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之手。大概七十多年前日记写出来后从未再看过。我虽然携它走遍了半个地球,却是携而不读。今天读起来,才知道,我记日记自1928年起,当时我十七岁,正值日寇占领了济南我失学家居。到了次年,我考上了山东省立济南高中,日记就中止了。1930年,我高中毕业,到北平来,考入清华大学。入学后前两年,也没有记日记。为什么写日记?我说不出。为什么又停写?我说不出。为什么又提笔开始写?我也说不出。好在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与国家大事无关的事情,就让它成为一笔糊涂账吧。
可是现在却成了问题。我要写回忆清华读书四年的经历,日记却缺了前两年的,成了一只无头的蜻蜓。虽然这两年的事情我还能回忆起来,而且自信还能相当准确,我还没有患上老年痴呆症;可是时间的细节却无从回忆了。这是颇令人感到遗憾的事。
我仔细读了读这两年的日记,觉得比我最近若干年写的日记要好得多。后者仿佛记流水账似的,刻板可厌,间有写自己的感情和感觉的地方,但不是太多。前者却写得丰满,比较生动,心中毫无顾忌,真正是畅所欲言。我有点喜欢上了这一些将近七十年前自己还是一个二十二三岁的毛头小伙子时写的东西。我当时已在全国第一流的文学杂志和报纸上发表了一些散文和书评之类的文章,颇获得几个文坛上名人的青睐。但是,那些东西是写给别人看的,难免在有意无意间有点忸怩作态,有点做作。日记却是写给自己看的,并没有像李越缦写日记时的那些想法。我写日记,有感即发,文不加点,速度极快,从文字上来看,有时难免有披头散发之感,却有一种真情流贯其中,与那种峨冠博带式的文章迥异其趣。我爱上了这些粗糙但却自然无雕饰的东西。
这一爱不打紧,它动摇了我原来的想法。我原来是想用现在的笔,把清华四年求学的经历,连同感情和牢骚,有头有尾地,前后一贯地,精雕细琢地,像《留德十年》和《牛棚杂忆》那样,写成一本十几万字的小册子,算是我的《自传》的又一段。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我不想再写了。我想就把我的日记原文奉献给读者,让读者看一看我写文章的另一面。这样会更能加深读者对我的了解,对读者,甚至对我自己都是有好处的。我把我这个想法告诉了李玉洁和吴明华,他们也都表示同意。这更增强了我的信心。
但是,这里又来了问题。在过去,奉献日记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把日记全文抄出,像别的书稿那样,交出版社排印出版。把原文中的错字、别字都加以改正,漏掉的则加以补充。换句话说,就是稍稍涂点脂抹点粉,穿着整齐,然后出台亮相。另一种做法是把原文照相影印,错别字无法改,漏掉的字无法填,这就等于赤条条地走上舞台,对作者是有些不利的。我经过反复考虑,决定采用后者,目的是向读者献上一份真诚。至于错别字,我写了一辈子文章,到了今天已经寿登耄耋,一不小心,还会出错,七十年前,写上几个错别字,有什么可怪呢?古人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我想做一下“君子”。
可我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当年还没有现在这样的简化字,写的都是繁体,今天的青年读起来恐怕有些困难。但是,我一向认为,今天的青年,如果想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特别是如果想做一点学问的话,则必须能认识繁体字。某人说的“识繁写简”一句话是极有道理的。因为,无论把简化字推广到什么程度,决不能把中国浩如烟海的古籍都简体化了,那是无法想象的事。读点繁体字的书是事出必要理有固然的。我的日记在这方面对青年们或许有点帮助的。
在 病 中(1)
我是在病中。
我是在病中吗?才下结论,立即反驳,常识判断,难免滑稽。但其中不是没有理由的。
早期历史
对于我这一次病的认识,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但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是这个样子,连大夫看来也不例外。这是符合认识事物的规律的,不足为怪。
我患的究竟是一种什么病呢?这件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约摸在三四十年以前,身上开始有了发痒的毛病。每年到冬天,气候干燥时,两条小腿上就出现小水泡,有时溃烂流水,我就用护肤膏把它贴上,有时候贴得横七竖八,不成体系,看上去极为可笑。我们不懂医学,就胡乱称之为皮炎。我的学生张保胜曾陪我到东城宽街中医研究院去向当时的皮肤科权威赵炳南教授求诊。整整等候了一个上午,快到十二点了,该加的塞都加过之后,才轮到了我。赵大夫在一群医生和研究生的围拥下,如大将军八面威风。他号了号脉,查看了一下,给我开了一服中药,回家煎服后,确有效果。
后来赵大夫去世,他的接班人是姓王的一位大夫,名字忘记了,我们俩同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代表团的成员。平常当然会有所接触,但是,他那一副权威相让我不大愿意接近他。后来,皮炎又发作了,非接触不行了,只好又赶到宽街向他求诊。到了现在,我才知道,我患的病叫做老年慢性瘙痒症。不正名倒也罢了,一正名反而让我感到滑稽,明明已经流水了,怎能用一个“瘙痒”了之!但这是他们医学专家的事,吾辈外行还以闭嘴为佳。
西苑医院
