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人选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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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人选基金-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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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
  咨询、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我们来看基金各当事人的主要职责:
  1基金持有人
  基金持有人就是指我们基金投资人,也就是基金单位或受益凭证的持有人。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无论哪一种基金,只要投资者买入某种基金单位,就成为相应基金的持有人。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包括:本金受偿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及参与持有人大会表决等权利。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也就是我们投资人所雇用的投资专家。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当然,基金管理人作为我们所雇用的专家团队,他们的研发能力、决策能力、增强收益并控制风险的能力,直接与我们投资人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在基金投资中如何正确地选择基金管理人是非常重要的。
  

基金投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
3基金托管人(信托人)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相当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我国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委托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具备的条件有: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通过以上分析,你就不用担心你的资金的安全了,原来投资人的资金保管和运作是分开的,而且基金的管理人的投资决策会受到托管人的监督与约束。当然这种监管也不可能是绝对的,不能保证管理人的运作都是正确的,而市场本身的竞争也是对基金经理的有效约束,特别是对于开放式基金,基金业绩好坏直接影响投资人的决定,从而产生申购或者赎回的行为。此外还有许多法律法规的、政策等方面的约束,也会对基金的决策产生直接的监督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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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基金的生命历程
一只基金的产生、发展到消亡,都需要经历一定的程序,作为我们投资者也应该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对于自己投资的基金有可能发生的变化有所了解,以利于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
  1基金的设立
  基金是由基金发起人发起设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在我国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一般要完成以下工作:
  基金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首先必须准备各种法律文件,如设立基金的申请报告、发起人协议书、基金契约、基金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发起人准备好各种文件后,应上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收到文件后对基金发起人资格、基金管理人资格、基金托管人资格以及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以及上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有关标准,则正式下文批准基金发起人公开发行基金。
  基金发起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文后,于发行前三天公布招募书,并公告具体的发行方案。在《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实施准则中,对申请设立的基金本身也作了一些规定,如发起人可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也可申请设立封闭式基金,并规定封闭式基金存续期不得少于5年,最低募集数额不得低于2亿元等。
  基金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后,并不表明基金已正式成立。基金要正式成立,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封闭式基金来说,自该基金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超过批准规模的80%;对开放式基金来说,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净销售额不得少于2亿元。
  有关募集资金的数额,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基金正式成立之前,募集资金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能动用。基金正式成立后,基金管理公司才能正式承担基金资产管理的责任,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作,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并将募集的资金连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投资者。即使基金不能成立,这些规定首先保证了投资人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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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变更(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基金是证券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品种,其价格是投资人持续竞价的结果。在非理性市场状态下,封闭式基金内在价值可能被严重低估,存在着折价率过高的问题。如果该状态长期持续存在,将极大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净值作为基础,则不存在上述问题。因此,法律允许封闭式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即“封转开”,就是为了让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二级市场找不到出路的情况下,免受可能的长期亏损煎熬的重大保护性措施。但由于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可能会给基金管理人带来比较大的赎回压力,并迫使其改变资产组合的构成,双方存在利益冲突,所以基金管理人一般不愿意将其管理的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为此,要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才能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1)基金运营业绩良好;(2)基金管理人最近两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4)本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场动态
  基金兴业作为首只“封转开”基金获得了远远高于原规模的申购份额,这不仅对于华夏基金公司是个好消息,也为整个封闭式基金群体树立了一个不错的榜样。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因此有理由相信,封闭式基金的改革之路今后会走得更加顺畅一些。
  基金兴业在实施“封转开”之后,基金份额不但没有下降,18亿元的申购份额还远远超过了基金兴业原有的规模,几乎相当于发了一只新的开放式基金,这给实施“封转开”的基金公司带来的直接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从市场的角度而言,先前担忧的基金抛售不仅没有发生,事实上,“封转开”还增加了股市的资金供应。基金兴业的原规模是5亿元,加上申购的18亿元,总规模将达到23亿元。虽然基金兴业原持有人的赎回安排还没有启动,但即便是原来的封基持有者全部选择赎回,基金的规模仍然得到了数倍的增长,股市也将获得十几亿元的增量资金。
  

基金的变更(2)
但是,如果因为基金兴业的案例就认为封闭式基金改革已经是一路坦途,恐怕还过于乐观。接下来需要担心的是,那些不具有强势品牌、业绩优势的基金公司要想顺利实施“封转开”,在设计转型方案时,可能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在时机选择上,也需要更多地考虑市场的因素。由于封闭式基金投资者以保险机构、QFII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为主,通过跟踪发现,这些机构着力于中长线,一些品种短线指标略偏离正常区域,便迅速被市场发现。如2005年11月,基金汉兴折价率逼近50%,随后1个月内上涨30%;2006年5月19日基金裕元内部收益率高达2956%,随后3周上涨13%。因此,在持续整体看好封闭式基金的同时,应根据不同市场环境和估值指标发出的信号,在不同时期发现不同类型品种较佳的买入点。
   。。

基金的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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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依照本法,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来讲,基金财产清算后,全部基金财产扣除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和债务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即所持基金份额多的按比例多分配,所持基金份额少的按比例少分配。
  

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准确、全面和及时的信息披露既是基金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是基金公司宣传自己必要的途径,同时更是我们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规范的信息披露有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保护我们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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