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缃儿,果然是你!”凤夕径直来到女人面前,看都不看胖男人一眼,冷冷道:“我一回国就打电话给你,你不是说你去西平了吗,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还和这个男人在一起?”
“我……”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干些什么?”凤夕拔高了音量,怒声喝问。
“知道,我干什么用不着你来管。”兰缃儿平静了下来。
凤夕睁大了眼睛,想从兰缃儿平静的脸上看出些端倪来。
“呵呵,小缃儿,这位是你的朋友?”胖男人本是一脸不悦,不料在瞧清了凤夕的相貌之后,脸色立刻由阴转晴,面颊上的肥肉笑得簌簌直颤。凤夕只感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不是。”兰缃儿回答。
“哈哈哈,不是也没关系。”男人又将脸转向凤夕,和蔼可亲地笑道:“小姑娘,想不想上来一起玩?哥哥家里很好玩的哟,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啪”的一声,愤怒的巴掌击在男人厚实的肥肉上,格外的响亮。男人捂住脸,不可置信地瞪着凤夕鄙夷的眼神,大声嚷嚷起来:“臭娘们,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就要抬手招人,看样子就要将凤夕强行拐上楼去。
“我的好哥哥,您消消气,这个女人是个疯子,不用理她!”说着,兰缃儿高耸的胸脯又在一脸凶神恶煞的胖男人身上蹭了蹭,红唇凑上了男人的耳后跟,声音里是说不尽的妩媚:“今天晚上,您不是说好了要让我开心的吗?一刻值千金哦……”
温热的气息吐在男人的脸上,胖男人浑身的骨头都酥软了下来,七魂似被勾去了三魄,一把揽过兰缃儿纤细的腰肢,粗硬的大手在柔软的身体上不住地上下游走着,最后又在兰缃儿丰满的臀部上狠狠一捏,满意地听到兰缃儿一声娇嗔之后,这才扭转着肥胖的身躯,一摇一摆地朝大楼前的玻璃大门走去。
“等等!兰缃儿……”凤夕大叫,跟了上去。
“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厌?”眼见胖男人又要发飚,兰缃儿急忙开口斥道:“我和澹台哥哥在一起,又开心又幸福,又有用不尽的钱花,你是嫉妒我了是不?赶紧给我滚,少在这里管我的闲事!”说着,拉着男人直往电梯口行去。
“兰……”凤夕又要叫,却被男人身边的几个保安一把架了出去。
“喂,看清楚了,不要让这个女人进来,她是个疯子!”其中一人冲大楼值班人员喊道。
玻璃大门在凤夕眼前再次合上,缓缓走到楼前的空地上,凤夕仰起头,看着那些一层层往天空上延伸的楼层,不由紧紧攥起了拳头。
天边已经透出了一抹灰蒙蒙的光线,城市仍在沉睡,整个世界出奇的安静。凤夕看了看时间,四点一刻。
楼前玻璃大门发出了轻微的“勃仑仑”一声响,若是在白日,是不会有人听见的,可是在这寂静的凌晨,再轻微的声响也能引起人的注意。
凤夕立刻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纤细的女人的身影从大门里走了出来,大门在她身后又立刻被关上。
女人看上去很疲倦,不停地打着哈欠,有气无力地一步一步拾级而下,脚上的高跟鞋也随之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地面,发出沉闷的“咚咚”声。
“兰缃儿!”
“凤夕?”看着从楼前花圃里绕出来的凤夕,兰缃儿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再也喊不出第三个字来。
第十五章 友谊
两条静默的人影一前一后地穿过一条仄狭的小巷,尽头是一个大型的居住庭院,低矮破旧的房屋一户连着一户,不少屋前都坐着埋头洗衣、穿着朴素的妇人,洗过衣服的水就直接被倾倒在地上,粗糙的水泥地面到处污水横流。
听得有人进来,洗衣的妇人们纷纷抬起头来,枯黄的乱发被额头上的汗水黏成一缕一缕,湿湿地搭拉在脸侧。见是兰缃儿,一张张粗糙暗黄的脸上随即闪现出鄙夷和不屑,复又垂下头,继续和身下的搓衣板奋斗着。
这些都是跟随着打工的丈夫或家人来到城市的妇女,清洗全家人的衣物、去附近最便宜的菜市场讨价还价、守在小小的租住屋内等待着家人回来吃晚饭,就成了这些农村妇女都市生活的全部。这些没有见过世面、固守着传统的女性,起初见到整天涂脂抹粉、穿着暴露前卫的兰缃儿,先是吓了一大跳,战战噤噤像看怪物似的盯着她,后来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靠出卖身体挣钱的女人,好奇立刻变成了鄙夷,一开始还在兰缃儿的身后指指点点,后来连议论都懒得议论了,见到她也只是略略扫了一眼,又埋头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兰缃儿仿佛早已对她们的态度司空见惯,径自往庭院最里边的一间小平房走去,凤夕则默默地跟在她身后。来到一扇小小的木门前,凤夕本以为兰缃儿会掏出钥匙来开门,谁知她只是轻轻一推,门便应声而开,现出里面黑黢黢的一片。
“啪!”尽管里面伸手不见五指,兰缃儿却是轻车熟路,准确地找到电灯的开关位置。灯泡已经十分老旧了,昏黄黯淡的光线挣扎着弥漫开来,勉强能够填满这不大的空间内的各个角落。
凤夕正要开口问她为什么不锁上门,却在看清屋内的情形之后又把到嘴的疑问吞进了肚子。
这恐怕是个连小偷都不屑光顾的地方吧!潮湿的地板已经开始腐烂,墙壁像打补丁似的东一张西一张糊满了已经发黄的报纸。屋内象样的家具就只有一张断了腿的木板床、一张小凳子和一张木桌,毛巾、塑料桶和洗脸七零八落地散放在地板上,整个房间弥漫着一种腐烂发霉的味道。
“坐吧,不用看了。”兰缃儿将脸上的脂粉擦洗干净后,指了指那张小凳子,自己则在床上坐了下来,伴随着她的动作,破旧的木板床立刻发出一阵抗议似的“嘎吱嘎吱”的声响。
“到底出了什么事了?”凤夕的心里已经全被疑惑填满,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为什么等我?”兰缃儿不答反问。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我不能丢下你不管。”
兰缃儿冷笑:“难道你看不出来我和以前不一样了吗?人都是会变的……”
“不!”凤夕凝视着兰缃儿,洗尽铅华之后的面庞却是越发惨不忍睹,蜡黄干涩的肌肤早已失去了往日莹润的光泽,颧骨高耸,两只大眼睛深深地塌陷了下去,皴裂苍白的嘴唇总是有意无意地颤抖着,满面的疲惫与沧桑。
“也许别人会,但是你不会!小时候,院子里的男孩子们总是喜欢扯我的头发玩,我打不过他们,只好哭着回去找妈妈。三岁那年,你搬到了我们家对面,有一次看到我又被他们欺负,你竟然连鞋子也不穿就跑出来和他们打架。”凤夕笑出声来,“那时,你的个头还没有我高呢,结果还不是被他们打得哇哇直哭?后来全院子的人都被我们两个的哭声震动,大人们把那些男孩子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我才第一次扬眉吐气了一番!”
