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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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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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喝咖啡,喝完了咖啡再喝茶,然后再接着吃饭呗!”徐薇曾经得意至极地向我解释她的工作。那时候她是“霓裳宫”的常客,只要一有客户,吃完晚饭她准会把他们拉来听我唱歌——当然最重要的是能顺便来找我玩儿。“这是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她总是把我拉到他们那桌介绍一番,然后再补充一句:“哎!可惜我们俩志向不同。不过,这也不能影响我们做最好的朋友!是吗?”她总是会在说到这儿的时候,极其亲热地搂着我的脖子,歪着头装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来问我。
  “一会儿别忘了给漂亮‘美眉’送花哦!”那会儿她已经跟她的老板学了一口的台湾腔,管女孩儿叫“美眉”。
  我就是这样认识了Jeremy。在我为情所困的那段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和徐薇来听我唱歌。那段时间,徐薇老是在我耳边唠叨她的道理:“算了吧!老跟那帮穷摇滚混有什么前途?他能给你什么?何况还不专一!喜欢音乐,买盘带子听不就得了?也没必要非跟搞音乐的人在一起吧?别傻了!赶快趁年轻有本钱找个有钱的嫁了,将来就算他变心至少也能捞到钱,照样能过舒服日子!Jeremy真的很喜欢你,他老是跟我提你。他条件多好啊!可惜他喜欢的不是我,要是我,早就答应了!真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说实话,Jeremy人不错,举止得体,我并不讨厌他,那倒是我对我当时所接触到的“有钱人”一贯印象中的例外,何况他每次都会送很多花给我——能收到那么多漂亮的花,这大概对哪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吧?所以,抱着花的我,在一瞬间里还是会笑得很甜。就算是另一种抚慰也好吧,虽然我并不在意其有其无,也不会对他心存感激。虽然,从来没有谁会因为如此这般类似的殷勤而真正进入另一个人心底。
  就这样,我想到了他。我找出他的名片,打电话,他的反应果然是求之不得——几乎以最快速度到达了我在电话中指定的地点——夏旸家胡同口的大街上。
  我只留下三个字:我走了!
  就这样“铁”着心,我上了Jeremy的车,想着这一次离开,我大概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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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乐章 生命重燃(1)
我搬回父母家住了。那大概是自高三那年的暑假之后,我唯一在爸妈身边住得稍长的一段日子。因为心里还在爱着他,我当然不可能接受和“别人”住在一起。
  Jeremy对我倒真称得上是无微不至——每天必定车接车送。可是,那却不如那些我坐在夏旸的自行车后座上的日子甜蜜。所以每次一上Jeremy的车,我反而更加怀念从前那段日子;所以,坐在车上的我,很少讲话,眼睛也总是盯着车窗外,要是偶尔再看见有男孩儿骑着自行车带着女孩儿从路边闪过,我就会止不住伤感起来……
  说实话,那段时间Jeremy真是没少跑路,因为我们家离“霓裳宫”确实不近。不仅如此,他还总会在接我的时候隔三差五地带来一大束鲜花和许多水果——而且还都是些一般收入的家庭不会经常购买的高级水果!这下我妈可高兴了,我妈当然不是见钱眼开,她高兴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终于可以每天看见她的宝贝女儿;另一个是,这一回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在她眼里不仅是事业有成可以依靠,最起码也属于正常人范畴,而且懂事儿。我妈妈一直有点儿介意夏旸每次去我们家都两手空空,而且居然“坦坦荡荡”。她说这说明这孩子不懂事儿:“其实我们并不图他什么,但起码要有个心意。”我当然并不在意这些,相反那时候我倒为此觉得自己的妈有点儿俗——“干吗非要玩那些虚的?”这是我和夏旸那会儿对于此类事情的一致观点,所以不管是在他家还是我家,我们都特别“坦荡”——不知道夏旸的妈妈背后是不是也觉得我不懂事儿。
  Jeremy完全不一样,不仅会送东西,还会陪我妈聊天,而且,他总是显得彬彬有礼,这大概又和夏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夏旸每次去我们家总是把自己“关”在我那间小屋里,不到吃饭的时候绝不出来……所以我妈老是夸Jeremy,还自作主张地跟他要了张照片压在我们家写字台的玻璃板底下,不过很快就被我拿出来了,她俨然就把他当成了心里默许的称心快婿。
  不久,Jeremy送了我一个BB机,说是为了能随时找到我。因为他有几次去接我时扑了空——腿长在我身上,何况我本来也没那么想跟他在一起!要知道,那是90年代初,别说手机,BB机对于一般人来说都算是奢侈品,我虽然挣得也不算少,可是BB机还是贵了点儿,何况我那点儿钱还不够我买漂亮衣服的呢!我不能否认那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每当BB机“滴——滴——”,周围准会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我装做不经意掏出它来看的时候,多少都会带出那么一点儿“劲儿”来。
  我最烦Jeremy的一点是他总想改变我,尤其是在衣着上,他总觉得我的那些破牛仔裤之类的奇装异服让他挺没面子——那可都是我的至爱啊,再说,我压根儿就不喜欢他说的那类衣服!可他还是在陪我去逛街的时候,连哄带劝地自己做主给我买了一堆在他看来的“正经”衣服。“女孩子穿这样的衣服才显得斯文,稳重。”他老是把斯文、稳重挂在嘴边——他说话时的口气和对衣服的品位都有点儿像我爸妈!我爸妈那时候也特别看不惯我穿的那些衣服,记得和夏旸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回家我妈都会皱着眉头说:“怎么穿成这样?我看你真是越来越不知道什么叫美了!”她当然不方便直接说夏旸,可她总会顺便瞟一眼夏旸——意思是:你也一样!

