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殿堂(瓶邪微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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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殿堂(瓶邪微黑花)-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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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兄弟,你是招惹了何方高人?你的情况又像中毒又像中了诅咒,我不是大罗神仙,没法治。而且···我知道有些话,作为一名有节操的医生是不应该说的,但是···我不希望你把时间都浪费在了奔波求医的路途上。你的情况,就算放眼全国乃至世界,治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不是我危言耸听,像你这样的病证,已经消失了两千多年,我只在一个研究先秦文化的朋友口中偶然听到过类似症状。你有什么想做的事,就抓紧时间吧。我大致猜到了你和外面那位是什么关系,要不要告诉他全在于你。”老建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说道。

在得到死亡通知的那一刻,我下意识地朝门口方向看了一眼。如果他知道了会怎么样?会不会又一次又一次地下斗,寻找自己存在的意义?会不会受了伤,只能在黑暗阴冷的耳室里独自等待永远不会到来的天明?不行,我不能告诉他。一个疯狂的念头在我脑内发芽滋长。

“那我还有多长时间?”

“多则半年,少则两三月。”

那么短啊···我要抓紧时间了。

“对了。”老建突然开口,“我想起了一件事儿,前不久我听一个弄考古的朋友说,他们找到了一座战国神医墓,墓里疑似有能起死回生的药,虽然我觉得起死回生这事儿不靠谱,可是我那朋友说得信誓旦旦,说不定那药还真能治好你,可惜那墓被盗了,想要找到那药,难!不过也幸好被盗了,不然你想要得到那药,就是难上加难了,毕竟是那么一颗药,国家得有多重视啊。”

老建的话我没听太清,也没有抱什么希望,天下之大,我上哪儿去找这么一颗药呀?况且,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出了办公室门,我看见小哥坐在走廊的椅子上闭目养神,就跟尊雕像似的。我平复了下心情,喊道:“小哥。”

小哥睁开眼抬头看我,然后站起来。我上前拉起他的手,说:“走吧,我们回家。”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很蓝,云很白,阳光很灿烂。小哥的手不再冰冷,暖暖的,是让人眷恋的温度。是哪儿来的风呀,吹得人眼睛生疼。如果时间可以停驻,我希望这一刻可以永恒。

小哥没有问我任何问题,但从他关切的眼神里,我知道他不是不在乎,而是在等我自己向他摊牌。

小哥,对不起,我不打算告诉你。

如果我说谎了,一定要原谅我,因为我最不想伤害的人就是你。







第35章 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章

“小哥,建医生说,我的病挺少见,他们医院资源有限,治我的病没啥把握,看来我们要另找别家了。你会陪我的,是吗?”我问道。

“嗯。”小哥回我以一字,是我预想中的答案。

计划开始了···

这是我第一次对小哥说谎,这个谎言从我离开老建的办公室就开始在我脑内萌芽,生长,直到我走出医院,我已将如何告诉小哥这句话的情形默默演练不下于十遍。一个谎言的开始就意味着将会有无数谎言诞生,前赴后继,只为圆最初的那个谎言。世上没有谎言可以做到完美,总会有一个谎言露出马脚,而我要做的,就是在马脚出现前完成我的计划。

这个计划还只是一个框架,它筹备的时间太短,但我必须把它付诸实践了。小哥太聪明,我怕不出几天,他就会从我的表情里读到一切。

我打电话约了二叔,我会对小哥,对王盟,对很多人隐瞒我的病情,但总有人要知道我的真识情况的。况且,我需要二叔的帮忙,这个计划里的一个关键人物只有二叔能帮我找来。

在二叔开的茶馆的雅室里,二叔说:“又闯什么祸了?”

我把大致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又把我的计划说了出来,二叔送了我两个字——胡闹。

第三天,一个金法棕眼,胡子老长,形似圣诞老人的老外来到萧山机场,二叔亲自去接人,他是二叔的好友,中文名柯林,是国际顶尖的心理学家,也是最顶尖的催眠师。

大家都知道催眠,并且觉得这是一项很神奇的技术,催眠可以唤醒人内心深处的某些东西,可以帮助人封存不好的记忆,甚至可以控制人,为己所用。事实上,催眠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神奇,曾经有位心理学博导对我施展催眠术,可惜失败了。催眠术不是百分之百能成功,因人因时因地的差异,催眠效果不尽相同,但我还是决定试一下。

在茶馆里,二叔最后妥协了,他说他会一边帮我找那颗传说中能起死回生的药,一边把他的朋友柯林请到中国来。说起来,最疼我的应该是这表面上一派严肃的二叔。

我拉着小哥来到二叔家时,二叔正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纸。

“二叔。”

二叔把报纸放下,对我说:“他在书房。”

我感激地冲二叔点了点头,二叔最后的目光落在小哥身上,不太友善。

柯林在二叔的书房里看书,看到我们,伸手示意我们坐下,然后从密码箱里拿出一支笔和一本笔记本。

我一直拉着小哥的手,就好像怕他跑了似的。对,其实我就是怕他跑了。我让二叔请柯林来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他。他要是跑了,我的辛苦计划不就成了一场空?

