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也是需要天才的。
连考三天。
我都照方抓药。
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比我站在领奖台上,还要得意得多。
出成绩的那天,父母对着我五科拒考的记录,一齐犯了心脏病。
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们乖乖地送我到部队。
这回不是我要求,是他们主动安排的。
他们不能看见我在面前晃,没法同所有认识我家的人,解释这件事。
我是家中的耻辱,要把我坚壁清野。
到了部队,我觉得外界对部队的传说,很没道理。
老说它是个大学校什么的,其实它的规则和学校一点也不相干。
一定要找一个比喻,它像一座封闭的庄园。
家里人以为把我送进熔炉,就万事大吉了。
其实熔炉里出钢也出渣子,他们疏忽了。
别以为我在部队表现很坏,那印象可不对。
队伍里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劳动和训练,拼的是体力。
平常总是说干部子女和城市兵怎么不好,是因为他们不能干活。
农村出来的基层干部,评论起人来,有点像衡量阿Q的标准,能吃能做就好。
这很对我的脾气,我是干什么的?参加过女子铁人运动,查查市里运动会的成绩,至今有若干项还保持在我的纪录上。
平时那点跑步出操越野拉练,对我实在不足挂齿。
他们就说我不怕苦,不怕死。
我一个劲解释,这实在小莱一碟,也不管事。
后来我就心安理得了,因为他们夸我的时候,实际上夸的是他们的看家本领,跟我没关系。
还有服从。
运动员是很讲服从的,对我不是难事。
但后来我也忍不了,因为教练让你服从他,一般的情形下,都是他比你高明。
就是你暂时看不出奥妙在哪里,跟着做,好处也就显出来了,但连里水平可不是这样,有时完全是瞎指挥,你还发不得一点怨言。
后来我才明白,什么叫服从的最高境界,就是听一个比你蠢的人命令,还得面带笑容。
刚开始我受不了,后来我当了班长,也就渐渐想通了。
比我官大的,一个连不过才几个人,比我官小的,可有十几个兵。
你们训我,我就训他们。
像传送带,一级压一级呗,心里就平衡了。
这样当了几年兵,我够了。
我说要回家了,领导说,我们发展你入党。
我吓了一跳说,就我这个样子,哪里能入党,这不是往党脸上抹黑吗?他们说,你一直也不透露家长的情况,就把你当一般人对待了。
现在才知道背景,说什么也要把你留在部队。
以后单位有个什么事,方便多了。
亲不亲,家乡人,你怎么也和老单位有感情。
我的入党申请书,又一次是别人帮我写的,就像当年那张卷子。
我真的从来不好意思跟人说,我曾经是个党员。
我不配。
后来到了特区,我就把组织关系和一些蝴蝶标本夹在一起,不知放哪儿了。
我这算自动脱党吧?我觉得这才是尊重伟大的党,别玷污了它。
特别是吸上了白粉,我更是坚决否认入过党。
我不想让连队用每月几百块钱的薪水,养一个备用的后门。
就死活要求复员了。
当了老百姓,穿上花花绿绿的时装,我才知道自己多么有魅力。
我到特区去了。
不是我父亲所在的那个地方,但我仍能感到他的余光。
我开始学做生意。
中国的生意人简单极了,初级阶段,包括赚钱和捣鬼,哪怕是作案,也都是《七侠五义》的水准,没劲透了。
假如有一天我要作一个案子,保证让它充满了梦幻和科学的色彩,非同凡响。
我瞧不起那些伎俩,但我干得比谁都欢,比如搞批文、以权谋私等等。
因为我会干这些,我就更看不起它。
发财人赚第一个100万,多半凭的是胆子,轮到第二个100万的时候,才多少有些计策含量。
奸人一般没胆子,所以先发的都是些什么人,不必多说。
和这些人打交道,阅尽人间丑恶。
每天压力很大,不知怎样才能让神经松懈下来。
有人介绍我上歌厅,唱卡拉OK。
我刚开始不喜欢那种黑暗的光怪陆离的气氛,还有那么多的鸡混迹其中。
鸡太多的地方,女人就贬值。
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你就不由自主地会想,她是不是鸡?但我很快地发现卡拉OK的绝妙所在,就是人都有嚎叫的欲望。
人是从野兽变来的,世界是一个动物园。
其实兽叫也是很美的事,比如虎啸猿啼,还有黄鹏鸣翠柳、蛙声一片等等,都是入了诗的。
人进步了,却被剥夺了嚎叫的权利,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到处都让你讲究淑女风范,你就更没机会大喊大叫。真羡慕文化大革命那会儿的年轻人,年老的也包括在内,每天都可以大声地呼喊口号,打倒谁,拥护谁,狂轰滥炸一番。
这就像今天的KTV,有伤感的也有激烈的,既可以缠绵也可以声嘶力竭,心里有多少不痛快的事,都宣泄出去了。
文革那时免费,现代人没这个福气了,只好花了钱,到歌厅里乱吼,平衡自己快要爆炸的心。
卡拉OK这东西,最令人丧失自知之明,再说得不客气些,就是大肆公开地鼓励人不要脸。
你明明不是歌手,大庭广众下,唱什么?逼别人贡献出耳朵,供你蹂躏?有的人说什么,他不管别人爱不爱听,要的是自我实现。。。。。。胡扯淡!你没看有的歌厅,音响设备什么都好,迎宾小姐也靓,就是因为没有人听歌,大家不去?所以,我要是歌厅的老板,就要特地招聘一拨能忍受噪音的人,高薪养着一批耳朵,花小钱,挣大钱。
我每天都去唱,还给了老板一笔钱,叫他雇人给我献花。
有一天,朋友家举行化妆卡拉0K舞会。
我为了穿什么衣服这件事,思考了整整一天。
我喜欢惊世骇俗,让人对我刻骨铭心。
那天,我在脸上涂满了厚厚的橙黄色粉,用新鲜的翠绿色画了眼线,眉毛的头部是墨绿色的,再用淡绿由深向浅地往眉尾蔓延,直到过渡成娇弱的鹅黄色,眉弓上方点的是紫左蓝色,整个眉毛就像一条刚刚苏醒的青蚕。
嘴唇我用的是柿红色,很集中紧凑,像一枚辣椒。
最要紧的是发型和装饰。
这是我化妆的精华。
我让保姆到街上去买刚砍下来的卷心菜。
她买回来,我发了一大顿脾气,差点把她给炒了。
她说,是按您的意思买的呀,新鲜极了。
我说,蠢话!光是新鲜就行啦?这么小,怎么用?要大!
