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种很特殊的动物,尤其是极其复杂的大脑神经系统,总是在发送着一些连心脏都不知道的神秘电磁波,在能接触到的音域里寻找微弱的波段,从而形成兴奋剂,贯穿身体每个角落,然后运作,传送,直至那种音域改变或者波段消失。我所寻找的波段可能荣幸地在周董所创作的音域里。这有点像买菜,同样是菜,却因为你路过的地方不同,而在不同地方买到。虽然菜是一样的,又可能因为做法不同,而大相径庭。所以,他的音乐和他,在每个人眼里都有惟一性,每个人的不同,意味着有每个人眼里的他。
不敢妄加评判他的音乐,只觉得音乐如果能让人认识另外一个人,是很难得的。有很多人说他的音乐怎么另类,怎么个性,其实这都是形式,如果有一天我可以用肩膀唱歌,那么可能也会被称作是另类,这点并不稀奇。还是比较喜欢他的慢歌,有一点忧伤的,拖拖拉拉的那种,把我那心呐,都要唱碎了,这是我很受不了的。所以,每次都会在心情极好的情况下,才听他的慢歌,这样才会慢慢地过渡到不知道什么心情上去,才不至于得内伤,不然我怕自己会在这么大岁数的时候,却得了很流行的假性忧郁症。
比较喜欢的还是周董的幽默。记得前一段时间看个什么节目我忘了,但内容是“南拳妈妈”和他的对话,大概的意思是,“南拳妈妈”之一学一段RAP,周董给他指导,由于节奏方面的原因,周董让之一边打拍子边唱,但是之一执意不用打拍子,下面是他们的对话:
“我觉得你这段RAP一定要打拍子,节奏方面总是跟不上”,
“我说了不用,我能唱好的”,然后唱……
“我觉得还是应该打拍子”,边打拍子,之一边唱,一大大,二大大,之一还是不能适应。
“我说了我不用打拍子”,然后唱……
“不行,还是应该打拍子,节奏不对”,一大大,二大大……
“我说了我不用打拍了”,
“不行,节奏跟不上,一定要打拍子”,
之一却还在强调:“我说了,我不用打拍子”,
“嗯”。
这就是周杰伦。看过很多综艺节目,他的好朋友都在爆料生活中的周杰伦也是这个样子,让人抓不着头脑,出乎意料。我想他的音乐灵感也许就是来自他的生活、他的个性、他的习惯,才会让人觉得新鲜,独树一帜。
自古明星多美男。但周董不是,幸亏不是,不然我就不知道要怎么为我如此痴迷作以解释。一向孤芳自赏的我,总是介意别人误会我只单纯的在乎外表,那样肤浅。我对周董这般不寻常动作,在他并不俊美的外表下得以化解。我可以名正言顺的说,我欣赏的是他的才华和风格,而并非你们眼里的“追星”,其不知,我正是在这种掩护下,才能大胆地夸赞他的每一个造型。说到造型,我不免要赞叹一下周董的设计师,能如此了解周董,可谓难得。就算周董底子不错吧,但也有很多底子不错却因为设计方面的问题而陨落的星星。要特别提到的是,周董的衬衣,不太专业的评价一下——太不错了。从第一张专辑到现在,每次看到他那吊儿郎当的西服里面的白色衬衣,我就会伸出大拇指。尽管此行头在男明星广至男性界都不太稀奇,但周董的衬衣就是他的衬衣,永远不是别人的,我只能这样形容。除了造型之外,个人气质也很重要,气质最重要的表现之一就是眼神。周董的眼神并不杀人,但总让人半身不遂,也不太好;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忧伤,不太贴切;或者说蔑视的忧伤,不太准确。可能是不屑的、鄙视的、又骗人生怜的、蔑视的忧伤,这是属于独创。
我是个并不专业的粉丝,所以我更怂恿周董跟更多的漂亮女生出点故事,这才是魅力的间接表现嘛。现在的社会,老公都不见得是一个人的老公,谁还敢干预明星们的自由。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披露真理,是源于那首《暗号》。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写的这首歌,我都觉得明星是个可怜的角色。爱情是每个人都不能缺少的,而且是万万不能缺少的,作为明星,咋就不能有爱情呢?他愿意爱谁就爱谁呗,咱们还弄个仨俩的,况且咱们还不是明星。放爱一条生路,爱情何苦为难爱情?
