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把这一消息电告蒋介石后,委员长怒火万丈,认为林世良是在利用他大姨夫的名义为自己进行走私活动。结果根据蒋介石的命令,林被逮捕,并被判10年徒刑关进重庆的土桥监狱。与此同时,那些被缴获的物资,从原价约总共1600万元,暴涨到6000万元。根据规定,缴获走私货物的官员们可得充公物总额的10%作为奖金,用来改善该组织。戴笠的人还收集了林世良吃喝嫖赌等等劣迹。蒋获悉这些腐化行为之后,盛怒之下,在原判上改批“立即枪决”。
林世良不愿替孔家负罪,于是他公开将走私阴谋归罪于孔令侃。孔令侃在父亲的怂勇下把此事整个闹到蒋夫人宋美龄那儿。这样,戴笠发现自己处于整个孔家和宋家的对立面,这两家要求蒋介石替他们解决此案。于是蒋介石面临着两难的局面:一方面是家族利益(在公众的眼里,四大家族代表了“官僚资本主义”的私人利益),另一方面是戴将军所称的对军事当局权威的冒犯(该当局现在负责原属国民党财政部长宋子文和孔祥熙的职权范围)。
蒋介石最终站到了家族一边,尤其是当相互疏远的宋家和孔家现在因共同的敌人戴笠而联合起来之时。除了判决林世良以外,委员长还指责戴笠因心怀不满和泄私愤而越权行事。于是,1943年7月戴笠被免除了缉私署署长的职务,并由孔祥熙的人、戴笠“不共戴天”的敌人宣铁吾接替。
与此同时,所有各省缉私处处长一概被撤换,军统的人统统遭到排斥。
戴笠被解除缉私署署长,被中国的盟国美国误解为是对军统过度行为的处理,其含义超过了表面现象。驻重庆的美国使馆向国务院汇报说,人们普遍认为“委员长的秘密警察和宪兵及情报组织声名狼藉的头目戴笠”被解职是由于:1。对高级官员的部下屡次擅自进行绑架、处决等,包括1942年秋天枪决中央信托储运处处长林世良,据信他把装运从缅甸到中国的政府供给品的卡车,用来替高级官员们装运“奢侈”用品;2。该组织本身腐败的“缉私活动”同“高级官员们”的“腐败利益”相冲突;3。国民党秘密警察内部发生的激烈争斗,其主要作用是对付“危险思想”领域;4。因为日本人成功的反间谍活动,戴笠在沦陷区的情报组织遭到破坏;5。对戴笠及其“盖世太保”的抨击;蒋夫人在她的访美旅程中对这些抨击有所耳闻,使她得出印象认为,“美国人相信不是委员长,而是戴笠,通过对纳粹和日本警政制度的残酷应用而在实际上控制了中国”。
第二十三章 战时戴笠的走私网戴笠的防卫措施
然而,在控制缉私署方面败给行政当局,并未能挫败戴笠的整个运作机能。仅凭一点便可说明问题:他迅速确保了自己的王牌——军事必需——能胜于孔祥熙对财政部战时监控走私的依赖。1943年7月,戴将军把税警办公室直接置于军委会之下,并把它改名为“别动队”,它的11个纵队分散在国统区的各个战区,奉命专门监视所有的地面运输。
其次,戴笠使国民党军队的运输和通讯部门隶属于统一指挥之下,负责地面巡逻、地区监察站、邮电,甚至还有飞机通讯业务。同月,军事委员会的运输统制局检查局被改为军委的水陆交通统一检查处,由戴笠的部下吉章简任中将处长。后来在1945年,交通巡查处的范围扩展到通讯和航空(原戴笠军统三处的业务),归邮航检查处领导,刘番任中将处长。
最后,戴笠抵制孔祥熙和行政官员急切想接管缉私监督的企图的另一个办法是在财政部内部扩展中美合作组织。1944年期间,财政部战时货物运输局运输处处长是黄荣华。在美国侨居了多年的黄荣华,同时也是中美合作所运输处的头目。他负责管理在整个华南地区活动,向前线游击队运送武器,并将从沦陷区傀儡公司那儿采购来的物资运送回来的大约1000辆卡车。
