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争论。
我仍然要拿我的“爱情三元素”理论(即我在前一篇文章《什么是爱情:爱情受三种力量支配》论述的观点)来解释这一现象。简要叙述一下,我认为爱有三种力量:美、道德、非理性的欲望。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为什么会有“一见钟情”(3)
我相信,每一个深刻思考过这世界本质问题的人,都会在本质面前沉默。如同爱因斯坦所说,世界的本质是无法诉说的,是不可知的。这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最科学的态度。这也就是我们无法回答“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当然,蹩脚的生物科学家会解释是由于温度、阳光、色素、基因等一系列原因导致的,但他无法来解释一个浑然一体的现象,即为什么在这一系列原因下会如此。人类的问题会绵延不断。在本质的问题面前,从前的一切问题不复存在,只留下那一个浩大的唯一的问题:谁创造了这个世界?
与此相同,我们只能回答“爱情三元素”中的一个元素,即社会化形成的道德元素。有关与生俱来的美与欲,则是难以知晓的。
在普通人看来,爱情中最美的东西并非道德,而是与生俱来的美与欲。今天,这种理论非常流行。道德在人们心中成了恶魔。我在那篇文章里也讲过,今天的美与欲实际上已经不是人类原初的了,而是仍然被道德改造了的美与欲,已经打上了时代的特色。
比如美,唐时人们喜欢肥美型的女人(当然,并非越胖越好,也还是有界限的,据有些学者考证,那时人们喜欢的肥美其实就是今天人们说的*,即具有丰胸、*、圆脸、细腰型的女人),而宋时人们则喜欢瘦弱型的女子,到了明清时,男人眼中的美已经变成了小脚。
贾宝玉喜欢的美人实际上就是宋明理学和佛道结合起来的一个病态女子,她具有天生的疾病,是男权思想极盛的男子最喜欢的瘦弱型特点;她具有纤弱的身子,没有强盛的欲望,这是宋明理学中“存天理,灭人欲”的最好写照;她对礼教敢于批判,这是道家的“真”与一贯的对儒家的批判态度;她没有被性“污染”,“质本洁来还洁去”,还喜爱自然,喜欢葬花,她的死亡也导致贾宝玉遁入空门,这又是佛与道的“真”、“空”思想与禁欲观念的最终解释。
而这一切,不仅集结在林黛玉身上,也同样集结在贾宝玉身上,变成一种浑然一体的美。他们实则是一个人。所以他们会有一见倾心的感觉。
如果大家同意我的分析,那么,也就得同意我的一个关于爱的观点:每一个人,无论他多么单纯的爱,都是来自天性中的美和欲,与后天所得的道德之爱混在一起的。当我们面对的美超过道德时,美就俘虏了我们;当我们面对的是完美的道德时,我们同样会为此倾倒;而当我们面对无力抗拒的欲望时,道德便会崩溃,而先前所持的美的幻境将消失,代之而兴起的便是另一种美——这种有关美的新陈代谢,在人的一生中是有明显分别的。当我们的青少年时期,道德与纯自然的美往往使我们失明,而当我们长成壮年,欲望更多地参与到美与道德中来,于是,在这个时候,性的吸引力会成为成年人最重要的美学原则。所以,在少年时,男人喜欢的往往是外表美丽且有些瘦弱的女人,而到成年时,则往往会喜欢那些美丽且*的女人。而到了晚年时,美与欲渐渐成为次要的元素,道德的特征将成为老年人的美学原则。
在“一见倾心”和“一见钟情”的爱情现象中,我要特别谈谈“非理性因素”在其中的作用。对于那些对爱缺乏真正了解的男女来说,“非理性因素”往往会成为他们爱情的催化剂。弗洛伊德的《爱情心理学》中所说的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和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恰恰指的就是能够“一见钟情”的异性。在那些异性身上,“非理性因素”是重要的吸引力。试想想,如果一个道德完满的女人站在人群中,即使她再怎么漂亮,也不会引起人们的爱情,只会激发起人们的尊重。这就是道德的力量。但对于普通人的爱情来说,这却是大煞风景的。道德把美与欲征服了,同样也熄灭了所有人的爱的火焰,包括她自己的。相反,如果一个道德并不完善的漂亮女人,她会有很多的缺点,身上有一股非理性的火焰在燃烧,那么,她一定会成为男人爱慕和追逐的对象,也一定会成为大众的情人。她们的闪光点恰恰绝非道德的力量,而是非理性的内心。 。。
为什么会有“一见钟情”(4)
同样,男人也如此。在《*》中,西门庆是一位女人一见钟情的*男人。他恰恰缺乏的是道德的力量。西门庆的失败也在于此。
如此说来,人们对道德之爱就会漠不关心?道德的美目就不会倾心相对?
非也。道德是人一生下来就在后天培养的内心,是内化在人所有的思想、感情与行动中的内因。一见钟情后我们为什么会痛苦?是道德在痛苦(因为它与道德发生冲突),是欲望之爱在痛苦(因为得不到)。人们会在一生中对美“一见倾心”,即所谓的好色,这是人生的常态。它无可厚非。但是,人们在生活中渐渐地认识到,天生的美是无法永恒的,它是稍纵即逝的幻境,只有道德之美,这人性的光焰,才能照亮人的一生,并赋予人永恒。这是道德真正的力量。
所以,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始终有一种渴求,寻找道德的同路人。如果这一个人同时具有天生的美,那将是完美的,如果这种天生的美不能满足,那么,道德之爱便常常会游离,痛苦也会常常掠上心头,直到我们彻底地对本质有了了解。
我在课堂上曾经问过大学生:你们对“一见钟情”如何判断?
