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梦拉着我,硬是将我从天空中给带走了,我也不好反抗,人家妹子都已经哭了,我再出手,这确实有点过分了,而且我也看出星梦有一些难言之隐,就在我们落到地面之时,却听见诛仙剑阵内的妖异女子开口喊道:“妹妹,和杀父仇人成了朋友,你真是我们南天一脉的骄傲啊。”
金鳌岛外搭建的大营内,我坐在角落里,靠着窗户,压根就没有去听诺诺他们的所谓作战计划,在圣人面前,一切作战计划都是空的,到了最后,还是要用最简单的方法去战斗。
这就和奥特曼打怪兽一样,人类再怎么计划,最后还是要靠奥特曼来拯救世界。
很显然,我就是那个奥特曼。
诺诺点了点桌子,喊道:“端木森,刚刚的计划你在听吗?”
我一愣,笑着摇摇头说道:“抱歉,走神了,劳烦您再说一次。”
诺诺顿时无语,这时候和我一样从开会到现在一直默不作声的司马天,却望着星梦道:“星梦,你姐姐的事情是怎么回事?”
星梦一怔,从之前在天空中发生的一幕到现在,她一直一言不发,也没人逼问她,如果不是司马天开口问她,或许这个小妮子根本就不会说。
“她是我的姐姐,名叫星古,这个名字很男性化,那是因为小时候开始她就一直都是以男生的模样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她其实是我父亲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我们所有兄弟姐妹的大姐。但是在我出生后的第五年,星古在一次外出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父亲派过很多人去找她,都没有找到她的踪迹,即便是我父亲实力最强横,横扫百族可与圣人比肩之时,他也没有找到我的大姐。星古小时候,星武就成了我们兄弟姐妹的大哥。”
星梦说的这些情况过去我们都不知道,诺诺皱了皱眉头,开口问道:“那你的姐姐实力如何?你了解多少?”
星梦抬起头看着我们,犹豫了片刻后才说道:“严格意义上来说,星古才是我们南天一脉的天才,当年我们补天一族的第一天才是北天一脉遗落的最后北天帝皇,然而,在他之下,我的大姐当属第二,同时,她也一直都是个热心保护我们,帮父亲分忧的好大姐,只是可惜她不是男儿生,父亲喜欢男孩儿。”
我默默地听着,当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忍不住插话道:“就算这样,今天你见到她为什么要哭?”
星梦其实一直在避重就轻,她没有说重点,更是对她和星古之间更深的纠葛只字未提。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星古已经是我们的敌人了,就必须要问清楚!
“我哭是因为大姐曾经对我们说过,如果有一天她脱下戎装,换上女装,描眉擦粉,面带胭脂的时候就说明她已经找到了值得托付终生的人。今天我的大姐,如此妖娆,说明她有了爱的人,我因此而高兴。”
星梦的回答很扯淡,她还是没在说实话,不过我却不能再深究,不然周易这小子肯定要不高兴。星梦自己也察觉到谎言太拙劣,立刻转移话题道:“我的大姐,名字里带着一个古字,据我大哥说,大姐小时候做梦,经常会说一些梦话,口气很老陈,就好像是一个远古时代的老不死,还经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比如,这天地乃是我所创,江河山川,乃是我所化,日月星辰更是我所变。所以父亲才会在她成年礼上,正式赐名为星古,意思就是指她的身体内住着另一个古老的人。”
这话落在我的耳朵里,却让我上了心,可不是什么人都会在小时候说出这些奇怪的话,刚刚星梦所学的这句话,分明就是盘古的口气!
“好了,了解到这里差不多了,最后,我想听听端木森的意见,对于马上要正面和通天教主交战,你有几分胜算?”
诺诺笑着看我,我本来还真没打算说话,但是耐不住四周的人都看着我,这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点点头说道:“用老流氓三年前对我说的话,我现在来告诉你们,这一场圣人之战,一定会赢,要问为什么这么肯定,因为我已站在圣人之上!”
说完后,我撩开帐篷的帘子,走了出去,只留下了帐篷内一堆吃惊的人。
回到自己的帐篷中,扑了床,随便一滚,这几年来我基本上都没好好睡过觉,恐怖幻境中,要是睡着了,就永远都醒不过来了。庄园内,我要是睡着了,该隐会将我的心脏从体内掏出来。
我始终处于假寐状态,过了几分钟后,帐篷外面却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传进来,我睁开眼睛,仔细一听,是恋心儿的声音。
“我们,三年没见了,你真的没什么话对我说的吗?”
她没有走进帐篷,而是站在了外面,我从地上坐起来,拉开了帐篷的链子,说道:“进来吧,外面冷。”
闻言后她钻进来,穿着一件黑色的睡衣,头发很长,但是很柔顺,比起三年前,她又成熟了一些,也更漂亮了几分。
我们对望着,谁都没有开口,其实心中不免有一些陌生,在我之前吻住她的时候我的确很激动,可是如今我们面对面坐着,却没有了话。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有人说,离得远了就会变淡,外面星光朦胧,我们同时开口问道:“三年过的好吗?”
接着两个人却都笑了,这样的问题,很没营养。恋心儿点点头说道:“还好,就是挺忙的,跟着诺诺姐学了很多本事,也经历了很多事情,你呢?一下子就变的这么厉害了,我们都没想到,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一顿,眼神中透出一丝丝的犹豫,随后说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恋心儿愣了一下,最后却点点头,我说了一声好,最后却将自己的上衣给脱了下来,在我心口的位置,有一个巨大的伤疤,有碗口这么大,非常狰狞!
