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大笑了一声说:“看来你也不懂枪。”
“就四十块。”
“不行。最少八十块。你总得让我有个赚头吧。”
姐姐使劲拉着姐夫。然而姐夫看也不看她就把她推开,并且义无反顾地买了下来。
妹妹觉得姐夫有意思,便问:“你就那么喜欢枪?”
姐夫没有理她,只是在仔细地观察那把枪。
店主说:“如果遇到危险,它是能杀人的。”
姐夫说:“真的?”
店主说:“你可以试试它的能量有多大。走,咱们到里边试试。”
几个人跟着店主走着,他们进了里屋,又从后门出去,那里有一个大院子,有一个靶子,立在墙根。姐夫说:“看起来你是一个读过书的人。”
店主说:“怎么讲?”
姐夫说:“你用了‘能量’这个词。”
店主说:“大学毕业先教书,然后为了挣钱,就卖枪枝。”
姐夫拿枪朝靶子瞄准。小仙把耳朵捂起来,把眼睛闭上。妹妹也很紧张。姐姐问:“你会打吗?”
姐夫说:“在美国,每个人都有枪,他们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当然———”
他才说到这儿,那枪突然走火了。一声响,把大家吓了一跳。这毕竟是仿真枪,它不是真枪,我们又不是从部队偷出来的,我们不过是从白沟买回来的。”
姐姐说:“仿真枪也是真的,也是可以打死人的。”
姐夫领着他们往外走。姐姐回过头又问店主:“是不是也有很多人买来玩的?”
店主笑了,说:“当然,当然有很多人买。要不,我怎么做生意。”
走到门外,走出很远,姐夫在一旁得意地笑出了声。妹妹立即说:“你刚才好像话中有话。”
姐姐也警惕地看看姐夫。
只听姐夫说:“我就喜欢枪,它既然可以打死人,那就会有人怕我们,比如说今天早晨那个农民,我们到最后老老实实地把那二十块钱给他了,如果当时我要有一把枪,那么他就不敢这样欺负我们。”
他在说这话时,也看了妹妹一眼,看到大家脸上紧张的表情,又说:“好了,现在去买你们喜欢的东西。”
他们去转了衣服市场。里面庞大得实在没有办法逛,又脏又吵杂。走了几步,小仙不肯走了,她要去看手表。她要买一只显得自己在班上与众不同。姐夫问:“为什么要与众不同?”
“这样才好跟你的与众不同的枪一样相配。”
姐夫轻轻打了一下她的头。但是姐姐的目光盯在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上,姐夫问:“喜欢吗?喜欢就买。”
姐姐在姐夫的鼓励下试穿起来。姐夫观察了一会说:“远远不如我替你买的那条青色的
仔裤,你还记得那条裤子吗?只有那条裤子才让你的屁股显得那么大,而腰又那么细。”
姐姐不屑地笑了,说:“可别忘了我是个跳舞的,现在即使不跳了,也领着一群学生跳。没有人说我是因为你买的牛仔裤才有这么好的身材。”
姐姐尽管嘴上这么说着,还是脱了下来还给人家。
姐夫感叹道:“到哪才能给你买到那样的一条仔裤呢?好好的一件裤子居然把它弄丢了。”
他们又来到买男鞋的地方。姐夫顺手拿起一只鞋。那是一双做工精致的皮鞋,棕色,一看,就是属于那种艺术家或者是喜欢艺术的人穿的那一类的皮鞋,而且它的牌子还很著名:TIMBERLAND。
姐夫用眼睛寻问妹妹,说:“这个牌子我在美国就喜欢,可是有的样式太贵了。”
姐姐开玩笑地说:“这怎么看起来像是康定斯基的一幅油画,怪怪的。”
妹妹对姐夫说:“你怎么会支持盗版呢?”