第二次,她买回来的菜吓了我一跳,菜叶大得像雨伞。
我把头发结成长长的两条辫子,盘在头上,然后从菜心剥了几片又大又软的叶子,看似随意实则非常讲究地包裹在头上,像一条别致的绿叶头巾。
从最外层的莱帮上,挖下一个半边嫩白半边老绿的圆形,贴在额头正中,菜筋笔直地对准鼻梁。
从前额的刘海中分出一小缕发丝,绕成小圆圈,好像黄瓜的卷须,随着每一次呼吸飘动。
我用樱桃做了一对耳环;用切成象骨块的胡萝卜连缀成手链,用油菜叶做了一件蓑衣样式的披肩,活像一块活动菜园子。
万事俱备。
这套行头穿在身上,清凉无比。
我对着镜子反复欣赏,真漂亮!但看得久了,觉得死板点,到了临上车的最后关头,终于又找到了新的灵感。
我用黑眼线液在脸蛋上,精心画了一条大毛虫,邪恶地仰着头,想吃我的花冠。
真是画龙点睛之笔啊,整个脸马上神采飞扬。
那天晚上我出尽了风头。
但是轮到我唱卡拉OK的时候,女人们都嫉妒我不给我鼓掌。
男人们看我总是不理睬他们,也要给我点教训,居然十分冷落。
我很丧气,这时一个浑身穿着缀满金属片衣服化装成13世纪女巫的人,走过来对我说,小姐,你哪儿都很现代,只是有一点落伍了。
我忿忿地说,一点落伍算什么,要的是全面落伍,一落几千年,成了件活古董,做个汉代的美人,那才叫风光。
她自我介绍说叫英姊,当地人,说话大舌头。
她说,你的嗓子今天有些沙哑。
你知道,要是有人说我生意做得不好,我根本不理会,因为我原本就不打算好好做,不过是用了我爹的面子,混事罢了,要是有人说我长得不靓,我也蛮不在乎,那是诅咒。
但我在乎唱歌这个事,它真是我的爱好。
我为哑嗓子难过。
英姊突然说,你上不上洗手间?我知道她有要事对我说,就随她去了。
这真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地方。
男人从没有结伴上厕所的,他们只听自己膀胱的指挥,尿憋了,起身就走。
女人不,她们把厕所当成一处公园样的地方,可以慢慢地在那里面说知心话。
也许因为她们要在里面补妆,那是她们社交的后台。。。。。。哎呀,今天就说到这吧,马上就要大查房了,我累了。
那个蔡生,给我开的不知是些什么迷魂药,搞得我老想睡觉。
简方宁在一大群医生的簇拥下,仪态万方地出现在病室。
原本熟悉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就有了格外的风采。
不算太狭小的房间,壅塞了太多的人,这些人又都穿着雪自的衣衫,和白墙相互反射着白光,让人恍惚置身子雪原和冰峰之间,有一种威严的压力。
简方宁就是这冰雪王国不可一世的女王。
要不是周围聚了这许多的人,范青稞真想扑过去抱住她。
从昨天到今天,积攒了太多的知心活,一吐为快,但见简方宁脸上拒人千里的矜持,知道此刻不是讲话的时候,只得扮一个奉公守法的病人,老老实实盘腿坐自个儿床上。
简院长,这是昨天入院的三位病人,他们的病历。
蔡生把亮闪闪的夹子递过。
我刚才已经看了,给他们用0号方案,简方宁简短地指示。
都用吗?40床,程度比较轻。。。。。。蔡生说。
在各种情况下取得经验。
简方宁权威地说。
是。
蔡生毕恭毕敬地答道。
好,就这样吧。
我们到下个病室。
简方宁说着,率先走出,大家紧跟着鱼贯而去。
满屋子人松了一口气,也很失望。
也太不拿咱哥们姐们的身子骨当回事了,连正眼都没撩咱一下,我都这么不耐看了吗?庄羽万分沮丧。
引不起院长的注意,是好事,只有重病人才会特别关照。
但愿她一直别对我另眼看待,支远说。
突然,简方宁复归。
庞大的医生群体,不知院长有何新指示,紧跟着像沉重的磨盘一般,缓缓旋转回来。
范青稞以为简方宁听到了庄羽甩的闲话,要给她一个教训。
没想到简方宁当着众多的医生,对她说,40床范青稞,等我查完了房,请到我的办公室来医生中起了小小的骚动。
范青稞受宠若惊,一时不知怎样回答好,幸好简院长根本不理会她的反应,率着队伍,扬长而去。
你和院长什么关系啊?庄羽充满妒忌地问。
没什么关系啊,就是我来住院,亲戚说认得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