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该上床就寝了,你怎么还穿着盔甲,来,让奴家为你宽衣卸甲。”万重楼新纳的小妾觉得万重楼最近有点古怪。作为刚刚奉旨从皖南大军中回京的大将,战功彪炳,又得到隋炀帝诸多封赏,前程大好,本该最是意气风华时候,可是最近的万重楼却变得很古怪。
万重楼新纳的小妾轻咬红唇,眼眸如水般荡漾,努力舒展着自己青春的,想要让看起来分外紧张的万重楼变得轻松一点。
“老爷。”柔情如水,魅惑无限的低喊一声,万重楼新纳的小妾柔柔的将自己青春的靠向万重楼,心中无限担心万重楼是不是已经腻味了她的身体,有了别的更美更年轻的小姑娘。
“啪——”一声脆响,万重楼狠狠一巴掌将这个三个月前才新纳的小妾打倒在地,近乎癫狂的大吼道:“贱人,给我滚!”
万重楼新纳的小妾当下就懵了,捂着脸蛋,想不明白万重楼为什么会打她,“老爷,奴家做错了什么……”
“滚!滚!滚!”万重楼就如同一头受到刺激的疯狗一般,对着小妾拳打脚踢一番,瞳孔发红,在小妾惊恐的目光中,铮——万重楼竟然拔出了随身的佩剑,狠狠向着她斩杀过来。
“老爷——”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小妾还没明白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连滚带爬,惊惶到极点,勉力避开要害,长剑锋锐,在她娇嫩,曾经让万重楼迷恋万分的鲜活上划出一道三尺长的血口,鲜血飞溅,湿润了身下的华贵毛毯。
“杀!杀!杀!哈哈!来啊!你不是要杀我吗?!来啊!老子天不怕地不怕,千军万马老子都活下来了,难道还会怕你一个黄口小儿吗?!来啊!李煜,你来啊!老子不怕你!你杀得了长孙大帅,杀得了杨烈,杀得了离人侯,但是你杀不死我万重楼!你杀不死我万重楼啊!”看着万重楼近乎癫狂一般的拔剑劈砍,将整个房间砍得支离破碎,残留一命的小妾惊恐万分,实在不知道万重楼究竟受了什么刺激。
“咳咳。你知道我会来。”淡淡的嗓音,忽然响起,在小妾惊讶的目光中,一个面馆如玉,俊朗潇洒的青年一步步从厅外走了进来,一身青衣,长剑斜指,滴答,滴答,鲜艳如光般的鲜血一滴滴从剑尖低落,落在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路。
李煜就这么一人一剑,青衫不染尘,宛若精灵,犹如王子一般,踏着一条斑驳的血路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华丽而又残忍。
“你真的来了。你竟然真的来了。”万重楼呆滞住了,傻傻的看着李煜,随后猛然狂笑起来,“哈哈,我就知道你会来,你肯定会来!你杀了长孙大帅,杀了杨烈,杀了离人侯,怎么可能不来杀我。哈哈,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万重楼笑着笑着,忽然哭了起来,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李煜不停的叩头求饶,“放过我,放过我。”
“我杀了长孙晓,杀了杨烈,杀了离人侯。他们我都杀死了,你也应该一样。你知道的。”李煜面无表情,淡淡说着,忽然剧烈咳嗽一声,胸口一疼,不用看,他就知道伤口崩裂了。
三个月,他转战千里,一人一剑,冲杀于千军万马之中,武力惊天下,但他终究是人,自然也受了伤,这伤虽重,但李煜知道还要不了他的命,只要要不了他的命,他就会来,杀死万重楼。
