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它是个动词》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爱情它是个动词- 第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点头。我说你不再找我我就不会再去找你了。李童我不要你死。我会很心疼地。   

  我知道我想要的那种结局到来了。   

  十二。最后   

  最后一个晚上,我们依旧躺在一起,我感觉到他身体的温度,我们离得很近,之间却有一种被凝固了的距离。今生今世都不可能越过去。   

  我在那个冬天彻底地离开了李童。   

  1998年也彻底地过去。   

  我心静如水。   

  我想李童生活中并没有缺少过别的女人,一个人内心和欲望中某些东西很难改变。我知道李童不爱她们,我知道终此一生,李童都不会再爱上别的女人。也不会再有谁给过他想藏起满身的伤痕,想捧出虚弱的阳光的愿望和期待。         

。←虫←工←桥书←吧←  

第16节:1998年的疼(16)         

  这是我的童贞,我疼痛的青涩的身体唯一换取的。为此我恨李童那个如今已经老得不像样子,据说对李童言听计从的母亲,如果不是她残忍地揭示了某种真相,李童不会选择那种生活态度。他给我的阳光,将会充满真实。   

  但这一切,怨恨也罢,忘记也罢,也都青春的一场劫吧。从开始我就不可能躲过去的。   

  那么我怨自己什么。   

  我什么都付出过了,我已经退到了最后。这种结局让我觉得,其实对伤害最好的处理方式并不是躲避,而是直接面对它,一直一直向前,把它逼得无路可走,再回身,就不会太痛了。像我做的那样。   

  我不想把这个秘密讲给别人听的,我怕你们不信。可是这是真的。我心平气和地坐在某些黄昏暖紫色的余辉下看书时,我知道这是真的。   

  我的心里没有什么真正的伤痕。真的。虽然李童是一有缺口的男人,我知道他的缺口,并未真正向我打开。我能够原谅他所存在的缺口。他不是情愿的,他的生命的到来和设置,都不是自己能够把握的。他受过我们很多人都不曾受过的伤害。   

  我能记住的只是因为爱,在真相里我们谁都没有伤害到对方。这是最宝贵的。   

  祝福李童吧。   

  无论1998年,我是怎样的疼过。无论1998年的疼,我如何地,刻骨铭心。         

▲虹▲桥▲书▲吧▲BOOK。▲  

第17节:暧昧(1)         

  暧昧   

  文/宁子   

  1.   

  云生的声音在偌大的会议大厅有种温暖的磁性,温暖而略有回音。我习惯隔着45度角的位置看他。在5米之外。他是个极适合在这样的角度观看的男子,眉目的俊好,轮廓的清晰,眼神的睿智和唇的狐线,都在这个角度得到完美体现。   

  常常我会走了神,他的声音便如一种诱惑,引领着我渐渐沦陷于一种暧昧的情绪。也许会下意思地抿抿唇,微微眯起眼睛看着他,用渐渐落了水的眼神。心里却是欢喜着。这样好的男子,再没有人知道,他是我的。   

  很长一段时间,我迷恋于和云生这种不为别人所知的关系。   

  这种迷恋似一个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后,却不肯炫耀,只想小气地偷偷地藏着。把所有的快乐都给自己。不舍得给任何人分享。有点偷情般紧张而让人迷恋的欢愉,也有情感的塌实和稳妥。但想过去,无论如何,是可以叫做暧昧的。   

  我曾经一直不知办公室恋情的不同在哪儿,直到重新逢上了云生。两人一日日相互配合地在寻常的日子里演着戏。真是有寻着了对手的感觉,彼此间,每句话看似都寻常,但那分分寸寸的秘密,一点点扣过去,我懂他懂,别人是分不出究竟的。心下常常为此窃喜。   

  还有5米的距离中时时碰撞在一起的眼神。那种没有声音的碰撞时分总会自他唇角微微扬起一份笑容。快快绽放又快快收回。那份微笑中分明有这样的话语:乖,乖点。   

  我便会眨眨眼睛:好的叔叔。   

  他喜欢叫我乖,而我叫他叔叔。在我心里,是一份无限的宠爱。   

  原来是这样的好。胜过了搁置在阳光底下人尽皆知的情爱。那样的爱,人人看得见人人听得懂,无遮无拦。如一场公然放映的话剧,出演的人再投入,又有怎样的快乐呢?   

  情爱原本是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知道的好,才真的是好。   

  于是这份好,我纵容着不断延伸。主动不去要求他当众表白。云生亦顺从,我不说,他便不提。到底也是走出婚姻不久的男人,我想,或者心里还是存着几分余悸的。他需要时间忘记。我便给他足够时间,也可将这种贪恋的日子延长下去。   

  2.   

  再度逢上云生用了14年的时间,14年前分开的时候,我只10岁。   

  不不,故事并非落了俗套,我和他,不是青梅竹马。因那时云生已经22岁,我叫他叔叔不是没有道理。一个年轮的差别,足够分成两代人。   

  但我是认得他的。在那个部队大院里,我们住在同一栋楼上,是一栋有了多年光景看上去有些陈旧的楼。却有名气。惟一的一栋军官楼。云生的爸爸,在那个大院里位居高官。他是他们家最大的孩子。他有一个弟弟。我们家住相邻的楼道,我是我们家最小的女儿。我有一个姐姐。   

  在记事的年纪里似乎就认得他了。现在想,他是那个大院里包括我的姐姐在内很多女孩子喜欢过的男生。姐姐长我8岁,而我想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已经开始有那种缓缓动荡的心思了。曾经好多次,她牵了我的手,在云生忽然经过时停顿下来,目光追随他一直地看过去,看到他在哪个转弯处消失。   