我也这么大了,不能见到喜欢的角色就不知所措,不知所云。当然,我也知道这种机会微乎其微,我就是随便扯扯,将心情换成一点文字,表示一下,毕竟这是我第一次为明星写字,怎么也要写得有价值。如果有一天我有幸见到周董,我想我会极其冷静,其实我不想告诉大家,我也默默的排练了好多次,想像有一天借我专业之便,开个小灶,跟周董谈上一两句,如果还能聊下去,就来他三四句,如果还没人上来阻拦我,就聊他十五分钟,在四下无人的情况下,告诉他我的感受。我想,他应该善意的回我一句:嗯,这不是我的初衷。
败给你的黑色幽默。
难过,是因为闷了很久,是因为想的太多,是心理起了作用
你说,苦笑常常陪着你,在一起有点勉强,该不该现在休了我
不想太多,我想一定是我听错弄错搞错
拜托,我想是你的脑袋有问题
随便说说,其实我早已经猜透看透,不想多说,只是我怕眼泪藏不住
不懂,你的黑色幽默
想通,却又在考倒我
说散,你想很久了吧
我不想拆穿你
当作,是你开的玩笑
想通,却又在考倒我
说散,你想很久了吧
败给你的黑色幽默
我的认真败给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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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言情剧
总是忍不住一集一集的看下去,看那些我都已经习惯的场面。
还是忍不住躺在床上想那些画面:眼泪,机场,亲吻,思念,雨天……
那些言情剧,是在毁灭童话而不是创造,但创造了第二空间,那就是幻想。
那些听话的出租车。如果安排主人公走,出租车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如果安排她走不了,出租车总是载满了人。
如果离开,一定会选择去英国。据我所知,英国的签证并不好办,为什么都要选择去英国?这样,才会有那种遥远的感觉吗?英国接纳了太多因为伤心而离开的人们,不知道要为此庆幸还是悲哀。
总要追飞机,在那人山人海的机场。如果能懂得珍惜或学会爱人,就不会有那些画面了。总是在对方买完机票即将登机的那一刻才能意识到我该做什么,怎么这么浪费呢,可以在她收拾行李的时候拦住啊,浪费是可耻的。
雨中,一定要在瓢泼大雨中。从来没尝试在雨中驻足,我想那种感觉一定很有调调,从后背传来的一阵阵寒意,眼泪混合着雨水的朦胧,发梢滴下的雨水小溪般地在脸上纵流,啊,好悲伤。
发烧,那么大的雨不发烧似乎不合情理。病的好可怜,家里什么都没有,没有药,没有热水,没有吃的东西,只有毛巾,冰块和一堆脏衣服。
感动,惊天地,泣鬼神。女人是要被感动的,作为最主要的一部分观众,这方面怎么能少呢。受不了那些本来很自我很大男子的他说出对不起,甚至流泪和下跪;受不了有些爱说不出口却一再的折磨自己;受不了为了让她追求自己爱的人而拱手相让;受不了看见心爱的人在别人怀抱取暖;受不了在有着她气味的环境里独自喝咖啡……
背影,各种背影。热恋中的男女们,刚分开就马上想念,看到他离去的背影就心痛,所以很快就开始同居,看着他的背影睡觉才安心;分道扬镳的男女们,都不想看到对方的背影,怕坚定不了决定或忍不住反悔,所以一起转身,背道而驰;孤单的背影,在到处是情侣的闹街,在阴暗的海边,在没有人的公园,一个脆弱的背影,拉着长长的影子。
巧合,让人嫉妒。只要有故事,会邂逅在任何不可想像的地方:斑马线的两边、咖啡厅的靠窗座位、公车站、上班路过的巷口;总是撞翻那个人手里的东西;总是一伸手就能拽住她的手或把即将离去的她拥抱,我想,现实中,很可能有误差;总是忘带手机或不识时务的关机或是没电了……这些巧合让人看了嫉妒的不行,为什么我碰不到这样的好事呢?
误会,离不开误会。不知道误会是爱情的必需品还是添加剂,在大多数的言情剧里都要设计这样的画面,简单的时候是一元一次方程式,复杂点的是二元一次方程式,最复杂的是恐怕数学家也不能涉及的领域,让人看了着急,急到想钻进电视里,去告诉男主角,女主角是爱你的,她和他没什么事,你误会了。
关于那些俊美的男女主角、唯美的画面、凄美的对白、浪漫的惊喜、适合的背景乐就更不用提了,如果没有这些,那会被称之为“文艺片”而非言情剧。
关于那些言情剧,我已经习惯的不能再习惯了,但还是会按时的坐在电视前,收看,感动,流泪,幻想。不是因为我太年轻,就让那些在现实中找不到的画面冲击我的眼球,让我也有幻想的机会,在疲惫的时候、在伤心欲绝的时候幻想那些美丽的故事,从而建立信心,建立勇气,在真面目中摸爬滚打。
忘记那些记得
一个朋友说:我以为我不能忘记,但是,我发现,如果你想忘记,会越加记得。
我们用一生忘记很多不想记起来的事情,却发现它填满了本来就有限的空间,没办法删除,留下备份的记忆散布了病毒,不被察觉。用很长时间淡忘的脸,却因为一首好久不听的歌,一个餐厅的名字,清晰地出现在眼前,挥之不去,忘记,谈何容易!
一个朋友说:我很容易喜欢一个人,但是让我烦恼的是,我不会忘记。
花心并不稀奇,谁都有这个权利,一个眼神、一句话、一种姿态都会让你陷入爱情的漩涡。也许并不是爱,喜欢你的这个习惯而已,不管什么时候,都会喜欢这种习惯,于是,变成病毒,潜藏在记忆里,遇到适合的场合、适合的氛围就会爆炸,烟雾四起,冲击每一个感官,不能忘记,就像习惯里的喜欢,不会忘记也是一种习惯。
一个朋友说:有一种忘记叫不能忘记,那是永远记得。
并不是不会忘记,是我们不让它记得。忘记那些想都想不起来的事情,都是一些不值得记起的事情。像我在1993年5月2日下午买了一盒小虎队的磁带,一点不值得记得,但是如果那是我第一次偷了姐姐的钱买的,我会永远记得,因为我不想忘记,也没办法忘记,我遭到了爸爸的毒打。有些事情很小,却牵连了千丝万缕的情感,让你痛,让你记得,并且永远记得。
一个朋友说:我想永远记得,我却忘记了。
你高估了自己的执著,最后才发现,原来是当时自恋,非要用那些记得证明自己是多么爱过,多么清白,爱的清白。到最后,甚至忘了那个要永远记得的那个人的名字,像失去过记忆一样,从思想里抹去,剩下的都是自己当时多么的傻,多么的不知所谓,这时候想跟那个爱过的人说抱歉,嘿,我当时不是真的爱过你,我忘记了你的名字。
忘记那些让你挣扎的忘记,记得那些不该忘记的记得。
这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的守门员是:时间。
拒绝成长
当我开始过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