以后,出我意料地平静了一个时期。大概在两年前,全身忽然发痒,夜里更厉害。问了问身边的友人,患此症者,颇不乏人。有人试过中医,有人试过西医,大都不尽如人意。只能忍痒负重,勉强对付。至于我自己,我是先天下之痒而痒,而且双臂上渐出红点。我对病的政策一向是拖,不是病拖垮了我,就是我拖垮了病。这次也拖了几天。但是,看来病的劲比我大,决心似乎也大。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还是屈服吧。
屈服的表现就是到了西苑医院。
西苑医院几乎同北大是邻居。在全国中医院中广有名声。而且那里有一位大夫是公认为皮肤科的权威,他就是邹铭西大夫。我对他的过去了解不多,我不知道他同赵炳南的关系。是否有师弟之谊,是否同一个门派,统统不知道。但是,从第一次看病起,我就发现邹大夫的一些特点。他诊病时,诊桌旁也是坐满了年轻的大夫、研究生、外来的学习者。邹大夫端居中央,众星拱之。按常识,存在决定意识,他应该傲气凌人,顾盼自雄。然而,实际却正相反。他对病人笑容满面,和颜悦色,一点大夫容易有的超自信都不见踪影。有一位年老的身着朴素的女病人,腿上长着许多小水泡,有的还在流着脓。但是,邹大夫一点也不嫌脏,亲手抚摩患处。我是个病人,我了解病人心态。大夫极细微的面部表情,都能给病人极大的影响。眼前他的健康,甚至于生命就攥在大夫手里,他焉得而不敏感呢?中国有一个词儿,叫做“医德”。医德是独立于医术之外的一种品质。我个人想,在治疗过程中,医德和医术恐怕要平分秋色吧。
我把我的病情向邹大夫报告清楚,并把手臂上的小红点指给他看。他伸手摸了摸,号了号脉,然后给我开了一服中药。回家煎服,没有过几天,小红点逐渐消失了。不过身上的痒还没有停止。我从邹大夫处带回来几瓶止痒药水,使用了几次,起初有用,后来就逐渐失效。接着又从友人范曾先生处要来几瓶西医的止痒药水,使用的结果同中医的药水完全相同,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交替使用,起用了我的“拖病”的政策。反正每天半夜里必须爬起来,用自己的指甲,浑身乱搔。痒这玩意儿也是会欺负人的:你越搔,它越痒。实在不胜其烦了,决心停止,强忍一会儿,也就天下太平了。后背自己搔不着,就使用一种山东叫痒痒挠的竹子做成的耙子似的东西。古代文人好像把这玩意儿叫“竹夫人”。。 最好的txt下载网
在 病 中(2)
这样对付了一段时间,我没有能把病拖垮,病却似乎要占上风。我两个手心里忽然长出了一层小疙瘩,有点痒,摸上去皮粗,极不舒服。这使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拖病政策失败了,赶快回心向善,改弦更张吧。
西苑二进宫
又由玉洁和杨锐陪伴着走进了邹大夫的诊室。他看了看我的手心,自言自语地轻声说道:“典型的湿疹!”又站起来,站在椅子背后,面对我说:“我给你吃一服苦药,很苦很苦的!”
取药回家,煎服以后,果然是很苦很苦的。我服药虽非老将,但生平也服了不少。像这样的苦药还从来没有服过。我服药一向以勇士自居,不管是丸药还是汤药,我向来不问什么味道,拿来便吃,眉头从没有皱过。但是,这一次碰到邹大夫的“苦药”,我才真算是碰到克星。药杯到口,苦气猛冲,我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解万难,几口喝净,又赶快要来冰糖两块,以打扫战场。
服药以后,一两天内,双手手心皮肤下大面积地充水。然后又转到手背,在手背和十个指头上到处起水泡,有大有小,高低不一。但是泡里的水势都异常旺盛,不慎碰破,水能够滋出很远很远,有时候滋到头上和脸上。有时候我感到非常腻味,便起用了老办法,土办法:用消过毒的针把水泡刺穿,放水流出。然而殊不知这水泡斗争性极强,元气淋漓。你把它刺破水出,但立即又充满了水,让你刺不胜刺。有时候半夜醒来,瞥见手上的水泡——我在这里补一句,脚上后来也长起了水泡——,心里别扭得不能入睡,便起身挑灯夜战。手持我的金箍狼牙棒,对水泡一一宣战。有时候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只能刺破一小部分,人极疲烦,只好废然而止。第二天早晨起来,又看到满手的水泡颗粒饱圆,森然列队,向我示威。我连剩勇都没有了,只能徒唤负负,心甘情愿地承认自己是败兵之将,不敢言战矣。
西苑三进宫
不敢言战,是不行的。水泡家族,赫然犹在,而且鼎盛辉煌,傲视一切。我于是又想到了邹铭西大夫。
邹大夫看了看我的双手,用指头戳了戳什么地方,用手指着我左手腕骨上的几个小水泡,轻声地说了一句什么,群弟子点头会意。邹大夫面色很严肃,说道:“水泡一旦扩张到了咽喉,事情就不好办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在邹大夫眼中我的病已经由量变到质变了呢?玉洁请他开一个药方。此时,邹大夫的表情更严肃了。“赶快到大医院去住院观察!”
我听说——只是听说。旧社会有经验的医生,碰到重危的病人,一看势头不对,赶快敬谢不迭,让主人另请高明,一走了事。当时好像没有什么抢救的概念和举措,事实上没有设备,何从抢救!但是,我看,今天邹大夫决不是这样子。
我又臆测这次发病的原因。最近半年多以来,不知由于什么缘故,总是不想吃东西,从来没有饿的感觉。一坐近饭桌,就如坐针毡。食品的色香味都引不起我的食欲。严重一点的话,简直可以称之为厌食症——有没有这样一个病名?我猜想,自己肚子里毒气或什么不好的气窝藏了太多,非排除一下不行了。邹大夫嘴里说的极苦极苦的药,大概就是想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是在估计方面有了点差距,所以排除出来的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