“呜呜,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不想死啊!李煜,李公子,李爷爷,你放过我,我做牛做马都会报答你的。你不要杀我啊。我可以带你去皇宫,你去杀杨广好不好。杀了杨广,大隋就亡了,大隋只要亡了,你就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镇南王爷,以后登基称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煜不为所动,只是看着自己的剑,剑尖在滴血,在颤抖,血还未饮满,剑还在颤抖,这剑不会收,这杀不能止。
“啊!李煜你想让我死!我就让你死!杀!杀!杀!我跟你拼了!”万重楼看了眼李煜的剑,看了眼李煜那坚定握剑的手,心中的恐惧瞬间崩溃,化作拼死一搏的疯狂,猛然扑起,手中长剑狠狠向着李煜杀去。
“铮——”
一剑如雪,瞬间洗礼长空,长虹漫天,洒落血花无数。扑!李煜缓缓抬起剑,青衣已湿,鲜血潺潺,但李煜心中却是有一种解脱之感,狠狠斩下万重楼的头颅,提着这最后一个头颅,李煜如释重负,胸口崩裂的伤口,血越发浓烈。李煜却是不管,滴答滴答,他的血,敌人的血混在一起,染红一条道路,李煜一步步往外走去。
辗转三月,转战千里,他终于完成了,现在他可以一步步走回去,面对那些死去的人,“大柱,二狗,生,和尚……现在的我,终于有脸面去你们的坟前拜祭了。长孙晓,杨烈,离人侯,万重楼,我会用仇人的头颅来祭奠你们的亡魂。”
战场之杀,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不过是各为其主,本不该言仇,但李煜却不能放过长孙晓等人,因为就是他们下令挫骨扬灰,剥皮抽筋,将宛城一战中牺牲的弟兄尸首全都毁虐了。
罪不及家人,祸不延身后。长孙晓等人既然当初敢下令毁虐李煜弟兄们的尸首,就要有承受他李煜怒火的准备。
一人一剑,转战千里,他,李煜能为那些死去弟兄做的,也就只是如此罢了。
“大柱,二狗,和尚,生……弟兄们,一路好走!”摆上四个仇人头颅,李煜拔剑指天,低头泪流,酒正温,肉正香,可是茫茫天地之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竟是无人可以与他共醉。
踉踉跄跄,李煜拔剑茫然四顾,心中悲呛,竟是不知道该去哪里。
“一入江湖岁月催,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哈哈,偌大一个天下,我李煜竟是无处可去,无处可去!”
李煜失魂落魄,踉踉跄跄,醉倒南山,大有但愿此醉不复醒的心思。
“本以为此去宛城,该是千秋大业,一战惊天,为弟兄们搏出一个滔天富贵,谁想却是富贵荣华转头空,到头来终不如别人心头一念,三百弟兄之命,我李煜之命,又哪抵得一声万岁万岁万万岁。李丙辛,李继,二哥,大哥,害我,害我啊!”
“啊。爷爷,那人好可怕。”衣衫褴褛的爷孙走上南山,那饿得面黄肌瘦的小孩子,忽然大哭起来,惊恐的看着那南山之上宛如疯癫的人。
“乖。乖孙女。不怕,只是一个疯子而已。这世道,活着的不如疯了的,疯了的不如死了的。不怕,不怕。闭上眼就不怕了。”
长风低吟,只有一个疯子,和一对爷孙,或狂或悲,看着山下那烽火漫天。
PS:我悲剧了,彻底的悲剧了。上月底我忙着找新工作,没有时间更新,现在稳定下来准备更新的时候,才终于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三江!我竟然错过了三江!我好想哭,整个起点还有谁能比我更悲剧!悲剧到极点了,心情狂乱中,第二章写不了了。啊啊啊啊,我要去撞墙!
