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诩劝道。
“奉孝跟随我出生入死,难道我连病都不敢探视?我自有分寸。”
袁新昂首迈入了房间之内。
“咳、咳、咳!”
一阵咳嗽声从房间内传来。
“奉孝!”
袁新动情的一声呼唤,快步向室内的卧塌前走来。
“主公,不要过来,郭嘉有疾在身,不要沾染上主公万金之躯。”
郭嘉在塌上急忙说道。
“别说话,你过来看看。”
袁新一招手,身后的军医官走了过来为郭嘉号起脉来。良久,医官起身使了个眼色,袁的说道:“主公,军师的病非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叫你师父华佗先生来怎么样?”
袁新问道。
“师父精于身躯外部之术,而军师的病属内腑之毒,恐怕也是无能为力。”
军医摇了摇头。
“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吗?”
袁新急的汗都下来了。
“办法吗,也不是没有,军师病的如此沉重,当今世上只有一个人能救得了他。”
“是谁?”
“我的师伯张仲景。”
医圣张仲景?袁新隐隐的记了起来,上学时课本上写着张仲景是治疗疑难杂症的高手,著有《伤寒杂病论》他为了救治百姓,竟然在大堂之上行医,这也是做堂先生的由来,但他的举动被当时的人视为异类,最后,张仲景为了解救万民竟然弃官而去,悬壶济世去了。想起了这段典故,袁新急问道:“你可曾知道张仲景现在何处?”
“师叔一向云游四方,听说最近就在南阳一代行医,我这就去找他,只要军师能坚持一个月,那我一定能赶回来。”
医官说道。
“南阳?”
袁新脑中灵光一闪,猛然间想起来一件事情,半晌,他做出了决定。
“军医官,你务必把张景仲先生找到,只要找到了,我给你官升,俸禄长一倍!要是找不到,你就不用回来了!”
“请主公放心,下官必不负所托,定要把师伯找到。”
“好,我叫五行使者保护你一起去,给你备最好的快马,带上足够的盘缠,快去吧。”
“是,主公。“医官快步走了下去。
一会儿的功夫,五行使者被袁新叫到了跟前,“你们与医官一起去南阳,一定要找到张仲景,如找到,那么你们派两个人把张仲景安全送回,另外的三人吗,去给我找一个人。”
“找谁?”
金大问道。
“一个叫诸葛亮的人,此人字孔明,家住南阳隆中,年约十五、六岁,见到他,不论你有什么办法都要把他给我弄回来。”
“主公放心,我们兄妹一定不辱使命。”
金大一转身,带着其它四人退了下去。
“呵呵,要是诸葛亮也被自己收入囊中,那未来的天下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局面呢?”
袁新陷入了美好的遐想中。
南阳城,是汉朝的第一大郡,人口原有三百余万人,不过这里刚刚经过了曹操与袁术的战争,战争过后,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已经是初夏季节,成千上万具尸体在阳光的暴晒下无人问津,一股股恶臭弥漫了整个南阳城,瘟疫流行了。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这是不变的道理,在这危及的时刻,张仲景来到了南阳城。一个药箱,一只酒壶,一身素布的行头,一个面黄肌瘦一看就营养不良的童子,张仲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要说唯一让他与众不同的,就是那一身令人远远就避开的刺鼻的药味。
“娘啊!”
一阵悲泣声传来,张仲景不由寻声望去,只见三、四个半大的孩子一身的孝服在痛哭流泣,地上,一具中年妇女的尸体僵直的躺着。
“哎,好可怜,全家大人都死光了,就剩下这几个孩子了,我看哪,也活不了多久。”
人群中不时传来窃窃私语声。
张仲景的心一沉,三步并做两步来到中年妇女的尸体前,用手在尸体的手臂上一摸,口中大喝道:“童儿,拿银针来!”
身后的童子立即从药箱中取出了几枚银针,张仲景向妇女的额头与脖颈之间连刺了数针,只听一阵咳咳声从中年妇女口中传了出来,缓缓的睁开眼睛,中年妇女向四周望了起来。
“母亲!”
几个孩子大叫着扑在妇女的怀中。“我的孩子!”
中年妇女也失声痛苦起来,半晌,她才想起救她的人来,立即向四处张望起来,但张仲景早已在人群当中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一座简陋的民居里,张仲景独自喝着劣质的米酒,长期的民间生活,使的他的饮食同百姓无异。“师父!”
两个行医打扮的青年人走了进来。
“你们回来了,怎么样,王村的瘟疫止住了吗?”
张仲景问道。
“师父,我们到时王村人已经死了一半,不过剩下的人在我们的医药之下大半活了下来,总算不虚此行了。”
一个长脸的青年人答道。
“哎,救活一个算一个吧,以我们师徒之力,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张仲景不由有些伤感。(“医者父母心”当代的医生行医,哪个不收几个红包,据说有个医生为老妈做手术,上手术台之前非让亲哥哥让自己的兜里装五百元钱,说是兜里有钱手术才能做的踏实,医生的职业操守已经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千百年来,真正像张仲景这样以治病救人为己任的又有几人?
“原来师伯在这。”
一声爽朗的大笑从木条制成的院门处传来。张仲景转头一看,也不由大笑起来,“哈哈,原来是你孟康这个这臭小子来了,快进来吧。”
张仲景笑着说道。
“呵呵。”
孟康伸手推开院门,与身后的五行使者一同走了进来。
“师叔,也不请小侄喝一杯?”
