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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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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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完成数 
;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 

第三条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考核的计划数 
;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
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 

附表: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分工及完成的时间表

序号计划名称编制部门完成时间备注 
1 生产计划 
2 新产品计划 
3 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4 销售计划 
5 物资供应计划 
6 劳动工资计划 
7 成本计划 
8 财务计划 
9 产品质量计划 
10设备大修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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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房屋建筑大修理计划 
12基建技改计划 
13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14辅助生产计划 
15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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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 
;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统计分析 
;提供统计资料 

实行统计监督 
。 
3。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计划管理科负
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厂统计工作 
。 
4。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 
;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 

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 
;推选出兼职统计员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 
;科室、车间统计人
员(包括兼职 
)调(变)工作时 
;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 
;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 
第二章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 
;由××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
职责分工 
;确定编制责任部门 
。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 
;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 
;则由×召集有关
部门协商编制 
。 
2。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 
;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 
;须经××审查同意 
;并经主管厂
长批准后 
;方能定为正式报表 
。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 
;由××制订“报表目录 
”;颁定全厂执 
。未经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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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批准的报表 
;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 

3。厂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 
;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 
;并修改后的式样
送××备案 
;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 
;由行政福昨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专业统计报表 
;必须先经××会签 
。上报时 
;应抄送×× 
。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 
;各业务部门应转送
××传阅 
。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 
;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 
;签字
后方能报出 
。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 
;公布统计数字 
;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
料为准 
。 
2。各级澡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 
;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 
;以便克使用统计
数字的混乱现象 
。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 
;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 
;统
由××接洽提供 
;或由××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 
;由××综合统计员掌管 
;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 
;由本单位
统计人员掌管 
。 
5。各科室、车间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 
;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 
;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 
;以
便使用 
。 
6。各科、车间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 
;必须妥善保管 
;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已
经过时的统计资料 
;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 
;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并经××综合统计员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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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销毁 
。 

第四章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 
;如发现错误 
;必须立即订正 
。受表单位发现数字错误后 
;应立即通知填报单
位订正 
;填报单位不得推诿拖延 
。 
2。企业内部报表如发生数字错误时 
;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 
:①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 

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 
;隔日发现差错时 
;应在当日日报上说明 
。 
②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下 
;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 
(附后)。各受单位应将《统计数字
订正单贴在原报表上 
;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 
;以防误用 
。 
统计数字订正单
报表名称受表单位编号

页次栏次行数原列数字订正数字订正原因

主管经办人年月日

第五章统计工作的交接 


1。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
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
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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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份,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
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2。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问题,说明产生
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3。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
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节统计纪律 
1。各车间、科室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
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2。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厂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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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工作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原始记录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是企业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
工作。为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是原始记录,是指按规定的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
具体事实进行的最初主载。凡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登记、填制的汇总表、登记表、帐、卡及非经
济活动的记载文件和不记载实际执行情况的表、单都不算原始记录。

第三条原始记录由××统一管理,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即原始记录的制订、颁发、整顿
等工作,由××组织协调,原始记录的设计、修改以及督促、检查和汇总、整理等工作由各分管
业务工作的科室负责。

第四条设立原始记录的原则: 


1。设立原始记录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2。设立原始记录,在计算方法范围,口径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报表和企业内部报表的要求; 
3。设立原始记录,各科室应互相配合,做到既能满足统计、会计、业务核算和有关管理工作
的要求,又避免各搞一套,繁琐重复; 
4。原始记录要简明扼要,便于职工掌握,以利于开展群众性记录活动。
第五条各业务科室设计的原始表格,应送××审查,呈主管厂领导批准实施。××负责全
厂原始记录表格的印刷、保管、发放。
第六条各科室、车间应经常检查原始记录工作,督促各岗位记录员或职工准确、及时、全
面、清楚地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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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
价值,应呈请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经××会签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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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审计署( 
1985)审研字 
217号文《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规定,作为审计工作
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
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任务和范围

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

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范围:
(一)厂部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
(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三)专项工程的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五)固定资立报废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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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七)厂部及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确定离或改任的经济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情况;
(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办理审计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其他事项,配合上级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第三章机构

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以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
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其主要任
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
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
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
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
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
审计工作。
第九条审计室在业务上受到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四章职权

第十条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各经济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决算及分配方案,查询有关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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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工艺设计图纸和资料;
(二)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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