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衣服便换了过来,小晴手中的刀子依然在手中紧紧地拿着,生怕倾雪一不小心抢回去。
“小姐,你快走吧,一会出去的时候头抬低一点,小姐,你一定要好好生活下去”小晴含着泪说道。
“小晴,我不能这么自私”倾雪低低哭着
“小姐,你再不走,我现在就先死在你面前”。刀子狠狠进一划,血流得更多了,看得倾雪心惊肉动。
“好,我走”,擦干脸上的泪痕,深深看了小晴一眼,拿着药碗便走了出去。
幸好,门口的护卫并没有发现,房中的小晴知道小姐已经顺便出了门口,深深呼了一口气,只要小姐没事,其它的都不重要了。
第十三章黑心老板
第十三章黑心老板
此刻的文府打扮得喜庆洋洋,悬挂大红灯笼显得分开的扎眼。不一会,便听见了鞭炮的声音,自然是吉时到了。
倾雪站到狗洞前,深深呼了一口气,她这条命是小晴用生命换来的,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亲手杀了任司华,狠狠地呼了一口气,从狗洞钻了出去。
文府大厅中热闹非凡,搞了好一会儿,终于拜完堂了,小晴由喜娘牵着手送回了新房。
任司华显得异常高兴,不停在接受着来宾的祝福,众人知道锦绣坊的少爷迎娶彩云轩的小姐,自然是佳偶天成,虽然看不到文老爷和夫人在场心中都很奇怪,但是脸也还是露出虚伪的笑容,毕竟,他们并不敢得罪任司华。
文倾雪自从出了狗洞,便一直跑,一直跑,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久,一直跑到天已经黑了,此刻的她早已筋彼力尽了,又冷又饿,最后只在破庙渡过一晚。
冬天已经渐渐远去了,可是初春的天气依然非常寒冷,一阵寒风吹过,破庙显得点阴森恐怖。忽然一片片的梅花掉了下来,倾雪抬头一看,看着漫的梅花雨,心中一暖,冬去了,梅花坚持到最后一刻才离开,伸出手中,接着了一片从天而降的花瓣,轻轻一闻,梅花的清香,虽然很淡很淡,但依然感受得到梅花特有的气味。
倾雪笑一笑,心中的恐惧渐渐去了,她一定也可以像梅花一样,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刻,也会坚强勇敢活下去的。双眼最终敌不到沉沉的睡意,终于在稻草堆上睡下去了。这一睡,倾雪觉得特别的香,她已经几天没有如此安稳的睡过一觉,然而一睡她睡到中午才醒了过来。
话说文府中,任司华一直喝得很晚才回新房,他着实高兴啊,一会儿文倾雪就是他的人了。值着醉意跨进了新房,然而揭开头盖的一刻,却发现坐在床前的并不是文倾雪,脸色已经是青黑色,就像刚从地狱出来的勾魂使者一样,一手拉起小晴,狠狠掐着小晴的脖子,愤怒地说“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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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是你文倾雪呢”
看着他悲愤的样子,小晴着实想笑,她真的好高兴看见魔鬼的这般模样。冷冷地说“哈哈,小姐早已逃走了,你的美梦破灭了”,说完便是哈哈大笑起来,拿起手中的刀子,准备自我了断。
任司华看见,狠狠地抢过刀子,冷冷一哼“现在让你死,是便宜你了,我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既然文倾雪走了,那以后你就代替着她的位置,直至找到文倾雪我才会让你死的,你慢慢享受折磨吧”。
“来人,帮我好好看着这个贱人,绝对不能再让她踏出这房间半步,也不能让她自杀,要是再出什么差错,你们脖子上的人头,就等着搬家吧”,说完任司华冷冷地走了出去,手中的拳头握得咯咯响,从牙缝里透出一句:文倾雪,即使是鬼,我也让要你成为我的鬼。
醒过来的倾雪听见肚子咕咕地叫,不禁一笑。于时爬起来,向外面走了出去,看见前面有一家农舍,倾雪进去让主人家换了一套男装,那农舍家里破旧不堪,看见倾雪要换衣服,当然乐意了。换了一身破旧的男装,带了个帽子才出去,先去填饱肚子,要不逃跑都没力。
摸了摸身上,除了爹爹当初送的生日夜明珠,还有那只小玉箫,身上便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可是夜明珠是爹爹最后送了礼物,她真的很不舍得。但是眼前的困境,该如何度过若是爹爹知道了,也一定会原谅她吧小玉箫已经带在身上十几年了,就像倾雪的知心朋友,说什么也不能拿去卖。再三衡量,决定先卖掉明珠。
“老板这个值多少钱”文倾雪拿着夜明珠走进当铺中。
老板一看,眼都发亮了,赶快请她走进前厅里。
拿起夜明珠仔细地看了一看,又摇了摇头,心中其实大喜,这个明珠少说也值上万两,但看见文倾雪一身破旧的样子,想必他可能是偷来的,未必知道它的价值。于时惋惜地说“公子,这个明珠虽然看起来很漂亮,但杂色很多,最多也就值八百两”。
文倾雪一听,心中郁闷死,她虽然不知道这明珠究竟值多少钱,但是绝不止这个老板说的价,于是摇了摇头。老板看到她摇头,一急,“公子,老夫最多出一千价,已经是超高价了,不信你到别家去问问”。
文倾叹了叹“好吧,但是老板,你一定要好好保管,我日后必定赎回来的”。
老板微微一笑,点了点头,便叫小二拿了银票和一些碎银交给文倾雪。
倾雪走出了当铺,肚子已经抗议了好久,随即便走进一家客栈。馆中小二看着她一身的破旧,有点狗眼看人低,淡淡地说着“这位公子,我们这里吃饭可是很贵的”。
