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你一声我爱你(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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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你一声我爱你(高干)-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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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源摸了摸迟颜的脑袋瓜子,仿佛她是自己圈养独占的小宠物,牵着她的手把她扶进车里,一踩油门,车子便风驰电掣的开了出去。
   
   两人到了钟家的一处别墅,位处半山,面朝大海,门庭幽深,能够住在这里的人,自然非富即贵。
   
   进了门,钟源弯下|身,细心的帮迟颜把鞋子脱下来。迟颜赤着脚,忙不迭的跳到沙发跟前,一屁股坐了下去,一边捏着那条虽然健康但负重过多的好腿,一边抱怨,“累死我了……”
   
   钟源换好鞋走过来,从茶几底下拿出一份文件夹,不疾不徐的打开,把里面的几章纸抽出来,递到迟颜面前。
   
   迟颜大略的扫了几眼,脸色蓦地一沉。
   
   “想不到……”她只说了这三个字,却仿佛被什么哽住了一般,难以继续。
   
   钟源用手语说:“我也没想到,隋唐竟然会是隋光耀的孩子,隋光耀竟然会强jian他的大嫂,而隋光华明知妻子受辱竟然还逼她把隋唐生下来,并且在对待隋光耀撞伤你父亲这件事上,仍愿意出面为他疏通关系,打点一切。”
   
   “我小时候打听过隋家的事,大家都说当年的隋夫人是在生下隋唐之后,因为产后抑郁而自杀,现在看来,恐怕是对自己的丈夫彻底失望,又躲不过小叔子的纠缠和欺凌,这才走上了绝路。”
   
   迟颜的眼睛里寒光闪烁,神情冷峻,“隋家还真不是一般的混,恶心!”
   
   钟源轻柔却坚定的握住迟颜的肩膀,因为活动不便,她似乎长了点儿肉,不再全是让人觉得硌手的骨头,添了几分恰到好处的圆润柔软。
   
   “你想怎么做?”钟源的嘴唇微微张合。
   
   “你说,我妈妈会不会正过着隋唐的母亲当年过得那种生活?”迟颜有些迷茫的抬起头,绝望的抓着钟源的胳膊,眼角微微泛红,有泪光若隐若现。
   
   她恨凌素素,午夜梦回时,甚至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
   
   可是……
   
   终究是做不到百分之百、彻头彻尾、毫无保留的恨。
   
   “不会的。”钟源安抚的拍了拍迟颜的头顶,暖暖的笑了笑,“隋唐的母亲,温婉而脆弱,经不起风雨,就像温室里的花一样。而你的母亲,比她要强大的多,她不会让自己受欺负的。”
   
   迟颜缓缓的低下头,轻声呢喃:“是啊,从来都是她欺负别人,我也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刚才在学校门口,我看到隋唐了。”
   
   迟颜邪邪一笑,“我知道呀,所以我才很配合的让你那么亲昵的扶我上车。”言罢,她顿了顿,“我想,他现在大概气疯了吧?钟源,你说这是不是天意,肇事者隋光耀的儿子竟然暗恋我多年?这是不是老天在给我一个机会,讨回他们隋家欠我爸爸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开始迟颜的复仇。既然隋唐是隋光耀的儿子,她就更不会放过他了。父债子偿,就是她的逻辑。
 隋光华为什么会一直维护禽兽不如的弟弟,以后会提到。
 之所以用这么多笔墨写当年的事,因为隋唐在车祸里没有死,迟颜当年做过的一切,又成了后来单晓彤报复她的原因,会直接导致时经纬跟迟颜后来爆发的种种矛盾……
 好了,再说就剧透了>;<;|||
 
 霸王冒个泡呗……准备毕业考试还日更的人真心伤不起T T
 留言撒花的立瘦十斤哟O(∩_∩)O~~
 祝大家儿童节快乐!!
 
