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中的爱!纯真,美丽,刻骨铭心,最起码在我的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我把周漪藏在心里,从来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多数男人认为“阅尽人间春色”才是洪福齐天,他们不知道,在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里,和一个心爱的人默默对视也是一种幸福。
第五章
刻骨铭心的爱恋其实并不需要多少感天动地的内容,两个普普通通的人,彼此依偎,彼此思念就已足够。我和周漪沉浸在简单而幸福的爱里,没有意识到四年的时间过得如此之快。
回想起四年的经历,仿佛梦境一般。我们喜欢在阅览室里默默对视,不时谈谈红楼梦。有时候,我们也会像其他情侣那样出去走走,这座城市临海,我们便去海边漫步。我们没有前途,最害怕的也是谈前途。我们也不能谈过去,因为我们都没有很好的过去。我们在海边还是谈论文学,不是因为彼此都有文学趣味,而是只有文学才使我们忘记现实。
没有一个吻吗?没有。不是多年之后不想暴露周漪的隐私,当然亡命天涯的人也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初恋。对前途渺茫中的人来说,有一个人去爱并且被爱,已经可以满足。
恋爱不过三种。功利性的,女人会先选定一个钱袋,然后抛过一个媚眼,男人则拍拍自己的口袋,把女人搂在怀里。生理性的,女人会直接靠在男人肩上,男人搂住女人的腰,几次约会就把对方放平。心理性的,就像我和周漪,只有默默对视。
功利性的最累人,女人不肯白白让人占便宜,男人不肯浪费自己的钱。每天都要相互算计。生理性的最刺激,因为是彼此的需要。男人要探探女人有多深,女人要量量男人有多长。男人都认为自己是亚当,女人则认为自己是男人遗失的肋骨。心理性的呢?
心理性的最悲哀。
我们的爱,苦中作乐。
我们也去看过电影。我早已忘记了电影的内容,但清楚记得看电影时周漪的呼吸。我们靠得很近,共同吃一个苹果。读者不要以为一个苹果一替一口,我还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幸福。我把一个苹果掰开,每人吃一半。周漪很优雅,我看着她的眼睛,她也看着我,眼神总是很茫然,我陷入无边的幸福里,根本没有听见电影里的悲欢离合。
幸福中的人们肯定会偷偷地笑,请相信一个下一瞬间就会消失的灵魂所说的真话。请理解我,就像我理解平静生活中的人们每一个黑夜里纠缠在一起的申吟。
请原谅我的偏激,我承认,我并不高尚。我一生经历过的罪恶,比你们多少年来听过的都多。我为钱出卖过我的良心,我的双手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但我从来没有因为女人迷失过自己。
说了这么多,我的恋爱应该结束了。没有丝毫惊心动魄的内容,生活原本平实,不可能像电影里总有那些波澜起伏,外在的曲折不过是一场戏,心理的幸福与伤痛只有自己才能体会。
我们是如何分别的呢?想来总有一眶眼泪吧?说实话,那一刻并没有,因为彼此很矜持,那一夜在海边,我们没有什么话,一直在默默地走。最后,我们站住,周漪说我要走了,我说你会想我吗,她沉默。我把她拥在怀里,平生第一次在她的脸上轻轻碰了一下,她没有躲,抓着我的手更紧了。我们说,来生再见。
第六章
周漪临走之前,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那时我们都很伤感,她说她定了晚上回垩州的车票,我说我送你吧。她说不要,那样会更伤感。我在电话这头不知说什么,她在那头哭了。昨夜面对面都很矜持,今天在电话里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许久,这间公用电话亭外来了很多人等着打电话,她在那头哭着放下了话筒,我们就此分别了。
一切都像梦幻一般,我感到锥心刺骨的伤痛。那个晚上,我又去了那间阅览室,这里早已关门了。我站在楼下,楼上一片漆黑,这是我们相遇的地方,这里留下了我们太多美好的回忆,我感到我的魂留在了这里。
我又在这座城市里一个人静静地漫步,寻找每一个我们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每一处都是一眶眼泪。最后,我去了海边。
昨夜分别的地方,那里还有我们的轻吻,我走过了无人迹的海滩,颓然躺下,二十四岁,我无法承受生离死别的伤痛,我渴望远方的海潮冲上堤岸,瞬间把我卷走。
那一夜并没有涨潮,我昏昏然躺在堤岸上,我以为我会死去,从此不再痛苦。可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
死的渴望包围了我,这死里有我对前途的绝望,因为没有一家单位肯接收我。有我对爱情的绝望,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能回家,我无处可去,我死在哪呢?
