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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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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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大城市,港台、欧美流行音乐迅速涌入。我们忽然找到了另外一种感动,发现了另外一种美好,我们忽然知道——原来音乐可以让我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让我们的精神得以升华。因此,有一些年轻人开始蠢蠢欲动(我指的是那些目的纯粹的人),尽管基础有限,一切都刚刚开始,也不知道未来将会怎样,他们还是作出了决定……那些年里,我周围很多人都是这样,在他们的血正热得发“烫”的年龄,奔着自己热爱的理想就不管不顾地出发了。
  对于我,情况也大致是这样——已经退了学,开始唱歌了,才发现自己的底子实在差得挺远!好在我正年轻,悟性也还不错(又得感谢父母了),再加上“霓裳宫”的乐手、歌手业务水平都相对较高,因而得以激发促进和耳濡目染,家里又有夏旸可以帮我。我渐渐知道唱歌光有感觉还不够,还要注意音准、节奏、发声方法——不过后来我又发现,无论如何感觉都是第一位的,因为唱歌最重要的就是将歌曲所要表达的情感传递给别人,让别人一起快乐或者忧伤;另外,也不必过于强调发声方法,因为自然的才是最美的。现在我最反感的就是那些“唱歌机器”型的歌手,例如Mariah Carey、Celine Dion,个人认为这一类型里Whitney Hoston就比她们好得多——喜欢她们的歌迷请别介意,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音准、节奏、音色都无可挑剔,可我就是不感动!还有就是一味炫耀自己的高音的歌手。我也曾为自己能唱到哪一个高音美得不得了过,说实话,原来Whitney Hoston、Celine Dion的歌我也不是没唱过,明明拐一个弯儿就行了,偏要没完没了地拐来拐去,也不知道她们到底是在唱歌还是在显摆——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观众总是莫名其妙地一听到高音就兴奋,就疯狂鼓掌和吹口哨;哪个歌手要是“含蓄”了点儿,他们就喝倒彩,完全没有耐心也不懂得聆听——我觉得那种人去看音乐会的出发点根本就是去凑热闹,他们眼里的“好歌手”倒是蛮适合去当足球比赛拉拉队的超级大领队的!唱歌不是用来炫耀技巧的,也不是靠几个高音讨巧的,它应该是自自然然地有感而发,像那些淳朴的山歌,那才是真正美丽的!忘了是谁跟我说过一句关于唱歌的心得,我觉得他说得特别精彩——你要想把歌唱好,先要忘了你是谁。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6)
除了演唱,舞台形象上我也渐渐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说实话,较之于在舞台上把自己包装得花花绿绿的歌手,我还是比较倾向于那些自自然然、朴朴素素的类型。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再加上浩浩荡荡的伴舞队伍,也许会让你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新鲜刺激,但那往往会让人舍其本求其末,忘了你到底是去干什么的——你是去听一个人唱歌,不是去看他(她)有多漂亮、多抢眼、多会表演!当然,真要是玩儿到家倒也罢了,起码还算个偶像派,让人眼睛舒服了。能玩儿出“创造性”的另当别论,因为那就属于视觉派的范畴了!最可怕的是玩儿得不伦不类、学得半桶水晃来晃去,把一些不管适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地瞎往身上裹,看那种演出,才真叫人倒胃口呢!
  另外,我们这儿几乎所有的“歌手大奖赛”都要设一个“服装分”,这本来也无可非议,因为作为一个登台表演的人,对自己在人前的形象适当“重视”还是必要的。不过,我们这儿的那个“服装分”的标准让我十分困惑:我也曾参加过一次歌手大奖赛,唯一的一次,在1992年。那次我的服装分是“0”。还记得那次,我穿了一条黑色牛仔裤、一件白色T恤和一件黑色的便装西服。比赛开始前,一位待我不错的文化局负责人问我穿什么衣服,我说就是这身儿。她说:“那怎么行?你这身儿也太‘随便’了(可是我一点儿没‘随便’呀,那可是我和夏旸事先设计了半天的,我们都觉得那身儿特有范儿,也很适合我的演唱曲目),赶紧去换衣服!”可我抽的是三号,已经来不及了。说起来可笑,那年头儿的“演出服”,女歌手是清一色的蓬蓬裙、晚礼服,男歌手则是清一色都套着件艳俗的西装,不知这是哪儿来的标准?我最后就因为服装得分是“0”而拉下了总分,没有拿到名次。那以后,我就决定再也不参加什么“大奖赛”了!
  当然,最初我也不是这么想的。刚进“霓裳宫”的时候,我也曾学着别的女歌手做过几身“演出服”,后来我开始放弃它们,穿一些简简单单的牛仔裤、T恤、衬衣之类,头发也既不盘也不束,更不插什么发卡、缎带之类,只是自自然然地披散着。现在这样当然并不稀奇,可在90年代初的舞台上这绝对算是少见了,跟自己在生活中的差别不太大——其实,我对舞台着装的这点“歪见”也是因为和夏旸看多了那些国外乐队演出的录像带——那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天地,奇异、隆重、朴素、华丽,随意想象发挥。而就我个人审美来说,我一向认为衣服是为人服务的,人是主衣是次,衣服并没有灵魂,穿衣服是人赋予它一切。可是很多人往往认为,自己一定要穿上一件什么样的衣服才会被人高看一等,我觉得这倒有些不自信了。还有,不论是台上或者台下,都不要去追什么“潮流”、“时尚”。要知道,那都是那些背后操纵者用来骗你兜儿里的钱的——何况,刻意“追”来的,反而是“过时”的!