 
 
 ☆、第四十七章:
 
   迟颜养伤的那一个月,隋唐成了她身后固定存在的一个布景。每天早晨,程可扶着迟颜一跳一跳的下楼来准备去教室上课,总能看到隋唐已经等在楼下的花坛旁边,手里拎着一纸袋早点,有时是黄油牛角面包,有时是冒着香气儿的牛肉烧麦,几乎天天都不重样儿,再辅以一个柔柔的微笑,顿时就连他脚下的花儿都跟瞬间绽放了似的。
   
   隋唐是未卜先知,他早就猜到迟颜不可能轻易接受他送的东西,于是每每都是把早饭塞到程可怀里,一言不发的转身就走。
   
   程可很无辜的眨了眨眼睛:“扔掉怪可惜的……”
   
   迟颜皱了皱眉,“谁知道他下没下毒。”
   
   “哎呀!隋主席怎么舍得给你下毒?就算真下,保证也是情花毒,让你病入膏肓,相思成疾。”
   
   迟颜被程可逗得脸色微红,佯装嗔怒的把手伸到程可的咯吱窝里挠了挠,换来的自然是银铃般清越的笑声。
   
   大学里追女生的招式大同小异,风雨无阻的打水买饭虽然略显老套,但却也最能表现一个男人的细心与在乎。在迟颜脚伤未愈的这段时间,她从来没自己去食堂买过一顿饭,大多数时间都是隋唐帮她提前买好,如果隋唐有课没空,也会提前叫好样式丰富、卖相客观、价格也铁定不菲的外卖,直接送到宿舍门口。这种最实诚的追求,让“直接受益”的迟颜的室友们大加赞赏,往往是胡吃海喝的往嘴里塞着隋唐卖给迟颜的种种美食,然后含混不清明里暗里的狂吹枕边风儿。
   
   设计学院的女生大多打扮入时,性格又活泼外向,在G大里自然算是一处亮丽的风景线。迟颜混在其中,原本并不起眼,却没想到一进校,就勾得集“校园王子”“大众情人”“老少通吃”等种种头衔于一身的人物隋唐如此细心备至的呵护,很快便名声在外。
   
   当迟颜的脚伤渐渐痊愈,程可试探的问道:“你到底对隋主席有哪里不满意啊?”
   
   迟颜耸了耸肩:“是不是你们都觉得,这种有钱的公子哥儿如果肯屈尊降贵的来追求谁,那个姑娘就得特感恩戴德的贴上去,才能满足广大观众的八卦心理?”
   
   程可脸一红,急急的辩解道,“当然不是!我只是……只是觉得,刨除掉家世背景不说,隋唐师兄本身就非常的优秀,更何况,有钱是好事,最起码可以让人活得更有尊严,前面的路可以少去很多坎坷,更不需要再在物质生活方面压抑自己的欲|望和渴求,不是吗?”
   
   “你说的对,可是,我对他还并不了解,还是等以后再相处相处看看吧。”
   
   “就是,别这么早就say no,多个选择多条路嘛。”程可甜甜的笑了笑。
   
   “对了,程可,我可能,要出去租房子住了。”脚伤痊愈,迟颜必须赶紧复工了,再在学校里住肯定会不方便。
   
   原先预想的伤感和不快却没出现,程可的眼睛里竟然炸开一道惊喜的光,“真的吗?迟颜!其实我也想!不然……咱们一起合租?”
   
   迟颜愣了愣,想到有人做伴儿,总归能说说话,互相照应,于是便点头答应了。
   
   
   
   租房子这事儿不知怎么就传到了隋唐那里,迟颜总觉得自己寝室里被他安插了一个暗线,时不时的把她的动向和喜怒都事无巨细的一一报备给他。
   
   隋唐像是献宝似的帮迟颜他们联系了一个住处,两居室,就在G大的教室家属区里,那里头的房子大多是租给准备考研的学生,价格很公道,平均下来一人一个月也就七百的房租,加上水电煤气之类的也不会超过一千。
   