姐夫没理她,只是对妻子说:“一幅仿制的油画。不过,倒是不贵。”
姐姐说:“你不觉得它太大了吗?它跟你脚的号码不一样。”
于是她转头问卖主:“有没有小点的,大概四十一码,或者四十二码也可以。”
卖主是一个年轻的农村姑娘,她说:“没有了,只有这一双,可是它虽然大了些,做工跟真的是一样的。在大商场卖,要一千多呢,在这里可以减一个零。”
姐夫拿在手上犹豫着,看得出,他确实喜欢,舍不得把它放在这里就走。于是他开始脱鞋,试穿,望着那来回抖动的脚趾,妹妹的心突然颤了一下,她想到了那个德国人的触摸。那脚趾先是凉凉的,然后变得热热的,像是要燃烧了一样。
当姐夫再次寻问她这鞋合不合适时,她竟不知所措。于是她说:“只有你自己的脚趾知道。”
本来是无心的,但生活中人们常把婚姻与鞋和趾头这样的比喻联系起来。
姐夫又立即看了姐姐一眼。
姐姐躬着身子用手捏了捏他的脚,看看前面究竟空出了多少,然后抬起身子,说:“只要掂两双鞋掂就行了,买下吧。”
最后只用八十块钱买了这双“名牌”鞋。
小仙如愿地买了一块表。那是一块粉色的表,在她白净的手腕中,那粉色使妹妹也想起了自己的少女时代。小仙却还是站在柜台旁不动,她的眼睛紧紧盯着旁边的一块男表上,那是有着军绿色的带有花纹的潜水表。她有些胆怯地对他爸爸说她还想要这块表。
“这是男孩子戴的。”
“我想要。”
她爸爸几乎是喊着说:“不。”
于是她又想对她妈妈提出同样的请求,但是当发现她妈妈扫在她身上的警觉的眼光后,她开始求助于她的小姨。妹妹这时故意把目光移开。
小仙感到无奈了,这才跟着姐姐和姐夫走了。
当他们走远后,妹妹回过身悄悄地买了那表,然后悄悄地塞进了小仙的手里。小仙像在做梦一样看着手里的东西,眼睛里立即发出遐想的光。
天很快黑了下来。他们开着车走在河北那广阔的平原的公路上。路不宽,但是行车并不多。两边的树影俯卧在月光下刷刷地向后移去。
姐夫在姐姐的一再叮嘱下,开得并不快,甚至有些缓慢。大家心里面都想在路上多停留一会,在摇开的窗玻璃下,风滑滑地抚弄着每一个人。天边的夕阳红红的,不过,就在几次堵车的功夫里,夕阳便溶化在了像色中。
他们干脆去了一个小餐厅。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当他们从餐厅出来时路上几乎看不到车影。这下可以痛痛快快地赶路了。小仙快乐地哼着一首歌。妹妹不知怎么忽然想到了雷恩的那辆吉普车。这使她有些扫兴,于是问姐夫喜不喜欢吉普车。
姐夫说:“这种问题严重违背了现实原则。”
妹妹说:“只是一辆很破的车,可是老外开着,就像是好车,为什么?”
姐夫说:“这也违返了现实的原则。”
姐姐笑了,接过话头说:“实际上你买的这双鞋也违背了现实原则,你的脚根本没有那么大。”
姐夫还想要说什么,突然慢慢地减起了速,大家都看到有一个人正站在蜿蜒的公路中间,姐夫向左拐,想绕过去,但是那人跟着车向左跑,姐夫又向右拐,那人向右跑,似乎怎么都避不开去。
姐夫不得不把车停下来。
那个人站在路上,隐约的月光中,只觉得这人并不高大,甚至是个小个子,他头上蒙了一块黑布,像是没有头发的鬼,露出的眼睛因为被车灯光的照耀而闪亮着。小仙吓坏了,姐姐也惊恐地看着窗外。
姐夫打开车门走下去。妹妹把窗玻璃摇下来。
姐夫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想装出对此道熟悉的样子望着蒙面人。但是蒙面人很快闪到阴暗中去。
只有他手上的刀子闪出白光。他有一把刀。他晃着刀对走上前来的姐夫说:“你们走,把那个女人留下。”
他用手指着妹妹的窗口。妹妹立即吓得大声说:“不行,不行。”
同时她又提醒着姐夫:“你的枪呢,你的枪呢?”
