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愤青到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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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愤青到思想家-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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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杂览主义与自由表达
由于职业的关系,我人生和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用来阅读的,因此我又常常自诩是一名“职业读书人”。不过,我通常会把自己的阅读生活截然分成两个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我编辑出版职业需要的阅读工作,我称之为“干活儿”。这样的阅读总是以字数来计算的,而且有任务的要求;虽然这部分阅读也会有读到“手不释卷”的机会,却是少之又少的——因为大部分文字作品(书稿)是需要出版,而不是真正值得出版;这也是如今好书难寻、精品难觅的缘由所在吧。由此说来,我大部分的职业阅读,都是被迫读一些不忍卒读的书稿文字,特别是读那些出版后连作者本人都可能懒得再读的“著作”(多为评职称作品)的时候,对于我无异于“炼狱”般痛苦。可是没有办法,以此为自己的谋生手段,也只好这样“阅读并痛苦着”了。
  另一部分当然就是我的快乐阅读生活了,也有高明人士称之“悦读”。我不能说自己是天生爱读书的人——毕竟对于自己前世什么样不敢妄下结论,说是“后天爱读书”却也是不错的事实。回忆自己几十年走过的人生道路,我似乎真还举不出一件比阅读更令自己快慰的事情来。因此,今天如果说我还有什么人生理想追求的话,有足够多的精力、时间和资本,放下一切俗务,读自己喜欢的书就平生满足了。
  在阅读的问题上,我一向奉行“杂览主义”(李书磊语),坚持读书无禁区,从兴趣出发、从爱好出发、从困惑出发。25岁以前的青春时代,也就是自己的学生时代,从中学至大学,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文青”(文学青年),整日做的都是文学梦——这几乎也是上个世纪80年代所有青年人的梦想。那时,对于文学书籍,我充满了无限的激情,古今中外文学名著、当代文学作品,都是自己如饥似渴追逐的对象。有些作家和作品甚至影响了我后来的人生轨迹,比如托尔斯泰的《复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北岛的诗,张承志、路遥、张爱玲、王小波的小说等。25至35岁的时光,进入工作和家庭生活以后,我焦躁不安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开始思考一些与青春与爱情与理想无关的、更加现实的社会问题。这便是我的“愤青”时代了——虽具有叛逆倾向,但更愿意追寻探究事物背后的原因。这时候已经到了上世纪90年代,我的阅读兴趣也发生了十分重要的变化,转向了人文历史领域。对于我思想具有震撼和启迪价值的那一批书有:李泽厚的《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和《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余秋雨的《文化苦旅》,《顾准日记》和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35岁以后,自己开始步入中年人的行列,终于发现作为一个平凡的普通群众,用艺术家陈佩斯的说法就是一介草民,对于所谓国家、民族和政治的洪流根本就是“无能为力”的,特别是我们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让自己和家人有尊严、有质量地活着,才应当是人生的第一要义。于是对于经济问题的关注,逐渐成为自己阅读的核心内容。这里不能不提到我的好朋友、好兄长刘旭明博士,他是我进入经济阅读的引路人。当我读到萨缪尔森《经济学》时候,才知道分析经济问题远不是过去大学、中学学习过的《政治经济学》那样死板、教条和不合时宜,而是鲜活、有趣、科学的思想激荡。再后来,读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时才真正明白,我们这个民族近60年风雨奋斗,最后不过是回归到亚当·斯密早已经论述成熟的道路上。特别是联想到我们的一代思想家顾准为之献出灵魂和生命而思考、研究、捍卫的思想成果,早已经在200多年前的亚当·斯密那里得到了圆满的解释,更是让我久久心痛不已。
  当然,如果仅仅将阅读视作自己个人修身养性、圆满人生的手段,于我自然是不相符的,否则也就没有目前这本集子了。自己一向认为同时也是一个愿意表达的人。自从上世纪80年代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评述美国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的文字起,便开始了自己的自由表达思想生涯。众所周知,在我们这样一个传统历史漫长的国度里,独立表达思想总是会有一定风险的,甚至有可能毁掉自己的身家性命。尽管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但他老人家毕竟没有因为“闻道”、“传道”而死,总还算是寿终正寝的;而无数其他的思想家和思想者却没有孔子那样的幸运:古代的文字狱自不必说,直至上世纪70年代还有遇罗克、顾准等思想家因为表达思想而付出了生命代价。我曾经设想过,如果将自己放至遇罗克生活的年代,自己是断不敢公开发表《出身论》那样文章的,哪怕是头脑灵光闪现有那么一点点的想法,我也会立即让其迅速消失掉,以免贻害自己和亲人。我一向认为,在社会人文领域,所有的真理都不会超出常识的范畴。也就是说,亚当·斯密也好,遇罗克也好,顾准也好,他们所表达的思想见解都不过是些基本的人类常识。可悲的是,我们这个民族总是为常识付出惨痛的代价。