到了1944…1945年间,这些车辆的装载便完全在戴笠的控制之下,他实际上拥有财政部货物运输局局长的头衔。
这正如梅乐斯解释的那样:
任何一辆卡车都得出示载货单,准确地说明装载的货物,而且,在每一个检查哨所,必须出示货运单,卡车还要通过检查。而卡车司机常常通过让人搭乘来捞取外快,被称为“运输黄鱼”(一种贵重的佳肴),而戴将军本人的责任是对走私与间谍活动进行遏止(起码做到了限制)。
由此可见,中美合作所的美方领导直接了解甚至欣赏戴笠的走私王国,在日本投降时,这个王国已在战前的毒品贸易和战时美国的供给和运输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起来。它一时间盈利巨大,但这些盈利所滋养的社会因素,要么是促进了国民党当局的上层腐败,要么是促进了同样有害的秘密特务的高压政治,这种政治损害了内战前夕的政府合法性。许多年之后,历史学家们很快就看出在走私和秘密特工之间的关联,尤其是因为美国中央情报局和美越战争中非法毒品交易之间的联系。但在东南亚形成这种交叉关系的力量,早在美国秘密部队支持李弥的国民党九十三师在金三角区的鸦片买卖之前就存在了。在中美合作所的抗日游击战高峰期,在戴笠的支持下,这些关系首次在中国交织为一体。
第二十四章 战时重庆的军统接管四川
在南京政府当局的10年中,四川一直处于国民党统治范围之外。在该省最大的军阀刘湘旗帜下,四川被军阀割据得四分五裂。但是,30年代,当抗日战争日益逼近时,蒋介石开始考虑起这个三国时代“巴山蜀水”的要塞省份,准备将它作为未来国民党政府的堡垒。到了1935年9月,委员长已在四川建立了一支新的“剿匪”部队,后来由顾祝同指挥,并被重新命名为“重庆行营”。在这个行营内部,蒋的间谍大师戴笠设置了军统的“渝三科”,名义上归他自己领导,实际上由副科长陈绍平和监察员叶道信负责。设置在祠堂街旧军事衙门的渝三科,为一旦国民党撤退到此地并接管重庆做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章 战时重庆的军统谋杀刘湘
当国民党从南京撤退到武汉时,四川霸主刘湘意识到,这个由他自己和其他一批军阀控制的省,现在已处于蒋介石的枪口之下。当时刘湘刚患过急性胃炎,正在汉口的万国医院疗养。刘在病床上试图发起与第一集团军司令宋哲元和第三集团军司令韩复榘联手的三方军事同盟。当时宋哲元控制着河南南部的新乡和濮阳,韩复榘原为山东军阀,在河南南阳、湖北襄阳和陕西汉中驻有卫戍部队。刘计划在四川周围集结兵力,形成封锁线,再加上日本人的帮助,便可抵挡蒋介石入川。
戴笠对刘湘早已怀有戒心。他唆使四川军阀部队的一个将领范绍增对刘进行监视。据范绍增汇报,刘湘已向其将领们发布秘密电码指示,命令他们向湖北宜昌调遣部队,与对抗蒋介石的韩复榘部队衔接。刘湘本人也通过无线电通讯与韩本人保持直接联系。但军统一直没有能够破译他们的通讯密码。然而,范绍增向戴笠的电码译员送去了刘湘部队早期使用的一份电码本,使戴笠的人得到了破译电文的关键启示。破译的结果使军统得到了能够向蒋介石证实这两个军阀密谋的足够证据。委员长迅速予以打击。1938年1月11日,蒋亲自到开封召开军事委员会会议,以此诱骗韩复榘赶到河南省会,戴笠的部下在那里将他逮捕,押送汉口受军事法庭审判,并于1月24日被行刑队枪决。
与此同时,军统收买了刘湘的护士,将这位四川军阀治胃病的药换成毒药。刘湘不久便因中毒而死在万国医院的病床上。
