内,烧到说胡话。朦胧之中我听见萨沙在外面冰天雪地的院子里丁丁当当生火做饭的声音;听见凿开水泥池子里封冻的冰层的声音;听见刷碗声。萨沙好像一个可以娶回家里的女孩一样做了2道菜年夜饭,还有饺子。虽然我简直一口也吃不下,虽然只是普通的柿子炒蛋和锅包肉,饺子只是半斤装的三鲜馅冻饺子。但是看着萨沙无比荣幸看着我等着我赞叹的样子。就觉得那是至今为止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年夜饭,比报纸上15万一桌的年夜饭还要好吃一万倍。

《第一章 我们去哪儿》一(2)

  吃饭时手机响了,暴跳如雷的程演员吼道:“你他妈跑哪去了?我的空调呢?门怎么锁了?”

  我烧得无比虚弱,却鼓起剩余的全部力气对着电话破口大骂:“操你妈你丫听着,取暖费加房租加预付金共1500块,空调暂作抵押!”

  我卸掉了老程那个的只能制冷的空调机,卸掉了外面窗户上的换气机,卸掉了铁架子,卸掉了导气管引水管总之连一个螺丝钉也没落下。并且神奇地突破了胡同里老头老太太的地狱封锁线,从他们眼皮底下把空调系统全都搬了来。

  我还用近十米长的铁链子和5把拳头大的钢锁,缠住小平房的破门破窗,除非老程把房顶拆了,或者把门炸了,不然别想进门。

  我嗑了几声,清了清嗓子,慢慢地说:“你跟我租房的账目还没清之前,房子仍然是我的。我有权利锁了它。只要你把押金连同取暖费共1500打到我银行卡上,要空调要开锁全没问题。”

  老程演起了黑手党汤米,一字一顿地说:“孙子!你立刻!立刻!给我把空调送回来!”

  我嘿嘿笑着说:“成!你就等着我给你送吧!”啪地合上手机。

  “疯子你可真厉害!”萨沙开心地笑死了。笑得在床上滚来滚去。

  一场场的周旋和主动与被动的戏,没有道义没有公平。就是这个城市做人的准则。

  午夜时分外面传来鼓楼的钟声,新的一年的钟声响起。厚重,无情,不可阻挡,咚—咚—咚—。我们告别了幼稚。步入了下半生

《第一章 我们去哪儿》二(1)

  我很强壮,而我冬天的连帽衫即使很厚重,仍然可以看见胸前两侧那些硬朗的褶皱,被倒梯形结实的胸部撑起来,腿上四头肌隆起的弧线,手背有力的坑窝,而且永远阴着一张脸。

  不同于满大街的那些英伦打扮的瘦猴小白脸嬉哈打扮的矮胖子和日式朋克的尖嘴猴腮。有种人永远像是个落魄的流浪汉,那就是我。

  我和萨沙的认识缘自我们共同的偶像漫画家超人。

  其实那时候的漫画界一点也不风光,起码远没有今天来的风光,除了我们这些喜欢画漫画的孩子,除了那少见到可怜,可怜到另类,另类到少见,少见到活恐龙化石般的读者。除了我们便没有人知道中国还有漫画这回事,而作为原创漫画之一员的漫画作者超人,更是个出了我们就不会有人知道的可怜的自怜狂的阿Q小明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