倾雪浅浅一笑,从怀中拿出来了一绽银子,小二看了她手中银两,眼突然放出了光芒,于时便连连请着倾雪走进了二楼的小阁。
第十四章掉进狼窝
第十四章掉进狼窝
倾雪狠狠地吃一顿,感觉全身都有了力气了,吃饱的感觉真好,便走了客栈。
从门口出来一看,吓得手心都冒着阵阵的冷汗,两个大汉拿着她的画像在找人,幸好她早已换了男装,脸上也弄得脏兮兮,看不出来原本的样子。
转进身子便走进了旁边的小巷子,倾雪急急地走着,想了想,还是不对。于时便在转弯处进了一个服装店,换一身男装,带上了假胡子,定定一看,活生生一个佳公子,有谁有会想到,这样一个俊公子竟然是个女人
现在城里的人到处找自己,还是找个地方便躲起来,要是再捉回去了,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小晴一翻苦心。想起小晴,倾雪心中隐隐作痛,不知小晴情况现在怎么样她真的好担心,可恨自己没有武功。
此地不宜久留,想到此,倾雪急急忙忙往城郊里走去,郊外人迹较少,估计那些人应该不会这么快查到这里。过一片树林的时候,突然走出来三个彪形大汉,忽然把她拉进了树林,倾雪大惊,大喊“救命”,只见他们一个用手捂住倾雪的嘴巴,“臭小子,再叫老子现在就送你去西天”。
一直拖着文倾雪到进林子里的,在一间木屋里才放开,一手抢过她的包袱,打开一看,三个土匪眼睛都发生了灿烂的光芒,一个身材够小的拿起手中的银票,兴奋地说“老大,你看,果然没让你说错,这小子还真是一条肥鱼,差不多有一千两耶,总算没白费一直跟了他那么久”。
“好久没捉到那种肥鱼了,老三,把那臭小子先绑起来了,老二,快去买酒,今晚我们兄弟三人喝个痛快的”。说完,便把文倾雪拉进木屋里绑了起来,塞住了她的嘴巴。
过了半个时辰,只见那个老三拿着几坛酒回来了,“老大,累死我了,哈哈,这个可是上等的女儿红啊,闻闻,单闻这个酒味就香得不行了”。
“老二,过来喝酒,难得捉住了一个肥鱼,今晚一醉方休”。不一会儿,文倾雪便听见外面不断的猜拳声,又过了一个时辰,只见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少,老二跟老三相对倒了下去。老大仍然不死心,摇了摇老三,喂起来喝,再摇了摇老二,两个人醉得已经跟死猪没啥差别了。冷哼了一声,两个没用的家伙,喝得不知天高地厚的老大,硬踩着轻飘飘的脚步跨进了木屋,对着文倾雪道“来陪我喝”,说完便想去拖她,倾雪看见他慢慢的接近,不停想闪,老大一手拉下了倾雪的帽子,不由得用手擦了擦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一头美丽的青丝散开来了。
老大倒吸了一口气,“哇,居然还是个女的,哈哈,老子明天把你卖到青楼里去,也值不少钱”。倾雪听到此,心口大喊:咋就这么倒霉,刚刚从虎口中逃了进来,现在还进了狼窝里,天啊,难道真的死要亡我吗”。
老大跨着碎小的步子,准备想扑到倾雪身上,只见他只走了二步,像倒下来了。倾雪见他倒下来了,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再呆在这里,明天天亮了,那这三个死家伙醒来,她就完蛋了。倾雪一见那个倒下的酒鬼下面,有破碎了的酒坛,慢慢轻移过去,试了几次,咬了咬牙,终于拿起一块,慢慢割,奈何绳子实在太粗了,足足弄了大约一个时辰,才把绳子割断了,把绳子解开,拿开了塞在口中的破布,慌忙地跑了出去。
出了门口,倾雪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见木屋的后面,有一条细小的道路,不作多想,便一直跑了进去。她只想快点离开这里,她不想让人卖进青楼,她不甘心就这样死了,一定要活下去。
初春的天气,依然的寒冷,风呼呼地响过林子,好像一个带着丝丝忧愁的女子,在伤心地哭泣。只是倾雪已经忘记了害怕,脑海中只是一个念头,一定要活着,一定要走出去。
只是刺骨的余寒毫不留情在穿透倾雪瘦弱的身子,倾雪感觉脚步越来越轻,头却越来越沉,眼看前边就有一条大路了,咬紧牙关;拼尽最后的一丝力气,终于冲了出路边,却最也承受不住,倒下去了。
这边,正从苏州快马加鞭赶回京城的欧阳清逸,完成了皇命,立即回京复命,此次的出行,是身负皇命,暗中调查苏州知府私吐振灾官银一事,所以当即回京向皇上复命,以便立即降旨查办,为勉夜长梦多,他随即马上就回来了。
突然,身边的齐扬突然停下马,“公子,前面有个人倒在路边了”。
齐扬,欧阳清逸的得力助手,为人忠厚,对欧阳清逸一片忠心。
听见欧阳清逸随即停下马了,扬了扬手,看了一眼“走吧,别管了”。
“公子,这不太好吧,不如这样吧,我下去看一下,要是死了就不管了”,只见齐扬从马背上翻了下来,走进那个倒在路边的家伙,翻了过来,用手探了探,回过头来:“公子,原来是个女的,还有一点气,看来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
欧阳清逸闻言,侧过身子一看,发白的脸色没有一点血色,只是觉得那女子有点眼熟,但是脑海中却想不起来了,京城中实在太多人花痴他了。只是心中隐约好像认识她很久了,似乎等了她很久很久。于时便说“齐扬,既然还没死的话,抱她过来,带她一起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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