“都过去那么久了,还提它做什么?”兰缃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凤夕没有理她,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可是,那些男孩子们不死心,经常趁大人们不在的时候悄悄欺负我们,直到后来——”
兰缃儿脸色变了变,仍然没有说话。
“后来,沈翔的妈妈带着沈翔搬到了你家的楼下,他可真厉害,一见其他的男孩子欺负我们,二话不说,一巴掌扇过去,就把那些家伙揍得鬼哭狼嚎。自从他来了之后,我们才再也没有受过欺负了。”
“沈翔……”兰缃儿讷讷地呢喃了一句,泪水大滴大滴地滚落了下来。
“我们三个后来成了最好的朋友,朝夕相处了十几年,就好像是亲人一般,相互之间再了解不过。高中毕业后,我们又一起来到了盛北,虽然就读于不同的大学,但是仍然是最好的朋友。”沉浸在回忆中的凤夕没有注意到兰缃儿的异样,兀自说道:“人的本质是绝对不会改变的,不论你做了什么,在我的心里,你永远都是我最亲爱的姐妹!所以你一定要告诉我,你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去伏月留学之前,你不是已经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吗?还有沈翔,这半年来,我打他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问你你也不说,告诉我,这和他有关系吗?你们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了?”
这才注意到兰缃儿满脸的泪痕,在昏暗如豆的灯光下异常明亮,凤夕越发焦急了起来,两只手一把拽住兰缃儿纤细的胳膊使劲摇了摇:“说呀,不论出了什么事情,你一定要让我知道,让我们一起去面对,我们是天底下最好的朋友不是吗?”
“翔……他……他病了,很重……”埋藏在心底的悲痛之弦一旦被触动,积郁了半年多的情绪像找到了宣泄口似的一下子全喷发了出来,兰缃儿泣不成声,“我没办法救他,我该怎么办……”低泣声越来越急促,最后一把抱住凤夕号啕大哭起来。
“翔?”凤夕呆了一呆,立时反应过来,顾不得安慰正哭得伤心的兰缃儿,此时的她只想知道,自己不在的这两年里,这两位最好的朋友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十六章 真相
“他得了血凝症。”兰缃儿终于止了哭,哽咽着艰难地吐出一句话。
“血凝症?那是什么病?”听上去似乎很严重,凤夕浑身一个激灵。
“医生说和肌肉渐冻症差不多,但是症状是发生在血液里。”兰缃儿死死地掐着自己的手臂,抹着鲜红指甲油的长长指甲深深陷入了皮肉,如果不这样,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以如此平静的语调详细地叙述这件令她生不如死的事。
“虽然手术成功了,但那只是延缓了他的死亡而已。他的血液已经完全丧失了维持生存的基本功能,在两年之内,他全身的血液就会凝结成块,他的生命也会就此终结。”
“什么?!”凤夕再也坐不住,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却又因为找不到支撑而趔趔趄趄向后退了几步。
“血凝症是由于血液中血凝酶的含量过高而引起的,而血凝酶又与病人的血液完全融合在一起,因而无法靠手术完全清除。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定期往病人的身体内输入含有溶解基的血液,因为溶解基能够不断地吞噬病人血液里的血凝酶……”
凤夕急问:“那谁的血液里有溶解基呢?”该不会是像寻找匹配的骨髓那样困难吧?一股寒意透背而来。
不料兰缃儿摇摇头:“任何人的血液里都没有溶解基,因为那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啊?”凤夕全身冰冷,就是寻找匹配的骨髓都比这要简单得多,最起码,那还有一点希望存在。
“那……翔他……是不是就没救了?”终于明白为什么兰缃儿会哭成那样,可怜自己还想劝她!现在,又有谁能安慰自己呢?
“但是人体可以通过定期定量食用一种物质,来使自己的血液里含有溶解基。”和凤夕比较起来,此刻的兰缃儿却是异常的平静。
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强烈地袭上凤夕的心头,凤夕小心地开口问道:“什么物质?”
“黑莸。”
凤夕终于站立不住了,整个人似被抽去了所有的力气一般,一下瘫软在了地板之上,脆弱的木板经受不住这样的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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