  自然我自己所表达的也都是人皆可知、可识的常识而已,或者更准确说是我阅读后得出的常识。庆幸的是,自己处在今天这样一个政治清明的时代,所以不仅可以自由表达思想,而且还经常有报刊和出版机构愿意印出来。目前读者朋友看到的本书中的文字,写作时间可以上溯到1999年,下至最近的2008年。其中大部分都在内地和海外报刊上公开发表过。我不敢说每篇都是心血之作,但敢保证是自己真实思想的表达。从中,读者朋友可以看到,笔者这样一个职业阅读者近10年的世事观察与思想变化。
  在传统意义上,我们常常把“思想家”的桂冠献给那些真正为人类留下不朽精神财富的伟人们。但是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媒体的日益昌明发达,它为每一个有志于思想表达的人提供了现实可能,因此思想家的桂冠也显然已经不那么神圣得高不可攀了,可以为所有表达思想者共有。那么,我也就索性斗胆实施拿来主义自我标榜一番。不过事实真相则正如朋友曾经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明清(指笔者本人)依然是个老愤青。
  2009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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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不死
我属于孔夫子所说的“敬鬼神而远之”的一类无神论者,虽然“无”但不彻底。比如我不相信人死后真的有灵魂存在,可是却知道人死后其思想并不会随之消亡:特别是那些以思想家著称于世的人们,他们死后会“阴魂”不散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思想仍然会影响着后人。从这个意义上看,人也是可以有“灵魂”的,而且可以“灵魂不死”。比如,孔夫子就是一个“灵魂不死”的人,“朝闻道,夕死可矣”,他的话过了2400多年,我们都不会觉得陌生。
  我最敬仰的“灵魂不死”的人物不是孔夫子,而是一个离我们今天的时代并不遥远的青年思想家遇罗克。他27岁便因“思想犯罪”被处以死刑,成为一个“在没有英雄年代里”(北岛语)的真正英雄。今天的青年人恐怕已经无法想象,遇罗克遭受非人*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中国怎样一个“黑暗”与“浩劫”的年代。在那个年代里,物质的贫困尚在其次(据思想家顾准日记所载,20世纪60年代初期在河南息县农村竟然发生人因饥饿而相食的人间惨剧),精神的不自由更是导致人们痛苦不堪的理由。
  “人生而自由平等”这样一个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观是三百年前颁布的法国《*宣言》的内容,可是在遇罗克生活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社会里,却是一个仿佛遥远太空一样的梦想。每个人不仅会因为出身的不同而拥有不同的社会地位,甚至仅仅因为出身便被宣判为有罪的人。遇罗克本人及其一家人的不幸遭遇(除了遇本人被判处死刑之外,遇全家的每个成员都坐过监狱),最初始的原因便是与他们“资本家”的“原罪”出身有关。无论你多么优秀,无论你多么热爱这个制度,无论你多么想融入“进步集体”的一员,但你的出身便决定了你的“罪人”命运。
  虽然我与遇罗克并不生活在同一个年代,但对于那场人类历史上少有的“黑暗”与“浩劫”也有着一些痛苦的记忆。我上小学、初中的时候,每次填写各类表格照例都有“家庭出身”一栏的。自己的同学和亲友中就有不少因为类似“地主”、“资本家”的“剥削阶级”出身而影响了入团、入党、参军、工作甚至个人婚姻的;我也亲眼见识过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是如何对付自己如绵羊一般温良的同胞和人民的,只是因为他们出身“卑贱”(非无产阶级)。
  当然遇罗克的经历远比我们所有人不幸,他不是一个逆来顺受者,而是一个勇敢的“叛逆者”和思想者。以我们今天的眼光看来,他以生命为代价写下的《出身论》,不过是阐明了一个文明社会最基本的*价值观,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却是开启了中国思想解放的先河。最令人痛惜的是,遇罗克完全知道自己写作并发表《出身论》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可是他宁愿为理想牺牲,也不愿意背弃理想。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如果我自欺了,或屈服于探求真理以外的东西,那将是我一生中最难过的事。”就像戊戌变法时的谭嗣同完全可以在被清廷拘捕之前逃走活命却没有逃走而毅然迎接死亡一样,遇罗克也是完全可以“明智”地保全自己青春生命的。比如,他可以随波逐流地不去思考不去思想,他也可以仅思考而不写出来,他还可以写出来不去公开发表,他当然也可在发表出来之后及时“承认错误”而“迷途知返”,他都没有。遇罗克的妹妹遇罗锦女士曾经在文章中这样回忆哥哥遇罗克牺牲时的情景:
  1970年3月5日,北京工人体育场内坐满了10万人。在一片高昂的口号声中,在万人高举语录的红海洋里,包括遇罗克在内的19名犯人被推到主席台下的跑道上,每5个警察押着一个。所有男犯人都被剃光头,胸前挂着大牌子。口号停止之后,主席台上的人开始宣判。他每念到一个名字就停顿一下,于是5个警察就把那个犯人向前推两步,拉住套在脖子上的绳索(防止犯人呼叫),强迫他抬头示众,然后再把头压下去。其中遇罗克等几个犯人坚决不肯低头,就有旁边的警察过来用拳头狠狠捶击他们的头。全部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之后,95名警察一起用力,一下子19个犯人全跪在地上。在几个迅速动作之后,他们全被五花大绑地拖了起来。这时工人体育场内激昂的口号声又响起来。犯人们被带出去,有的当时已经吓昏。可这时,遇罗克拼命挣扎,他不肯低头,也不肯把带着铁镣的脚向前迈一步,几个警察吃力地推他,这时候人们清楚地看见:在他生命的最后关头,仍然不屈地奋斗着……
  直到1979年,在遇罗克父母兄妹和社会各界长时间的强烈申诉下,遇罗克才正式得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79年11月21日正式宣布了对遇罗克一案的再审判决。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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