  坚持自己的风格,有自己一贯的鉴赏标准,才是真正的与众不同。
  父母那一关终究是得过的。
  退学半年以后,当学校屡次寻人不着,诸如通知我参加补考、调换宿舍和决定该生留级等事宜——其实我并非不知道,她们自然早就给我通风报信儿了——可是,除了置之不理,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呢?终于不得不与我父母取得联系之后,我的爸爸妈妈才发现他们着实低估了他们的“乖”女儿——他们根本没想到,每逢周末和节假日我不仅照常回家,还换上在学校穿的衣服,顺便再信口胡编些学校里发生的故事骗他们,居然就那么瞒了他们半年之久。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7)
1990年9月的一个周末,当我又一如往常那样“装模作样”地例行每个周末至少回家吃一次晚饭的规定时,我从父母脸上的表情中看出了形势的严重性,我预感到——纸大概终于包不住火了!
  现在想起来,我爸妈真是一对修养极佳的人,无愧于“知识分子”的称号。他们的女儿干出这等胆大包天的事儿来,他们居然还能压住火儿,先给她做上一顿和平时周末对我的“待遇”相差无几的晚饭,然后耐心地看我咽完。然而,我可是怎么也吃不出滋味儿来了,我一边勉为其难地在饭桌上硬撑着,一边在心里暗暗祈祷苍天保佑但愿他们今天是为了别的事儿,先让我逃过这一关……我甚至想到要是今天一切真能如我所愿的话,那我以后再也不回家了!
  在我“逍遥法外”的这半年里,尽管我曾无数次设想过事情“败露”之后面对父母的场景,它就像一枚隐藏的定时炸弹,毕竟让人无法忽略它的存在;也曾无数次下定决心干脆豁出去一吐为快,可是事到临头,我还是慌了手脚,把所有我曾经自以为组织得天衣无缝、堂而皇之的言语和“大义凛然”如刘胡兰的勇气抛到了九霄云外。
  饭桌上静得出奇——那一定是因为我的紧张所造成的听觉异常反应,因为我至少应该能听到筷子和勺碰到餐具的声音——可是,记忆里那一刻真的是安静得要了我的小命——我只听见我自己那夸张得不行的心跳声,我觉得那么大的心跳声一定都被他们听见了,而这心跳声不打自招地证实了我所有的“罪行”…… 我怎么也不能让心跳声变得小点儿,我都有点儿后悔了——我那会儿不是挺决然的吗?我不是还挺为此欣赏自己的吗?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确太过分了,我干吗非得把事情搞到这一步呢?我这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我想我的脸大概都要埋到碗里去了……
  一顿饭吃得我头发都快愁白了。晚饭后,我连献一下媚,帮我妈擦桌子、刷碗的心情都没了。我一动不动,坐在饭桌前,任凭我爸妈来来回回地收拾好碗筷,把剩菜一一挪到厨房、冰箱,擦完桌子,然后,我听见我爸说了句:过来一下吧,咱们得好好谈谈了。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有点傻福气,生在这样一个对教育女儿坚决不讲究动用武力的家庭,若是换上一对动不动就对孩子大打出手的父母,大概我如此的做法在那天早就被打得稀巴烂了——可是,说实话,那天的我倒真希望我那一对修养极好的爸妈干脆痛痛快快给我来上一顿了事,那种忽然把我当成“外人”一般谨慎的询问,那种压抑得就像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可是又死活都不来的气氛,还有他们注视我时的那种含义复杂至极的目光,让我觉得还不如干脆一头撞死算了……最后,我找到了一种方式,那就是“沉默”!我只是在谈话的前半截,在他们向我核实学校反映的情况时点了点头,又嘀嘀咕咕地说了一些“我不想上什么大学,我有我自己的想法”之类的话,然后就再也不肯开口了。
  “谈话”进行了很久——其实那根本算不上是什么谈话,只是他们单方面苦口婆心地说教问询再加上大段的沉默和都快把我的心揪起来了的叹息而已……然后,我忽然发现天色已晚,意识到大概快到该去歌厅上班的时间了,于是,我开始着急起来!我开始想怎么脱身,而这么一想,我忽然发现再沉默下去是绝对不行了——大概因为在“谈话”的过程中,我爸妈已经反复强调了他们的态度,诸如他们绝不会对孩子强加一己之见,我有什么想法至少应该跟他们商量和信任他们,他们愿意当我的朋友之类的话,我也渐渐摸清了其实最让他们耿耿于怀的并不是我的“不告而别”,而是对我这半年来的“现状”一无所知;于是——我终于决定开口了。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8)
我告诉他们,我已经长大了,是18岁以上的公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一切,所有后果与“他人”无关。现在想来,我当时居然能把自己的父母归为“他人”,简直是忘恩负义透了。我还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工作,是做歌手,这是我喜欢的工作,也是我此生决定的方向,希望他们能尊重我的选择。说到这半年的生活,我忽然骄傲起来,我告诉他们我完全能负担得了自己,而且收入不俗,这以后就不必他们操心了——我甚至还对他们说,下次回来我将把上大学以来每月从他们这儿支取的钱全部如数奉还。我还说,我和另一个女歌手合租了一处房子,有空儿可以邀请他们去玩儿(我权衡再三没敢说出夏旸的事儿,我觉得还是分期分批让他们接受得好,否则无疑是雪上加霜),最后,我说“对不起,我该走了,因为我得去上班了”。
  说完这一番话,我忽然轻松了下来。我甚至为自己那一番话中“不卑不亢”的语气和周密的逻辑性暗暗得意。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把头抬了起来,腰板儿也跟着挺直了,平静地注视着他们。
  我爸妈面面相觑,一时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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