第六乐章 生命重燃(2)
有一天傍晚,我和夏旸从我们家出来在马路边等车,正好我爸妈也出来遛弯儿,就又碰上了。那天在车站等车的人里刚好有一个是我爸妈单位的同事,看见他们过来,就迎过去打招呼。我并不认识那个人,就没过去,想等他和我爸妈聊完再跟他们说话。那个人大概小时候见过我,我清清楚楚听见他问我爸妈:“那好像是你们闺女吧?”你猜我爸妈怎么回答的——“不认识!”说完他们扭头就往另一个方向走了,压根儿都没往我们这边看!后来想起这件事来问我爸妈,他们说:“天都快黑了还戴副墨镜,还穿得怪里怪气的,实在懒得理你!你真是让爸爸妈妈失望透了!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个怪物来?也不知道像谁!”那些年我和我妈的关系好像一直是这样:看不见会想,可一旦看见我,我妈又总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始连珠炮似的数落我!
  Jeremy倒是很有耐心:“以后这样好不好?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穿这些,和你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干涉!”——我才不管他高不高兴呢,爱怎么着怎么着,谁又没求着你跟我在一块儿!我依然我行我素,反而你不喜欢什么我偏穿什么,就是不理你那茬儿!
  人真是奇怪,凭Jeremy的条件其实大可弃我而去的,可是他偏偏不知怎么就是能一味迁就我——要不怎么都说人“贱”呢!我想这一点大概谁都多少有点儿感受,这大概就叫做“孽缘”吧?
  没想到夏旸居然根本不来找我。每天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我都忍不住往门口看,以为他会突然出现……可是没有,曲终人散的时候,我总是禁不住一阵怅然:好,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一定不再给你打一个电话或去找你,就算是“较劲儿”,这一次我也“较”到底了!至少我不要我自己那么不争气,那么不值钱——何况这是我自己作的决定。那段时间我的脾气坏极了,活像一只小刺猬,动不动就翻脸,尤其是不能听到有人朝我问起或是提起夏旸。
  一个月过去了,夏旸始终没有出现。然后有一天,Jeremy在接我下班的时候说要送给我一件礼物。他拿出一把钥匙,没想到他居然送给我一套房子,而且是用我的名字买的!
  “你家太远了,每天来回跑实在不方便。在你答应嫁给我之前,你就住在这儿,好吗?放心!你要是害怕,可以找个女朋友陪你住,我不会随便打扰你的。我知道你不是那种女孩儿,否则我也不会喜欢你。就算心疼一下我,行吗?”——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情节,这是真的,说出来也许你们都不信,在那之前,我的确都没跟他怎么样。有几次他是说过:“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了?”可是看我反对,他就没再坚持。而且,每次送我到楼下,他也都只是在我额头上吻一下就走了……这的确有点儿天方夜谭,说起来我自己都有点儿不信,可是,我的确碰上了这样的事情——也许他才是真的爱我?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没有得到吧?记得那时候他总是跟我说,我们需要时间。可是时间过了,对于我而言,爱的概念还是无法改变。
  一个人怎么会那么喜欢一个人而对另一个人又死活找不着感觉?真是奇怪!
  我接受了那套房子,因为他给我时的态度让我可以接受,况且我也还没有那么高尚——我又不是“雷锋”!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那感觉会是什么样呢?一时间我兴奋得什么都忘了,脑子里冒出一连串快乐的联想——那一定是自由自在极了!在家里住了一个月,每天听我妈唠叨,烦都烦死了,巴不得有这么个地方可以快点儿搬出来!

第六乐章 生命重燃(3)
于是我马上开始装修。Jeremy让我尽管按照喜欢的样子来装,钱不用管。那些天,我忽然对他有了笑——他的确是让我有面子极了!
  房子眼看就要装好了,可是,我却又碰见了他……
  有时候你真的不能不相信命运。而有一些地方,则似乎注定要在你生命中的某一时期内成为不一般的地点——你只能继续未完的故事,并且,留下记忆。
  还是中国工艺美术馆,再见到夏旸,还是在那里。
  根本懒得问去哪儿,反正,那天晚上我休息,Jeremy说他的一帮朋友拉他去一个新开张的歌厅玩儿,就把我也拽上了。到了地儿,我才知道是工艺美术馆。
  怎么会忘记那一天呢?穿过一楼大厅,坐电梯上六楼的时候,我忍不住又想起那次party,想起他那天的样子,而爱情,就是在那一天降临的……只可惜已不见了那沸腾的场面,也不见了他……如今的大厅里只有几个拎着电棒、四处溜达的保安……真想他啊,真想再见到他,哪怕只是一次。
  演出还没开始,我找了张靠近舞台的桌子坐下,要了饮料。别人都在说说笑笑,我却一个人沉默不语。Jeremy搞不懂我为什么又不高兴了,不过反正那时候我经常这样,那天又有他的朋友在场,他也就没多过问。
  然后,我忽然看见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儿从后台走出来,他一闯入我的视线,我就看见了:浅蓝发白的牛仔裤,两个膝盖处是破的,露出微微发黑的皮肤和一些不规则但却很亮的白线头儿,白色T恤,黑色皮夹克,那是那时候我们最钟爱的式样——那种标准的“老摇滚”皮夹克,袖口和领口有正宗的银色拉链和按扣的那种。他才不会随便乱穿那种随便哪家皮衣店仿制的呢!那件是有一次他一个朋友去德国演出时帮着带回来的。记得刚买回来的那一阵儿,每次出门我们总是抢着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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