年轻时缺乏心理承受能力,上帝这一刻不肯垂青于我。
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我要去垩州,再看一眼周漪,然后悄悄死去。今天看来很幼稚的念头,但在那一刻却感到无比悲壮。
周漪在垩州的什么地方呢?那时,我竟然不知道。
两个绝望中相爱的人,从来不谈过去,不谈未来。因为对未来充满了恐惧,因此也从来不问对方家在什么地方。
我只知道她在垩州的某个乡村。我要去找她,找到她之后,愿上天让我倒地而死。
幼稚的念头,可笑的念头,也是绝望的念头。
我悄悄买了去垩州的车票,孤零零登上了去垩州的列车。我以为这是我的死亡之旅,没想到我罪恶的一生,就从此刻开始。
垩州并不太远,几个小时就到了。这是中国北方的一个落后的小城市,经济很贫困,人口也不多。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个地方产煤,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人们也没有料到,这个地方竟会有化石,让我----一个叫陆名衡的落魄大学生,几年之后在这里风云际会。
我到了垩州,口袋里已经没有多少钱。想见周漪的念头如此强烈。我不知道到哪儿去找她。我在绝望中伫立在街头,竟然平生第一次当了英雄。
垩州的社会治安不好,晚上总有飞车党明目张胆地抢劫。走在我前面的女人挎了一个包,被人盯上了,她毫无防备,飞车党从后面去扯她的包,没有扯下来,驾车的就把车停下,后面的人下来,手里拿着铁棍,上去就是一家伙,女人一下就晕了。
前后几秒钟的时间,事情就发生在我的眼前,人们看呆了。
求死的心境里,对什么都无所畏惧。我突然产生一种冲动,如果在这一刻死去,想必不会有痛苦。我突然冲上去,一脚揣在那个高个的腰上。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已经抢过铁棍,狠狠地砸在他的头盔上。所有的伤与恨都在这根铁棍上了,我冲着他的头盔,一下,两下---
矮个子愣了一下,立刻冲了上来,他的铁棍打在我的后背上,我感到一阵麻木,可我的心更麻木,居然没有回头,继续朝高个的头盔砸去。
头盔被我砸裂了,路灯下,血已经从头盔里流了出来,高个子躺在地上开始抽搐。
我的背上又不知挨了几下。矮个子显然是个打架的生手,他完全可以一棍子打在我的头上,帮我实现死的愿望。但我没有回头,他却怯手了。
地上的高个子还在抽搐,矮个子一下扔掉铁棍,扑倒在我的脚下,“大哥,别打了,他是我亲哥,要出人命了!”
人群也一下子缓过神来,几个好心人抱住了我,他们不理解我为何那样冲动。其中一个推我快走,我的情绪也开始稳定下来,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立刻走开了。
感谢垩州的警察们。其实早有人报了案,但警察是不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他们总要设法拖延,等现场尘埃落定。这让我逃过一劫,要不然我会在垩州的监狱里。多年后,我在垩州建立起自己的金钱帝国,可爱的警察自然是我帝国的柱石之一,那时我才认识到,警察只有两个职能,一是欺压百姓,二是武装保卫嘿社会。
第七章
这次见义勇为显然过了头,几年之后,我在垩州呼风唤雨时,已经可以和公安局长方宇平称兄道弟。有一次,我们在酒桌上谈起各自的经历,他居然是当时处理这一案件现场勘查的头头。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打伤飞车党的那个人就是我。他说,警察赶到现场,被抢的女人还晕倒在地,被打伤的高个子已晕死过去,送到医院抢救过来,后来落下了脑瘫,至今不会动,完全成了植物人。矮个子被群众抓住,后来判了二十年,现在还在青海搬砖。我幸亏跑掉了,在对方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我仍然猛击他的要害,就算见义勇为也要负法律责任。
这个案件之后,方宇平开始官运亨通。他的文笔不错,把这个案件写成垩州警方破获飞车党的一个杰作,经过一番权钱交易,很多人升了官,方宇平也荣升刑警队队长。几年后,又爬上了公安局长的宝座。整个案件中没有人提到过我,我的及时走掉,既帮了我自己,又帮了一堆人。
我问,没有人追查那个见义勇为的吗?方宇平说,谁顾得上?群众恨飞车党,没有人替他说话。警察心照不宣,不追查功劳才全是自己的。至于被抓的矮个子,笔录的时候我们教他怎么说,他也不敢乱说,最后,“那个人";抓不到,不了了之。这个案子就这样草草处理了。
这件事暴露了我性格上偏执的一面,有时候,我容易被情绪所控制,做出不顾后果的事情来。
我当然不是完全的胜利者。走掉后,情绪稳定下来,我才感到后背锤心刺骨的痛,很多天都缓不过来。
我还要生存下去,我得开始我苦难的生活。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去了劳务市场。
第一天,有一份扛化肥的活。货主是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妻。男人看了看我,问:";干得动吗?";我说干得动。讲好了价钱,我上车去了他们的货栈。
扛化肥真的很累,可我不怕累。我一定把第一个活干好,后背针扎一样疼,汗流的像下雨一样,可我咬牙坚持干完了它。
那个女人真是个好人,她看出我以前没干过。结算工钱的时候,她掏出二百元塞到我手里,说,孩子,你还是个学生吧?别这么拼命,好好读书,找一份好工作,别累坏了。我语塞,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我的眼泪流下来了。
这是我在垩州遇到的第一个好人。死的念头在逐渐淡薄。我要生存下去,我还要经受更多的考验。
第二天我早早到了劳务市场,刚进去,一个三十多岁的小个子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头,说你知道这的规矩吗?我说不知道。他说那我告诉你,在这混,有胡哥罩着,每天要孝敬胡哥二十元保护费。我没听说过,没做声。他朝后面使了个眼色,立刻过来两个汉子,伸手朝我背上来了一棍子。这几个当然不是生手,他们要给我一个教训,但没有伤我的意思。我一下倒在了地上,旧伤已经很疼,这一下我差点晕了过去。矮个子看了看我,说今天就算了,你好像被人打过,如果明天来的话,别忘了连今天的保护费一块补上。
我不打算给他们,年轻人的血气正在我体内逐渐膨胀。今天的一幕正有一个人在远处静静地看,没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