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混血儿,并且是混得很成功的那种。
文筝在神游太虚,终于也察觉到有人在盯着她看了,一扭头就对上了那双深蓝色的眼……文筝不由得一愣,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两个字——美瞳?
是的,这男人很容易被人以为是戴了美瞳,可人家是天生的。
男人冲着文筝友善地笑笑,文筝再一次傻眼了。
帅……太帅太迷人了!文筝不是花痴的人,但她此刻却在惊愕之后露出了甜甜的笑容,而同时那戴眼镜的男人竟然朝这边走了过来!
“文筝。”
“师兄!”
文筝兴奋而亲切的呼唤,晶亮的眸子冒着小星星,明媚的笑容就像是春风吹来。
戴眼镜的男子显然也是很高兴能遇到文筝,坐在她身边,那双美得不像话的深蓝色瞳孔正散发着动人心魄的光泽。
“好久不见,你还能一眼认得我?”男人的声音很悦耳,纯正的中国话。
“崔卓大医生,你可是万人迷,只要见过一次的人都会对你印象深刻,何况我们还是师兄妹呢,就算再久不见我也能认出来!”文筝像见到亲人似的,乐得合不拢嘴。
原来这男人叫崔卓,是文筝以前在医院实习的时候遇到的医生,也是跟她同一所医大毕业的,当时带文筝实习的医生也曾带崔卓实习过,所以文筝和崔卓是以师兄妹相称。但文筝由于那一次的医疗事故,没能毕业,还惹了一身麻烦,加上当时崔卓又出国深造去了,所以两人一别几年没见。
“崔师兄,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上个月回来的,现在还是在市二医院当医生。”
“呃……我是跟我老板去T市出差,你呢?”
“这么巧,我也是去T市的,有个医学研讨会邀请我去参加。”
“太好了,崔师兄回国了就不会再跑远了吧?”
“暂时不会。”
“……”
两人这是久别重逢,聊得可欢畅了,某男在旁边直接被无视了。
但翁杭之却是将文筝和崔卓的对话都听进去了的。
什么?万人迷?就这小子?不过是戴个眼镜看着斯文一点,不就是个长得不算太丑的混血儿吧,他也能叫万人迷?
翁杭之冷眼瞅着文筝那兴奋的表情,越看越不是个滋味儿。其实人家崔卓确实帅气,气质成熟儒雅,给人的感觉如沐春风,加上还是个妙手仁心的大医生,当然是万人迷了。
聊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人记起翁杭之了……
“文筝,这位是……你老板?”
文筝这才回过头来看着翁杭之,简单了为两人介绍了一下。
俩男人还都很有风度的样子,礼貌地握握手,也算是认识了,只不过就是互相的眼神有点怪怪的。
“翁律师,久仰大名。”
“呵呵,不敢当……崔医生好像是前几天才为市里的某位领导做了手术吧,听说是原本是去京城里医治的,最后还是回到本市二医院,崔医生妙手,想不到竟是怎么年轻。”翁律师难得一下子跟陌生人说这么多话的,只是不知道这赞美是不是发自真心的还是冒着酸味呢。
崔卓微微一愕,随即习惯性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淡淡地说:“翁律师的消息还挺灵通的。”
“也算不上灵通,只是刚好那位领导以前曾是我的客户。”
文筝一边听一边暗暗咋舌……这俩男人都是高端人士,凑一块儿还挺聊得来的。
但文筝不知道翁杭之心里其实对崔卓是有几分戒备的,因为他能看出来崔卓看文筝的眼神不太对劲啊,那分明是男人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女人才会有的眼神,哪里是普通的师兄妹?
而崔卓也不笨,他观察到翁杭之虽然在跟他说话,可视线多数是停留在文筝身上的。
这可有趣了,翁杭之是文筝的老板,难道他对文筝有什么特殊感情么?
有些话,这俩男人都不说出来,但好像都知道彼此在想什么,唯有文筝什么都不知道,只顾跟崔卓说话了,又将翁杭之晾在一边。
很快登机了,最让翁杭之不悦的是……崔卓居然就坐在文筝旁边的位置!
果然,文筝又跟崔卓聊上了,翁杭之完全插不上嘴。他这么高冷的人也不会去插嘴,干脆就睡觉。
崔卓绝对是比庾彛挂萌烁械酵驳模蛭拮勘旧砭秃苡形Γ浊形潞停挛娜缬瘢偌由铣叩难罩怠毯贾饣酰看蟮木赫允殖鱿至耍
崔卓很欣慰的是,文筝还是跟以前一样的直率可爱,亮晶晶的眼睛纯净的微笑,清丽脱俗如芙蓉出水。在他看来,这张干净的素颜比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好看太多了。
文筝也是打从心底感到惊喜,崔卓以前就被她视为大哥哥,虽然许久不见了,可他还是那么没变,依然这么具有亲和力,跟他聊天很愉快,就像是在跟亲人诉说心事。
两小时后,飞机降落在T市,文筝和崔卓约好了明晚一起吃饭,崔卓会去文筝住的地方接她。
一出机场,崔卓就被专车接走,文筝和翁杭之也被接到下榻的酒店。
翁杭之一路上黑着脸,一言不发的,文筝搞不懂自己哪里又惹到她了吗?
房间是翁杭之的客户订的,套房,挺宽的,还有个小厨房和阳台,能做饭能观景,很有家庭氛围。
文筝一进来就纳闷儿了,怎么就一间吗?她住哪里?
“翁杭之……我的房间呢?”