孟康嘻皮笑脸的说道。
“呵呵,你小子一来就惦记着我的酒,来吧,和你的朋友都坐下来喝一杯。”
张仲景热情的招呼道。
“老三,把我珍藏的好酒拿出来。”
“呵呵,还是孟康的面子大,师父一见你就高兴的什么都豁的出来。”
长脸青年一笑,到身后取出了一个大瓮,端了上来。
“哈哈哈,美酒当前,皓气当空!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来来来,与我共饮一杯!”
张仲景豪爽的放声大笑。
看到张仲景如此的性情中人,金大等人也不由热血沸腾,不想天下名医竟有如些的胸怀,这时,长脸的青年已经将桌上的陶碗斟满,一股浓浓的药香立时在草屋内飘荡。
“清淡雅致,浑然天成,这是什么味道?”
金大鼻子一嗅,疑惑的问道。
“哈哈哈,朋友果然好见识,此乃老夫用百年山参、千年首乌、外加黄山云雾峰的朱果泡制三年而成,喝一口神清气爽,喝一盏健体康身,喝一瓮延年益寿,世间只此一份。”
“竟然有这样的酒?”
木二说道,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顿时,一股暧暖的热流贯通了他的四肢百脉,浑身上下兖满了力量。
“好酒!”
木二大叫一声,眼中充满了兴奋之情。
“哈哈哈!”
张仲景不由一阵大笑,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我这酒向来不轻易授人,但几位是贵客,我也就不吝惜了。”
“噢?先生知道我们的来历?”
金大吃惊的问道。
“五位气宇不凡,一看就是军中的人物,孟康现在辽东任职,能与他同来又有如何气势者,必是辽东的使者,不知我说的可对否?”
张仲景笑呵呵的说道。
“先生真神人也!我等兄弟正是辽东的五行使者,此次特为请先生而来。”
金大说道。
“不知道辽东哪位人杰身染疾病?”
“军师郭嘉受作寒所困,正卧床不起,我等不得已才与孟康来此叨扰先生。”
“原来是鬼才病了,鬼才乃旷世奇才,我不能不救,看在我师弟与师侄的面上,我就走这一遭。”
“那就多谢先生了,我们何时起身?金大问道。
“呵呵,等我们喝完了这瓮酒!”
张仲景笑着把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哈哈哈,先生果然豪爽,我们都干了酒中之酒!”
五行使者与孟康等人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哈哈哈!”
众人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官道之上,火四、土五与孟康等人护着张仲景师徒三人向长安昼夜兼程而去,不过,一行人中却没有金大、木二、水三的踪影,他们去哪了呢?
隆中,一个后世人所共知的地名,不是因为它物产丰富,也不是因为它风光旖旎,而是因为它出了一位光耀千古的人物…诸葛亮。不过现在的诸葛亮还只是个少年,十六岁的他正在经历着人生的每一件大事,大婚。
“孔明,你怎么还不起来,太阳都照在屁股上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妇在窗外叫道。
“啊!”
屋中的一个少年揉了揉醒眼惺松的眼睛打了个哈欠,口中念念有词道:“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少年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
“孔明,怎么还不出来,你忘了今天的大事了吗?”
窗外的妇人又叫道。
“好了嫂子,我知道了。”
为了不受嫂子的唠叨,孔明只好起身穿戴起来。
“你这个孩子,连相亲都不当回事,以后可怎么办呀。”
少妇一推房门走了进来。“这个怎么行,要穿的庄重些,人家南阳刘家可是大户,很注意仪表的。”
少妇嘟囔着忙孔明穿戴起来。
“我说嫂子,你就别忙了,我才十六岁,晚两年也不迟呀。”
孔明说道。
“嗨,你这个孩子,你哥哥这么大时都和我拜堂两年了,今天你可要抓紧,一天走三家,可有你受的了。”
少妇调笑道。
“嫂子,我真的没什么兴趣呀。”
孔明一脸的无奈。
“竟瞎说,听说刘家是南阳城中最有钱的主儿,你娶了她这辈子就什么也不愁了。”
“哎,钱乃身外之物,我要那么多干什么?”
孔明说道。
“那你第二个去的李家也不错呀,听说他家的小姐长的那是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容,是南阳城的第一美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要不是听说你才华出众人家还不愿意呢,娶了她,你可就有福喽。”
少妇笑呵呵的说道。
“花无百日好,人无百日红,青春美色如过眼云烟,百年之后不过是朽骨一具?”
孔明直摇头。
“你这孩子,怎么竟说这些,不管怎么说,长嫂如母,今天这两家你一个也不许落下,不然我可不饶你。”
少妇气呼呼的说道。
“哎,遵命,我的嫂子大人。”
孔明无奈的一叹气。
正文 第144章 丑妻进第家中宝
在嫂子的催促下,诸葛亮终于穿戴完毕,来到客厅之中。客厅内,一个高瘦的青年正在坐着品茶,看到诸葛亮出来了,高瘦青年不由露出一丝微笑,“二弟,你嫂子是唠叨点儿,但她也是为了你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不小了,是到了该顶门立户的时候了。”
“兄长,我去了。”
在不茍言笑的长兄诸葛瑾面前,诸葛亮永远都是那么的谦逊、恭敬,谁让自己的父母死的早,而扶养他们的叔父也故去了呢,长兄如父啊。
“嗯,你去吧。”
诸葛瑾微笑的看着这个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