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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血拿肉也要拼,就是不能坐以待毙。”林末执意不悔。
“别逗了,兄弟,我们现在的生活还在温饱的边缘徘徊呢,人家都是开名车穿名牌手持大把大把花不完的钞票的主,财大气粗膘肥身健,我们根本拧不过人家,干嘛非要赌这口气,别的不说,就说每晚来我们这的客人,没有个千万资产都不好意思来,别轻看那些穿衣极为平常跟普罗大众没什么分别而且长得也几乎没什么人样儿的人,这些人才是有钱人中更加有钱的人,比那些显山露水在外表上到处张扬显摆的有钱人实力强了去了。”高博越说越兴奋,讲起前不久他亲眼目睹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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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
有一晚,一个穿着极其普通不像有钱的中年男人正和一个气质不凡的陪酒小姐调笑,另外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看起来非常有钱的年轻人也看上了这个女的,非要她过去陪酒,和陪酒小姐调笑的中年男人微笑着示意她不要理会那个穿金戴银的年轻人,见女孩无动于衷,年轻人大为光火,走到女孩跟前抄起酒瓶在桌子上摔个稀碎,说话强硬而霸道,“怎么?老子没他有钱。”手指直直指着那个中年男人。
陪酒小姐被吓的刚准备道歉就被坐着的中年男人拉入怀里,还亲昵地喂她吃了一块水果。
年轻人噌地一下爆发了,他身后几名像是保镖的大块肌肉男蓄势待发,眼看就要活动拳脚,中年男人不慌不忙,笑容依然平和地拿起电话,说了几句就撂下了,又叉起一块水果送进女孩嘴里,年轻人朝身后递了一个眼神,几位猛男得到授意一拥而上作势收拾中年男人,钢铁般的拳头刚刚挥到中年男人的耳边,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声势之大完全盖过了音乐的嘈杂,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一个个都是莫名其妙的表情表示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有人都还在观望议论的时候,一个混混儿模样的人着急忙慌地跑进来在年亲人耳边嘀咕了几句,年轻人脸色突然煞白,惊恐万状,还没愣过神儿,又有一位西装革履精明能干的人朝这边走来,他在中年男人身边停下来把两个手提箱放在桌子上,看样子像是中年男人的副手,他打开箱子,毕恭毕敬地说,“老板,这是您交代的,数额刚好。”中年男人朝对面的年轻人抬了抬下巴,副手立刻领会他的意图,把箱子掉了个个儿,对着年轻人,中年男人这才徐徐开口,“外面那辆限量版捷豹是你的吧,现在没了,换一辆吧。”
把年轻人气得两眼直冒火星子,指挥几个肌肉男要对与他为敌的中年男人大打出手,要不说年轻人火气太盛容易吃亏呢,刚要动手中年男人也发狠了,指着年轻人的鼻子就骂,“小年轻,别仗着有个有钱的爹、给你几个臭钱就在这儿为非作歹横行无阻,这个社会很大,你爹能有多牛逼?能摆平一切事儿?能比所有人都有钱有势?我怎么看你都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愣头青,怎么说我也是和你爹一个辈分的人,怎么,没大没小要跟我玩硬的,”此话一落,外面呼呼来了十几名具有职业保镖素养的人,整齐划一地肃立在中年男人身后等待指令,中年男人松松领带,恢复了之前的平和,“该说的我都说了,也懒得跟你废话,你要玩玩儿,好,他们陪你。”
嚣张跋扈的年轻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气焰遭到强制打压,再也放肆不起来了,顶着猪肝色的脑袋灰溜溜地黯然离去。
“知道什么是现实吗?现实就是明目张胆的把钱往桌子上一拍,吓破你的胆,知道什么是梦想吗?梦想就是也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这么现实的把钱往桌子上一拍。”高博猛吸一口烟,“看得我是真他妈过瘾,有钱人就是他妈的霸道,霸气,临危不惧,在多狠的角色面前都能从容淡定,沉着冷静,不带一丝慌张,有一天我要能坐到那个中年男人的位子,他妈的……”又猛吸一口烟,“老子就要呼风唤雨,指点江山,尔等一切凡夫俗子都乃我的臣民,没有三叩九拜,不许起身。”
“就凭出口‘他妈的’这一点儿,广大朴实的劳动人民都不答应你坐那个位子,”林末打击他,“什么‘三叩九拜’,‘不许起身’,你得祸祸多少人良家女孩啊。”
“什么叫祸祸啊,是爱,好吗?”
“你要爱多少个?”
“爱……”
“快别琢磨了,那是爱吗?爱是唯一,不是用‘多少个’来衡量的。”
“我那叫博爱。”高博据理力争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弄来几罐啤酒,打开递给林末。
“博爱是针对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人说的,”林末跟高博碰了一个酒,“在我看来,你的博爱就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咳,说你呢,怎么扯我身上了,”高博咕咚咕咚喝了几口,“说正经儿的,听了人家这么牛叉你觉得我们会有牛叉的那一天吗?”