使我惊讶的是,大部分同学对此抱着批判的态度,他们说,“一见钟情”说透了就是一种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很快会消失的,所以,应该警惕。有一些同学对它保持中立的态度。只有极少数的人非常相信“一见钟情”,也渴望得到这样的爱。
我的总结也许令他们惊讶。我说,我赞成神圣的完美的道德之爱,但是,我同样也不否定可能会成为痛苦的“一见钟情”。对于大众来说,很难得到真正的道德之爱,因为大众不会把那种爱称为爱情,同样,大众也不可能达到道德的圣境。大众所经历的往往是“一见钟情”的痛苦历程和不完善的道德婚姻。前者使他们历尽爱情的欢乐与痛苦,最后走向爱情的终点,而后者使他们经历另一场没有终点的爱情,然而往往由于缺乏“美”的诱惑与“非理性的欲望之爱”的调解,这场爱情刚刚开始就结束了。有很多人只到晚年才重新相爱,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终于走到了道德的大道上,从此相伴走向黑暗。
那些没有经历“一见钟情”式的爱情的人,极有可能会在婚姻中红杏出墙,因为他们的非理性因素始终没有得到满足,它们始终被囚禁在道德的牢笼里,但凡有一天被诱出,则不可抗拒,相反,那些在婚前经历过“一见钟情”后的欢乐与痛苦的人,往往更在意道德的力量,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结婚时会找道德完美的异性。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我赞成人们多谈几次恋爱,尤其要经历那些真正的美之爱,之后,他们才会走向道德之爱,才能走向神圣的婚姻,即永恒的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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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受三种力量支配(1)
古希腊人将爱情分为四类,即情欲型、友谊型、利他型、眷恋型。这种分类显然非常表象化,没有触及爱情的本质。
从古希腊到当代,人们对爱情类型的研究不断深入和展开,加拿大社会学家约翰·李以及后来的美国心理学家托马斯·拉斯维尔和马尔西娅·拉斯维尔,认为爱倩有六种类型。在这六种类型中,几乎包括所有的古希腊对爱情的分类和分析,这六种类型是眷恋型、利他型、情欲型、狂躁型、实惠型、赌博型。很显然,人们始终没有挣脱表象的束缚,或者研究者总是想通过一些数学方法,即统计法等来获得一些真理,但这种方法在研究人的本质时往往会失效。
爱情是一个人本质的别一种表现,是人类赞美和实现自我的一种内在行为。虽然我们可能无法用某种确切的语词来为爱情定义,就好比人们始终不能为诗歌下个定义一样——是的,爱情就是诗,它是难以述及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又识得哪是诗歌,我们还是一眼就能认出爱情来。
我的研究始于诗,终于诗。为了避免冗长的阅读,我尽量简单地来表达我对爱的认识。
一个人一生之中,有三种爱始终在不断地出现,第一种是对美的爱,这是天生的爱,是无法说清的原因,当然除了上帝。美是人生命中固有的感知能力,因为固有,所以美也是天生的,是无法说出的。美有公共的美,即大众都认同的美,但也极具个性,即每个人对美的感受还是很多的,这是因个人的体验与认识有关而形成的。
这种爱大多起始感官,然后才参与智慧。为什么说是智慧?因为智慧是内化在人的感知能力中的,它在长久的训练中,已经不需要理性的分析,而它本身就可能是理性。它与知识不同。
这种爱能至于纯粹。
很多人在成家后还会不断地爱,比如男人经常会喜欢漂亮的女人,即所谓好色。这是很正常的。但好色过分,即要占有好色,就与第二种爱(道德之爱)相抵触,这是一夫一妻制社会下的一种性存在。女人也一样,会不断地暗中喜欢一些俊美*的男子或有英雄气概的男子,甚至还会喜欢漂亮的同性。这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若要占有便也过分,那样就会红杏出墙。在目前这种男性为中心的文化社会里,女人这样做等于自杀。
第二种是道德之爱,这是社会在进化过程中赋予人的精神,如善良、忠诚、大度等等。除了美之外,能说出的爱的原因全是道德。但是,由于文化的内在化,使美与道德常常混在一起,甚至道德影响了美。比如,朴素之美应该是天生的,但同时也是道德的。道德升华后就成为一种本质的认识,此时对美的认识便与之前会有大不同。人会更进一步地认识一个人的内在价值,而这种内在价值,实际上,是指一个人的道德的完满程度。在文明社会中,人们会更加注重道德之爱,即社会之爱。它是在文明社会能够使人幸福的内在保证。人类的赞美实际上更多地给了道德之爱。
这种爱是人的认知能力的体现,是真正作为人的力量。崇高的道德升华为信仰和宗教。也许我这样论述的时候,人们会不屑一顾,因为时下对道德的谴伐比任何时代都要猛烈。宗教界人士也不将信仰与道德相提并论。因为在他们看来,道德是神授的,并非人的创造。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道德是人在社会化的进程中不断变化的,也就是说,道德是社会化的产物。
爱情受三种力量支配(2)
这种爱能至于神圣。
第三种是欲望之爱,欲望又有两种:一种是生命原初欲望,如性等;另一种是社会文化赋予的恶*望,如占有欲、嫉妒、憎恶等等。它构成了人的非理性之爱。但缺乏了这种非理性的爱,爱也是不完美的,是极度脆弱的。
在我看来,人们常常是受非理性的爱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