柯林把笔记本翻到空白处,让我们盯着它,然后开始在笔记本上缓慢画符号。有人会用怀表将人催眠,有人会用言语将人催眠,而柯林,是用符号将人催眠。

渐渐地,我的眼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然后我看到一片白色,再然后,思维化作虚无,不再受我控制···

第三十一章

我静静躺在病床上,这是我到波士顿的第几天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谁知道呢?日子对我而言没多大意义了,每天我都在做着同一件事——等死。

离开中国是我的决定,来波士顿治疗是二叔的决定。我没有想到,二叔竟比我想象之中还要来的厉害得多,不知二叔是怎样的惊天手腕,将吴家的产业从中国一路延伸到马赛诸塞州。美国是世界上医疗最发达的国家,中国尚不足以与之比拟,而波士顿的医疗技术在全美也属前列,拥有着三大医学研究中心,二叔希望在这里我的病情能得到缓解,撑到他把药找来为止。对了,我所在医院的院长是二叔的好友,而我所进行的一切治疗也都是秘密的。

我离开中国是为了躲一个人,一个我很想念,却不能相见的人。他在世界的另一端过得可好?

这里的灯光明亮,空气里漂浮着消毒水的味道,我好像在海里,眼前是一只又一只透明水母乱晃,我的头昏昏沉沉,想要睡觉。我在病床上躺着,身体越来越轻,思想却越来越清晰,灵魂好像飘到了西湖畔。那里有个人叫张起灵,他有爸爸妈妈,二叔三叔,他大学学的是建筑,却窝在间古董铺子里,铺子里有个爱偷懒的伙计,伙计不叫王盟,王盟被三叔调到了别的铺子里,他有一个过命兄弟,姓王,身材很丰满,他叫他胖子,他不认识一个叫吴邪的人。

无疑,那场催眠是成功的。在那场催眠中,我被柯林中途唤醒,而小哥则继续。小哥被抹除了原本的记忆,安上一段我的记忆,然后他就可以以我的身份活下去,做个普通人,过柴米油盐的生活。也许他以后会娶妻生子,儿孙满堂,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刻,白发苍苍的他会在脑海里闪现一个模糊的身影,而我早已成了尘埃,永远不会知道。我不知道我这么做对不对,我只是想让小哥不要再下斗,不要再受伤,不要再流血,不要再孤单。

我在小哥醒来之后就离开了。柯林的催眠结束时,二叔站在小哥旁边,小哥睁开眼,叫了声二叔,我从门缝里看到一切,我知道,从此他就是我,我可以放心地,没有后顾地离开了。

一个人在病房里,会很无聊,有时我会做梦,层层叠叠,斑驳陆离。我经常会梦到一个人,有时他在铺子的后院里看书,躺在藤椅上,手边一杯香茗,一如从前的我。有时他在铺子里,有或穿着考究,或衣衫邋遢的人进来。前者问,老板,这个多少钱?后者问,老板,这个能卖多少钱?他的话很少,却把生意处理的出奇的好。前者虽花了高价,却长了见识,笑呵呵地走了。后者得知手中串珠是赝品,家中放串珠的木盒竟是稀世沉水香,也笑呵呵地走了。他以颇高价格买下了串珠,把玩着手中赝品,他的手突然一用力,珠子散落一地,他手中留下一颗鸽蛋大的血珀,这串赝品中唯一的真品。这样的他,一如我幻想的我。梦的最后终结在一张纸上,他看到那张一个镶着金牙的人递给他的纸,平静的脸在金牙转身那一刻变作惊喜,然后世界颠倒,陷入一片毁灭般的黑暗之中。

梦醒。






第36章 第三十二章
一年过去了,我没有死,回到了中国,回到了杭州。

小哥正在刷碗,曾经的地上生活能力三级残废不但开始自力更生,还学会了照顾别人。

回想一年前发生的事,真如云烟一般。

本来在波士顿的医院,昏迷前,我连动一下手指的能力都没有了,我觉得我死定了,但我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在杭州家里那张熟悉的床上,小哥就在我旁边趴着睡觉,他头上的白发又多了。

老建告诉我,是小哥找到了传说中的那颗药,把我给救活了。

傍晚,小哥照例扶着我在院子里练习走路。几个月躺下来,我的腿已经有明显的萎缩,再加上毒对脊神经破坏的后遗症还在,我现在得像个婴儿似的摇摇晃晃地练习走路。

我扶着小哥的肩膀,问:“小哥,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小哥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的眼睛从来不会说谎。”

原来从那个时候就知道了···

“那你为什么要假装被催眠?”我问。

小哥沉默了一会儿说:“因为这是你希望的。而且催眠成功后,你必然会离开,我需要单独的时间去找能救你的东西。”

我有点伤感,替我的智商伤感,我自以为一切计划的好好,没想到从一开始就被小哥看穿了。不过也幸好被看穿了,不然这会儿我还不知道在哪个冰冷的小盒里呆着。

“小哥。”我看到他的白发,心像是被猛地揪了一下,为了找药,他不知道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对不起。”我低下头。

他伸手把我的头发揉成一团,我错愕地看着他,只见他嘴角浮现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别想太多。”

是的,别想太多,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我可以拉着小哥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烂尾了。今天诸事不顺,先是一觉睡到下午五点,没人来叫我起床,还做了个可怕的梦中梦中梦,三连环,一个赛一个的真实,然后是发现n多作业没写,最后是一点灵感都没有,烂尾了。
正文到这里算是结束了,接下来会交代小哥是怎么救的吴邪。也许我还会写小成,我挺喜欢他的,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他···

对了,突然想起件事。昊哥说看我的小说像看散文,大伙怎么看?






第37章 番外 张起灵专辑(二)
我,张起灵。人送外号闷油瓶、哑巴张、阿坤、张秃子、斗神,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被某个蛇精病从坟墓里挖出来写这篇番外的。嗯,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和吴邪在墓里向来游刃有余。

正文都已经结束了,那蛇精病还要番外干嘛呢?不知道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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