   第一趟去,迟颜便相中了那两间向阳的卧室。落地的大玻璃窗,采光极好,一眼望出去,便是G大有名的地标“云曦湖”,周围苍翠掩映,满眼碧色。
   
   和房东签了合同之后,迟颜说要拉着程可去吃饭庆祝,不带隋唐。她目光里的戒备虽然比平时要少了些,但仍旧偏冷。隋唐没过多纠缠,知情识趣的离开了。迟颜带着程可去了“夜色”,自然只在前院儿,也不用担心会碰到熟人。普普通通点了四个菜,又要了四瓶啤酒,两个闺蜜吃吃喝喝,讲讲心事,算是庆祝彼此的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
   
   回到新住处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迟颜和程可进了门儿,刚一开灯,还没来得及换拖鞋,就被生生的吓了一跳,一瞬间以为自己上错了楼,进错了屋。
   
   这房内的布置摆设竟然在她们离开的这三个小时里头全部里里外外的翻了新,添了很多必备的生活日用品,锅碗瓢盆等等的物什往那儿一置摆,整间屋子就像是瞬间活过来了一样,多了好多生活的人味儿。
   
   程可一脸惊喜,迟颜的神情,则是震惊更多一点。
   
   “一定是隋唐师兄弄的!真是细心!颜颜,这么好的男人你还要上哪里找去?”
   
   迟颜双目微敛,神情喜怒莫测,逃避似的转身去了厨房,手里拿着刚刚路过水果摊买回来的葡萄,自顾自的洗了起来。那纤瘦孤寂的背影,仿佛是将整个人隐没在另一个隔绝的世界当中,任何人想要进去都只能是徒劳。
   
   ……
   
   一贯都是隋唐追着迟颜满哪儿的跑,鞍前马后无微不至,隋唐从刚一开始的失落到后来也渐渐习以为常,却没想到自己下了课走出教室,竟然会看到迟颜正等在门口。
   
   她脸上露出了少有的一丝暖意,“今天中午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吃饭。之前你帮我们把房子收拾得那么好,于情于理,我都该表示一下。”
   
   隋唐的心雀跃的狂跳着,他本能的咧开嘴,笑得有些傻气,眼睛弯弯亮亮,像是得到了一件期望已久的宝贝一样。
   
   两人隔着半米的距离,身子略略错开,迟颜比隋唐走的稍快,隋唐从后面望过去,刚好可以看到那个倔强的后脑勺儿。
   
   迟颜带隋唐去了G大外面一个人气颇旺的小餐馆,店面不大,但难得的是里面干净敞亮的装修。老板是个憨厚淳朴的北方男人,自己在厨房里颠大勺,妻子则在前台收款。这对夫妻档在G大这里开饭店,一干就是半辈子,从手艺到信誉早就已经远近闻名。
   
   迟颜的目光淡淡的扫过这对夫妻。忙碌的身影,朴实却满足的笑容,洪亮的嗓门儿……真正的伉俪情深,祸福与共,往往并不需要怎样的大富大贵。忙碌了一天之后,满身疲惫,可以互相揉揉肩,身上都少不了一股子油烟味儿,但谁也不嫌弃谁。
   
   多好,这样的生活,这样的感情,多好。
   
   迟颜心中一痛,面上的神情不自觉的冷了几分。
   
   三菜一汤很快就端了上来,卖相极佳,隋唐夹了一口,没想到味道竟比自己预想的要好很多。
   
   迟颜淡淡的说:“你是不是从来没在这种地方吃过饭?”
   
   隋唐有些局促的咬了咬唇,固执的坚持着:“这里挺好的。”
   
   迟颜扯了扯嘴角,夹了一筷子油炸黄花鱼,放在口里,肉质鲜嫩,入口即化。她勾勾唇角,笑容极浅极淡,但却像是淬着冰渣子,“我曾经在这里偷过东西,当时,我从后巷磨进厨房,往嘴里塞了个肉包子,手里还抓了好几个,老板一直追出去好几百米,最后终于撵上了我,但看我一脸脏兮兮的,稀里哗啦的掉眼泪,心一软,又把我领回到店里头去了,炒了好几个菜,那是我接近一个月吃到的第一顿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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