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样很能刺激我们的创作灵感,可以文思泉涌,下笔如神,写起文章来文不加点。
然后再用这些写出来的东西投出去蒙混点儿稿费,可以让我们再找一个比较像样一点儿的酒馆大醉一场。
但是这个伟大的人生目标在我们看来,就像是想把自己变成美国总统一样,是永远也无法实现的了,
原因是,当我们在对着那些味道简直比醋还要酸还要劣的酒精痛饮之后,所产生的结果,往往都是,我们被一帮不知所措的家伙给抬回学校,扔在操场上曝晒。
在此过程中,我和良昌曾经合作过一部小说,名字叫做《秋天的童话》。
不知道是因为名字听起来太过于浪漫了,还是我们写得太好了,每天都是刚刚把笔停下来,就被别的人给借走,去观阅。
据说在学校里还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轰动,差点儿被话剧社里的几个家伙给拍成话剧。
只是由于我们坚决拒绝改写剧本,此事才不了了之的。
其实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说而已。
故事的名字抄袭自张婉婷的同名电影,而故事的内容则抄袭自一个朋友的亲身经历。
我和良昌所要做的事情就是,用自己的文字把它们组装起来,显示以书面的形式。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们事先先碰头,商量一下今天所要写的故事的大概梗概,商量完毕,然后分工,带回各自的宿舍把它们加工出来。
否则可能就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在我这里,故事的女主角还是清纯的少女,而在良昌的故事里则被人给强奸掉了。
或者是在我这里女主角还在跟男主角海誓山盟,而在良昌那里则已经别的男人上床了。
其实,这个故事的真正内容,并不像它的名字那样浪漫,也没有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感人。
我认为,我们所写的这个故事之所以会这么受欢迎,完全是因为那些被我们硬生生地加进的那些性细节的描写。
后来我仔细数了一下,发现性描写方面的文字简直比故事本身真正的文字还要多。
假如说一个故事的作者只有靠这个才能吸引读者的目光的话,那么这个作者好像就没有什么前途可言了。
我是这样认为的,而良昌也是这样认为的,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问题好像并不在我们,而是在读者。
我们其实并不想写这些,但读者非要读这些,你让我们有什么办法。
在这个故事开始之前,我就曾告诉那个朋友说,我们要写一部关于他的东西,而别人也都知道了我们正在写一部关于他的作品,
所以当他们看到我们写出来的这些作品之后,那朋友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别人眼中的A片明星了。
当大家纷纷追问那个朋友为何有那么多的经验的时候,我的那个朋友则矢口否认,并且在私下里把我给狠狠地揍了一顿,认为我把他给丑化了,并没有还原以真实面目。
其实,这个故事的情节非常的简单,线索很单一,并没有过多的曲折,我讨厌那种百折千回的故事,简直能把人的胃口给吊死,把人的头发给急死。
故事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他是说在大学里,有一对青年男女,由于长时间的交往,彼此之间都产生了仰慕之情。 。。
第 005 章
所不幸的是,他们都是生性内向的人,不好意思表达彼此的爱慕之情。
于是这段感情就这么一直拖着。
后来,终于要毕业了。
男孩到火车站为女孩送行。
结了,女孩儿以为男孩儿这次真的要说些什么了。
她在心里暗暗地告诉自己,只要他开口说出来那三个字,那么她就一定毫不由于留下来和他在一起。
但是那个男孩儿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才算是握了握她的那双小手说,保重。
在她的手里留下一包东西,然后转身离去。
女孩含泪上了火车,发誓以后再也不回到这个伤心的城市。
火车上,女孩儿打开了那包东西。
那是一面镜子。
当女孩拿起那面镜子的时候,里面立刻映出了她的那张美丽绝伦的面庞。
只可惜这张美丽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
而在镜子的背面,则被他用碳素墨水小心地写着一行字:
你曾经问过我,问我心目中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今天我就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
我心目中的女孩子就是镜子里面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女孩儿的眼泪夺眶而出,但是,此刻火车已经呜呜地离开了站台。
综观整个故事的全局,还算是令人满意,但是在男女主人公分手之前的那些情节却被良昌给写得无比混帐。
他不仅去掉了大部分校园爱情小说中的那种常见的清纯,而且还胡编乱造得厉害。
更加不可饶恕的是,里面竟然还被他硬生生地塞进很多的色情的东西,影响了整个故事的审美效果。
但良昌却认为,就是因为他加进了这些色情的东西,才会吸引如此之多的人争相传阅的。
你真的以为人家是想拜读你的大作呀,人家是想寻求感官上的刺激。
幸好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改掉了自己懒惰的坏习惯,坚持了小说的创作,否则,把整个故事完全交给良昌来捉刀,我敢保证他真的敢给你鼓捣出一部《废都》出来。
前半部分的故事虽然粗糙不堪,幸好我的这个令人回味儿的结局起到了力挽狂澜的作用。
否则真的会成为一部校园版本的《金瓶梅》。
在故事中,我不止一次地强调,女主人公的长相精美绝伦,此人只应天上有,人家难得几回见呀。
而真实的原型其实长得一点儿也不美,甚至连和美都沾不上一点儿边。
但我们就不得不违背原型,把她写得美得冒泡,否则就没人看了。
按照良昌的逻辑来说就是,如果床上的女主角长得不漂亮的话,那也就没什么戏可唱了。