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戴笠于中日战争开始的6个月里在四川兴风作浪的意义。他和他的组织在蒋介石本人的命令下,迅速控制了地方军阀的卫戍部队,蒋命令每一个警备处都归他的秘密警察的稽查处管辖。很快,在每一个能想象到的公共设施里,包括火车站、汽轮码头、汽车站、旅馆、茶馆、饭馆、电影院、公共澡堂和剧院等,都建立起了检查所,分别由一位督察长负责。从原则上讲,没人能躲过秘密警察的监视。
戴笠秘密统治的范围发人深思:他是国民党控制国家政权过程中的一个核心人物呢,还是他的秘密机构形成了一个影子政府,最终使22年的民国统一无法得到巩固?例如,当戴笠设立了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的海关关卡的时候,他是否在重申中国凌驾于治外法权之上的权威?还是这仅仅是打着国家的幌子,只图面子上过得去?
第二十四章 战时重庆的军统军统以前在重庆的机构
军统的主要行政部门是在罗家湾19号,这是军统甲室(机要室)和戴笠办公的地方。但军统在重庆“公开”的办公地点是在望龙门湖南会馆,那里有军统的文书科、档案股和密函股。文书科通常负责监察军统大多数的外勤单位,这些外勤单位在业务上归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领导。
至于对重庆的控制,最大、最重要的特务组织便是军统的稽查处,它管辖13个县。虽然该处只有500多人,但它的每个外勤特工都有20到几百人在为其工作。稽查处由军统成立于1939年,当时它是武汉卫戍司令部的一部分,后来迁至重庆,在名义上成为重庆卫戍部队的一个单位。它的权力掌握在戴笠手中,而戴笠的背后便是委员长本人。结果是,重庆卫戍司令部的两个后任司令刘峙或王瓒绪,谁也不敢过问稽查处的活动。
对戴笠来说,稽查处是一个考察和锻炼骨干的地方。该处的处长无一例外的由军统已经有过副处长经历的官员担任:陶一珊接替了赵世瑞,廖公劭又接替了陶,沈醉接替了廖,何龙庆最后又接替了沈。由于大家都知道,戴笠为了提拔他们而不断地对他们进行考察,所以在这些副处长们中间的竞争相当激烈,这个单位的工作风格也高度紧张。稽查处的人为取悦戴笠无事不做,稍有成绩便向他汇报,对他总是随叫随到。甚至会不参加宴会而长时间呆在办公室里加班。最终成为稽查处处长的沈醉尤其意识到戴笠的“神经质脾气”,于是他下苦功把所有悬案的细节都强记下来,以便能在上司半夜询问时,不查看任何案卷便可立刻回答。也许正因为如此,沈醉在年仅20岁时便被戴笠选为总务处处长。
重庆稽查处被分成4个科。一科负责总务,设有事务、人事和文书三股。二科负责情报业务、侦探工作和航空检查等。从某种意义上说,负责电讯的三科最为重要。这个科有40多名专业人员,都经过魏大铭的中央通讯处训练。
三科负责替重庆的军统部门购买所有的物资需求,这是非常花时间的事务。但他们主要的任务更加复杂,那就是监视重庆收发的所有电台信号。共产党人在办公处和《新华日报》的电台发射尤其受到监视。
四科是司法科,科长是徐钟奇和胡藻。徐是戴笠的同乡,所以不管遇到什么事总是向他的上司汇报。这个科还负责警卫军统在重庆令人毛骨悚然的监狱。军统重庆站在望龙门的“看守所”是个臭名昭著的残酷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