“枪”这个词提醒了蒙面人。姐夫也像是获得了救星一样。他开始朝后退。蒙面人拿着刀朝姐夫冲去。姐夫的眼睛里露出了恐惧的光,妹妹看出他的腿在颤抖。月亮出来了,照耀
在蒙面人身上。姐夫开始边退边抖,他缓缓地从腰间拿出了枪,而蒙面人毫不害怕地拿着刀一直朝姐夫面前逼去。
“你为什么要她留下?”姐夫问。
“我在牢里关了一年零四十天,到现在没有碰过女人。”
“没碰过女人?”
“其实可以找一个妓女,但是我压抑着自己就想尝尝这个女人的滋味。叫她陪我三个月,我就放你们走。”
姐夫故意笑起来,声音有些做作,说:“有你这么抢劫的吗?居然这么自信,就凭你这把刀?”
“当然,我身上还带有一笔钱,是一千块钱,我把这钱给你们,你们把这个女人留下。”
“一千块钱?”姐夫问。妹妹听他这种发问的口气,似乎嫌钱少。
小仙在车里被吓得控制不住地哭了。只听姐夫说问:“我听着你的声音很熟悉,咱们是不是认识?”
“少说废话。”
“如果我不把我这个女人留下的话,你会怎么样?”
“我把你打死,把你们一家四口人都打死。”
“真的?”
“我每天在牢里想的就是这一刻,把你们全家都打死,血流成河。”
“真的?”
姐夫说着,突然掏出那把手枪,厉声说:“你朝后退,要不我就打死你。”
那个青年一看到姐夫手里真的有枪,就明显地怕起来,真的朝后退。姐夫开始瞄准,说:“把你的头套摘下来,让我看看你的脸。”
蒙面人紧张地开始后退,五步,十步的时候,姐夫的枪也越端越稳了。
妹妹在车里大喊说:
“快,快,他离你比较远了,你可以上车逃跑了。”
姐夫却声音低沉对对方说:“摘下来。”
就在对方摘面套的功夫,他一下钻进汽车,再一次发动起来,而且缓慢地开起来。小仙不再哭了。
那个时候他们看了看天上的月亮,蒙面人缓缓地摘下了蒙在脸上的布套。他们看清楚了那个人的脸。
妹妹的心却突然跳起来,那不是参加安蒂生日晚会的那么青年么?那不是那个跟踪者吗?怎么会是他?
姐夫是从反光镜里看清楚的。他的脸也猛地变得苍白。随着汽车缓慢地朝前开,那个人落在后面,而妹妹的脸一直向后转。她想到了他在那天晚会被烛光映照的拘谨和胆怯的笑容,想到了那天他的不知不觉的跟踪以及递到她面前的那瓶可乐,还有那凉爽的眼神……她不无惭愧地想:今晚的祸是自己惹的,尽管无意,但是她觉得真是对不起他们。可是这个跟踪人真蠢,为什么不直接找她呢?
但是,奇迹发生了,姐夫突然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慢慢地把车朝回倒,使那个人又到了前面。
姐夫对车里的人说:“我想试试这把枪。”
妹妹看到了姐夫脸上的一对阴沉的眼睛,从里面流出一种光。就是这种光,不知道为什么,使她觉得异样的不安。
姐夫说完,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她和姐姐一起把脸紧紧贴在窗玻璃上。那个青年看着姐夫手里的枪,惊诧地把手里的刀扔到了地上,说:“你们走吧,我什么也不要了。”
姐夫笑了,说:“看来有枪的人还是放松一些。我就知道你会来。”
那个青年的眼神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