………【第一百六十九章 诡异的老樵夫】………
“酒。给我酒。”青衣污秽,胡子拉碴,憔悴不堪的李煜沙哑着嗓音,在柜台上排出十枚大钱,暗淡无光的眼睛直勾勾的望着柜台上的酒,一副酒鬼的模样。
小二颇有些厌恶的看了那男子一眼,仔细看了看柜台上的大钱,半晌才冷哼一声,“穷鬼。拿着。”
没有理会小二的鄙视,李煜一把抓住酒壶,迫不及待的倒入嘴中,浑浊的劣酒沿着下巴在衣襟上纠结斑驳,李煜却是不管,大口,大口,如同在沙漠中行走许久的旅人,贪婪的汲取着酒液。
不到片刻功夫,一壶烧刀子就被李煜喝完,咂巴咂巴嘴,李煜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更显饥渴的嘴唇,沙哑道:“酒,给我酒。”
“十枚大钱只有这些了?还想要,拿钱!”小二尖酸刻薄的叫了起来,这个人他认得,好几个月了,日日在这买醉,这样的酒鬼,就是有再多的钱也不够。那十枚大钱怕是他最后的钱财了吧。小二心中冷笑着,目光却直勾勾盯着李煜腰间的长剑。那把装饰华丽的剑,掌柜可是觊觎许久了,若是能够换到,掌柜定然不会亏待他的。
注意到小二望向自己长剑的目光,李煜迟疑了一下,伸手抓住腰间长剑,眼神一暗,狠狠扯下腰间长剑,这一刻,李煜忽然发现自己的手竟然在发抖,曾经那么坚定,沉稳握剑杀敌的手,这一刻竟然在发抖。
“给他酒,算我的。”眼看着李煜似乎就要当剑买酒的时候,一只有些苍老的手伸出来,在柜台上排出十枚大钱。小二有些恼怒的瞪了眼出来搅局的人,哼了一声,却没有多言,只是重重的将酒丢到了柜台上。
李煜迟疑一下,抱住酒壶,回头望去。一个老樵夫,背后还背着刚刚折下的柴火,对着李煜笑了笑,“老头我囊中羞涩,只能请你一壶酒了。”
李煜没说话,只是无意识的对着老樵夫点点头,然后就开始喝酒。老樵夫摇摇头,转身就走,他也没想通为什么自己会突然兴起,用自己攒了半月的酒钱请李煜喝酒。
“当初似乎我也有过这样的时候,借酒消愁愁更愁,只愿长醉不复醒。”老樵夫脚步缓了一缓,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兴起,请这个陌生人喝酒,只因为许多年前,他也曾像眼前这个陌生人一般借酒消愁。
“小兄弟。借酒消愁愁更愁。看你当剑的时候还是有些舍不得,想必你也没到绝望的地步。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老樵夫觉得自己有点多事,但还是忍不住转身对李煜提点一句。
李煜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喝酒,酒明明甘洌如火,可到了肚子里却是一片冰凉,冰凉得好像永远过不去的冬天。
“别怪老头子我多嘴,小兄弟。等你到了我这般年纪,就知道这年轻时候许许多多看不清楚,以为绝望的事情,到头来都只得一笑罢了。笑过之后,就只剩风轻云淡,所谓的绝望、无助、失败,都只是漫漫人生路上可有可无的些许点缀而已。”老樵夫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为什么忽然对李煜这个陌生人说出这番话,这番他也是许多年后才想明白的话。
李煜眼神空洞迷茫,好几个月了他都是这样,听着老樵夫的话,李煜无意识的抬起头看了眼老樵夫,然后又低下头喝酒。老樵夫叹了口气,背起柴火,转身准备离去,却忽然听李煜轻声道:“曾有人以身家性命放于我手,我许他们一世荣华。但我没能做到,反让他们命丧黄泉,甚至死后也不得安稳。若你是我,能看开?能得一笑过后,风轻云淡?”
老樵夫停下脚步,转过身,放下背上的柴火,看着李煜,不答反问:“你因何买酒?”
“买酒只为买醉。”李煜喝着酒,酒越浓,神智却可悲的越发清醒,“可是酒越浓,我却越觉得清醒。但愿长醉不复醒,但愿长醉不复醒。如此简单的事情,我却做不到。”
“想醉是因为你想逃避。可是你醉不了,只因为你骨子里并不是一个想要逃避的人。”老樵夫笑了起来,“既然你不是一个想要逃避的人,那么想必你已经做了一些事情,让你觉得你可以在此买醉逃避了?”
李煜点点头,“该杀的我都杀了。但于事无补。”
“你怎么知道于事无补?”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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