翁杭之正站在阳台望风景呢,闻言,冷冷地回答:“这么高档的房间你还想怎么样?就只有一间,你睡沙发吧,我睡*。”
“什么?”文筝顿时炸毛了,闻到了一股深深的阴谋的味道。
文筝愤愤地咬牙,气呼呼地瞪着他:“不行,我要另外开个房间,这是出差,房费该老板付。”
“呵呵,你现在知道我是老板了?”某男还在为自己受到的冷落不平呢,一股子醋味。
“翁杭之,你是不是故意的?怎么可能只开一个房间?”
“你去问客户吧,或者问前台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不过根据客户说,这间酒店承接了一个大公司的年会活动,所以呢,房间很紧缺,只怕是没有别的房间了。”某男说得可轻松了,还真看不出来他安的什么心思。
“你……你真像一匹不怀好意的狼!”
“你在担心什么?怕我对你有企图吗?真可笑。”翁杭之嗤笑着,转过头去不再看文筝了,好像真被窗外的风景吸引。
文筝对他的话半信半疑,打电话去前台问,果真是没房间了,看来今晚只能跟这匹狼住在一起?
虽然是睡沙发,但文筝还是有些不放心,前车之鉴,她认为还是先说好。
“翁杭之,晚上我睡沙发你睡*,但是你不能有过份的行为,否则我就立刻回龙京市,懒得伺候你了。”
“怎么好像就我像狼,你就不觉得自己也有可能对我毛手毛脚的?”
“你……呸呸呸,我才不会!”
“但愿吧,我可是很洁身自好的,如果晚上有人企图爬到我睡的地方想要乱来,我可是不会对她客气。”翁杭之这话分明就是在说文筝。
文筝小脸微红,哼哼着说:“你是我见过的脸皮最厚的人!”
“最厚?谢谢夸奖。”
“……”
两人这一番斗嘴,也是有趣的,为烦闷的工作增添一点额外的乐趣,明天就要开始忙碌,今天刚来,先适应一下。
这位客户姓唐,老家是龙京市的,来T市做生意已经好几年了。去年唐先生的儿子从龙京市到T市读大学,也是跟父母团聚,本事件喜事,但好景不长,上个月,唐先生的儿子交往的女朋友在出租屋里遇害了,警方调查结果是他杀,而嫌疑人就锁定为唐先生的儿子。
唐先生特意回龙京市请翁杭之出马,为他儿子辩护。那小伙子在跟翁杭之见过几次之后,翁杭之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小伙子是被冤枉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次来就是因为过几天要开庭了,提前准备。
晚上,唐先生在酒楼设宴款待翁杭之,原本按翁杭之的意思是不想在办公事的时候参与这样的场合,可是这回不一样,唐先生不但是他的客户,也是翁锦良的旧识,从辈份上讲,翁杭之还得叫一声伯父,这顿饭也就不好推辞了。
唐先生唐太太已经在候着了,翁杭之和文筝一到,对方这热情招待的态度,让人感觉挺亲切的。
除了这夫妻俩,还有他们的大儿子和儿媳妇,一家人都十分友善,唯一让翁杭之头疼的就是……喝酒。
“来来来,贤侄,我们起码有三年没在一起喝酒了,今晚先不谈那些不愉快的事儿,咱先好好喝几杯,叙叙旧!”唐先生为人爽快,做大生意的老板,自有一种稳定全局的气势。
翁杭之出于礼貌,还是得举杯:“唐伯伯,这一杯我先敬您和阿姨。”
说完,翁杭之也很干脆地喝了。紧跟着又是唐先生的儿子媳妇来敬酒,场面还挺热闹。
因为有父亲的那一层关系在,翁杭之不便太生硬,尽管不想喝,还是耐着性子喝了几杯。
聊天叙旧也是痛快事,说着说着就聊到翁杭之小时候了……
“贤侄,我记得你小时候特别可爱,被打扮成小姑娘拍照,当时我还在场呢,后来我还特意叫你父亲给了我一张你的照片,到现在我还放在家里珍藏着,改天去我家,我给你看看?”唐先生喝得高兴,一不小心就暴露了翁杭之那段过去。
“噗嗤……”文筝没忍住,笑出了声,收到翁杭之一个凌厉的眼神,她马上又捂住了嘴,可是那抖动的肩膀还是说明她还没笑够。
翁杭之很囧,被长辈提起小时候扮成女孩子的事,他这脸啊,烫得很,却又不好发话。
“贤侄,我还记得你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猫,那只调皮的小猫很爱跟你胡闹,有一次我去你家,看到那只猫抢了你的零食,你就追着它满院子跑,最后哭着跑进来跟你爸爸说,零食被猫吃了……哈哈哈,为了哄你,我当时还跑出去给你又买了一份回来,你抱着零食就进房间去,把那只猫关在外边,一个人在房间里吃完才出来……”
“噗嗤……”文筝笑得更欢了,但翁杭之的脚突然踩了她一下,她马上就低下头。
桌上欢声笑语,聊着那些快乐的往事,可对翁杭之来说是糗事啊,他心里已经成了一片菜色……今后在文筝面前可怎么办?她不知道会不会拿这些事来挤兑他?
一代男神,就这么被长辈给爆料了,文筝可是听得津津有味的,还会用笑声捧场。
但翁杭之和文筝之间微妙的互动也引起了别人的好奇。
唐先生的大儿子倒了一杯酒,是给文筝的。
“文小姐,你是翁律师的助理,这次来T市,要耽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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