恋心儿一愣,伸出手轻轻地抚摸我的心口,双眼有秋波流动,叹道:“疼吗?怎么弄的?”
我握住她的手,笑着说道:“这是身上最大的伤疤,还有很多其他的小伤疤,就不给你看了,我用命,换来了这一身的本事,也算有了回报。哈哈!”
我这一笑,对面的恋心儿却忽然哭着扑进了我的怀里,她很少哭,但是这一回却紧紧抱着我,哭成了泪人……
第二百七十四章 圣人之下,皆是蝼蚁,我将圣人,当做蝼蚁!
这一夜,这一片荒芜的大地上,这迷蒙的星光之中,恋心儿把她交给了我。
清晨,日光升起的时候,我慢慢站起身来,为还在熟睡的恋心儿盖上了毯子,看了看桌子上的手表,现在是早上5点,外面一片安静,偶尔有巡逻的护卫走过。
我穿上衣服,一把握住了轩辕神剑,背在了身后,神剑和我之间互相感应,微微散发出柔和的金光。
没有通知任何人,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昨天我之所以在作战会议上心不在焉,是因为我已经决定由自己来终结这一场大战。
原本就是我和通天教主之间的约战,如今就应该由我们自己来解决。其实,无论是诺诺,大叔,还是白骨前辈,整个通天会内的众人,除了司马天全都没有任何一丝抵抗圣人的力量。
正如我昨天所说,在圣人面前任何的作战计划都是虚的,只有力量才是真实!
我拉开了帐篷的拉链,回过头看着熟睡中的恋心儿。
三年没见,她留起了黑色的长发,很漂亮,我曾经认为没人能够超过赵云倾在我心中的地位。
我是一个念旧的人,那些曾经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无论他们是不是还陪在我身后,我都不会忘记。龙川老头如是,赵云倾如是。
可是,当我看着黑色长发掩映下的那一张美丽的脸,还有她嘴角露出的一丝幸福的笑容。我忽然也在自己的心里感觉到了温暖。
有人说,孤独和冷酷会使一个人变强,许佛就是这样告诉我的,我知道这句话没有说错。但是,孤独和冷酷无法给我勇气,而只有家人才能够让我在面对真正强敌的时候,有勇气提起自己手里的剑。
三年中,我曾经无数次重伤垂死,每一次我的脑海中都会闪过恋心儿,黑蛋,大叔他们的笑容,如果没有他们,或许我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我微微一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轻轻吻住了恋心儿的嘴唇,然后表情一正,向着帐篷外面走去。当我走到帐篷门口的时候,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恋心儿的声音,很轻,如同梦呓般说道:“我等你来娶我……”
我点了点头,笑了起来,一边微笑一边走出了巨大的帐篷,低声说道:“嗯,我端木森说一不二,等我凯旋归来之日,便是我们大婚之时!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的!”
走出帐篷,四周无人,天空微微亮,我缓缓飘了起来,飞上了空中,很快就有巡逻的护卫发现了我,一开始很紧张,可开清是我后才放松下来,开口问道:“端木家主,你这么早就起来了啊!”
我没回答他们的话,身子一闪冲出了帐篷,向着天空中悬浮的金鳌岛直扑过去。
我的这个举动很快就引起了一片护卫的好奇,诺诺听见了一声破空声响起,便本能地醒了过来,披上外套走出了自己的帐篷,却看见身边的帐篷内有不少人都醒了过来。
一个个冒出头来,大叔快步走过来,开口道:“我听见一声很响的破空声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是不是有敌袭?”
诺诺摇摇头,她自己也没搞清楚状况,白骨,弑君子,诸葛飞这一群高手全都醒了过来,飞上了天空,四下里一望,却什么都没看见。
直到,一道金光从远处的天边亮起,众人才瞧了过去,凝神望去,这一道金光下凌空站着一个黑衣男子,周易吃惊地喊道:“那不是老大吗?他在金鳌岛前干什么?大战不是三天之后吗?”
龙形子第一个反应过来,急忙喊道:“他想要自己一个人挑战整个金鳌岛!疯了,端木森这家伙真是疯了!对方的实力深浅还没摸清楚,他这么做打乱了我们所有的部署!”
诺诺也满脸吃惊,开口喊道:“会飞的修士上天几个,想办法将端木森给拉回来,他这么鲁莽行事,没有一点好处!”
很快诸葛飞和弑君子都飞上了天,两个人展开极速正要冲向我,可是刚刚飞出数米就被一片五彩的规则之力给挡了下来,众人吃惊地看见司马天一身白衣站在云端上,这片五彩的规则之力就是他放出的,他拦住了诸葛飞和弑君子,甚至封锁住了整片营地!
“司马大长老,您这是干什么?”
诺诺不解却很焦急地喊道。
司马天长发飞舞,看着远处金鳌岛前的我,低声说道:“小森有一点没说错,你们没有达到接近圣人的境界,永远都不会明白,任何计划,任何作战行动,在圣人的面前都没用。人算不如天算,圣人还在天之上,你们觉得你们能算计圣人吗?”
听到司马天这话,很快就有人喊了起来:“可是也不能让端木森一个人去送死吧!他这么做毫无疑问必死无疑!”
司马天却摇了摇头道:“不,他从不送死,你们没听到昨天他说的话吗?他一定会胜,因为他要逆天,他要杀的人是鸿元,通天教主挡不住他的路!”
营地内一片震惊,此时恋心儿穿好衣服从我的帐篷中走了出来,抬起头看着远处的天边那道金光,怔怔地说道:“他一定会活着回来的,他答应过我,就一定会做到。”
金鳌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