林末来这座大都市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里,他没有一刻不想成功,不想出人头地,当初方晓送他到车站,一再嘱咐他,“千万别让自己太累,身体最重要,如果身体垮了,要钱还有什么用?”这是方晓的真心话,心疼他的话,林末明白,钱从来不是方晓心里的重心,他们大学四年的感情才是方晓最为珍视的,正因为这份无与伦比的珍视,林末才在心底暗暗咬牙,不论多苦多累多痛,他一定要让自己璀璨夺目,为了让这个天底下最好的女孩过上好日子,再多的汗他也愿意流,再多的苦他也愿意吃。
离别时,那种眼神的交汇,精神的依赖,表情的恋恋不舍,都让情人纷纷泪两行,直到车站的广播里一再催促火车快要启动时,林末才毅然决然头也不回,连挥手都是那样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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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地
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年是他生平最苦的时候:沿街发传单,家政钟点工,写字楼送外卖这样的工作他做过;桥洞,地铁口,公园的长椅上,这样的地方他睡过,初来乍到的这些苦他都靠顽强的信念支撑过过来了,没有告诉方晓,因为她会担心,会心疼地说,“林末,外面那么不容易,那么辛苦,你赶紧回来吧,大城市不是我们这些平凡的农村孩子应该呆的地方,我们没有在那折腾的能力,在家我们一样可以生活得很好,一样能有所作为,就算没有钱,我也愿意跟着你,不离不弃和你在一起,林末,别在外面受委屈了,快回来吧。”他也没有告诉父母,因为在外打拼的人都潜移默化遵循一个定理:报喜不报忧,怕父母知道后会在家为远行打拼的子女默默地流泪,站在村口默默地守望,守望他们的子女平安归来,他怕自己一脆弱就松了口,所以这些年他学会了顽强,学会了靠坚定的意志熬过一切困难。
“想什么呢?”高博用肩膀碰碰林末,“是不是泄气了?”
“在想我们凭什么不能成功?”林末打开第二罐啤酒,喝了几口,“成功有很多种,又不是只有单一的打打杀杀,逞强斗狠,非要爬上什么高位,得着什么权势,也许咱们一辈子都达不到人家位高权重的地位,但咱们可以通过努力拼搏获得符合我们身份地位的成功,总不能因为咱们和你说的那些人比不了,就不能有一个成功的人生吧?不是非要让别人觉得自己的作用举足轻重,一圈人都必须围着自己打转,只要我们达到内心对自己的期望,过上想要的生活,体体面面的,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成功,至少是可以为之奋斗、有望触摸到的成功。”
“你说的也对,是我狭隘了,也许满大街穿着光鲜亮丽,出入高级写字楼,去哪儿都有专车接送,助手永远跟随的人也叫成功,可是……”
“什么是‘也叫成功’,”林末把话抢过来,“人家那已经算是很成功了,对现在的咱们来说。”
“你别打断我的话,”高博继续说,“可是我们依然跟他们差距很远,看看我们现在的情况,几个人挤在一个十多平米的宿舍里,什么都是公用的,除了自己的身体没有一样是真正属于我们的,今天不在这上班,明天就有人顶替你的位置,占用你的床铺,在这个促狭的房间里很快就没有你存在过的任何痕迹,我们就是一个无名小卒,生死听天由命,没有人在乎你,没有人关心你,没有人在你生病的时候跑到药店给你买药,冬天没有人问你一句冷不冷,夏天没有人问你一句热不热,衣服脏了自己洗,口袋没钱就饿肚子,永远不被人重视,永远是苦逼**丝,永远只能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永远欺骗自己光明的未来已经不远了,但清醒的头脑、残酷的现实会嘲笑着告诉你,光明仍有很远,未来永远不来。我们没有钢铁一样的心,我们会软弱,会想要放弃,会坚持不下去,很多时候都赌气地想干脆回老家结婚生子算了,可又不甘心,怎么说也摸爬滚打了好多年,放弃太可惜,就自我催眠抱着仅剩的一丝丝的希望在这座国际大都市里挣扎,彷徨,你知道吗,每次走在路上我抬头仰望,看到的不是广袤无垠的天空,诡谲多变的云朵,我看到的是无止无尽的落寞,绝望,还有那可怜的被任何比自己强一点点儿的人都能唾弃的自尊。”说到伤心处,高博动了真情,满眼通红,眼眶里充盈着闪闪的泪光,似落未落,他拿起易拉罐将剩余的酒和着眼里的泪全部咽下。
那天他们从中午聊到晚上,为了不打扰别人休息,从宿舍又聊到夜店旁边的广场,也就是在那天促膝长谈之后,林末了解到高博这几年的生活历程,他才知道高博所吃的苦受的罪并不比他少。
高博是八七年的,比他大不到一岁,跟他一样出生在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家庭,经济状况还不如林末,父亲供不起他上大学,十八岁就开始闯荡社会,林末做过的工作他基本都做过,林末没吃过的苦他却吃过,刚踏入社会的时候为了填饱肚子他捡过破烂儿,在工地上搬过砖头,和过水泥,内心同样有追求的他后来去修车店做学徒,去理发店学理发,因为挣钱太慢不甘心于此,就和社会上一些无业青年厮混,迫于生存的压力学会了盗窃,最终以两年多的牢狱之灾作为惨痛的代价,出狱后洗心革面,痛定思痛不再做违法的事,后来又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直到他们认识前不久才通过努力做上了这家夜店的领班,虽然身处风花雪月的场所,但他对夜店的一些恶习从不染指,只负责人员的管理分配以及酒水的销售,他还告诉林末,目前他在夜店工作只是为了生存,就算他没上过大学,没有什么技能,总有一天他要混出人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