  还在读幼儿园的我,那时也是微微能够分辨男人的,如,我知道爸爸很英俊。云生和爸爸不同,但他也很英俊。   

  再大一点,也会搀杂着听大孩子的话,说起云生家的背景。部队里有着很深的阶层观念。云生的弟弟便是个依仗家境极其张扬的孩子,于是孩子们会更加频繁地说起云生。说他的沉默平和。心里隐约地记下了云生的好。   

  读了小学的时候也算认识了他,那时两家有点交往。逢年过节会有走动。云生曾有两次跟着母亲去过我们家。初时的时候,我被要求叫他云生哥哥。他看着我笑,摸摸我的头发。在外面,这么小的孩子会叫我叔叔了。   

  那时他已经19岁,我猜测,会有女朋友了。   

  我小时候是个固执的孩子,不太肯听话,所以既没有叫他云生哥哥,亦未叫他云生叔叔。我叫他的名字。云生。   

  14年后他说,真是觉了诧异的,那么小的孩子那么肯定地叫我的名字。   

  但是真的太小了。这样的记忆若不是因为重逢,很会被一个渐渐成长起来的男子彻底忘记。 

第18节:暧昧(2)     

  他便坦白承认过,已不再记得我当时的样子。只记得我小,叫他的名字。   

  我却能够记得他。一个男人20岁到40岁之间,除了日渐成熟,面容不会有太大的改变。这便是我们之间的差距,我在长大,他在成熟。   

  然后很快就分开了。先是云生走,去北京读大学。然后在他读到大三的暑假里。他们一家人都去了北京。我见过他22岁时的样子。那时他已经很是好看,越发地平和从容,不爱说话,用唇角微笑。   

  不知道他走的时候姐姐有没有不舍地看着他。那时她已经18岁。或者18岁的时候姐姐已经喜欢了别的什么人。   

  始终没有青梅竹马,不管谁和谁之间,都没有。只是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和成长过。如此。   

  3.   

  半年后,爸爸转业,我们家离开了那栋一度让我内心里有些小骄傲的军官楼,一路朝南而去,定居于苏南一个清雅的小城。承那个小城清雅之气。14年后,站在云生面前时,我的笑容里已不再有童年的那份任性,看过去甚是乖巧顺从。   

  我甚至叫他,小叔叔。   

  自然,我不是为了云生去到北京读大学,也不是为他决定留在北京。事实上在和他分开的14年中我不曾记得他了。我要成长,有那么多新鲜的事情,还有那么多的人不断出现。16岁便开始学着恋爱,到大学,一年换掉一个男友。很是从容。   

  因此并未遗憾,未能长成一个美丽的女子,上帝多了些聪慧给我。或者知道我骄傲,多少需要点资本。   

  从南一路朝北而去不过是因为我喜欢北京。它那么大又好看。有最好的商场最宽阔的街道还有天安门。且男人高大英俊,一比就将南方男人的温婉细腻比了下去。   

  已经足够了。   

  云生的公司是我第三次跳槽的目的地。之前有一次是对方炒了我,两次是我炒了对方。两年的时间,我在这种历练中有了些小成熟。懂得了挑选。不再看对方广告中的噱头,一定要货真价实。云生在的〃青云〃公司,问了许多人都知道一二,因为已略有年头。信誉尚好。   

  当然,对方更懂得挑剔。过五关斩六降,到了云生那里,我已经被面试验笔试了好几轮。然而依旧有对手,概率只是20%。   

  我在最后的关口不再为穿什么费心,礼仪关是最早就考过了的,专业知识必定也被对方认可,才进得了这一步。最后的应试前我只在镜前练习温和而不卑不亢的从容。   

  练习到我自己满意,然后抱着被子安然睡去。   

  4.   

  好睡眠将从容心情更提了一分。坐在云生面前时,我丝毫不闪躲他目光的锋利。   

  但我未曾早早认出他来,虽然如我所说,他的面容较14年前未有太多改变。但我不曾想过他。不想念便不会记得。只是看到时,有点诧异,觉得他面熟。疑心他的样子似哪个明星,却想不出来,只觉面熟。   

第19节:暧昧(3)     

  简单寒暄后,他问我这样一个问题。很奇怪的问题。他说,如果机会合适你会不会去当兵。   

  我会。我飞快地答他。   

  为什么?他的眉梢挑了挑。那日他穿件乳白色亚麻衬衣,小方领。不过于呆板也不过于随意。有份清雅,但是有霸气。不是看出来的,只是能感觉到。   

  我这样答他,我说,我有军人情结,因我在部队出生并长大。   

  这不是经过智慧筛选的答案,这一刻,我本能说了真话。我自16岁起喜欢的男生或者男人,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军人的后代。我在他们生活中能找到深刻的童年的记忆。那种记忆让我们相互欢喜。   

  忽然看到他的唇角在微笑。   

  我不过24岁,还年轻,有足够良好的记忆力。翻找多年前的碎枝末节也不过用了半分钟。   

  半分钟后我记起一切。惊愕。不是吃惊或者喜欢,只是惊愕。他是我识得的惟一用唇角微笑的男人。   

  有多少的可能性呢?在这个有着千万人口的大城市里,碰上多年前的故人。   

  云生。我喃喃地唤他的名字,下意识地,用很小的声音。   

  那声音,我以为只我自己听得到。   

  我竟然还记得他的名字。这样快地便记起来。   

  他眼神里有丝疑惑,抓了我的简历拿起来看。   

  他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