当然,男女主人公也不是像我在故事中所描写的那么含蓄,直到毕业还没有相互得表白。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们应该是相互认识不到两个礼拜的时间,就已经出去开房了。
有时候仔细想想还真是不太明白,你说一个人单身了好十几年,某天早上突然醒来,发现自己的身边睡着另外一个人,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觉得我恐怕都无法一时适应下来。
但是良昌却说,你要适应的并不是一觉醒来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的惊讶,而是睡觉前和多出来的那一个人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活动。
我想我的故事要正式开始了。
不过,在故事开始以前,我想我有义务先向你们介绍一下良昌其人。
姓名,良昌。
性别,男。
身高,一米七零。
籍贯,西安。
他这个人整日里衣冠褴褛,披头散发,邋邋遢遢,其貌不扬。
他虽然不是个很有钱的人,却总是满身的名牌。
不过大部分的人都挺替他那身名牌可惜,因为那名牌总会被别人误以为是全国的群众为灾民捐献出来的救济品。
由此,他的装束可窥见一斑。
前卫的人认为他这是潮流,中庸的人认为他这是不伦不类,而保守的人干脆就称之为###。
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喝酒,尤其喜欢啤酒。
他曾经有过一个晚上跟人拼掉四十瓶啤酒的光辉岁月,但是却因此而落下一个胃下垂的症状。
此外,他还精通各省的划拳方法,但是每次跟人划拳又必输无疑。
他对此的解释是,想多喝点儿酒。
他最喜欢在西安的郊区喝酒,原因是那里不仅上厕所不要钱,而且还可以随地大小便,感觉来的时候,想在哪里解决就在哪里解决,
而在市区假如这么肆意妄为的话,则会被拖进拘留所。
当然,最让人津津乐道,念念不忘的还是他的容貌。
最让良昌骄傲,引以为豪的是,他长了一张古天乐的脸。
我的意思不是说他像古天乐一样帅气,而是说他像古天乐一样黑得一塌糊涂。
如果用传统的白描手法来秒说他的相貌的话,那就是,胜似锅底灰,气死猛张飞,赛过黑李逵,东沟挖过碳,西山挖过煤。
初次见面,你一定会被他的这副尊容给吓得后退三步,然后倒吸一口凉气,大叫道,有鬼呀。
不过交往一段时间之后,你就会对他的看法发生改变,逐渐发现此人身上其实还是有很多优点的。
比方说,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头脑聪明,机灵活泼,机智敏捷,勤奋向上。
更重要的是,他还会说一些鸡不飞,狗不咬,兔子不拉屎的笑话逗你开心。
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记性很好,别人讲过的笑话很容易就记住了。
而在以后再跟其他的女孩子讲这些笑话的时候,他并不是再死搬乱套一遍,而是将其去粗取精,加以改造,使其更加好笑。
此外,他还具有超强的亲和能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儿混熟,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对他放松戒备。
种种迹象表明,良昌要成为笑傲情场的多情浪子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他几乎是一天换一个女朋友,换得比我用的牙刷还要勤快。
当然,在爱情这条不归路上,良昌也并不是一番风顺的。
他曾经跟我讲过他,说他曾经受过伤,所以要让别人也尝尝受伤的滋味儿,来弥补他曾经失去的青春。
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不再相信任何爱情。
良昌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的悲怆,由此可以想象得到那个曾经让他受伤的女孩儿对他的打击有多么得大。 。。
第 006 章
在爱情上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之后,他开始变得老练而油滑,经验越发丰富,所以很容易地就骗到了更多女孩儿的贞洁。
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快乐就是把一个女孩儿骗到手之后,再一脚把她给踹开时的那种幸福感。
当我看到那个女孩儿那种欲哭无泪的表情的时候,心中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悲壮。
他把这当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可是我却觉得他这有点儿变态。
尽管他老是做这种变态的事情,可是我却从来就没有见过他的身边缺少过女孩儿。
恰恰相反,女孩儿被他拒绝之后,不仅不会气馁,反而会越发死缠着他不放,很有一副非君不嫁的架势。
良昌对此的解释是,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可是我却替他担心,因为照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他置之死地之后,可能就再也生不过来了。
因为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这是一件很缺德的事情,是天打雷劈的。
但良昌依然我行我素,所以有时候我根本就分不清他这人到底是条大色狼,还是个变态狂。
良昌曾经把自己关在学校后面的那片树林中间的一个破旧的窑洞里,想集中精力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生,关于爱情的东西。
为此,他给自己准备了一条香烟,一箱子的方便面,一箱子的矿泉水,还有一只哈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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